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领主 第48节

  两名马匪小弟暂时充当斥候,在前方开道探路。

  两辆辎重马车走在前头,运输兵器、防具以及粮食等物资,五十名士兵则排成两列整齐前进。

  但凡有人掉队或是破坏阵型,立刻就会迎来安德烈劈头盖脸的一顿教鞭。

  由于道路畅通,第一天共行军三十五公里。

  到了傍晚,五名小队长负责带领士兵安营扎寨,并在林恩的教导下,学会如何挖掘壕沟、制作拒马等防御工事。

  老五安德烈是中队里唯一的识字者,只能由他暂时兼任军需官,并负责埋锅煮粥。

  喝完粥,大部分士兵立刻钻入睡袋中休息。

  修路时猎杀的那些动物,其皮毛早已被白熊镇的皮匠们制作成了行军睡袋。

  在林恩的命令下,五支小队的士兵轮流守夜,以养成防备夜袭的习惯。

  次日天还没亮,所有士兵便要收拾行囊,继续上路。

  等到即将抵达盐矿时,林恩命令士兵就地更换甲胄。

  马车上装有二十五套头盔和锁甲,能武装一半的士兵,余下的则暂时用武装衣凑合一下。

  等所有人都拿起长矛,气势顿时高涨,乍一看还真有几分精锐军队的影子。

  老索瓦德远远看到这支军队的惊人气势以及精锐装备,觉得自己做出了最为明智的选择。

  这白熊领男爵所言非虚,的确拥有碾碎低地部族的实力。

  林恩身穿锁甲,骑着白马直趋老索瓦德,勒马停蹄,视线扫过老索身后乌压压的一片荒民妇孺。

  这些妇孺大多身形消瘦、面露菜色,有些人甚至都站不太稳,仿佛只要风一吹就会倒下。

  “男爵阁下,按照约定,我带来了四百名族人。”

  老索瓦德上前一步,接着从身后揪出一名怯生生的荒民小女孩,并介绍道,“这就是我女儿米拉,往后就请您照顾她了。”

  林恩定睛一看,这荒民女孩一身褐色兽皮衣服,干枯的蓝色长发垂到腰部,倒是洗的还算干净,雪白的小脸蛋上写满了惶恐与不安。

  他直接伸手一捞,就将这女孩搂到自己身前。

  “往后我就是你的丈夫,你要忠诚于我,随我生活,明白?”

  小女孩下意识地蜷缩于林恩怀中,不敢抬头,只是声若蚊蚋道:“我知道的,我父亲都和我说过了,往后我就是男爵大人的妻子.”

  即便对于非常早熟的荒民而言,十二岁嫁人多少也有点为时过早了。

  但米拉别无选择,为了部族,为了父亲,她只能接受这多变的无常命运。

  林恩倒没想太多,因为他能看到米拉头发里跳来跳去的跳蚤,手指能感受到她玻璃般的纤细与脆弱。

  他直接将米拉塞进了马车里,随后命令士兵就地设立营寨,煮粥招待四百名荒民妇孺。

  这些人都快饿死了,如果不吃点东西,根本就走不完这几十公里的归途。

  当黑麦热粥的香气在盐山下升起时,所有荒民妇孺都不由狂吞口水。

  “从今日起,你们就是我的领民,我会给你们找到强壮的丈夫与父亲,会为你们提供食物、衣服与住房,为此你们必须要听从我的命令,但凡有人不从命令,或者抢夺食物,下场就是沦为野兽的食粮!”

  林恩先是宣布了自己对于这帮荒民的所有权,随后他招来老五,吩咐道:“注意份量,别把她们给撑死了。”

第69章 快回来,村里发老婆了

  马茨科从未想过,他竟然还有回到白熊领的一天。

  白熊领是生他养他的故乡。

  但他却在十四岁那年抛弃故土,偷偷藏进商人的运粮船,润到了他心心念念的‘自由之都’三河城。

  他不愿意接受一眼看到头的农奴人生,不愿意忍受管事与庄头们的合伙剥削,更不愿意为领主老爷整年整年地无止尽劳作。

  他嫌弃永远弥漫着恶臭气味的村庄,也嫌弃永远灰头土脸的父母。

  他想挣脱束缚,他想发财,他想披上昂贵的貂裘。

  他想成为领主老爷一样的人上人上人。

  可这些梦想是他留在白熊领注定无法实现的。

  所以他很果断地就润了。

  抛弃了父母,也抛弃了弟妹。

  通过偷渡,他成功踏上了三河城的土地。

  看到此生从未见过的城市盛景。

  呼吸到此生从未品尝过的自由空气。

  再也没有庄头会天还没亮就给他一鞭子:“起来干活!”

