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3小山村 第49节

  “不吃了,赶快走吧。

  秀兰摇头道。

  “那行,出发!”

  林恒一头背起背篓,走在了前面。

  “汪汪!!”

  雄霸欢快的叫了一声,走到前面开路。

  两人走到白石沟北面的山上,天就已经大亮了,夏天,五点多一点天就亮了。

  “来换一下。”

  秀兰回过头说。

  “好。”

  林恒点头,他也坚持不住了,上了这一面坡衣服已经汗湿了,额头的汗水如线一般滴落。

  也就是自己打的东西了,要是背其他的,打死他也不背。

  六点多,太阳已经非常强烈了,林恒两夫妻距离桐树沟还有两座山。

  “歇息一下,走不动了。”

  林恒找了个石坎,将背篓放了上去,深呼了两口气。

  “越想越觉得你厉害,这么大只猎物。”

  秀兰走过来,一边说,一边伸手给林恒擦汗,脸上洋溢著崇拜之色。

  “嘿嘿,我也没想到,有时候运气就是好。”

  林恒嘿嘿一笑,坐了下来休息。

  两人一边聊天一遍休息。

  “老公你看下面那棵小松树,长得真是奇怪。”

  说话的时候,秀兰突然看到了很奇特的松树。

  “不说,我还没看到,你等著,我去弄出来,回去栽著。”

  林恒看过去,双目顿时一亮,这绝对是一颗天然的邻水松树桩材,都不用怎么修理。

  所谓绝壁多生怪柏,秀兰指的地方就是一个七十多度的石崖。

  这石崖几乎是一块巨大的青石构成的,只有中间和上方几个零星的裂缝,里面有一些风吹过来的土。

  然而只要有土的地方就有可能出现植物,一棵小孩手腕粗的黑松就长在了石崖顶部。

  它的根扎进了裂缝之中,因为营养不良,所以长得奇形怪状,很是低矮,像是一颗天然的邻水盆景,由大自然雕琢而成。

  如果给它机会,也许以后会成为类似华山迎客松那样著名的树。

  放在后世,这样的一颗天然桩材也能卖个上万块。

  林恒准备把它挖回去栽到后院,绝对会是一颗不错的景观。

  “你小心啊,我拉著你。”

  秀兰担心林恒出事,走过来帮忙。

  “好的。”

  林恒来到了山崖边上,秀兰站在里面一些的位置,一手抓著一颗橡子树,一手拉著林恒。

  林恒完全信任秀兰,整个身体几乎全部倾斜出去,此时只要秀兰放手,他没有任何生还的可能。

  “抓到了。”

  倾斜到了极限,林恒终于是抓住了这颗黑松的枝干。

  将其拉回来使劲一拔,松树大部分的根须就被拉出来了,那缝隙里本来都是浮土,松软的很。

  唯一起到固定作用的是一根扎进了石缝里面的拇指粗的主根。

  想都没想,林恒直接将其扯断。

  “还有舍利,看起来充满了遒劲苍老的感觉,值了。”

  林恒看著挖回来的松树越发的满意,比远看还好一些。

  树干上有一道天然的舍利,因为干旱缺少营养,树干也有一种苍老遒劲的感觉。

  所谓舍利,就是没有树皮的地方,天然的都是因为各种灾害所致,会使盆景看起来充满了沧桑,有一种生与死共存,有一种自强不息的感觉。

  而人类为了营造这种感觉,通常也会人为把树皮去掉一部分,往往没有天然的自然。

  这颗松树高度不超过两米,林恒打量了一番,将其松针摘除。

  “你这样弄树还能栽的活?”秀兰有些看不懂这种操作,干嘛把树叶摘了。

  林恒微微一笑:“只有这样才能活,树叶和树根是对等的,现在树根出土了,就得把叶子拔掉大部分,减少蒸发。”

  当然也不能全拔了,还是要留一些的。

  秀兰越发的有些迷糊,她只有小学文化,对这些生物知识自然是不清楚的。

  “我从头给你说……”坐下后,林恒一点一点讲给秀兰。

  “我明白了一些。”秀兰有些崇拜的看著林恒:“你懂的真多。”

  种个树都蕴含这么多学问,她是有些震撼的。

  “哈哈,我懂就相当于你懂。”

  林恒嘿嘿一笑。

  将松针拔完,两人背上背篓继续前进。

  “汪汪!!”

