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前卒 第1632节

他用力地拍了拍秦厉的肩膀,转身走了开去.看着他的背影,秦厉的笑容更盛了一些,这个人其实并不是他外表的那样粗鲁,但是与丹西比起来却还是差了太远,他还在想着回到自己的古土之后等着丹西死了之后再大有作为,但在秦厉看来,如果丹西在这场斗争之中胜利了,像马特乌斯这样的人,必然会被丹西用为前驱,继续向大明的本土发动进攻,直至他耗尽最后一丝实力,如果丹西失败了?

既然连丹西都失败了,像马特乌斯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活着回去呢?

庞大的舰队停泊在了海上,一支包括数只小船的小型舰队脱队而出,向着近在眼前的砚港驶去,马特乌斯在作战之上,绝对是一个小心的人.

昔日热闹的砚港现在就像是一个死地,除了那些高高地伫立的钢筋水泥的房屋之外,甚至看不到一个活人.

但秦厉显然不认为明人已经放弃了砚港,事实上,这是一个根本不可能放弃的地方,砚港不大,但却扼守着大明本土通往马尼拉海域的通道,放弃了这里,明人等于自断一臂.

秦厉相信,明人虽然放弃了在海上与马特乌斯的争斗,但在陆地之上,必然会是一场极其残酷的血腥战役

小型舰队缓缓地靠上了码头,明人连最基本的破坏码头这样的事情都没有做.砚港这里完善的港口设施,足以让任何的大型船舶轻松地停泊上岸.

一队队的士卒沿着跳板下了战舰,猫着腰迅速地穿过空矿的码头,向着前方的城市行去,马特乌斯和秦厉都眯起了眼睛看向远方.

一柱香功夫之后,那队人马消失在了房屋之后,再过片刻,居然有几条野狗狂吠着从那些房屋的背后狂奔而出,在他们的身后,一名士兵正冲着海面上的舰队用力地挥舞着旗帜.

“没有抵抗?”马特乌斯大为奇怪,”难道他们已经放弃了这里?”

“不,大公,我相信,这里必然隐藏着敌人的军队,他们放弃的,或者只是码头而已,要知道,在这个距离之上,战舰之上的远程武器是足够覆盖那片地区的,他们只是不想挨打而已.”秦厉摇头道.

马特乌斯大笑道:”愚蠢的明人,难道放弃这片区域就能避开我的猛烈打击吗?船上的强弩也好,投石机也好,可是能够拆卸的.”

整支舰队开始向着砚港移动起来,不过这一次行进在最前面的,却是十余艘运兵船.马特乌斯准备先将几千士兵投入到港口里,建立起完整的进攻基地之后,大部队再陆续跟上.

而此旋,在远处的一幢最高的建筑之中,于荣光(在1915章之中,将他的姓名与王先荣搞混了.)正举着望远镜,看着码头之上登陆的猛虎王朝的士兵以及远处海上那密密麻麻的舰船,说句老实话,即便是心中有着必胜的信念,此刻他的全身也是酥麻酥麻的.

敌人真的好多啊!

而在砚港,他有多少人?一千锐金营士卒,三千征召的退役军人组成的部队,还有几千预备队,那些预备队的战斗力可以忽略不计,他们大多是本地人,以及不肯在战前离开的商人们.大明的商人们一向胆子极大,抱定了跟着大明军队有大财发的理念,那里有大明军队,哪里就有他们.战前,于荣光已经劝说了不少已经功成名就的商人们离开,他们已经不需要冒生命的危险才获得财富了,只要亦步亦趋地稳定发展,便可以慢慢地积聚更多的财富,但架不住更多的正在打拼的那些小商人们,抱着一夜暴富的心理,不管怎么劝说,也要留在砚港,于荣光也只能先将他们编组成预备队,一人发一身凯甲,一支长矛,一把刀用来防身.他们更多的任务并不是作战,而是作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现在的砚港,可以说是全民皆兵,但凡呆在这里的人,哪怕是女子,也都是全副武装.当然,女人剩得不多,大部分都是大明朝廷的公职人员,这些人都受过完整的军事训练,她们也都呆在于荣光所在的这幢大楼之中,这是整个砚港防守的最核心地区,理论上来说,敌人永远也打不到这个地方来.