  他在码头上高兴地手舞足蹈。

  永别了,牢笼!

  可很快,城市的残酷一面就给了他当头棒喝。

  城里什么都要钱,而且价格是白熊领的数倍。

  一碗黑麦粥的价格,甚至能在白熊领买到整整半麻袋的黑麦。

  他全部的财产就是几块从家里偷来的银币,只住得起一周旅店。

  很快,身无分文的他就被旅店老板踢出了店门,他被迫睡在比村庄还要恶臭的阴暗街角。

  可他仍然没能找到符合他要求的‘体面’工作。

  除了一副爹娘给的健壮身体,他什么也没有。

  他想成为铁匠学徒,可那个挥锤子的铁匠只赏给他一口浓痰。

  “臭外地的上我们三河城要饭来了?滚!”

  最终,他找到了一个在码头卖苦力的活。

  每天都是搬不完的沉重货箱,赚到的钱却仅仅只够勉强维持生存。

  就这,多少人想卖还没这门路呢。

  也就是码头管事看他年轻体壮,才勉强收下了他。

  当他喝着寡淡无味的稀粥,挤在二十个人一间的滂臭木屋里时。

  他泪流满面。

  他想家了,他想父母与弟妹了,他想白熊领的袅袅炊烟了。

  可他注定回不去了。

  他记得很清楚,领主老爷会将胆敢逃跑的农奴吊起来用马鞭抽,直到抽成一团不能动弹的烂肉为止。

  他在码头上熬过了一年,成为一名光荣的城市居民。

  领主老爷无权再追索他。

  而后他又在码头上待了五年。

  五年间他重复着同样的工作与生活。

  结婚?

  那自然是想都不能想的。

  他只是个码头苦力,连一栋最便宜的房子都买不起,谁会嫁给他?

  那些同样从村庄逃到城市里的女人,宁愿去妓院里卖,也不会嫁给他这种穷困潦倒的底层劳工。

  他唯一的‘娱乐’手段,就是去城市的教堂里听神父念经。

  每周天都能得到一小块免费的烤饼。

  但最终,他还是待不下去了。

  据说是要打仗了,城市里的粮价一天一个价。

  一碗稀粥配咸菜甚至要花掉他一整天的工钱。

  正当他即将走投无路之际,一则消息传入他耳中。

  白熊领最近换了位新领主,凡是愿意去白熊领的逃奴,都能免除一切罪过,并且还能分到份地与屋舍。

  他踏上了那条回乡的船。

  回到了阔别五年的故土。

  故乡似乎依旧还是那个故乡,可细看之下却又有些许不同。

  田里麦子比他记忆中要茂密得多。

  村庄道路比他记忆中要干净得多。

  他发现父母早已故去,弟弟妹妹也均已成家。

  弟弟据说受到了领主老爷的征召,正在领地北方的森林里修路。

  妹夫也同样如此

  他还听说这条路会连接一座盐矿,并为农奴们提供免费的食盐。

  还没等他来得及多想,一名年轻管事就将他带到了白熊领西北边的公共草场旁。

  “这里以后就是你们的住所,你们要在此搭建房屋,垦荒耕种。

  到秋收之前,领主老爷会为你们提供种子、食物、农具以及建房的木材,剩下的你们自己负责解决。”

  在管事的呵斥下,马茨科与两百余名来自三河城的逃奴开始建设六号庄园。

  发到他们手上的种子是大豆,隔壁五号庄园借给了他们农具与挽马,并教导他们使用名为‘重犁’的农具。

  据说这玩意是领主老爷带来的新技术。

  马茨科驾驶着重犁,不到一周时间就完成了三十亩地的垦荒。

  毕竟是草场,土地柔软易于开垦。

  他感慨重犁的神奇,刚准备播种大豆,庄头又带来了新消息。

  领主老爷在北边俘获了好几百个荒民妇孺,要给他们这些逃奴发老婆孩子。

  荒民?

  在马茨科的印象里,荒民是几乎毁灭过白熊领的魔鬼。

  父母曾三番五次地告诫他,叫他远离北边的森林。

  但这些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他即将得到一个荒民老婆。

  从没碰过女人的他只想拥有一个完整的家。

  什么,这个老婆还有个孩子?

  那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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