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随机摆摊,顾客追我十条街 第38节

  结果昨晚才发现,成本确实有点高,基本不赚钱了。

  算上他煮粥花费的时间成本,都可以说亏本了。

  毕竟他还爬到了山顶。

  尤其是当有人嫌一百块一碗粥贵,林周想到那些成本,心都在滴血。

  都怪这几天摆摊,每天都有人嫌贵,虽然林周当时没说什么,但听多了,还是在心里留下痕迹了。

  就想着做一锅成本对得起一百块一碗的粥。

  这明显就是被那嫌贵的食客绑架了啊。

  林周没想到最懂他的人竟然是张大爷。

  果然是一起爬山的友谊,只会关心他亏不亏本,不会觉得卖便宜点,他做为食客能占便宜。

  是个大好人啊!

  林周感动的无以复加,拉着张大爷的手,还想再说什么的时候,摊位前,突然来了一位西装革履的男人。

  林周:???

  不是,谁家好人爬山穿的西装革履啊。

  真是头一次见穿西装皮鞋爬山的,他脚还好吗?

  林周真不是故意的。

  只是下意识的看了看这人的脚。

  特助兼保镖-小李注意到林周的眼神,嘴角抽了抽。

  但想到大小姐吩咐的任务,还是尽责的开口。

  “你好,两份粥。”

  说着,他扫码付了两百块钱。

  林周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盛粥的动作都慢了半拍。

  周围端着粥的食客,看向格格不入的小李,都隐晦的投来注视的眼神。

  小李此时此刻就庆幸自己带了墨镜,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样,不然多尴尬!

  他是陆总给陆浅安排的助理兼保镖,是部队里退下来的,非常有实力。

  昨晚小李就被陆浅派了任务,明天早上到秦黄山山顶找到一个卖粥的摊位,买两碗粥回来。

  等她睡醒要吃 。

  于是小李上班前,先来了一趟秦黄山。

  因为买完粥就要去上班,他懒得在回家换衣服,就直接平时上班的穿着打扮来爬山了。

  爬秦皇山这点运动量,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几十分钟就到了山顶,穿什么鞋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

  不对,还是有影响的,速度上慢了一点。

  他也知道穿着这样来爬山,肯定会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但没办法,他又不想来回多跑一趟,只能这样了。

  “谢谢。”

  接过粥,小李依旧没有表情,仿佛一个过客一般,完成买粥的任务就要离开。

  但这一幕还是让山顶上的游客看足了热闹。

  等小李身影看不见后,议论声立马起来了。

  “我去,这是不是就是小说里,助理还是保镖得到总裁命令来买粥啊?”

  “可不是,我感觉我们都是NPC啊,为剧情服务的路人,就是背景板。”

  “好酷啊,他肯定是保镖,那肌肉,穿西装都遮不住,而且西装配墨镜,不是保镖标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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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剧误人啊,谁说保镖一定得穿西装配墨镜的,搞得大家都有固有印象了。”

  “那你说刚才那人不是保镖?”

  “我没说!”

  “......”

  林周听到周围人的讨论,一个没忍住笑出声了。

  现在的年轻人真有意思。

  竟然说自己像是NPC。

  难不成他一个绑定系统的男主,只是别人言情霸道总裁文里的路人甲。

  一想到这画面,林周笑都止不住。

  真的很抓马。

  “你笑啥?”

  张建军全程都专心致志的喝粥,压根停不下来,根本没注意到刚才发生的事情。

  这会见林周笑的停不下来,疑惑的问道。

  “没事,想到了个好笑的事情。”

  “好喝吗?”

  林周收敛了笑容,看着张建军一碗粥都要吃完了,礼节性的问了一句,转移话题。

  “好吃啊,跟你做的包子不相上下,比我在港台那边吃的几十年煲粥老师傅做的粥都好吃,那还是百年大饭店呢,没你手艺好。”

  张建军竖起大拇指就开始夸。

  他有钱,活了大半辈子,虽然对吃不重视,但各大饭店,也吃过不少,别人请客,或者他请客,找的肯定都是有名的地方。

  但那些地方的味道,还真就比不过林周摆摊卖的粥跟包子。

  林周年纪轻轻,没想到厨艺就有种返璞归真的味道。

  每样食材都能吃到食物最纯正,本来的味道。

  

第43章 看来这大学生也不傻。

  要张建军来说,这份“纯正”,才是最难得可贵的地方。

  现在很多菜看着花里胡哨的,不吃到嘴里都不知道是啥。

  食材本身的味道一点没有。

  客人点这道菜,想吃的不就是这个味道吗,一道菜所用到的食材,都尝不到食材本身的味道,那吃啥。

  还是林周的厨艺更好。

  能发挥食材本身最优质的味道,还能结合调味,制作方法,让食物的味道更上一个等级。

  这是多么难得的事情啊!

