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3小山村 第10节

  还好的是这边沟里就两户人家,不算难找。

  第一家没找到,林恒快步跑到第二家,刚到院子口就看到了一地变黑的血,顿时整个人心中就是一震。

  难道自己重生导致狗死了?

  不应该啊,他此前一直都没出过村啊。

  “嗷呜……”

  这时候,他听到院子旁边的柴火堆里还有狗叫声。

  走过去一看,三只小狗被拴在了那里,其中有一只特别高大,比它的兄弟姐妹都要高出一半了。

  双眼炯炯有神的,在那里撕咬绳子,看起来就灵性十足,只是一眼,林恒就确定这就是自己要找的那只大黄狗。

  在三只小狗后面,那只母狗也在撕咬绳子,看到林恒发出了呜呜之声。

  林恒松了口气,外面的狗血,应该是其中一只小狗的,万幸自己的云长没被杀。

  他庆幸自己来的早,不然可能得全军覆没。

  但一想,又觉得不对,也许上辈子,就是它们自己挣脱了绳子。

  林恒连忙四下打量了一下,发现这家人不在。

  “狗喔喔,……”

  林恒一边轻声呼唤,一边往过走。

  本来很警惕的四只狗发现林恒没有恶意,变得乖巧起来。

  林恒将绳子一个个解开,一大三小四只狗都跑过来蹭他的腿。

  “嗷呜!!”

  一边蹭,还一边发出呜呜的亲昵声音。

  “好了,你们自由了。”

  林恒笑著说了一句,又将准备好的白面膜从口袋里拿出来喂给自己的云长。

  “小家伙,跟我走吧?”

  林恒将吃的递到了嘴边。

  这些小狗都有一个月大了,完全可以带走。

  他发现这只狗和其他两只不一样的不止体型,还有耳朵,它竟然是天然的立耳。

  而且整个嵴椎上面的毛是黄黑色的,形成一条黑色的纵线,胸前毛发又偏白,爪子大,双眼有神。

  林恒都怀疑这该不会是母狗和狼产生的后代吧,但一看另外两只小狗又摇了摇头,这应该是特例,是变异。

  这只小狗看了看林恒,似乎是明白林恒的意思,吃了一口膜,转而又给了自己母亲。

  “嗷呜……”

  那只母狗似乎饿坏了,几口就吃完了。

  “和我走吧,等明年我有钱了,把它们都接回家里养著。”林恒说了一句,伸手去抱著小家伙。

  刚刚把这小家伙抱到怀里,外面就传来一阵老头的嘶吼嘶吼:“哪个不要脸的在偷狗?挨千刀的,赶快放下!”

  “汪汪汪!!”

  听到这声音,那母狗就冲了出去,愤怒的朝那老头咬去。

  林恒则带著小狗头也不回的跑了,丝毫不理会后面传来的狗叫和老头的嘶吼。

  等跑远了,他回头看了一眼,母狗已经被老头打跑了,两只小狗也跑了。

  那老头也没来找他,估计是不敢,因为这狗本来也不是他的。

  再扭头一看,怀里的这只小狗直勾勾的看著自己母亲和兄弟姐妹逃跑的方向。

  “放心吧,我说到做到,明年会来找它们。”

  林恒说了一句,就带著狗离开了。

  “嗷呜呜!!”

  怀里的小狗叫了两声,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走远之后,林恒又仔细打量了一下怀著的小狗,越看是越喜欢,真是一只好狗啊。

  “给取个霸气的名字,就叫雄霸怎么样?狗中之霸。”

  林恒摸了摸怀里的小狗,拿出准备好的布绳子将它拴住,放在地上溜。

  “嗷呜呜!”

  雄霸嗷呜呜的叫了一声,跟著脚边跑。

  看到林恒回来,林父就气不打一处来:“你所谓的办事就是去抓一条狗?哪儿抓不到一条狗?”

  “这可不一样,雄霸可不是一般的狗,有了它,以后打猎那就是手到擒来。”

  林恒说了一句,又看向老婆陈秀兰:“媳妇儿,这条狗是不是很威风?”

  “嗷呜呜!!”

  雄霸似乎真的能听懂人话一样,雄赳赳气昂昂的叫了一声。

  “爸,我觉得这狗是不错,林恒打猎有只狗陪著也安全。”陈秀兰点头说。

  “哼,就怕狗养了,打猎的人跑了,三天钓鱼两天晒网的人你指望他天天给你上山打猎?”

