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时空行 第6节

不,那根本就不算是一柄剑!

只因,这柄剑剑柄根本就是用两块木头钉在一起,剑锋更是生锈的铁片,让人无法形容。

唰!

朱和风一步步迈出,逐渐来到了这个人的身边。

转头看去,一个少年出现在了他的眼前。只见他,面容清秀,显得极为的俊朗,但那一双眼睛,却让人不寒而栗。

只因,那根本就不像是人所能拥有的眼神,而像是一条狼,不,还是一条孤狼!

啪!

四目交错,在少年的眼神之中,只有一片死灰,打量朱和风的眼神与看一个死人没有任何区别。

朱和风看着少年,淡然点了点头,轻笑一声,道:“你很想成名?”

少年点了点头,声音格外冰冷,“不成名便是死!”

朱和风举起一只手,拍打着自己的额头,一脸无奈的说道:“怎么那么多人都喜欢在这浑浊的江湖之中走一遭,实在是太可惜了!”

唰!

少年的眼眸转动,看着面前和自己差不多大的朱和风,道:“难道你不是如此吗?”

朱和风吐槽道:“我也是如此,但却比你多了几分成熟,你看似冷漠,但还是天真了。”

“记住,在江湖上,除了自己之外,即使是最好的朋友,心爱的女人也最多只能相信七分!”

“哈哈哈!”说到最后,朱和风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少年的面前。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少年的眼眸之中划过了一丝无奈,随即,握了握自己手中的锈剑,便继续朝着前方走去。

………………

华山。

自先秦时代以来,华山之上从来就不缺少闲云野鹤的隐居之士,传奇异闻可谓是数不胜数。

唐宋之交的希夷老祖更是大名鼎鼎的仙人,待到宋朝末年,一些不甘心蒙元统治的武林中人更汇聚在了华山之上,组建了大名鼎鼎的华山剑派。

近百年来,华山派在五岳剑派之中,素来都是执掌牛耳,号称当世七大派之一。

与少林,武当,峨眉,昆仑,点苍,南海齐名,纵使经历了三十年前,剑宗与气宗的那一场大火并,华山派元气大伤,损失了大批高手,被异军突起的嵩山派夺走了五岳魁首的宝座。

但武林之中,凡是有些见识的人全都知道,论真实实力,华山派依然在嵩山派之上。

莫说气宗掌门——岳不群,剑宗掌门——封不平,即使是小一辈高手之中,清风女剑客高亚男也是声名远播。

堪称是五岳剑派年轻一辈之中的第一高手,更不用说,剑宗前辈宿老——风清扬,武艺之高,剑法之妙,恐怕与峨眉掌门独孤一鹤比起来,也是不相伯仲。

这一日,华山气宗玉女峰之上,气宗掌门人——岳不群招来了自己门下的两名弟子。

二弟子——劳德诺与爱女——岳灵珊!

第九章 结拜三兄弟

“德诺,珊儿!”

玉女峰,正气堂之中,生得儒雅清秀,卓尔不群,乍看上去仿佛一个中年书生一般风度翩翩的华山派气宗掌门人——岳不群打量着自己面前的两个弟子,道。

“师傅。”劳德诺乃是岳不群座下的二弟子,单论年纪,甚至不比岳不群小几岁。

素来都在同门之中留下了低调沉稳的印象,即使是岳不群门下弟子之中,最为放浪的令狐冲,对于这位二师弟也有几分喜欢。

“爹。”一身水绿色服饰,俏美动人的少女岳灵珊,对自己父亲拱手道。

“为师得到消息,青城派在掌门人——余沧海的带领之下,正大举前往福州,似乎要对福州的福威镖局不利,你们前往福州,打探一下消息。”

“是,师傅。”劳德诺闻言,正中下怀,赶忙拱手道。

“太好了,爹。”岳灵珊兴奋的说道。

“珊儿!”在岳不群的身边,还有一个风韵犹存的少妇,乃是岳不群的妻子,岳灵珊的母亲,江湖人称华山玉女的宁中则。

宁中则见自己女儿这幅跳脱的模样,赶忙呵斥道。

岳不群眼眸一凛,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道:“珊儿,不许胡闹,这一次下山,你要听你二师兄的,知道了吗?”

“知道了,爹。”听得岳不群这么说,岳灵珊小嘴撅起,不满的答应一声。

“你们下去收拾一下,明日便出发。”嘱咐完了岳灵珊,岳不群眼眸转动,对劳德诺吩咐道。

“是,师傅。”

“是,爹。”

岳不群在气宗之中,素来积威,岳灵珊和劳德诺答应一声,便相继退出了正气堂。

“师兄。”送走了劳德诺和岳灵珊,宁中则莲步轻挪,来到岳不群的身边,有些担忧的说道,“德诺也就罢了,他性子稳重,珊儿还是一个孩子,恐怕会闹出什么事情来。”

“师妹,你多虑了。”岳不群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对自己的妻子说道,“珊儿就算再胡闹,也不至于闹出大乱子。”

“更何况,为兄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更重要的事情?”听得岳不群这么说,宁中则一愣,不解的问道,“什么事情居然需要你亲自出马?”

“呵呵。”岳不群一双温润的眼眸之中划过了一丝精光,悠然一笑,“我的那个结拜兄弟回来了!”

“什么?”听到这个消息,以宁中则的心性都不禁大惊失色。

结拜兄弟,岳不群号称君子剑,交游广阔,但真正能和他称得上是兄弟的人,却只有两个。

那便是,十几年前,他的一次结拜!

大哥岳不群,二弟龙啸云,三弟李寻欢!

莫非是人称小李探花,先皇亲自御笔亲题一副对联的李园之主,李寻欢!

