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时空行 第982节

好不容易太一归来,帝俊急迫叫道。

唰!

包裹着太一的烈焰散去,现出了东皇太一真身,此刻的太一,再无往日里的威武不凡,极为的狼狈。

皇袍碎裂,皇冠破碎,周身上下遍布一道道伤口,触目惊心。

“大哥。”太一嘴角淌血,对帝俊唤道。

帝俊一个闪身出现在了太一身边,搀扶住了弟弟,“你伤的不轻啊!”

“没事。”太一冷笑道,“明潇阳那个小子的伤势,也不比我轻多少。”

“什么?”纵然早知明潇阳本事通天,却想不到,对方竟能与太一打成平手,帝俊惊呼道。

第七十八章 混血儿之变

洪荒震动。

十二祖巫之一的后土祖巫偶遇巫妖人三族混血儿明潇阳,激战一场,居然不是对手。

威震洪荒的十二祖巫之一,竟连一个修炼不足一个元会的晚辈都打不过了。

到底是世界变化的太快,还是紫霄宫中客,已经不再是实力的象征。

光是这一则消息,已足以震动洪荒,让所有人感叹明潇阳潜力之大,实力之强。

可与后面发生的事情比起来,已经不算什么了。

击败祖巫后土后,明潇阳斩杀妖族的第三号人物——妖师鲲鹏,吞噬对方的道果。

同样走的逍遥之道,吞噬鲲鹏道果后,明潇阳法力倍增,无限接近以力证道。

其后,妖师鲲鹏被杀,公认的妖族第一高手,乃至于洪荒第一高手——东皇太一亲自出手,势要杀了对方。

双方前往天外天一战,激战许久后,东皇太一带伤而归,伤势委实不轻。

根据天庭传出的一些小道消息,这一战,两败俱伤!

两败俱伤,开什么玩笑?

连圣人都要惧怕三分的东皇太一竟拿不下一个后生晚辈,这简直不可思议。

可无论他人怎么不相信,这都是事实。

一个被巫妖人三族都视为耻辱,以杂种蔑称的少年,一跃成为洪荒最强高手之一。

从今以后,试问还有谁敢看不起三族混血儿?

“什么?”

“三族混血儿竟有这么大的潜力?”

“赶紧将所有混血儿都搜集起来,一定要好好培养,我人族倘若再出一位这么厉害的强者,那就可以崛起了。”

巫族与妖族,尚对混血儿不置可否。

十二祖巫与天帝东皇都很清楚,或许混血儿有很大的潜力,却不可能有人能达到明潇阳那等地步。

三族混血儿这个身份,只是女娲的黑手,明潇阳能在短短时间内,拥有一身震撼三界的修为,更多的是因为他这个人,而不是具备怎样的体质。

故而,表现在外,对于混杂血脉的混血儿,巫族与妖族的态度并没有太大变化。

唯有在妖族与巫族之间挣扎求存的人族,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自人族祖地——宛丘之中,派遣人马前往各地,将所有的混血儿都搜罗起来。

这些混血儿被送到宛丘,从小培养,人族的长老将希望寄托在了他们的身上。

若是能出现一位准圣,看从今以后,还有谁敢小看人族?

因明潇阳的出现,往日里备受欺凌,非但不被巫族与妖族接受,更被人族视为耻辱的混血儿待遇好了许多。

更不乏其人,意图找出明潇阳到底是哪方神圣混血诞生的子嗣。

倘若能借机与这么一个厉害人物扯上关系,等于是有了一座大大的靠山。

然而,无论怎么找,都没人知晓明潇阳的具体出身与跟脚。

“咯咯咯。”

三十三天外,娲皇宫。

女娲娘娘盘膝坐在云床上,面前悬浮着一面镜子,内中倒映出一幅幅画面。

而在她的身边,尚有另外一个人。

明潇阳头上套着一个巨大的黑熊脑袋,身躯也被熊皮包裹,只有一双眼睛露出。

双眼不眨动,透出一股绝望的意味。

三十年了!

