盗墓:小三爷危,后援团出动 第27节

这双眼睛虽然好用,但很怕紫外线,算是有利有弊吧。

过安检的时候,我身上只带了手机和手提包,原以为会过的很快,没想到那安检门却突然响起了警报声。

立即就有人凑到我身边,又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在我的裤子口袋里,有一块黑色的正方形石头。

这东西怎么出现在我的口袋里?

昨天晚上,我因为梦到了彭远志老人,所以搁书房将它拿出来看了看,我清楚的记得,并没有将其装进裤子口袋。

安检人员拿着手持金属探测仪在石头上扫了一下,发现里面存在金属,而且里面的金属磁性很大。

任何干扰飞机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以及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东西,都属于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

所以我不能带它过机场安检,连托运都不可以。

我见离登机还有些时间,便打了个电话,让龙戬来取石头,本来我还疑惑是不是闹了鬼,这石头才自己进了我的口袋。

直到龙戬接了电话,我才知道原来是这货干的好事,他帮我整理衣服的时候,发现这块黑色石头在旁边,以为是我要带的,便直接塞裤兜里了。

龙戬连跑带颠的赶来,我嘱咐他一定给我好好放到书房,这算是彭远志老人留给我的一件遗物,是我对他最后的念想了。

经过一番波折,我正常登机,于正午落地,一出机场,我就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

一胖一瘦。

大热天的,黑瞎子还是穿着祖传的黑皮夹克,只不过换了另一件崭新的,和之前那件是同一个款式,他张开手臂,嘴边常挂的笑容更加灿烂,对我说了声:“come baby!”

我小声骂了句沙币,走上前笑着和他拥抱了一下,扭头看了下胖子,这家伙比黑瞎子还离谱,穿着大裤衩和背心来接我,引得我一阵嫌弃。

“你他娘的就穿这个来接我,正式点会死吗?”说着话,我便抬手锤了他胸口一下。

“哎呀呀,我家楼姐长能耐了?”胖子一脸贱笑,装了个柔弱的样子,随后立马要还击。

“哎!住手!”我微笑着挡住胸口:“伤残人士,你碰我一下当场爷就倒这儿,后半辈子就靠你生活了。”

第61章 哥,欢迎回家

我们是坐着一辆破旧五菱离开的机场,瞎子想开车,我极力反对,最后只能是由胖子当司机。

上车的时候我一度捂着脸,避免被同行看见,我在行里有一定的名气,这要是被同行看见,明天就会传出去。

辽沈地区的大当家、新北茶楼的老板、行里知名的前辈楼万里,被人接机时居然坐了一辆破车,如果被人看见认出来,这个大新闻明天就会在行里迅速传出去。

本来南方辖区要组织人接我,但我拒绝了,让老客吩咐堂口的人该干啥干啥。

现在我后悔了,贼拉后悔!

途中听胖子说,无邪已经出院回到吴山居住,不是因为病情好转,而是他不喜欢待在那里。

按他的话说,只要一待在类似医院的地方,就会想起不好的回忆,既然迟早会离开,不如回到自己喜欢的地方。

与其在医院里苟延残喘,不如把剩余的时间花的潇洒一点。

我听的不是滋味,问黑瞎子:“咱们不是在汪臧海那里取到丹药了吗?难道没效果?

黑瞎子说效果可能有,不过还没吃,九门中的高手还在不断研究丹药,好在丹药有两颗,他们可以尽情的研究。

我一想,他说的也是,在无邪肺病这件事情上,我的思考量变少了。

本来我是怀着孤注一掷,死狗当活狗医的这个心态去看待无邪吃药的,现在看来,他们远比我想的更加谨慎,我这边多多少少有点着急了。

毕竟说到底,无邪还有差不多一年时间可活,时间还来得及,万一吃下丹药两眼一翻直接噶了,我找谁报一口之仇去?