  张建军猜测也就是林周这样的人,不用为钱发愁,还有丰富的资源去学习厨艺,只一心追求厨艺的人,才会在这么年轻就有如此出众的手艺。

  能住在皇家首府的人,哪个不是要钱有钱,要地位有地位的,一般人买都不到的地方,林周能住在这里,就代表了很多东西。

  估计是从小就喜欢做菜,家里就会为其准备世界各地的名厨教导,各种食材取之不尽,要什么有什么。

  才有了如今这一身惊艳绝伦的厨艺。

  而且林周有这厨艺,还没有开餐厅,或者当厨师挣钱,而是自己随心所欲的骑着三轮车到处摆摊。

  估计就是想锻炼自己的厨艺,不以挣钱为目的的练习,保持本身的厨艺技能,享受这个过程。

  看着眼前的林周一脸高兴的样子接待着每位食客。

  张建军更加相信自己的猜测。

  不然怎么解释,这样有钱有手艺的人,会天天辛苦的出来摆摊呢。

  以林周的厨艺,去应聘国宴厨师都是没问题的,更别提想挣钱的话,开个饭店,随便做做菜,怕是预约的人都能从江东排到国外。

  像现在这样,做菜摆摊,给不懂行的路人们吃,他们还觉得一百块一碗粥贵,一点都不知道这水平的粥,放到大饭店,都能卖几千上万一碗,份量还只给一口。

  真是不珍惜啊!

  张建军看着刚刚一个问完价格,觉得贵的客人离开后,可惜的摇了摇头。

  可惜这人不懂,这份海鲜粥有多好吃!

  一碗都吃不够,得连吃两大碗,才会觉得满足,一定得吃到肚子饱饱的,才会有那种食欲被勾起后又被满足的幸福感。

  大夏天的,吃完两大碗热气腾腾的海鲜粥,浑身都是汗。

  但却格外的爽快。

  满口鲜、糯、弹、嫩,在场的食客哪个不是吃到后赞不绝口,只顾着一勺一勺往嘴里送,无暇关心其它。

  那对买了粥的小情侣,更是吃的头都不抬。

  华国人不骗华国人,诚不欺我也!

  新鲜的膏蟹,那香醇绵密的口感,炒出香味后炖煮在粥里,仿佛无处不在,每一口都有它的存在,却又吃不到明显大块的蟹黄,真是鲜美的同时,勾的人愈发的馋。

  看起来油亮的米粥,颜色诱人,色泽饱满,吃在口中,却不显油腻,又鲜又香,丝丝入味。

  不知炖了多久,才有这等鲜美的口感。

  整虾被煮熟后鲜红的颜色,蜷缩弓起在米粥里,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诱人的气息,

  吃在嘴里,新嫩弹牙,简直不敢相信是虾肉。

  真是鲜到眉毛都要掉下来。

  “老板老板,你明天卖什么粥?”

  吃完粥的谢宏看着不远处秀恩爱的曹鸿信,简直没眼看。

  见他们还想玩一会,不着急,他就凑到了林周跟前。

  “连卖两天咸粥了,明天卖甜粥吧,八宝粥。”

  “啊?甜粥啊,我还想吃海鲜粥呢!”

  谢宏跟个馋猫似的,一边舔了舔嘴唇,眼里还不忘看向林周,可怜巴巴的,无师自通的学会跟讨吃,撒娇。

  也就是仗着年纪比林周小,个子也不高,看着跟高中生一样,才有如此作态。

  换个人来林周都会觉得辣眼睛。

  林周失笑。

  看来这大学生也不傻。

  知道海鲜粥的成本高,吃起来值钱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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