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什么路明非我应该认识 第50节

  世界各国对侦探的定义都有些不一样,而在第一个完成警察现代化,并催生出警探也就是官方侦探这一类别的英国来说,侦探就是没有穿警装的便衣警察。

  就是拿着小本子在街上走访、调查你来、找人你来、抓人还是你来的那种。也因此,一般的警察可担任不了。

  而另外一种没有官方身份,也就是路明非现在在做的业余侦探,也就是私家侦探。

  帮人找找宠物,帮妻子调查出轨的丈夫,或者反过来帮丈夫调查出轨的妻子之类的,一般这样的工作也就顶天了。

  至于什么警方破不了案,来找私家侦探介入命案什么的就别想了。人家自己有更专业,更有经验的警探。

  ……不过,这里可是伦敦。

  是每天都会有暴力事件或是命案,是每天都会在泰晤士河发现飘浮的尸体,是黑帮光明正大在街上行走,甚至行凶的罪恶之都大都会伦敦!

  在这里,警察恨不得把自己分成两个人来用,堂堂警长艾博兰更是亲自易容去打探情报。在这里,无论官方侦探还是私家侦探,都不愁没活做。

  于是,路明非迎来了第一个艾博兰向他介绍的客人。

  面前这有着漂亮小胡子,似乎在某本课本上有见过的中年男人神秘兮兮的问他:“侦探,你相信幽灵的存在吗?”

  “我信。”路明非点点头,作为一个魔物猎人,怎么能不信自己的猎物的存在呢?

  可惜他上次驱魔的过程没有录下来,不然高低得给这个委托人长长见识。

  狄更斯有些无趣的摇摇头:“侦探,你应该说你不信的。这样一来,我才能在悬念之中,向你揭露一个谁也不知道,真实的了世界。”

  “真实的世界我已经见的够多的了,狄更斯先生,请直接进入主题。”路明非叹息一声,或许是个作家就会有这样的习惯,总会希望一些日常的对话也带着小说一般风格。

  查尔斯狄更斯,近代英国世上的文学巨匠之一。《雾都孤儿》听着耳熟吗?就算没看过也听过这个名字吧,他写的。

  早已意识到开创进化论的达尔文还活着……或者说在更早之时的凡尔赛宫,意识到与自己跳了一场舞的温婉女士,就是他幼时憧憬的茜茜公主时。

  路明非就做好了,在这个世界与那些在后世有着极高知名度的人物遇见的准备了。现在,第一……不,应该是在伊丽莎白之后的第二个来了。

  “在开始正式委托之前,请容我向你介绍‘幽魂社’。”狄更斯不慌不慢的说。

  幽魂社,一个在真实存在于历史上,在后世也被人津津乐道的神秘学研究社。可以说,后世那些以神秘学为研究目标的秘密结社,多少都会受幽魂社的影响。

  路明非倒是想起来了,狄更斯也是幽魂社的成员之一。

  不过不同于那些想要通过幽魂社揪出真正幽灵的家伙,这位大作家似乎更想揪出,那些在背后操控着“幽灵”的家伙。

  顺带一提,某不愿透露姓名的,写出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大作家柯南道尔,也是幽魂社的成员之一。当然,这是未来的事了。

  只是与狄更斯完全相反,他好像是真的相信幽灵的存在的。

  路明非也没有想到,自己和柯南道尔又凭空多出了一道联系。

  “……你能理解我的目的真是太好了。”狄更斯有些诧异的看向路明非,“每次我向其他人解释目的的时候,都花了不少的时间。”

  “你该进入主题了。”路明非提醒他。

  于是狄更斯再次神秘的问:“你听说过弹簧腿腿杰克吗?”

  “我还听说过开膛手杰克呢。”路明非耸耸肩。

  杰克,一个随处可见的名字。同时,也会加上前缀,用来代指那些身份不明的的家伙。

  狄更斯被这不知为何,总觉得会染上很多鲜血的名字给镇住了:“开膛手杰克?那是谁?”

