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渡世 第474节

庞谢微微一笑,却没有停手,依旧向前伸去,接下那块金币。

“你同意了?”侏儒惊喜地问道。

“我的答案当然是……”

庞谢笑了笑,轻轻摩挲金币几下,忽然握紧右手,将金币放在大拇指的指甲盖上,发力一弹。

嗖!

一道金光猛然从他的右手射出,伴随着巨大的尖啸声,正中侏儒的额头。

啪!

侏儒被金光一射,就像高尔夫球一样,骤然被打飞出去,一直飞出十几米远,重重地砸在大厅的墙上,深深嵌入砖石这种,就仿佛一张贴画,贴在墙上。

那枚金光闪闪金币完全没有损坏,紧紧地贴在他额头正中,深深地嵌入颅骨,就好像一个奇怪的纹身。

侏儒挨了这一击,嘴巴和眼睛一起闭上,鲜血顺着金币的边缘流了下来。

“很结实啊,果然不是一般人。”庞谢惊讶地说道。

他刚才这一击,比重型狙击枪不遑多让,如果打在普通人的头上,完全可以直接打爆,甚至不会受到半分阻碍,就算是大象挨了这一击,也会被打穿,可是打在侏儒头上,只是将他打飞而已。

“骑士!你惹怒我了!”

镶嵌在墙上的侏儒猛然瞪大眼睛,死死盯着庞谢,双臂用力一振,从墙上跳了下来。

“然后呢?你准备这么办?”庞谢丝毫也不在意。

侏儒大叫着向前冲去,身体开始发生种种诡异的变化,脸上的皮肤迅速干枯,皱纹急剧增多,就好像瞬间老了几百岁,十根手指的尖端,则长出尖尖的爪子,最为诡异的是全身上下变成暗绿色,就好像丛林深处沼泽的颜色!

“啊!小妖精!”李玉玲看到眼前这一幕,发出一声尖叫,如果不是庞谢就在身前,几乎忍不住要跑开了。

她口中的小妖精,并不是对某种富有魅力的女性的爱称,而是欧罗巴大陆一种传说中的邪恶生物。

这种生物残忍、狡猾,以杀人为乐,常常用金币诱惑凡人,然后再残忍的将他们杀害。

据说,以往追溯几千年,只有一个叫做丹.奥格雷迪的人曾经在他们身上占过便宜,除此以外,所有试图占便宜的人,都被他们杀死了。

“你以前没见过这种变化吗?”庞谢问道。

“从来没有。”李玉玲害怕的牙齿咯咯作响。

庞谢微微点点头,以侏儒表现出来的体质,以李玉玲的力量,她轻易就会被杀死,根本没机会逼出这种变化。

“我把你的头盖骨当球踢!”侏儒,或者说小妖精大声喊道。

“恐怕你是没机会了。”

庞谢迎着侏儒冲了上去,不等侏儒近身,仗着身高腿长的优势,飞起一脚踢了上去,正中侏儒胸口,只听“啪”的一声,一脚将侏儒踢出三四米去。

侏儒的力量大的出乎意料,挨了这一脚,竟没有倒下,依旧用力撑着身子,双脚狠狠踩在地上,在大厅的大理石地板上,留下两行深深的沟渠,就好像犁过的耕地一样。

庞谢这一脚踢得虽然畅快,心中却是一惊,以他当下的力量,就算坦克也能一脚踢飞,没想到这侏儒居然只是略微后退。

唰!

就在庞谢想要再补上一脚的时候,眼前一花,一道黑影骤然出现在眼眶里面,五点寒光,挟带风声,狠狠向他面门抓来。

“好快!”

庞谢暗叫一声,正要闪躲,忽然想起身后的李玉玲,急忙稳住身形,不躲不闪,抬起左手,运起金刚不坏琉璃体,硬生生这一击。

噼里啪啦!

一阵火光闪过,几点火星溅起,庞谢只觉左臂一疼,低头再开,发现手臂上面,被划出几道血印来,再想挥拳进攻,却发现那道黑影已经闪到数米之外,稳稳地蹲在餐桌上。

“这是……狼人?”

庞谢微微一怔,狼人大名鼎鼎,就算没有李玉玲的介绍,他也认得出来。

眼前这个狼人,顶着一颗硕大的狼头,浑身上下长满了黑毛,穿着一条背带裤,身材张硕,肌肉发达,两字绿油油的狼眼正死死盯着他。

第九十七章 各展所长

狼人远远盯着他,壮硕的身躯微微向前倾斜,前肢的利爪隐藏在爪子厚厚的肉垫里面,只有尖端一点锋芒闪耀着白光,如同匣中利刃,两条强壮到夸张的后肢微微向下弯曲,就好像反曲弓一样蓄力,随时准备向前扑击。

“我看你那么壮,还以为是力量型的肉盾,没想到是敏捷型的杀手,倒是让我吃了一惊。”

庞谢低头瞧了瞧手上的几条血印,语气毫无波动,对于侏儒和背带裤大汉的变化没有任何惊讶。

他的平静也感染了身边的李玉玲,眼前的一切虽然更加诡异,她却没有往日那么恐惧。

“你们几位又有什么本事呢?不妨一起用出来。”庞谢对餐桌上其他个三人说道。

与此同时,大厅里的侍女、侍卫以及乐队,逐渐开始消失,仿佛一缕缕青烟一样,消散在空气里,不过,眼前却没有任何人表示惊讶。

“我不喜欢打架,我先走了。”出乎意料,大高个忽然站了起来,直接往大厅外面走去。

“站住!”侏儒回过头去,生气的咒骂着:“你这个废物,我们不杀了她,她迟早会杀了我们的!”

大高个的步伐停了下来,犹豫地转过身来,静静地看着李玉玲,过了一阵,问道:“我看她好像没有要杀我们的意思,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老虎没有吃人只是因为她还不饿。”老年绅士插话说道。

“好吧。”

大高个摇了摇头,转身向庞谢走了过来,一边向前走,一边用力地吸气,这一口气吸的极深,就仿佛有人在他的胸膛装了一台大马力的旋涡发动机,甚至在整个大厅都掀起一阵飓风。

狠狠吸完这一口气之后,大高个的身体就像吹气球一样鼓了起来,原本高瘦的身材,变得更加高大,足有三米多高,甚至在大厅里面还要低着头。

随着身高的变化,原本松弛的皮肤渐渐撑开,露出许多密密麻麻的针脚来,一行行,一列列,在皮肤上面交错,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他的皮肤是用针线缝在一起的。

“弗兰肯斯坦……这玩意也是真的吗?”李玉玲几乎是呻吟地说道。

弗兰肯斯坦诞生的年头并不算长,但却大名鼎鼎,他是欧罗巴大陆上第一个以科学手段制造的人造人,也是当代所有活尸的鼻祖,事实上,弗兰肯斯坦并不是眼前这个怪人的名字,是制造他的疯狂科学家的名字,只是制造他的疯狂科学家并未给他取名,所以,后来的人为了方便,才叫他弗兰肯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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