胖子提醒我,一会儿到了吴山居,可千万别提咱们去乌兰哈达下斗的事儿,关乎一切救天真的计划,现在都是瞒着他的。

我问为什么,胖子叹了口气,说无邪不愿意有人为了他去冒险,去拿命赌。

胖子说:“天真生下来,就自带一种独特的魅力,能让身边的人心甘情愿地为他付出一切,你看,小哥、瞎子、小花,还有我都是典型的例子。

好在十年之前,我们都活了下来,但是在巴乃的时候,潘爷的牺牲,让他开始怀疑自己。

再然后就是小哥,他背负了天真的宿命,代替无邪守护青铜门整整十年。”

这是个充满悲剧的故事,张启灵作为张家的末代族长,因为上代族长在被淤泥淹没的泗州城蝎子墓里被刺杀,可以说是在匆忙下成为了族长。

因为缺少上一代应该传承的一些东西,张启灵在张家人的面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敬与服从。

而后张家没落,本家崩溃,张家历代守护的任务,落在了张启灵一个人身上。

可他即使继任了族长,却没有得到由族长口口相传的,有关于终极的秘密,为了寻找线索,张启灵决定从张家古楼入手,但那时张家本家根本没有任何的残余力量愿意帮助自己的族长。

于是他来到昌沙,找到了当年雄极一时的老九门,目的就是一个被祖先逐出张家的后代儿孙,张大佛爷张启衫。

同一时间,身为老九门之首的佛爷被高层秘密接见,见到了某位领袖。

当时国家基本安定,领袖也已经步入暮年,在气氛压抑的交谈中,佛爷察觉到了领袖对于衰老和死亡的恐惧。

领袖见佛爷懂了,话说的便很直白,他让佛爷去寻找张家祖辈的秘密,佛爷通过领袖的特权,在各种信息之中找到了隐秘的东北张家。

就这样,两个都需要帮助的人碰到了一起,并定下一个约定。

张启灵要带领佛爷,找到进入张家古楼的钥匙,而张启灵的条件,就是后来约定的,九门需要每十年派一名年轻子弟,进入长白山下的青铜门看守终极。

在川省四姑娘山,九门展开了史上最大的盗墓活动,可惜,这次活动以九门损失惨重,张启灵重伤失忆而告终。

老九门之间的关系在那之前,其实并不亲密,在受挫之后,所有人都开始互相推诿责任,谁也不愿意履行与张家末代族长定下的约定。

而故事讲到这里,我也明白了故事的结局,张启灵孤身一人背负了所有,那十年,应该轮到无邪去履行九门的约定。

可张启灵却替无邪背负下了这个宿命,以十年的光阴,替无邪守门,按胖子的说法,小哥用自己的时间,换取了无邪十年的天真无邪。

而据黑瞎子说,在这十年间,无邪非但没有天真无邪的幸福过下去,而是一直在寻找张启灵曾经的足迹,并疯狂的展开对汪家的攻势。

这不是无邪一个人的力量,而是吴家三代运筹帷幄,为他积累下来的一次攻势,结果很令人满意。

说到这里,我又向胖子问了张启灵的情况,胖子十分不高兴:“唉,小哥自从上一次在乌兰哈达消失,到现在还没个人影,问二叔他也说不知道,等他回来我得好好教训一下,太叛逆了!”

“小胖子,你确定你能教训哑巴?”黑瞎子咯咯咯的笑着,丝毫不顾我们胖爷的脸面。

“艹,净唠嗑,差点他妈的开过了!”

忽然,胖子猛踩一脚刹车,停在一个蕴含幽幽诗意古韵的老院门口,门口那里站着数人,翘首以盼的透过车窗看向我,引得哥们儿心里莫名有点小紧张。

我挨个看过去,其中有两人站在最前面,一男一女,我在他们的脸庞上,找到了一丝熟悉的特征。

整理了一下思绪,呼了口气,我慢慢打开车门,微笑着看向他们,还没等打个招呼,那个女孩子便忽然扑到我怀里。

“哥!”女孩儿眼含泪水,岁月没有让她变化太多,比小时候更加精致漂亮了,我知道她就是当年在我身后一直甜甜的喊着岁岁哥的霍秀秀。

“哎!秀儿,长大了,变漂亮了!”我虽笑着,不禁也眼含热泪,深深拥抱了一下秀秀。

秀秀笑着跳开,嗔道:“人家小时候本来就好看,什么叫变漂亮了。”

这时,一个身着西装的男人也走到我面前,他的相貌和我差不多,都很中性。

小时候,我一直开玩笑的叫他妹妹,因为小时候的解雨臣,犹如是从招财画上走下来的小女孩,比我还不像男孩子。

“大哥,你貌似没变多少。”解雨臣手插在西装裤兜里,伸出一只手笑着说道。

他还是那么矜持,小时候去乡下偷苹果的时候,怎么叫他也不去,经常只能担任放哨的工作。

我心说握个屁的手,便直接拨开他的手,将他拉入怀中拥抱了一下。

“臭小子,嗓子还好吗?还能唱戏吗?”我抬手,以食指拨了下他的下巴,这是我小时候经常会做的一个动作。

“自然,如果你想听的话。”解雨臣的眼中也饱含热泪,只不过硬生生憋了回去。

而就在这时,一道消瘦高挑的人影走到门旁,旁边的人都自行给他让开了一条路。

他的面色很憔悴,嘴唇发白,但看着我,却非常开心的笑着。

“哥,欢迎回家。”

