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血时代 第938节

但它绝非那么简单。

从它出现到现在,短短一小会的功夫,它的实力就像坐火箭一样飞升,太快了,快到楚云升都有些心惊胆颤。

这是要冲击四元天,是冲着枢机去的!

让楚云升猛地想起丁颜曾提起过的一件事,金陵城消失后,出现的地方竟不是虫子的世界,而是极为阴寒犹如坟墓的死寂之地,并且也曾见到过的一个巨人,也是用剑,也是要了很多人命,更是施展了四元天才能使出的强悍战技。

丁颜所描述的巨人,和望远镜里的巨大身影更是极为相似。

如果这个巨大身影的零维足够强,本身又可能就是丁颜见到的那样枢机以上的生命。且本体实力还在飞升,那么。达到枢机所缺的仅仅是足够冲击的命源而已!

所以它在吃,不停地吃,依照生命的本能地去吃。

可如果它仅仅是这样,楚云升仍也犯不着招惹一个飞速向枢机突破的怪物,这太冒险,太危险了。

但它和其他所有生命都不同,浑身上下散发着浓郁的死气,楚云升本能地就觉得它不是“活人”。而是死人,死的不能再死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它还能活着,这种感觉让见多识广的楚云升也毛骨悚然,一个本该死掉的生命,却活蹦乱跳地出现在自己眼前,而且和他自己情况完全不同,他是该死却未死。而它却是死了又活过来,像是从阴曹地府里爬回来的一样诡异。

楚云升和它都有死气,在他发现它的时候,楚云升几乎敢认定它也发现了自己,而且“盯住”了自己,不是它是不是有智商。而是完全是一种本能,就像楚云升需要补死一样的本能一样,它也需要楚云升的死气,只是它现在忙不到楚云升,它得先补充命源。一切都是按照本能行事。

但楚云升只要一动,向着远离它的方向一动。它必然会追来,就像饿狗绝不会丢掉骨头不管。

所以必须杀掉它,必须在它冲击到枢机前抢先杀掉它,否则,它一破枢机,回过头来,自己只有死路一条!

除此之外,楚云升无路可选。

不仅是他,跟随他的一百多名血骑也无路可选,他们也是身含死气的人。

不是它死,就是楚云升等人亡,在生死抉择的关头,楚云升从不犹豫,而且一向是本着先下手为强的原则,将所有危险消灭于萌芽之中,他的战斗意识远超他的其他任何方面。

时间就是决定这场谁先死战斗的关键,从楚云升下令出击起,一百多名血骑加上拔异等人,便一路向西狂奔,不计任何代价与体力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巨大身影的跟前。

骑术,楚云升不是很好,领先的哨兵赶在他之前便越上了小山坡,按照他的命令,用连续不断的号音吸引起巨人般怪物的注意,尽最大可能地打断它继续食入命源,缓解它飞速提升的实力。

饶是这样,楚云升奔上山坡,见到它的时候仍然一阵头皮发麻,在出发时,他还能感觉到这东西实力不如自己,等他拼命加速赶来,仅仅这么一会的功夫,它的实力已经稳稳地超过了自己!

就是影人和自己也不曾这么快过。

并不是说它比影人强,而是到了跟前,楚云升才能看清楚,这巨大东西的实力是被钉入脑袋里的金色三棱体给封死了,每被逼出一寸,它的战力与元气扰动程度便成倍的上冲,再让它食入大量生命源动力,转眼之间,它就能破枢机。

到时候不仅是他和血骑们要死,就是这个星球上其他枢机生命也会发现异常,混战下来,楚云升感觉连其他枢机们都要输,那实力上升的速度实在太恐怖,了,而这颗星球连同他在内,全将变成它口里的食物,成为一个没有生命的死星。

让它和其他枢机们血拼自己坐收渔翁之利的赌博,楚云升不敢赌,一来他自觉自己没那么好的运气,可以捡这么大的便宜,二来他输不起,一旦输了,就算他临时奇迹般地破了枢机,也未必再能敌得过它。

他信奉一个原则,自己的生命必须靠自己的血拼出来,面对大脑袋如此,面对影人如此,此刻也是如此。

营地里的人有没有看见他,楚云升不关心,血骑的号角也不是为了告诉他们自己来援,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吸引巨大怪物,并杀死它。

掠过小山坡,楚云升便发现了血骑们的异样,巨大怪物身上的死气极为浓郁,远超自己,让它看起来更像是真正的不死之王!

“散开,组阵!”