  路明非顿了一下,这才想起来,有关开膛手杰克的白教堂惨案,还有差不多二十年才会发生,现在谁知道什么开膛手杰克啊。

  “这不重要。”他把话题拉回正轨,“为什么忽然提到弹簧腿杰克?”

  弹簧腿杰克,一个即便是在后世,也未能解开的神秘案件中的嫌犯。

  那是差不多距今三十年前,在伦敦发生的事情。连续两年,数个在夜晚独自出行的女性,遭到了神秘人的袭击,重者甚至重伤昏迷。

  遇袭后的她们惊恐的描述袭击者,那是一个红色眼睛,发出的声音尖锐的如同野兽。他还有着巨大的铁爪,甚至一跃能够跳过一堵墙,是个能口吐蓝白色的火焰的怪物。

  人们用弹簧腿来形容他那不可思议的跳跃力,并用来自地狱的魔鬼那狰狞的外表和可怕的声音。

  至于路明非为什么知道这些,甚至知道狄更斯和柯南道尔与幽魂社的联系。只能说每个男孩年轻的时候,大概都会对神秘学感兴趣。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自己就是神秘学的一环。

  “他又出现了。”狄更斯喃喃的说,“那个在三十年前让伦敦陷入恐惧的家伙,又回来了。”

  尽管弹簧腿杰克的作案并没有让一个人死去,但是被重伤的女性仍然留下了一辈子的心理阴影,那时的伦敦也笼罩在一个传言自地狱而来的魔鬼阴影之中。

  大作家解释说:“兰贝斯区最近出现了几起袭击事件,受害者对于嫌犯的描述与三十年前对弹簧腿杰克的描述一模一样。”

  这几起袭击事件同样没有人命发生,同时也只在一小片区域内发生,所以没有引起伦敦警察的重视。

  毕竟和每天都会发生的命案和黑帮火拼比起来,没有出现死者的袭击案实在没办法让苏格兰场多看一眼。

  “听起来有点意思。”路明非拿起了他的手杖与礼帽,“这委托我接了。”

  私家侦探的好处就在于,可以不用受那么多官方条款的约束。说走就走,离开贝克街239号,路明非上了狄更斯这位大作家的马车。

  兰贝斯区距离贝克街所在的威斯敏斯特区并不算远,只隔着一座兰贝斯大桥。只是在马车驶上这座大桥之时,发生了一件令狄更斯非常不开心的事情。

  “这群邪恶的驱虫,应该坠入地狱在大锅中反复的煎炸,直到受尽地狱中所有的酷刑!”大作家看着泰晤士河边的混乱不断的咒骂着。

  狄更斯是个很有同情心的作家,他所写的书籍多数都是在为伦敦底层的人民们发声。但是面对外面的混乱,也忍不住的咒骂出来。

  河岸边上,黑帮正在火拼。

  两伙人手持刀具,在泰晤士河的东侧殴打在一起。暴乱使得桥上的民众尖叫出声,警察也不断的吹动口哨,挥动警棍甚至鸣枪。

  可是这无用,暴动依旧在继续。

  出乎意料的,红衣的老牌帮派暴徒帮居然节节败退。而对面身穿绿衣的新兴帮派,则在他们身穿黑衣的老大的带领之下,跳上了河边的货船之上,宣布了他们对这片区域的所有权。

  ……黑鸦帮,雅各布还是将他心心念念的帮派组建了起来。

  他将白教堂区,一个被暴徒帮打击的没有了生存空间的小帮派煤渣帮收编,统合了凯洛克留下的势力,中二劲满满的宣布,伦敦将会变成群鸦的战场!

