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1979从山民到首富 第52节

  “我们这是自由恋爱,和你说的那种相亲不一样。”

  “相亲是世俗绑架人类自由意志的封建习俗!”

  “应该遭到进步青年的唾弃。”

  “你的思想落后,不明白我们所做的是多么先进伟大的,我也不怪你。”

  听到他这话宋朝阳连连点头:

  “对对对,不愧是城里的文化人。”

  “把挖墙脚搞破鞋说的这么冠冕堂皇理直气壮,你是第一个。”

  蒋小伟被宋朝阳嘲讽有些绷不住,额头上青筋直跳。

  不过最终还是忍住了火气,只是说了一句:

  “你……你简直不可理喻!”

  宋丽听到蒋小伟的话倒是非常受用,感觉自己干的破事儿都被加了一成光环似的。

  当即就说道:

  “我和小伟是自由恋爱!宋朝阳你懂个屁!你就是一土鳖!”

  宋朝阳听完后用力点头:

  “是!我是土鳖,你们俩高尚呀!”

  “你们俩一定锁死,我祝你们天长地久永不分离,千万别分开去祸祸其他人了。”

  宋丽昂起头得意的说道:

  “我们肯定永不分离,不用你说!”

  说罢还对着蒋小伟问道:

  “对吧,小伟?”

  不过蒋小伟听到这个问题后却脸色微变,没有正面回答。

  而是对宋丽说道:

  “你理这种人干嘛,和他多说一句,我都觉得是浪费我们的生命!”

  宋丽听到这话后,当即点了点头:

  “也是,有这时间,还不如咱们多聊聊天呢。”

  宋朝阳看着宋丽一脸上头的样子,心里有些好笑。

  这女人真是个没脑子的货,蒋小伟明明就是打算玩玩她,她居然没有看出来。

  以后可有她哭的。

  就在这时候,女知青的院子大门被拉开,曹薇从里面探出头来。

  见到门口的宋朝阳,她忙说道:

  “我就说听见外面有你的声音。”

  “孔芸刚才捡到两只老乡丢的小狗,她打算养起来,可是不知道该咋养呢。”

  “你来的正好,我们正好请教请教你呢。”

第51章 撵山狗和翻译活

  宋朝阳记得昨天晚上做的梦里,就有孔芸捡到两只狗的梦。

  果不其然,还是被她捡到了。

  当宋朝阳看到孔芸捡到的那两只狗的时候,一眼就认出来这是本地猎户经常养的那种撵山狗。

  宋朝阳的外公家里就养了好几条这样的撵山狗。

  它们眼眶很深呈现三角形状,眼珠颜色是棕色,耳朵耷拉着,呈现倒三角形。

  鼻子漆黑发亮,非常圆润。

  舌头上有蓝色的斑点。

  据老猎户说,这种斑点也决定了狗的猎性强度,斑点越多的越凶狠。

  成年撵山狗的四肢修长,肌肉丰满,看起来有一种流线型的动感。

  因为经常在山地工作,所以脚趾甲带槽,能够非常稳的抓牢地面和岩壁。

  奔跑速度快,耐力好,嗅觉灵敏。

  他们毛发颜色有红青、铁青、花红青、花铁青四种。

  孔芸捡到的两只,就是一只红青,一只铁青。

  这会儿两个肥嘟嘟的小东西,小尾巴摇的像是螺旋桨一样。

  看起来非常的亲人。

  这种狗在当地,因为有些主人不喜欢喂食,所以放在村子附近的山林散养。

  让它们自己找东西吃,维持捕猎的野性。

  同时也能减轻家里的粮食负担。

  只有在上山捕猎的时候才会召集它们。

  这边猎熊,猎野猪,猎豹子的时候,猎户会拉上一大群撵山狗一起行动。

  凭借他们出色的嗅觉和捕猎天赋,每次进山都会有所收获。

  撵山狗也会在怀孕后,给幼崽生到村里。

  村里人看到这种后,有需要的就会捡回家去。

  就算没需要的,也会给口吃的。

  这像是山民和狗之间的某种默契协议一样。

  现在孔芸捡到的这两只,看样子已经起码过了一个多月了。

  应该是母狗故意刁到她们这边来的。

  狗也能从生活垃圾和气味里分辨出谁家日子过的富裕些。

  特别是今天中午自己在这里煮鱼的香味,那是周围一圈都能闻到,狗的嗅觉灵敏,更远的地方都能嗅到这里的味道。

  说不定这事儿就和自己有关系。

  果然,在询问后,孔芸就说两只小狗是自己在房子后面捡到的。

  这都丢到眼皮底下来了,很明显是故意的。

  “它们是不是要吃奶啊?”

  “朝阳,你要不帮我在村里找找看,问问谁家有没有下了崽的母狗吧!”孔芸对着宋朝阳说道。

  宋朝阳拿起两条狗检查了一下,这狗是一公一母。

  公的那只舌头斑点非常多,长大后应该会是只极品撵山狗。

  这家伙也格外活泼,围着宋朝阳一个劲的打转。

  母的那只舌头的斑点就稍微少一些,不过也还不错。

  这两只品相算起来都是好猎犬。

  宋朝阳对着孔芸说道:

  “这个小狗已经被母狗喂了一个多月大了,你要养的话,直接给它们喂点儿剩菜剩饭就行了。”

  “它们适应能力很强的。”

  孔芸有些怀疑的说道:

  “能行吗?他们还这么点小啊。”

  宋朝阳对着孔芸说道:

  “我们村里的狗都是这么养的。”

  “甚至你再喂大一点,把它们丢出去放山林里,它们都能跟着其它狗一起找吃的,完全不用操心。”

  孔芸摸着两只狗,任由它们舌头在手上乱舔,逗的她咯咯直笑,同时他对着宋朝阳说道:

  “我可没打算把它们放山里,留在我这里看家多好呀。”

  “还这么可爱。”

  “长大了就不可爱了,一大群连野猪都怕它们。”宋朝阳耸了耸肩说道。

  孔芸白了他一眼,看着两只肥嘟嘟的小东西,想着要是一直都这么大也挺好。

  谁要它们去打猎了。

  自己又不是没肉票买肉。

  “所以它们现在就能吃米饭和肉了是吧?”一旁的曹薇询问到。

  宋朝阳看了曹薇一眼,摇摇头说道:

  “米饭和肉那么金贵,哪能喂它啊!”

  “刚才我说的剩菜剩饭是我们吃的那种红薯,玉米糊糊,一般喂养它,猪食都行。”

  “它要是吃不饱,自己还会去山里找吃的,总之山里的狗啥都吃,没那么金贵。”

  曹薇点了点头,也蹲下摸了摸两只肉嘟嘟的小家伙:

  “那倒是真挺好养的。”

  “小时候我见过部队上养的狼狗。”

  “伙食待遇比人都高。”

  宋朝阳当然知道部队上的军犬,他说道:

  “那个不一样,人家可是吃公家饭有编制的,这个就和我们山里人一样,有口吃的就不错了,挑嘴可活不下去。”

  “想要吃好的,那就得自己有本事。”

  “每次打猎回来,咱们猎户也不会亏待这些狗。”

  这边山里秋收后,就会闲下来一段时间。

  那时候猎户们就会带着这些撵山狗进山去,打到了猎物也会给他们分一部分。

  越有本事的撵山狗猎人就越是不会亏待它们。

  说起来倒是和人差不多,有多大本事,吃多少饭。

  越有本事的生活过得越好。

  不过孔芸可不管这些,把中午剩下的米饭又混合了一些吃剩下的鱼汤拌了拌,端到了这两只小家伙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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