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472节

  他跟自己的封臣们也不需要这种场合来联络感情,至于那些无意投靠他的人,也不会因为吃了顿他的宴席,就改变主意投入他的麾下。

  “大人,好多拉丁商人想要觐见您。”

  莫德尔牵着日蚀,走到洛萨近前询问道:“他们向您送上了一笔价值不菲的礼金,您看,要不要找个时间接见这些人?”

  “不急,就说我很忙,回头再说。”

  洛萨拍了拍面前这个老伙计的肩膀。

  莫德尔是最早跟在他身边的侍从,一直在瓦兰吉卫队(即公爵卫队)中服役,屡次大战下来,也早就因功被授予了骑士头衔,这货给自己设计了一幅野猪纹章,印在自己背后的盾牌上。

  而他的好搭档“莱恩”,在上次跟萨拉丁的决战后,被库尔斯以缺乏人手为由,调到了“黑暗之影”里,这家伙给自己设计的纹章是一匹公马。

  都还挺有讲究的。

  欧陆最常见的纹章一般是鹰,狮和十字架,但在下层贵族当中,野猪,战马,熊,狼,甚至是绵羊这种形象也是屡见不鲜的。

  比如野猪对应绝境中爆发出的勇气,一往无前,在许多渔猎部族里,都有崇拜野猪的传统。

  战马代表对主君的服从与忠诚,一般作为领主的廷臣家族,比较喜欢用这种纹章来彰显自己的忠诚和身份。

  至于拉丁商人拜访他,无非就是见连狮心王理查都无法捍动他的位置,放弃了投机心理,乖乖来找洛萨这位真正能“当家作主”的十字军统帅。

  所求的,什么商业特权,免税特许,租借城区作为商栈之类的。

  虽然短期内肯定能换来大笔财富和物资,但洛萨对“租界”两个字过敏,自己领地里出现亚平宁城邦共和国的租界,就像是白玉盘上沾了黑斑,哪怕短期内肯定是利大于弊的一件事,他依旧不会考虑。

  反正眼下原本亟待解决的财政问题,因为回收十字军战利品回了口血,再加上洛萨手底下几门产业,还有艾拉港收取的商税,短期内,他虽然财政比较紧巴,但也能坚持。

  …

  骑上日蚀,带着卫队。

  洛萨也没打算就这么回宅邸,而是起了兴致,想要四处巡视一番达米埃塔城附属的领地。

  看看科普特人们对他的统治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态度,虽然在他打下达米埃塔后,每天都有科普特出身的地方头人,富商,贵族想要觐见他。

  但他可不信这帮人看在他“基督兄弟”的身份上,就真把他当成解放者了那是内宣!

  想那泱泱大元朝灭亡后,尚且有无数汉臣为元哭坟殉节,虽说这萨拉森人的统治肯定比不过元朝对地方门阀那般轻松,但迄今为止,还没发生过一起科普特人的叛乱,就使洛萨感觉挺魔幻的。

  当然,也可能是他的战绩太过吓人,而且暂时没有对达米埃塔行省的各项制度进行大刀阔斧改革,还没太触及他们的核心利益。

  因此这帮人还在蛰伏,观望。

  一旦洛萨兵败,他敢保证这群科普特人的基督兄弟们,包括眼下已经算是被他收买的科普特派大主教,都得第一时间跟他划清界限,还得积极踊跃地来攻打他。

  公爵的新枪,显示的状况比之前好多了,最起码他的合法性增加了不少,不再处于“极低”的状态,而是达到了“较低”的水平。

  这是因为达米埃塔行省的大部分领地都已纳入他的管辖区。

  但达米埃塔也就是下埃及公爵领,即尼罗河三角洲的一部分罢了。

  至于国家忠诚度和人民生活水平,都还是老样子,前者是暗流涌动,后者是挣扎,这才几天功夫,完全没什么变化。

  他张开手,银色的光芒汇聚,在他手中化作了一把朴实无华的银色长枪,挥舞起来,风声呼啸,其评价已从最初的“不堪一用”变为了“可堪一用”。

  描述是:你已收复了部分法理领土,这使得你手中的新枪已经可以等同于一把碎了之后会重铸的铁质长枪,但别指望它能发挥出什么特异神效。

  洛萨忍不住笑道:“还不错,最起码平时不用再用普通骑枪了。”