  林爸林绪安怼了林恒一句,又道:“养著可以,它的费用你来出,要是你跑了狗我就送人。”

  

第14章 人参卖了多少钱?

  “放心吧,到时候你都不忍心放了它。林恒笑了笑,牵著狗走在前面带路。

  下城很远,的确得加把劲了。

  一口气三个人就走了二十多公里,翻越了十来座山。

  “总算是来到大路了。”

  林恒感慨一句,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看著路外面湍急的河水大口的呼吸。

  雄霸也爬下来吐著舌头,累的不行了。

  “这就是双桥镇?”陈秀兰看著远处的红砖房子好奇的问道,城里她这也是第一次来。

  “是的,再走个七八公里就到市区了。”

  林恒点头,他走的小路比大路快很多,能节省近二十公里的路途,就是路不好走,得翻山越岭。

  “市里的土地就是平坦啊,一望无际。”

  林父羡慕的说道,以前都是听说,现在他明白了什么叫做一眼平川。

  “从这里往东北走,就是关中平原了,那才是真的平。”

  林恒笑著说,太白市市区地势还是有不小的起伏的,只是因为大山看的太多了,才觉得平。

  “给你,擦擦汗!”陈秀兰递给林恒一块手帕。

  林恒没接,而是把头伸了过去,秀兰犹豫了一下,伸手给林恒认真的擦干了汗。

  “吃点乾粮,我们继续走吧。”

  林父看了林恒一眼,拿出准备好的馍馍递给了林恒和秀兰。

  林恒撕了一小块递给雄霸:“赶快吃吧。”

  “嗷呜!”

  雄霸早就饿了,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林父瞪了林恒一眼,刚想说话,林恒率先开口了:“要不我们花五毛钱坐个顺风车?这附近经常有驴车下城。”

  “不坐,二十公里都走了,还在乎这八九公里?”林父无情拒绝。

  “我们走路吧,也不累。”秀兰也摇头。

  林恒无语,知道他们是心疼钱。

  他也不好说啥,休息了一会儿,继续走,大概又走了两个多小时,才终于到了市区,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

  林父看著红砖白墙,人流涌动的街道有些怯场,秀兰也是一样,城里她是第一次来。

  尤其是看到那些汽车,穿著花花绿绿衣服的女人,蝙蝠袖,牛仔裤,蕾丝花边,都是农村不曾有的款式。

  还有穿短裙短袖的美女,露出了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和保守而落后的山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父甚至都不敢看人,低著脑袋,目光看著地面。

  秀兰双手攥著衣角,也有些怯场,觉得自己的穿著和城里的人差了好多,不时就有人好奇的看向她,让她很不自在。

  林恒一把拉起她的手,攥在了手心里:“不要怕,有我在。”

  他第一次来城里也是这样的,害怕被人瞧不起,害怕被人异样的目光注视,自然也明白老婆的心理。

  秀兰的手心都是汗,被林恒拉住,连忙靠著他,这才感觉到了安全感满满。

  现在的林恒则昂首挺胸,没有丝毫怯懦。他对这个地方太熟悉了,因为前世他在这里打了好几年的工,开公司亏了五万块也是这里。

  不多时,林恒就带著媳妇和父亲来到了这里的国营收购商店。

  “我们来卖货,能联系你们金富强主管吗?我有比较珍贵的货物,而且是他需要的东西。”

  林恒看著走上来的员工问道。

  “好的,稍等。”这女员工看了一眼林恒,转身进去了。

  不多时,一个有著小肚子的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打量了三人一眼,目光最终停留在林恒身上:“什么货物?你怎么知道我需要?你是谁?”

  “我叫林恒,金主管你要在这里看吗?”林恒笑了笑。

  金富强看了林恒一眼,明明是农民打扮,但怎么这么自信,仿佛是大企业的老板。

  而且就连他牵著的这条狗都英武非凡。

  “这边请。”

  金富强笑著伸手道。

  到了旁边,林恒将人参拿过来,扒开青苔放在了金富强面前。

  “金主管,这15年的人参怎么样?”林恒笑著问道。

  “好品质,绝对的好东西!”金富强开心坏了,这的确是他要找的东西,八九年的老人参。

  太白山上人参很少,十几年参龄的更是难得,好几年也收不到一棵。

  而他是想买来送给一个大领导补充元气的,很急,最近一个月才散布出去的消息,没想到这么快就弄到了。

  “九百块怎么样?”金富强抬头看著林恒,给他取了一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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