  走了没多远,雄霸提醒自己找到了菌子。

  林恒远远看了一眼,一个美味牛肝菌,摇头道:“今天不捡这个。”

  “嗷呜。”

  雄霸愣了一下,又继续寻找。

  “你去玩吧,回去路上就不捡了,太累。”

  林恒摇头,两人换著背也很累,可没功夫捡菌子了。

  雄霸听明白了,撒欢去了。

  八点多,两人来到了桐树沟这边,看著距离家已经不远,林恒不由长呼了一口气。

  “我来背吧。”

  秀兰主动说。

  “等到了桐树沟里再说吧。”

  林恒摇头道,不想老婆太累。

  两夫妻又走了一段路,快下沟的时候,雄霸突然叫了起来:“汪汪!”

  “咋了?有人吗?”

  秀兰看向了沟里,视野全都被密林挡住了。

  “应该是有人,雄霸站著对前方叫就是有人的意思,我们去看看。”

  林恒点头,背著背篓走在了前面。

  

第66章 你管著叫像样?

  “刘兰,我听说那个林恒在城里学了一手弓箭。

  最近打到了很多猎物,甚至还有一头猪獾,真的假的啊?”

  桐树沟里,一个穿著牛仔外套的漂亮女人一边寻找菌子一边好奇问道。

  这漂亮女人名为唐青,身材高挑,面目清秀,头上带著红色发卡,手上有一块女士手表。

  她是村长赵现成的老婆,其他人捡菌子大多是为了卖,而她单纯的是为了吃,家里根本不缺这一点钱。

  一旁的刘兰听到这话,麻子脸上的表情变得复杂:“当然是真的了,我家老刘给他们帮忙盖房子亲眼所见。

  那林恒弓箭技术是厉害,三十多米一箭射中了。”

  停顿了一下,刘兰继续说:“林家是发了财了,听说之所以能盖房子就是挖到了野山参。

  现在那林恒天天打猎,我最近走他家门前过,经常闻到炒肉的味道。”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林家的确肉眼可见的富裕起来了。

  刘兰家一个月都吃不上一顿肉,她别说有多羡慕了,每次闻到炒肉香都要流口水。

  为此她这几天还和丈夫炒了好几架,那个没用的东西,只会种地,日子太难过了。

  听到刘兰的话,唐青点点头笑道:“以前林恒和我儿子赵湖一起来家里的时候,我倒是没发现他还有这本事。”

  她的言语之间有羡慕之色流露,不是羡慕林家有点钱,而是羡慕林恒浪子回头踏实生活了。

  她儿子这几天又跑到城里混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安下心来。

  “不过嘛,打猎也赚不了几个钱,打一个月也没你们家在镇上开的商店十天赚的多。”

  刘兰笑著拍了个马屁,对于唐青也羡慕的不行。

  “没有的事情。”唐青笑著摇了摇头,嘴上客套,不过她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

  “要我说,那林恒就算会打猎,家里也富不起来。

  刚有一点钱,就买著个买那个,败的比赚的快,有他们吃苦的时候。”

  远处,李彩凤走了回来,嘴上不满的说道,她对林恒埋怨很深。

  之前她显摆衣服被打脸的事情现在还记著呢,背后到处说他败家已经不是一两次了。

  看到一个本来比她家穷的突然盖了新房买了新衣,天天炒肉香味往她家漂,简直比她自己亏钱还难受。

  听到这话,刘兰接了一句,笑著说:

  “那林恒确实大手大脚的,昨天竟然拿了三毛钱买了一堆烂蜂巢,也不知道缺了哪根筋。”

  “暴发户就是这样的。”

  李彩凤冷笑道:“我看他打猎也靠的是运气,看吧,等运气用完,打不到猎了,就有他穷苦的时候。

  他妈还吹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到时候说不定又成二流子了。

  “汪汪!!”

  唐青刚想开口,上当山坡突然传来狗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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