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1979从山民到首富 第170节

  刚才宋朝阳说的时候,他们还以为是什么很困难的事情。

  结果还真是小事。

  金编辑说道:

  “我还当什么事呢?那太行了!”

  吴编辑也乐道:

  “都不用咱们编辑部出马,今晚上饭局你自己就能把这事儿给搞定了。”

第131章 我一眼就看出您是大官!

  听着他们俩的话,宋朝阳瞬间就明白了,今晚上饭局里有相关部门的人。

  或者是能够在这事儿上说上话的人。

  在这一刻,宋朝阳莫名其妙的就想到了范进中举。

  在大家注意到你的时候,你的人脉一下就突然出现了。

  以前能够难住你的事情,现在对你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

  这件事情居然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容易。

  甚至看金编辑和吴编辑他们两个人的表现,这都不叫事儿。

  好吧,看来自己还是太低估自己的影响力了。

  既然事情说的很好解决,那宋朝阳也就不再耽搁了。

  “那咱们进城吧?”宋朝阳对着两位编辑说道。

  “好好,赶紧!”两位编辑也连连点头。

  走的时候,宋朝阳和家里人打了个招呼,老爹宋守一听到宋朝阳被编辑部请到城里去做客,那当然是非常高兴的。

  让他不用操心家里的事情。

  就在宋朝阳准备上车离开的时候,老张头又追得上来了。

  他从兜里掏了一封信递给宋朝阳,让帮忙寄出去。

  宋朝阳一看收信的地址是榕城的一个小区,猜测应该是给朋友什么的带的信。

  老张头到现在都是童子身,宋朝阳根本就没有往家人方面想。

  当然……也不排除他有个兄弟姊妹什么的。

  收好了老张头的信,宋朝阳就上了车后座。

  回去的时候开车的是吴编辑,金编辑则是坐在了宋朝阳一排。

  汽车发动,吉普车摇摇晃晃的在机耕道上朝着县城而去。

  机耕道上,吉普车被颠簸的发出一阵阵噪声。

  吴编辑没怎么开过这种路况,吉普车在炮弹坑里上窜下跳。

  要不是手抓的稳,宋朝阳好几次都差点撞到车顶棚。

  在他身边的金编辑最开始还和宋朝阳聊了几句话,等到车开起来之后,他就再没了聊天的精力。

  双手死死的抓着座位,生怕自己被颠飞。

  最后还是宋朝阳提醒开车的吴编辑别想着走右边走直线,交通规则在这机耕道上不管用。

  得降低点速度,尽量在马路上找平的地方开。

  等到吴编辑开始在机耕道上左右穿行的时候,吉普车的上蹿下跳终于得到了控制。

  不过吴编辑的车技比不上大队上的拖拉机司机,开起来的速度一会儿快一会儿慢,时不时出现的推背感让人头昏眼花。

  宋朝阳倒是还顶得住,一旁的金编辑就惨了,开了没多远就叫停车,跑到路边哇哇的吐了起来。

  最后说啥都不要吴编辑开了,非得他来开才行。

  当然了金编辑的车技稍微好了一些,不过对于乘客来说依旧折磨。

  开了没多远又换吴编辑在路边吐了。

  宋朝阳无语。

  早知道就坐拖拉机了。

  他倒是想自己开,不过这吉普实在是有些老。

  他也没把握能够开的比两人好。

  只能默默凝神静气抓牢座椅。

  经过了两个多小时的折腾,吉普车终于到了王家河坝。

  开上了新修的柏油路后,整个世界终于算是安静了。

  接下来的路况好了很多,众人没要多久就抵达了县城。

  此刻的时间已经接近5点,虽然马上就要下班了,但是两位编辑还是记得他们答应宋朝阳的事情。

  也没休息,直接就带宋朝阳去到了服装店。

  花钱给宋朝阳买了两套做好的中山装。

  颜色分别是灰,黑。

  以及两件白色衬衫,一件长袖一件短袖。

  还有配套的两条裤子,以及一条皮带。

  最后又去鞋店买了两双皮鞋,一双棕色的一双黑色的。

  这年头县城里已经出现了少量新款式的衣服,不过宋朝阳接下来要去的是正式场合,所以不可能去买什么花衬衫喇叭裤。

  这年头大家穿衣风格大多数人还是比较保守的。

  大街上看着那些穿的花里胡哨的人,大家基本都将其默认为二流子。

  买好了衣服后,两个人就给宋朝阳带回了县出版社编辑部。

  这边的院子里就有招待所。

  宋朝阳就被安排在这里。

  给宋朝阳安顿好之后,金吴两名编辑让他换一身行头。

  等到6点就一起出去吃饭。

  他们趁着这会儿时间,先要去叫几个同事到时候要一起去吃饭。

  宋朝阳点头答应下来。

  然后在房间把新买的衣服和鞋子全换上。

  接着又在这招待所房间里看了看。

  现在这年头的招待所,说远没有以后酒店设施齐全。

  房间里用的还是上下铺的那种床。

  屋里也没电视收音机电话啥的,就一个台灯。

  有个独立的卫生间,但是没有热水。

  里面有个热水壶和一个搪瓷盆。

  看起来相当的简陋。

  不过在这个年代,大部分招待所基本上都是这个配置。

  再想好一些,那就是干部招待所了。

  国内第一家五星级酒店,也还要再等四年才会开张。

  现在国内基本上还没有酒店这个概念。

  出门能睡个招待所,就算很好的待遇了。

  要是出门没啥钱的找住宿,能住到的还是那种大通铺。

  一间屋子里十几个人睡。

  十几个大男人的脚臭汗臭加起来,那环境别提多酸爽了。

  蚊子都能熏跑路。

  这边宋朝阳换好了衣服后,就直接出了招待所的门。

  现在的时间邮电局已经下班了。

  给老张头寄信的事儿还得等到明天去。

  想来他也不急着这一时。

  不过宋朝阳还有一件别的事,要找当地人问问。

  他要在县城初中附近租个房子。

  过几天小丫头要到城里来上学,宋朝阳还得提前把城里的房子给租好。

  这年头县里初中虽然能够住校,但是很显然住校环境绝对不会太好。

  到县城里上学的还有不少附近公社的孩子,刚分了宿舍的孩子就喜欢抱团,小丫头一个青松湾的,离家四十公里,周围可没一个熟人。

  在那个环境里没准要受欺负。

  宋朝阳干脆就打算找个房子租下来,让小丫头和县城里其他孩子一样通校,不住宿。

  宋朝阳轻车熟路的来到了门卫室外。

  看门的还是上次的那个老头子。

  宋朝阳记得金编辑管他叫老覃。

  “老覃同志,还记得我不?”

  他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笑着递到了老覃头面前。

  “您是……”门卫老覃头看一下宋朝阳,小心翼翼的接过了烟,也没敢点上,眯了眯眼睛,努力在脑海里回想着。

  他看着宋朝阳一身崭新的衣服,锃亮的皮鞋,还有口袋上插着的那只价格不菲的英雄银笔,一时间也有些迷茫,只好陪笑着说道:

  “嗨,老头我记性不行了,就觉得眼熟,但是记不起来了。”

  说罢他猜测道:

  “您是省上总部来的同志吧?”

  宋朝阳差点被他逗笑了,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上次自己穿着一身补丁的衣服到这里,这老头子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

  “哈哈,您觉得我像省上来的?”宋朝阳对着老覃头问到。

  门卫老覃头也是打蛇随棍连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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