看似平静的砚港,其实现在是步步陷阱.于荣光放下了望远镜,静静地等待着战斗的正式开始.他需要做的是,将敌人的大部队,尽数吸引到砚港上来,好让游戈在外面的舰队有偷袭敌人舰船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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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砚港攻防(中)

公孙越倚在窗口的沙包之后,眯着眼睛打量着远处正在向这里逼近的那些西方人.原本窗子上的琉璃早已经被取了下去,麻袋装着的沙包将窗子堵得还剩下一半,而这一带,大体上都是这样的布置.

作为锐金营的将领,他率领的一千人将作为这一次砚港攻战中的绝对主力,在这一片区域,他率领了五百人作为核心,而另外五百人,则被他作为了预备队使用.锐金营在和尚成为了中央战区大将军之后,他们也随之成为了越京城的最核心的部队之一,一身的装备,可是大明最新科技的体现.

锐金营是在大明军队这一次的军事改革之中走在最前沿的部队,盔甲这样沉重的东西,已经被他们完全弃之不用了,全身上下如果还剩下一些过去的东西的话,那就只有一个圆滚滚的钢盔了.士兵们人手一支大明1式,一身最新式的作战服上,林林总总地挂满了各种作战用的器具,当然,最让公孙越喜欢的还是那个看起来不起眼,但却威力绝大的甜瓜手雷.

砚港很小,小有小的坏处,但小也有小的好处,就像现在,猛虎王朝的士兵想要夺下砚港,唯一的进攻途径便是沿着这条中心大道前进,要不然,他们就得攀越这些钢筋结构的大楼,这些大楼,最矮的也是四层楼房,足足十二米左右的高度,较之城墙也不遑多让,而这些楼上,也早为大明士兵所占据了.

这些防守之上的唯一有些薄弱的,就是那些用沙包垒起来的街垒,但在那些街垒之后,却布置着迫击炮这样的武器,当然,还有无数的用来近距离杀伤的弩机等物.

公孙越不得不承认,即便现在有了大明1式这样最新式的武器,但在近距离的杀伤之上,弩机这样一发射便箭如飞蝗的武器,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除非有一天,火药武器也能像弩机这样能密集的攒射对敌人形成绝对的压制,弩机才会真正意义上的消失.

作为大明军官大学培养出来的新型军官,公孙越对于火药武器的理解要远远地超出普通的军官,他亲眼见识了火药武器巨大的威力.大明制造的盔甲,应该算是这世界上质量最好的凯甲了,他们能防住弓箭的射击,普通的弓箭对其毫无作用,也能挡住弩机的打击,虽然凯甲之上伤痕累累,但却能有效地保护凯甲之中的身体,但如果被大明1式击中,结局就比较悲摧了,正面击中基本上便能洞穿凯甲,即便不能一击致命,但子弹所带来的巨大的冲击力,仍然会让凯甲之后的血肉之躯遭受到致命的伤害.

大明1式尚且如此,更不用说那些火炮了,即便没有受到弹片的攻击,爆炸所形成的冲击波,也让周围的人避无可避.

他见到过穿着凯甲的牛羊被爆炸波及之后,凯甲没有受到多少损伤,但那些牛羊的内腑却不成模样,解剖之后显示的结果是,他们的内脏基本上都被震碎了.

在这样的打击之下,被攻击的人,根本连躲藏的余地都没有.

可惜的是,像大明1式这样犀利的武器,现在却还只能少量的生产,越是精密的东西,生产起来就越是困难.就算是大明科学院的那帮狂人们不眠不休地想着办法,大明1式仍然在短期之内无法大量地生产,每个月生产一千支已经到了极限了.这对于庞大的大明军队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所以现在大明军队的主力,仍然是以冷兵器为主.

但公孙越相信,这些东西的量产,也不过是时间问题,当大明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那么横扫大陆乃至横扫天下,根本就没有一点儿的问题.

