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前卒 第379节

“这三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杀了吴昕?”莫洛念念不忘的便是这一个问题。

洛一水叹了一口气:“三年之前,我离开你之后,便遇到了一系列的追杀,那些追杀我的人来自齐国。连番恶战,我虽然杀了他们好几个高手,但自己也终于是受了重伤。”

他沉默片刻,才接着道:“直到去年年底,在高湖,我亲眼目睹了齐楚的那一场大战,齐人飞舞的旗帜,如潮的兵锋,才让我彻底清醒了过来,我这才想起了我是谁?”

“你,你是说这三年,你完全失去了记忆?”莫洛骇然道。

洛一水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是,我失去了记忆。奇怪的是,当我在高湖恢复意识之后,这二年多的生活,居然历历在目,一点也没有忘记,我被丰县一位地主的小姐救了回去,她给我请了大夫,保住了我的性命,但我的智力却只有十来岁的少年那个样子了,师弟,你知道吗?我居然叫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姐姐,而且一叫就是两年多。”

莫洛却没有笑。

“更巧的是,这个时候秦风到了越国,到了丰县,阴差阳错之下,这位姓王的地主加入到了秦风的军队之中,我也自然跟着这一家人到了军中,后来便一直住在了太平城。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便成了秦风一个得力的打手。”洛一水苦笑着看着莫洛。“吴昕就是在这个时候被我杀的。”

“原来一切都是秦风在背后捣鬼。”莫洛愤怒地道。

洛一水点点头,“不错,太平军要拿下长阳郡,但吴昕却是他的一大障碍,除掉吴昕,早就在太平军的计划当中,刚刚这个时候,你与吴昕却产生了隙嫌,终是给了他们机会。师弟,不是我说你,你是不该疏离吴昕的,他是你的麾下有威信而且最有军事素养和战略眼光的一个人,即便是在我看来,他也是大将之才。”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莫洛叹了一口气:“这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可吃。”

“师弟,你那样是不行的,你麾下人虽多,但却尽是一群乌合之众,真正的军队不是你想的那样。”洛一水回头看了看远处正在向这里涌来的黑压压的军队。“真正的军队,令行禁止,真正的军人,兼有义、理、志、忠信与服从,责任感、使命感与荣耀感随时在他们的血液中澎湃,对领袖忠诚,对同袍爱护,对家人惦念,对爱人牵挂,对自己要求近乎完美与苛刻,始终坚定自己的信仰与做人的准则,把责任与荣耀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绝不背叛与妥协,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履行诺言、捍卫信仰、忠于责任而存在。”

“你的军队,达到了这一点吗?”莫洛问道。

洛一水摇摇头:“还没有,这是我心目之中最完美的,但现在,他们还差得很远,但他们至少已经做到了一点。”

洛一水坐在哪里,没有回头,却举起了自己的手。

随着他的手举起,不远处正在靠近的军队前方,数名带队的将官也随之举起了手,然后,整个军队便默默的停在了那里,毫无声息。

“师弟,跟着我干吧。我需要你这样的猛将。”洛一水微笑道:“冲锋陷阵,一箭毙敌,撼人心魄,夺人心志。”(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六章:真的军队和男人

“真正的军队,令行禁止,真正的军人,兼有义、理、志、忠信与服从,责任感、使命感与荣耀感随时在他们的血液中澎湃,对领袖忠诚,对同袍爱护,对家人惦念,对爱人牵挂,对自己要求近乎完美与苛刻,始终坚定自己的信仰与做人的准则,把责任与荣耀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绝不背叛与妥协。”

洛一水肯定想不到,就在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在距离他很远的地方,另一个男人也在说着同样的一番话。说这番话的时候,这个男人正老老实实的盘腿坐在地上,身后,一个看起来极清秀的士兵,正手拿着剃刀,在替他刮着头发。

和尚有些伤感地低声道:“你不知道,在秦老大到敢死营之前,我们敢死营就是人渣集中地,什么人都有啊!”

“感觉你离开了敢死营之后,还是一个人渣啊!”身后传来了卟哧一声忍俊不禁的笑声。

头发纷纷落地,慢慢的露出了青茬茬的头皮,也露出了里面原先的戒疤。听到身后的调笑声,和尚不禁红了脸,“那是因为我以为秦老大已经死了,你不知道,那时的我,完全没有了人生的方向。小猫他们想着要复仇,可是我觉得老大死了,谁能捏合敢死营?又怎么能有能力复仇,心丧若死,你这样的大小姐,怎么会理解我当时的感受,我离开了那个在哪里呆一天就会让人伤心一天的队伍,浪迹天涯,重操旧业,打得注意就是活一天算一天,哪一天被人逮着就死了算了。那知到会遇到你这个奇葩!啊呀……”

一声惨叫,却是被身后的人来了一下狠的,手上不停地在刮着头发,另一只手却悄悄地垂下,捏出了和尚的软肉,狠狠一扭。

听到和尚的惨叫,周围正在休息的民夫们和士兵们都扭头瞧向他们这边,和尚赶紧正襟危坐,端正面孔。

“下手轻一些!”他悄没声的道。

“轻了你就没记性!”后头的声音也很低,但却充满着威胁意味。“你们秦老大还说了一些什么?”