第549章

  骑在日蚀背上的洛萨,用头巾裹住脸,此时正值正午时分,虽然已至深秋,但阳光还是酷烈非常,他麾下的卫队裹着黑色或白色的袍子和头巾,明显都没什么精气神。

  头巾和罩袍不是萨拉森人专属的打扮,而是处于这种气候下,人们都会做出的选择。

  “到树荫下休息一会儿吧。”

  洛萨攥着马鞭,指向前方一片洋槐树。

  他靠在树荫下,看着汗涔涔的士兵们,不禁笑道:“莱恩,带几个人去前面的村庄要一些水罐,再采买一些水果来给大家解渴。”

  莱恩应了句“是,大人”,便领着几骑翼骑兵向前面的村庄行去。

  他出行的队伍本就不小,离得老远就引起了人们的瞩目,估计要不了多久,这座村庄的头人就会派人过来打听消息。

  后世常有人说,埃及人都已被换种了,跟古埃及毫无联系。

  这话一点也不靠谱。

  最起码洛萨一路走来,看到的居民,跟萨拉森人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一些简陋的科普特派教堂和神龛,依旧屹立在乡野之间,有的跟拜火教的圣坛相隔甚至不足百米。

  不过会出现这种说法也不是空穴来风。

  毕竟早在公元前五百年,古埃及就被波斯人征服了。

  尔后又被马其顿国王,著名的征服者“亚历山大”攻占,亚历山大死后,在继业者战争中,埃及又被亚历山大的部将托勒密占据,以此建立起了希腊化的王国。

  托勒密埃及的最后一任法老,就是人们众所周知的埃及艳后克利奥帕特拉,她先是做了凯撒大帝的情妇,在凯撒被刺杀后,又做了马克安东尼的情妇。

  随着马克安东尼败于屋大维之手,埃及正式被纳入了帝国的管辖内,成为了一个行省。

  在五百余年之前,萨拉森人占据了埃及,并且延续至今。

  当初第一批进入埃及的萨拉森军队,仅有一万余人,尔后陆续迁移进来的萨拉森人,数目已不可考据,但阿拉伯半岛上生活的萨拉森部落,人数想来也多不到哪儿去,最起码,绝没有当时保守估计,也在五百万之多的埃及人多。

  混血,肯定是混血了。

  早在波斯人征服古埃及时,埃及人就已经混血了。

  拜火教化,也肯定是拜火教化了。

  但从血统上看,科普特人,仍旧是科普特人,毕竟人口基数在那摆着呢,没经过系统的屠杀,或是大迁移,是没可能将古埃及人灭亡的。

  现如今的埃及,既可以说科普特人占多数,也可以说萨拉森人占多数。

  因为萨拉森人这个说法,实际上跟犹太人一样,都是以宗教为纽带的,一种宽泛的概念。

  信仰基督教的科普特人,就是科普特人,信仰拜火教的科普特人,就是萨拉森人。

  而“科普特人”这种称呼,广义来讲,就是指所有埃及原住民,狭义讲,就是指仍旧坚守基督教的埃及人。

  “所以,现在该拿什么来团结这些科普特人,让他们心甘情愿接受我的统治,为我出钱出力?”

  洛萨婉拒了士兵们递来的水袋,拍拍对方的肩膀,继续自己的思考。

  靠“恢复基督正信”什么的肯定是没戏,人家萨拉森人在宗教自由这方面已经做得挺不错了,科普特人只需额外缴纳一笔“不信者税”就能继续信科普特教。

  靠血统就更别提了,法兰克人跟萨拉森人在科普特人眼中也没多大的分别。

  靠帝国的认同?