楚云升凌厉疾驰中,大喝一声。

连续不断的命令,可以让他们一直保持高度集中的战斗意志,不被被死气干扰到心绪,虽然自从跨过火线之后。在他们心底不死之王是真是假都不再重要,但宗教般的传统积威不可能一下子就消失得一干二净。跟了自己就完全切断过去那是意淫瞎扯,是个人都会有一个心理过程,要不然布特妮就不会痛哭,而十二血骑也不会狠狠地抽打战马。

而他要做的就是砍下那东西的脑袋,用事实证明,虽然它看起来更像是不死之王,但在自己的刀下,一样会死!

会死的不死王。还是不死王吗?

在他的喝令中,一百多血骑齐齐低沉“嚯”了一声,分成两道锋矢骑流合拢而去,位于中间位置的十二血骑在布特妮的率领下,抢马加速而出,纷纷拔出长剑,笔直向巨大怪物发起冲锋。

布特妮的确是一个优秀的战士。这一点,即便是从来都不屑于血族的拔异也不得不承认,在她的率领下,十二血骑的气势竟比一百多名其他血骑更为让人惊心动魄,马蹄重踏地面的急促声,和她高举的长剑交融在一起。就像一只射出去的凌厉利箭。

只有在战斗中战场上,她的“美丽”才让人不敢逼视,她才是一只光芒四射的战鹰!

……

巨大人形怪物连导弹都炸不死,楚云升估计以自己目前的战力,想要杀死它。必须一次出全力逼出全部的火元气,只有一击的机会。一击之后,火元气耗尽,如果巨大怪物不死,那么死的就是他了。

但巨大怪物不会站着不动仍由他攻击,而且,没有三品战甲的辅助,他也无法腾空攻击其要害,全力一击如果砍在它脚上腿上,都是失败,必须精准地砍下它的脑袋,再用最近零维雷击下来的一点点杂质枢机之火彻底焚灭,一刀定乾坤。

如何打?

楚云升沉着脸,埋头猛进,来的路上已经想出了办法,他在战斗中应变能力还是很强的,只在一试了。

“快!还要快!”

楚云升看着布特妮他们的速度,不停地大声催促,速度上不去,他的战法就成功不了。

巨大怪物已经回头,怒吼一声,操起手中的巨剑,迎着锋矢一般射来的十二血骑重重地劈斩下来。

血骑虽然强,但如果被它重剑劈中,也必是粉身碎骨,死无葬身之地。

但他们英勇便英勇在这里,没有楚云升的命令,没有布特妮的带领,即便头顶上重剑破空之音呼啸如雷鸣般逼近,也没有人往后退开一步。

这一幕,巨剑下血骑仍旧悍不畏死地冲锋,让暂时安全了的营地中人看得心惊胆颤,他们不知道下一刻,那些前来援救他们的骑士会不会像蚂蚁一般被击飞,或砸成肉泥。

“继续加速,我来挡住它!”

楚云升从战马上一跃而起,踩着马头,腾飞出去,一路踩着十二血骑的人头飞袭,赶在他们的前面,在空中抽出流火战刀,尽量保存不用火元气,仅凭借流火战刀由枢机之火淬炼的坚韧材质,与自己的三元天火境界的本身力量,硬撼硬地猛烈迎击上从天空中斩下来的锈迹斑斑的重剑。

刺耳的指甲刮上金属般的声音在四射的火星中穿透空气,朝四面八方袭去,靠得稍近的人连忙捂住耳朵,脸上立即露出难受的神情。

重剑上传来的巨大力量让楚云升差点像皮球一样被震击出去,破袭空气的劲风也将他从布特妮那里拿来的斗篷袍衣呼呼作响,高高飘起。

但他毕竟还有三元天境界的力量,虽然没有动用火元气,五脏六腑被震荡得几乎移位,可他神经迟钝,感觉不到多少剧痛,仍可以集中所有的力气,全神贯注地顺着重剑腐朽的剑锋往下边滑动卸力边阻挡它落地。

他身体与巨剑比起来,小的吓人,如同一片下坠的树叶。

那些锈片如鳞甲般被流火刀刮开,露出银白色的耀眼寒光,光滑一片,看不出有任何的疏密或者条纹,像是极为紧凑的某种金属,以流火刀的材质都无法在上面留下一丝痕迹。

经过他奋力阻挡,凝滞住重剑下斩的速度,布特妮率领十二血骑梭一般地鱼跃而过,冲向巨人的脚底。

而落在最后的楚云升的战马此时也终于狂奔上来了,找准楚云升的位置,让他能勉强落在它身上,向后仰倒,重剑刮着流火战刀从他身体的上方擦空惊险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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