自从十几年前,李寻欢青梅竹马的表妹,未婚妻——林诗音嫁给了龙啸云之后,李寻欢将自己偌大的李园拱手相让,作为林诗音的嫁妆,本人则带着仆人铁甲金刚铁传甲孤身远走塞外。

十几年了,他终于回来了吗?

……………………

咯吱吱!咯吱吱!咯吱吱!

大雪依然在不停地下,朱和风冒着大雪在冰天雪地之中赶了数日的路程,这一日晌午,一座城池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远远望去,城中便传来了一阵喧哗,显得极为的热闹,看到远处的城池,朱和风的眼眸之中划过了一丝欣喜,随后便大踏步的朝着城门走去。

天空白茫茫一片,显得格外的低沉,待来到城门之前时,在他的耳边传来了一阵清脆的车轮转动之声。

转过头去,就见得一辆豪华的大车行来,赶车的马夫乃是一个身材魁梧高大,一脸虬髯的男子。

手脚粗大,显得格外的精炼。

肌肤之上,闪烁着一种古黄色的色泽,凡是江湖人全都看得出来,这是修炼了金钟罩之后的表现。

童子功,金钟罩,易筋经,洗髓经,号称少林四大神功,皆为达摩老祖所创。

昔年,金钟罩在达摩老祖手中,被修炼到了第十二品境界,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即使吞下毒药,也丝毫无损。

然而,如今,童子功与金钟罩,早已经流入江湖之中,成为江湖上烂大街一般的武功。

金钟罩难练易破,还愿意在这个上面下苦工的人,已经不多了!

“呵呵,又来了一个风流探花,风流探花在塞外躲了十几年,终于决定回来了吗?”车与人一并步入城中,朱和风先是深深地打量了一眼身边的大车,随后便吐出了一连串吐槽,“看来,我得尽快离开这里了。要不然,风流探花一定能制造不少麻烦出来!”

“你!”这辆大车的马夫正是李寻欢身边的亲随——号称铁甲金刚的铁传甲,铁传甲听得朱和风这么说,顿时勃然大怒,扬起手中的马鞭就要挥出。

然而,就在此时,车中已经传出了一阵咳嗽声。

“咳咳咳咳!风流……流探花,已经……经不再是当年的李寻欢了!”马车之中,李寻欢那由于过度饮酒而带着几分沙哑的声音响起,“李……李寻欢从来都不缺少麻烦,但从来都是麻烦自己找上我的。”

“所以,你本身就是一个大麻烦!”朱和风一针见血的评价道,“再次回到你从小长大的地方,感觉如何?”

“呵呵。”李寻欢的声音之中带着几分苦涩,“我现在已经在后悔,我为什么要回来了!”

话语之中,带着一股无法形容的懊悔与自责!

“那我衷心给你一个建议,”朱和风的脚步与李寻欢的马车不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说道,“你现在最好的选择,便是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否则,麻烦很快就会再次找上你。”

“呃!”马车之中,李寻欢一时间愣住了,他固然重情义,但却绝不是一个傻瓜。

相反的,如果他是一个傻瓜的话,那也活不到现在。听得车外的人这么说,他马上就明白了一些东西。

“你这么说,未免太武断了。”良久之后,一声苦笑才从马车车厢之中再次传出。

第十章 醉仙楼之上

“到底是我武断,还是你傻瓜,就让我们走着瞧吧!”说到这里,朱和风甚至夸张的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你干什么?”一边的铁甲金刚见状,不解的问道。

朱和风捂着眼睛,飞快的朝着前方而去,只留下一句带着几分戏谑的话语,“没办法,我实在是不忍心看到那一幕。”

说着,人,已经消失在了李寻欢主仆二人的面前。

四周来来往往的行人,全然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在说什么,依然熙熙攘攘的来往不停。

“呵呵,江湖上又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人物!”

待到再也感知不到朱和风的气息,李寻欢方才掀起马车之上的帘子,探出身来,轻笑道。

“咳咳咳!”

话音未落,李寻欢便再次剧烈的咳嗽起来。

“少爷。”铁传甲担忧的说道。

“咳咳咳。”风流探花李寻欢,风流尚且在其次,更重要的是,他嗜酒如命。

以至于,有人称呼他为六如公子。

贪酒如命,嫉恶如仇,爱友如己,挥金如土,出刀如飞,视死如归!

这十几年来,李寻欢每日里都是泡在酒缸之中,早已经大大的损伤了他的身体,到了现在,他的手中,依然握着一个酒樽,浓烈的酒气早已经渗入了这个人的身躯,浑身上下,无时无刻都散发着一股浓郁的酒香。

唰!

眼眸转动,李寻欢看向远处的一个地方,就在那里,是他成长的地方,也是他逃避的所在。

先皇,曾经在十多年前,御笔亲题了一副对联: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时至今日,这幅对联依然挂在那里,但他却已经不再是那个地方的主人。

取而代之,曾经叫李园的地方,如今叫做兴云庄!

“少爷,我们接下来去哪儿?”铁传甲看着自己的主人,有些担忧的问道。

李寻欢望着李园的方向,握住马车帘幕的一只手下意识的发力,神情露出了几分犹豫,随后方沉声道:“去李……兴云庄!”

“是,少爷。”铁传甲答应一声,就再次策动马车,朝着李园的方向而去。

阔别多年,昔日的爱人,兄弟,如今早已经物是人非,曾经是他未婚妻的女人,已经摇身一变,成为了他的嫂子。

而曾经救他一命,将他从穷途末路之中救回的兄弟,也已经成为了声名远播的龙四爷。

就在不久之前,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废了龙啸云独子——龙小云的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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