  黑鸦势如破竹,在白教堂之后,将兰贝斯区也从暴徒帮的手中抢了下来,现在更是强占了泰晤士河。想必下一步,就是呈两面包夹之势,将西提区也从暴徒帮的控制中抢下来。

  这对暴徒帮的打击不可谓不大,如果西提区再丢失,那么他们就会失去伦敦中心一半的地盘。

  形势对兄弟会一片大好,但是,路明非对黑帮并没有好感。

  黑鸦帮的成员除了少数煤渣帮转化而来的,大多都是吸收暴徒帮的残兵游勇。这些家伙昨天效忠圣殿骑士团,今天可以效忠刺客骑士团,明天也可以效忠其他人。

  亨利自然也知道这一点,但是如果没有黑鸦帮的话,仅凭他们四个就想击败伦敦圣殿骑士,还是有些勉强了。

  混乱终于结束,兰贝斯大桥恢复了通行。一路再无事发生,他们顺利的来到袭击事件的发生地。

  即便是在伦敦,也有着落后贫困的地方。在伦敦中心的七个区中,兰贝斯区是除白教堂区外最贫穷的一个区,在一些地方,甚至还保留着不少农村风貌。

  兰贝斯精神疗养院门口,狄更斯缓缓的说:“我们好像来的有些早了。”

  此刻还不到黄昏,而和三十年前一样,这个弹簧腿杰克喜欢在晚上作案,且目标大多都是独自出行的女性。

  路明非眼中泛起淡淡的金色,在有些昏暗的街道之上巡视:“并不算晚,罪犯在犯案之前会到目标踩点,越是有预谋的案件就越是这样。”

  “可是这里也太大了。”狄更斯担忧的说。

  最近几起袭击案的发生地非常的松散,可偌大一个兰贝斯区,要去哪儿遇见弹簧腿杰克?狄更斯不知道,也不需要让他去寻找答案,否则他请侦探干什么?

  “在这里等一下。”路明非来到疗养院的门口。

  很难让人相信,在现代医疗技术都不算成熟的今天,居然会有一所精神病院屹立在兰贝特区的一角。但是这和他无关,他只是想借用疗养院旁的钟楼一用。

  路明非抬起手,远远的指向钟楼的塔顶。下一刻,隐藏在袖口之下的袖剑猛的弹出一束纤细但结实的绳索,牢牢的系在钟楼顶端的十字架之上。

  雅各布终于把他心心念念的绳枪装到袖剑之上了,亨利帮他找了个人亚历山大格拉汉姆贝尔,又是一个让路明非耳熟,说不定还在物理书上那一页见过的“熟人”。

  总之他们成功的将绳枪装到了袖剑之上,还成功的复制了几个成品,让他也给装上了一个。

  其实早在明朝时期的中国兄弟会,就有刺客使用名为绳镖的装备来辅助战斗或是爬行,在北美兄弟会重建之初,还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路明非拿到之后更是喜欢的不得了,如果不是已经自称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福尔摩斯,他说不定还想改名叫贝克街的好邻居。

  以一个在瑜伽之中也算高难度的动作站在纤细的十字架之上,路明非在黄昏之下打量兰贝斯区。鹰眼视觉开放到最大,肉眼所见之处,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忽然,他心中一动,绳索再次从他的袖口弹出,系在了钟楼远处一座低矮的房子之上。将绳索的一端绑在十字架之上,他用手杖搭在绳索之上,从钟楼之上迅速的滑下。

  “……确定了,狄更斯,所谓的弹簧腿杰克,只不是这个邪教团为了散播恐惧,刻意制造的袭击。”路明非把玩着手里额头有着两根角的狰狞面具,随手丢在脚下瑟瑟发抖的邪教头子身上。

  有混乱和恐慌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居心叵测的人散布谣言,引发更大的混乱,制造更大的恐慌。

  眼前这个邪教头子,就是见不得伦敦这样的地方居然会有兰贝斯这样有着一堆乡巴佬,假扮成几十年前神秘的弹簧腿杰克,进行无差别袭击。

  “也……也对。”狄更斯对于这样的结果自然满意。

  但是他仍然没有从路明非那惊人一跃,然后干脆利落的把正打算外出袭击的“弹簧腿杰克”打翻在地,顺便扒了面具,审讯一条龙的搞定的利落之中反应过来。

  伦敦的侦探,不知不觉都那么厉害了吗?