  这个乍一听还挺靠谱的,毕竟洛萨跟拉盖娅女皇的关系还不错,若是向女皇求一个“埃古斯托普行省”总督的头衔,她大概率是不会拒绝的。

  反正单靠希腊人,大概率是永远不可能夺回帝国粮仓了。

  但问题在于,埃及人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帝国。

  就达米埃塔这座城市,早先就曾被东帝国的海军突袭,几乎被付之一炬,帝国的军队甚至还抓了不少科普特人奴隶,所以帝国总督这个头衔,大概率只会使埃及人更加反感。

  洛萨脑袋里突然冒出了个想法:“要不,我仿效亚历山大大帝,自称是阿蒙神之子,也给自己加个埃及法老的头衔?”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如果这么干,估计就是手底下的法兰克十字军们要扯旗造他的反了。

  不过这思路其实也没问题,就看他个人威望了。

  假如有朝一日,他的地位已经稳固,手头实力也足以应对任何挑战,完全可以宣称自己是上帝之子,且上帝跟阿蒙神一体两面,自己既是圣子,又是法老,还是耶稣的兄弟。

  这就叫哈布斯堡式三位一体。

  只不过,他若是有这种威望,哪里还用考虑靠什么来团结科普特人?

  

  洛萨被自己的胡思乱想逗得发笑,径直走到前面的一座小土包上。

  眼前是一座规模不大的村庄,依附于达米埃塔城。

  这里也算是自己的领地。

  但实际上是由地方头人所控制的。

  “头人”这种东西,往往跟当地领主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算不上贵族,但在地方上说话,甚至要比贵族还要响亮。

  让娜父亲就属于这种,虽然没有贵族头衔,但也是当地村长级的人物,大概率还担任着当地领主委派的一官半职,不然让娜也不可能接受军事训练。

  再天赋异秉的小姑娘,也不可能拿起武器就能骑马砍人了。

  没多久。

  前去找水的莱恩,就带着一个大腹便便的胖男人骑着马向这边赶来。

  胖男人有着深棕色的皮肤,看上去可能有些努比亚黑人的血统,挤出笑容问候道:“向您致敬,公爵大人,我是阿拜斯村的村长,偏僻之地,因您的到来而蓬荜生辉。”

  “作为您最谦卑,也最忠诚的仆人,您的任何要求,鄙人都会尽力满足,犒劳大人军队的马车稍后就到。”

  胖男人一边笑着,一边小心翼翼用围巾擦拭着脸颊豆大的汗滴,在他看来,洛萨无非就是想要征一笔额外的贡金。

  这个时代的国王和领主们,的确有这种带着军队,巡游自己领地收钱的传统。

  其实在许多人眼中,国王,领主,跟强盗也没什么区别。

  “你们似乎在开宴会。”

  洛萨听到远处村庄里,气氛似乎很是热切:“不知我是否有幸参与进去呢?”

  洛萨遥望着前方热闹非凡的动静,微笑着询问道。

  “当,当然没问题。”

  “这是我们的荣幸,能请到您这样的尊贵客人。”

  胖男人的高卢语说得明显不太纯属,但最起码会说,这就已经很罕见了,说不准这家伙的父辈,还真有可能担任过某位国王的宫廷宦官。

第550章 民间

  遥望着已经收割过的田垄,正有人播种莴苣,豌豆之类的作物。

  有推着板车,光着膀子的农夫,挥舞着木头勺子,将粪便抛到田地里。

  埃及人已经知晓粪肥的好处,但还不知道要进行堆肥,发酵实际上也没那个必要,随着尼罗河的泛滥,自然会有肥沃的土壤被带到三角洲来。

  这里施肥大概率是因为地势较高,享受不到洪泛带来的好处,也不需担心在汛期农田会被淹没,能在秋末还种一些作物来获取收益。

  道旁的果园,种植的是橄榄,椰枣等作物,田地里劳作的人很多,许多都没穿衣服,看到来人不禁露出新奇的眼神。

  他们离得较远,看不真切。

  但村长离得近是能看清楚的,洛萨骑乘着的日蚀,比一般的战马,甚至是骆驼都要高出一大截,他挺直了腰杆甚至都摸不到这匹马的肩膀。

  他此前,可没想过这世上还能有这么大的马。

  “阿拜斯村的村民们,都穿不起衣服吗?”

  洛萨随口问道。

  村长苦笑道:“倒也不至于穿不起衣服,只是天气炎热,穿太多干起活儿来太过累赘,所以在上田的时候,我们一般都只穿一条亚麻短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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