整整三十年时间,他在娲皇宫过得根本不是人过的日子。

女娲这个女人不是一般的喜欢欺负他,不是在他俊朗的脸颊上涂鸦,就是恶整他。

有些时候,睡得真香,女娲都能将他从被窝里拉出来,非要他陪自己聊天。

早上睁开眼睛的时候,身边插着一柄匕首,睡着一条毒蛇之类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

好在这个女人也不算是太黑心,收拾他的时候,刻意将其他人都赶走,让明潇阳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丢脸。

更不惜库房之内的天材地宝,任凭明潇阳自己取用,调理沉重的伤势。

至于明潇阳为什么会变成一头大狗熊,就怪他自己手欠。

前几日,明潇阳伤势好了三四分,一时兴起从库房里拿了一些女娲珍藏的皮草。

以绣花针缝补,做了几个可爱的玩偶。

哪知不小心,被女娲给看到了。

这些毛茸茸,可爱的小家伙,让洪荒最强女人眼冒金星,将所有的玩偶抢走不说。

玩弄了几天,又感觉这些小东西不会动弹,一点都不好玩。

然后,明潇阳就只能给女娲当活着的人偶了。

“有这么好笑吗?”见女娲这幅眉飞色舞的表情,被打扮成狗熊的明潇阳没好气的问道。

女娲玉手放置在了唇边,娇笑道:“就是有这么好笑,你不知道,人族都快将整个洪荒翻过来,在寻找你的出身。”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成为人族的守护神?”

“没兴趣。”明潇阳毫不客气道,“我又不是人,没兴趣将自己和人族绑在一起。”

说他无情也好,说他理智也罢。

自铸成这一具真身后,明潇阳再也没将自己当成是人类过。所作所为,大半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

他没兴趣做吃力不讨好的灭世之魔,更没兴趣当所谓的救世主。

这一次,倘若不是无量量劫关系太大,以明潇阳的性格,十有会置身事外,不予理会。

不相干的事情,他干嘛要插手?

女娲闻言,宽大的衣袖招展,于面前挥动,将镜子散去。继而,美眸转动,看向明潇阳。

两根玉指变勾,在熊鼻子上敲击了一下。

“无情的臭小子。”

囧!

明潇阳一张毛茸茸的熊脸上,只剩下这个表情了。

“我什么时候能把这身衣服脱下来。”明潇阳理智的没和女娲纠缠这个问题,转移话题道,“穿的这么厚实,不是一般的难受!”

说到最后,明潇阳举起一双毛茸茸的熊掌,托起了自己的下巴,对女娲露出一个可怜兮兮的表情。

很久都没有用过的绝招:卖萌!

女娲看到明潇阳这幅模样,双眸眨动,一颗心都快被融化了。

嘴角,泛起了一丝柔媚的弧度。

“等到晚上就能脱下来了。”女娲悠悠道。

太好了!明潇阳松了一口气。

“从明天开始,你每天都要换着穿。”话音未落,女娲伸出一根手指,指着角落里的一大堆皮套。

第七十九章 大劫的征兆

兔子,乌龟,熊猫,,神龙,凤凰!

天知道,女娲这个女人昔年到底杀了多少与她作对的妖兽之流,一大堆皮套摆放在那里,就像一座小山。

明潇阳数来数去,少说也有几十套。

换句话说,他少说一两个月的时间,别想好好过日子了。

嘭!

残酷的现实,彻底击碎了明潇阳的心理防线,双眼一翻,再也坚持不住了。

身躯向后重重摔倒,砸在了地板上。

“你杀了我吧!”

绝望的话语自狗熊的口中发出,明潇阳整个人昏了过去。

“咯咯咯。”见能和东皇一战的明潇阳被吓昏了,女娲再也忍不住,发出畅快至极的笑声。

过瘾!

真是过瘾!

恶搞一个比自己更强的绝世高手,还让他有火发不出来的感觉,不是一般的痛快。

只可惜,时间却是有限的。

要不然,倘若能一直让这个家伙被自己搞成这幅模样,那实在是太棒了。

这么想着,萦绕在女娲心头的恨意也散去了几分。

此刻得意的女娲,全然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这个想法,不是一般的危险。

当一个女人习惯一个男人存在的时候,或许就是一段孽缘的开始。

洪荒大地,不记年月。

明潇阳自吞噬鲲鹏道果,与东皇太一一战,斗得两败俱伤,留在了娲皇宫,与女娲相伴。

每日里,日子平淡又充实。

娲皇宫的一众宫娥,见自家娘娘将明潇阳留在宫内,暗地里嘀咕,自家娘娘该不会想要嫁人了吧?

明潇阳与女娲对下人的议论置若罔闻,全当不知。

每日里,明潇阳都会被女娲折腾一番,气得跳脚,又只能忍着。但这种日子,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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