  在等待警察到来的途中,路明非走到刚才差点遭遇袭击的人面前。这是个小孩,年纪看上去只有十岁左右。

  “你叫什么名字。”他发问。

  小孩似乎没有从袭击中反应过来,下意识的回答:“亚瑟……先生,您是侦探吗?”

第59章 弹簧腿杰克

  路明非神色严肃的说:“听着小鬼,我不知道你是出于什么理由出现在这里的,但是一个人在这里晃悠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那么严肃不是没有理由的,男孩在被他发现时手里还紧紧的窜着一张报纸。他拿过来一看,居然是有关兰贝斯区发生多起袭击案的报道。

  简单的来说,这小子是知道这里最近发生袭击案,却还是胆大的孤身前往这里。

  “您真的是侦探吗!”亚瑟有些激动,“很高兴见到您,我最喜欢侦探的故事,很高兴能够看到一位真的侦探在办案!”

  狄更斯看不下去了:“亚瑟,我很清楚,当热爱的东西出现面前时,是个人都会忍不住的激动。但是,你要学会分清现实和书籍,这可是两码事。”

  “不要再涉足危险的地方了,因为下一次可不会那么好运的有人来救你。”不愧是大作家,劝人可比简单骂两句高明多了。

  不过说到这里,狄更斯顿了一下,改口说:“不过这位路侦探的办案方式确实很酷,连我都忍不住,想要写一本侦探小说了。”

  亚瑟愣愣的看着他,忽然再次的激动:“您莫非是狄更斯先生?我看过您写的文章!还给您寄过信,这一次也是为了帮为一位喜欢的作家外出寻找故事灵感!”

  一个喜欢读书的小读者,遇见了一位闻名世界的大作家,大概没有什么比这更有爱的事了。

  但是路明非冷着脸:“我不管你喜欢的作家灵感枯不枯竭,你必须给我在太阳落下之前回家!”

  好家伙,这伦敦不仅作者野,雇侦探前往犯罪现场,只为抓住搞鬼的人。就连读者都那么野,亲身前往犯罪现场,只为给快太监了的侦探小说作家寻找灵感。

  “可是侦探先生,您不觉得奇怪吗?”亚瑟仰着脑袋问,指着瑟瑟发抖的邪教头子问路明非,“如果这次搞鬼的弹簧腿杰克是他们假扮的话,那么三十年前的那个又是谁?”

  托了某些一便士的廉价惊悚小说的福,弹簧腿杰克的名字也算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这位在三十年前昙花一现的神秘人物,在各种企图以惊悚和悬恋抓住读者眼球的作者笔下,可算是是热门人物。

  “好了,亚瑟,有些问题的答案,不是你想探查就能探查的。”狄更斯很欣赏小孩的求知精神。

  但是他还是泼了一盆冷水:“但是,三十年前距离现在太久了,那时年轻的我都不知道真相。你和这位侦探更是还没出生,又怎么查起……”

  亚瑟不说话,只是眼睛忽然的瞪大。他着急的拉了拉这位大作家的衣摆,示意他向某处看去。

  路明非神色逐渐严肃起来,眼底流露着淡淡的金光,危险感应如同细细的针一样,正在不断戳着他的后背。

  当最后一丝太阳光从地上消失,黑夜悄无声息的降临这座工业之城。接连的袭击事件使兰贝斯区在入夜之后就不再有人在外面逗留,几乎是在瞬息之间,世界陷入一片安静。

  而就像是宣布黑夜从来都不是人类的领域一样,来自黑夜的恶鬼蹲伏在房檐的一角。

  狰狞巨大的铁爪自然的垂下,纤长又扭曲的下肢是它惊人跳跃力的根本。狰狞面具之下的红色眼睛睁开,无声的注视着这些在入夜之后依旧在外面逗留的人类。

  面具之下开合的嘴巴之间,有着蓝白色的火星在跳跃。

  “这……这tm到底是什么怪物?”三十年前的真相就这样出现在眼前,狄更斯忍不住的爆了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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