“老大还说过,男人的一生就是为了履行诺言、捍卫信仰、忠于责任而存在。”和尚想了想,道。

“你们这个秦老大还真不是一个简单人物呢,说得真好,和尚,我可跟你说,那天你要是敢违备对我的诺言,我也不杀你,就一刀劁了你便罢。”

和尚打了一个寒颤,连声道:“你放心吧,我哪里敢?从遇到过你之后,我说过的每一句话都是兑现了的,而且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假话。”

“哼哼,量你也不敢!”得意的声音传来,唰唰的声音连续不断地响起,一小会儿功夫之后,冰凉的小手轻轻地抚摸过头皮,“好了。”

和尚抬手抚摸着自己光溜溜的头皮,这一霎那间,他似乎又回到了当年在敢死营的时候。

清秀的小兵自然是他的老婆余秀娥,盘膝坐在和尚的对面,两手撑着下巴,歪着脑袋,看着对方,笑道:“能给我多说说你们敢死营的事情吗?哼,跟我结婚两年,居然连你出身这么大的事情都没有说实话,一直胡乱编造,你知道吗?我爹爹还专门派人去查过你,不过完全没有查出来,敢情你在敢死营这种地方,难怪查不出一丝一毫的信息。要不是咱们早就生米煮成了熟饭,我老爹说不定会砍了你。”

和尚干咳了两声,心道我这卖相还是不错的,一身武功也不错,在你爹面前一向乖巧好学,你老爹喜欢我着呢,要不是我收了你,只怕你现在还没有嫁出去,当然,这话他绝对是不敢说的,不然的话,只怕又是一顿暴打要上身了。

打不过老婆,也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和尚摸着头皮,突然想到一个可怕的问题,等回到了敢死营中,这个话题要是泄露出去,只怕遭人耻笑,怎么才能瞒住这一点不让那些家伙发现呢?

他觉得这个问题很挠头。

“在想什么啦?我在问你话呢?”对面伸出一支秀气的小手,崩崩敲着他的光头。

“我差不多是跟秦老大一起进敢死营的,那时候的他,就是靠着一对拳头,先在敢死营里打服了所有的人,那时候,他才只有十六岁。”和尚悠然道。“当然,敢死营里别的没有,那就是什么样的人才都有,机关,下毒,什么样的法子都用完了,结果都是下手的人结果很惨。从那以后,敢死营再也没有人敢惹他,从那以后,秦老大才开始对敢死营开始改造。”

“你呢,对他下过手没有?”

“当然干过,当然也被揍得极惨!”

“我们男人可真是一些贱骨头,不打不服。”余秀娥笑咪咪地看着和尚的光头,和尚赶紧捂住了脑袋。

“不知怎的,看着你这个油光光的头,就是想来敲几拳头。”余秀娥大笑,听了这话,和尚赶紧扯过一件衣服,盖住了脑袋。

“其实不止敢死营,但凡军队之中,拳头不硬那是说不上话的。”和尚道。“这段话,秦老大要求我们每一个都背下来,那时的他说要我们这些人渣真正理解这些话的意思,恐怕不是短时间内能做到的,但只要天天背着,天天做着,终有一天,我们会成为那样的男人,说实话,当时听他说这话的时候,我都觉得简直是一个笑话。”

“后来呢?”

“后来,我们敢死营真的成了这样一群人。我们成了楚国西部边军之中战斗力最强的一支部队,当然,这个信条,还是只在敢死营内适用,不但敌人怕我们,友军也怕我们。因为我们的效忠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秦老大。我们的责任和荣耀就是让敢死营百战百胜。”和尚握起了拳头,在空中晃了晃。

“可是这样一支百胜之师,最后却是毁在了自己人手上。”激昂的和尚突然垂下了头,声音也呜咽了起来,“我当时就眼睁睁地看着,看着我的五百弟兄一个个倒在箭雨之中,倒在长枪之下,倒在火海之中,我却无能为力。”

看着昔日从来不流泪的和尚,竟然流下泪来,余秀娥心中怜意大起,站起身来,将那颗光脑袋轻轻地揽在怀里,“好啦好啦,过去的事情,别再想啦,你们秦老大现在不是又发达了吗?终有一天,你跟着他再杀回去,将仇人们一个个杀光不就好啦!”

“当然,我们会杀回去,哪怕敌人再强大,我们也会杀回去。”和尚呜咽着道。

一个士兵,抱着一个头上有戒疤的光头,这副场景,怎么看都很怪异,周边的士兵和民夫们一个个都转过头瞧着他们。

余秀娥抬头,看到这些一张张怪异得甚至有些扭曲的脸庞,轻哼了一声,脚一勾,躺在地上的比她还要高的大刀一下子飞到了空中,单手挚着这柄几十斤重的大刀,平平的抬起,指着那些人,“看什么看,谁敢再看?”

所有人一下子垂下了头,这一路之上,他们没少看到这个个子小小,说话也娘里娘气的家伙,挥舞着这柄大刀,教训了不知多少不开眼的人。长阳郡可不是沙阳郡,刚刚归到太平军的控制之下,乡野之间,匪徒可真是不少。

那柄刀,好几十斤重啊,平常一个人,平端起来就费劲得很,但这个家伙拿在手里,却好像是纸糊的一般。

“黄队长,我们要开拔了。”一个瞎了一只眼的老兵走了过来,对和尚道,他是敢死营的老人了,知道其中的内情。

“走吧!”和尚站了起来,眼睛有些红肿,“还有多久,我们可以到蒙山大营?”

“快了,按照我们现在的脚力,大概还要半日功夫吧,这里已经进入到了军队实际控制的区域,不会有不开眼的小贼来打主意了。”瞎子笑道。“黄队长,当年的兄弟们看到你又回来了,不知有多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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