第62章 二叔,奇怪的大人

曾经,我不止一次幻想过再与无邪见面的画面,我整理了许多想说的话,像演讲稿一样。

可真的到了面前,脑袋里想好的话全部忘得一干二净,我说不出任何一个字。

童年是所有人一生最美好的岁月,我还算幸运,在生命的开始,就遇到了无邪他们,虽然后半段坎坷不平,受尽了苦难,但我仍为自己的童年感到庆幸。

三十多年的时间,我没忘记无邪,他们也没有忘记我,这段感情超越了友谊,超越了时间,超越了血脉,让我们成为了最陌生的亲人。

我看着他那张清秀的脸,想起小时候被蚊子咬中脸,我骗他涂牛粪的那副天真模样,真的一模一样。

我们都在岁月的洗礼下失去了些东西,但保留下来的,比任何稀世珍宝都要珍贵。

这一幕恍如隔世,当年的怂小狗已经出落成大帅哥,只不过这副病魔缠身的模样,让我异常难受。

我迈着缓慢的步伐,走到他面前,没说一句话,小心翼翼的拥抱住他,久久没有放开。

突然,他咳嗽了两声,我急忙松手,“怂狗子你没事吧!”

“咳咳,风寒,咳,后边靠车上那死胖子前天睡觉忘记给我关窗户,有些感冒了,没事。”

说着话,他又清了清嗓子,隐晦的凑到我身侧:“哥,旁边都是我的伙计,我现在多少也是行里有名的前辈,多少给点面子,小名啥的,你懂的,咳咳。”

无邪的眼眶里泪光闪烁,无所谓的笑着,这小子以为我不知道他有肺病,装的很像那回事,我也没有拆穿。

“臭小子。”我抬指抹去他的泪水,跟那些伙计们简单打了个招呼,便一招手,“好了,吴老板有病在身,咱们进屋说话吧,车旁边那俩也别看戏了,那胖子,把兜里的瓜子收一收。”

说完,我便拉着无邪,身边跟着秀秀和小花,率先走进了吴山居。

“不是,好像我是主人啊?”无邪不解的笑着问了一句。

“你要是小时候敢说这话,保准得被坑。”解雨臣边走边吐槽道。

吴山居外面古色古香,里面更加令人称妙。

只见院内草木深深,廊道连接着四个庭院,飞檐下挂着灯笼,天井正中央放着一口莲缸,左边是两棵很粗的银杏树,相隔一米多。

两棵树中央挂着一个木秋千,绳子被换过,下面的简易木板已经腐成黑色,这是当年我和他们来这里玩的时候,亲手挂上去的。

无邪看我盯着秋千,笑了笑:“你挂的太差了,让我摔了好几次,你走了以后三叔想拆了来着,我没让。”

三叔属实是个恶人,我暗暗在心里吐槽了一下,继续看这里的环境。

秋千旁是石桌石凳,桌腿凳下压着枯黄的银杏叶,身处于此,宁静又安详。

不过对于我来说,更多的还是怀念。

来到正北边的一间屋子里,我们便在客厅里坐下。

我纳闷怎么没看到二叔,无邪便摆了摆手,小声道:“从你进来,他就搁东边那屋一直盯着,跟个人形监控似的,哥,你别忘了当年是二叔决定把你除名的,我估计这会儿正自闭呢。”

“那我去看看他。”说完,我便想起身去找二叔,却被旁边的无邪一把拉住。

“你可别,他现在正摆着一副臭脸,谁都不待见,要不还是等他自己过来吧。”

我说那你帮我去打个招呼。

无邪一脸嫌弃的摇摇头:“多少年过去你还想坑我,你不知道,现在整个吴家我最摸不清想法的人就是二叔,他可和咱们小时候不一样了,天知道他现在是啥意思,你来之前搁正房这里坐着,等来了以后又自己跑到东屋,别管他了。”

这是啥意思?

我没懂,但想了想,又有了一些眉目,可能和无邪这小子说的一样,二叔对我存在愧疚吧。

其实对于他老人家,我从来没有任何憎恨,因为将我养活的就是他,是非名义上的养父。

一个人如果因为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而恨自己的养父,那这个人的气量与教养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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