隆隆的脚步声叫公孙越的思绪从暇想之中拉了回来,面对眼前的战斗,他的心中毫无波澜,甚至没有半分激情,因为在他看来,这并不是一场实力对等的战斗.

敌人的确很多,但面对的却是一群猛虎,就算是一千只羊面对一只猛虎,羊又能有多少胜算呢?

当然,对面的这些西方人,用过去的眼光来看,也的确很是凶猛彪悍而且战术素养极高.

虽然前方静悄悄地似乎没有什么威胁,那些西方人却仍然保持着严谨的队列,手持一人多高大盾的盾牌兵走在最前面,将身前挡得严严实实,身后跟着刀斧兵,长枪兵.在这些的身后,则是一排排的长弓兵.他们的长弓与这片大陆之上的长弓模样有些差别,但功能想来却也是差不多的.

最让公孙越惊叹的是对方的体形,只怕他们的身高个个都超过了一米八,这在大明来说,绝对是鹤立鸡群的身高了.而在对方那里,这大概只能算是普遍标准了吧.

这个身高让公孙越有些嫉妒,因为他只有一米六五左右.小时候家里很穷,营养不良,导致他在正需要长身体的时候,却得不到充分的补充,后来大明成立了,日子好过了,但他的身体也就定了形,长高不太可能了,长横倒还很有余地,不过作为一名军官,他必须要竭尽全力保持自己的体形,否则在军官学校的时候,一个越野拉练便足以让你欲仙欲死.

他举起了手中的大明1式,瞄向了一面军旗之下的一个手握着长剑的军官,那人正在大声地吼叫着一些什么,叽里呜拉的听不真切,但公孙越却可以看到敌人阵形的变化,显然,对方要做一波试探性的攻击了.

果然是训练有素,对方并没有因为前方的沉默却一窝蜂地冲上来,反而要先行展开一波打击来探路了.

稍待了片刻,便见对方的长弓手们齐齐举起了长弓,下一刻,无数的长箭便如飞蝗一般地向着这片楼宇飞了过来.

公孙越哧笑了一声,将身子缩到了沙袋之后.耳边传来了叮叮当当的声音.羽箭虽利,但碰上了钢筋水泥结构的房屋,也不过在上面留下一个个的白印,充其量在上面挖出一个小豁口而已.

耳边清静下来的时候,公孙越再度探出了脑袋,这一次他再不犹豫,直接瞄准了那名军官,在准星之中牢牢地套住了对方的身形之后,他果断地勾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响,远处的那名军官高大的身形瞬间便僵住了,高举着长剑的手仍然没有放下,但面门之上却盛开了一朵艳红的花.这一枪,正中面门.

这样的姿态只不过保持了半秒而已,那人已经是轰然倒下.

伴随着公孙越打响了第一枪,如同爆豆一般的枪声不停地响起.

子弹越过了盾牌手,掠过了刀斧手长枪手,直接向那些弓箭手展开了攻击.居高临下攻击的大明士兵,基本上是一枪一个地了结着对方的性命.

人的眼睛可以跟踪到身出的利箭的踪迹,但却不可能发现子弹射击的轨迹,对于马特乌斯的士兵来说,这种攻击便似乎是一种来无影去无踪的神奇之物.队伍瞬息之间便有些慌乱了起来.

但让公孙越赞赏的是,失去了指挥官便且慌乱的队伍,居然不是向后退却,而是发一声喊,向着前方狂奔起来.

这是一支极其擅长于进攻的队伍.公孙越得出了结论,在对方的脑子中,恐怕只有用进攻对付进攻一途吧.

事实之上,马特乌斯就是一个这样打仗的人,不管对手有多凶悍,他都要表现得比对方更凶悍,只要与对方短兵相接,那么他们总是能用比对方更凶悍的杀意击败对方.

每一战马特乌斯的损失都是极大的,但收获也是最丰厚的,无数仗打下来,在西方,已经没有人愿意与这样的疯子交手了,与他打,打输打赢最后都是一个输的结果.

这一次的战斗,马特乌斯的士兵们保持了一贯的作风.

只是,他们这一次的对手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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