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诸天,修魔修出功德金轮 第224节

  “嗯~~”阿美轻点娥首。

  “我开了家科技公司,研发的第一代通讯设备已经实现量产,现在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有没兴趣过来帮我?”

  “当然,我现在是你的人了,你想怎么安排都行。”

  阿美已经认命了,二十美金想要还上,以她目前的工作能力,起码要还十年以上,虽然以她的姿色,找个有钱的男人不难,但她并不想将就,在没有遇到合适的对象之前,她很愿意以身抵债,就当谈了位新男友。

  龙哥长得这么帅,人又温柔,怎么算都不亏。

  “哈哈,你要这么说的话,那我就不客气了。”程龙冲着阿美眨了眨眼睛,他都打算给阿美开高工资,让对方慢慢还钱了。

  没想到,阿美竟然会选择以身抵债。

  这个年龄段的妲己,那可是颜值最佳的时期,换谁都扛不住,程先生自然也不例外。

  “龙哥,事先声明,我只是按照约定,做你两年情人,说过的,一年抵消十万美金,两年后,如果我遇到喜欢的男人,随时都可以离开。”

  阿美不知道将来会怎样,但有些事,必须提前说清楚,没遇到也就算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遇到了,必须恢复自由身。

  “没问题,哪怕是在期限内,你遇到想结婚的对象,也可以随时告诉我,咱们好聚好散。”程龙现在对女人的态度,比较随和,能聚则聚,不能聚则散。

  就像前些日子,在东京遇到的远山静子,陪他一个晚上,第二天就断了联系。

  静子现在是留在东京,与远山隆义复合,还是飞去国外,重新过日子,他完全不知情。

  因为他知道离开自己,是对方的损失,本身就是因缘际会,产生了一点点交集罢了,根本没必要抓着不放。

  “龙哥,有您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阿美甜甜一笑,随后放下包包,主动进入卫浴间。

  “阿美,一个人洗多没意思,我进去陪你。”

  程龙嘴角微扬,笑着跟了进去。

  阿美遇到他时,已经和男友Alex谈了好几年,要不是男友贪心跑去老缅走私,俩人可能已经结婚生子了。

  所以,在她下定决心后,表现的特别从容,见男人跟进来,除了脸色微微泛红外,并没有多少惊慌失措。

  于是,俩人很快便玩起了鸳鸯戏水的小把戏。

  有人说过,通往女人心灵最快的方式,就是亲密接触,这话说的一点没错,玩完游戏后,阿美看向程龙的眼神多了几分温柔。

  之后几天,俩人都时常腻在一起,直至阿美从原公司辞职,被程龙安排进尖端科技公司给程乐儿打下手,腻在一起的时间才慢慢变少。

  并不是乐儿看出俩人的关系,给阿美增加工作强度,让对方无心勾搭男人,而是阿美看出尖端科技的潜力,明白公司研发的第一代通讯设备一经发售,会带来怎样的轰动性效果。

  为了自身的前途,阿美果断选择放弃捷径,主动将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

  ……

  华山,古称“西岳”,雅称“太华山”,为五岳之一,南接秦岭山脉,北瞰黄渭,自古以来就有“奇险天下第一山”的说法。

  华山派,便建立与此山之上,掌门人姓岳,名不群,江湖人称君子剑。

  岳掌门的妻子宁中则,亦是名满江湖的侠女,出嫁前江湖人称“宁女侠”,出嫁后多称“岳夫人”。

  宁女侠颇具美貌,为人正派,慷慨大义,不为权势所逼,是武林不可多得的女中豪杰,受到武林中人真正的尊重。

  如今宁女侠成亲十八年,女儿岳灵珊已有十七岁。

  程龙穿越到此界时,宁女侠的女儿正与她的二师兄劳德诺,假扮父女,在官道上的茶肆中招待来往行人。

  他之所以能确认茶肆中的男女是易容后的劳德诺和岳灵珊,是因为眼下正在上演经典一幕,青城四秀中来茶肆休息,见岳灵珊长得秀丽,遂出言调戏,林平之看不过眼,与之发生纷争,失手杀死其中一人。

  好巧不巧,此人正是青城派掌门余沧海的儿子余人彦。

  程龙路过此地,恰好看见了这一幕。

  余人彦被杀的刹那,杀生决自行运转,一股微弱的暖流,随之涌入体内。

  “我这应该也算是承了林平之的好处吧?”

  程龙给自己找了个插手福威镖局被灭门的理由,福威镖局因为辟邪剑谱而遭到窥视,以致一家几十口惨死,着实有些凄惨,

  林平之生在富庶的商人家庭,自幼被万千宠爱,不识人间险恶,武功不高却仁侠好义。

  纯净高傲,至美至孝,是书中对他的描写。

  人长得确实比较俊美,和修魔前的程龙有的一比,现在拍马屁都赶不上。

  修魔后的程龙,五官不断优化,气质缥缈出尘,一举一动都好似谪仙下凡那样,充满韵味。

  岳灵珊这个‘野丫头’,在其坐下后,不知道偷看了他几次。

  “公、公子,现在怎么办?”

  “别怕,男子汉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赶快把尸体埋了。”林平之此时其实很怕,可他不敢露怯,不能再外人面前丢脸。

  说着,林平之便跑到劳德诺和岳灵珊面前,掏出一锭银两,匆忙道:“大爷,这锭银子你们拿着,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你们快走吧!”

  “好、好……”劳德诺连连点头。

  程龙饶有兴致的开口道:“那我是不是也要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林平之冲着程龙拱了拱手,抱歉道:“大哥,青城派的人不会善罢甘休,此地已成是非之地,还请速速离去。”

  “哈哈,青城派?”

  程龙嘴角微微扬起,露出轻蔑之色。

  笑傲江湖不过是普普通通的武侠世界,以他当前的实力,完全可以横着走,就像在杀手世界那样,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林平之、岳灵珊和劳德诺见他对青城派如此不屑,顿时肃然起敬。

  青城派可是名门正派,令狐冲得罪青城四秀,老岳都要派对方去青城登门致歉,除了武当、少林、嵩山,以及魔教之外,没人敢如此轻视青城派。

  林平之小心翼翼道:“大哥,敢问您尊姓大名?”

  程龙微微一笑,直言不讳道:“我姓程,单名一个龙,绰号魔医。”

  “魔医?”

  林平之满脸问号。

  开封倒是有一位杀人名医,自称医一人、杀一人,医术精湛到可以仅凭一根手指诊断病情,医术极其高超,但却脾气古怪。

  魔医就没怎么听过了。

  劳德诺、岳灵珊师兄妹二人亦是如此。

第242章 看着,这才是毁尸灭迹!

  见林平之、岳灵珊和劳德诺露出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程龙笑道:“我初出茅庐,你们没听说过很正常。”

  “程大哥,青城派掌门余沧海,乃是当今武林中的一流高手,您……您还是尽快离开吧!”林平之在怎么高傲,也不可能自信到能打赢江湖中盛名已久的青城派掌门人。

  他连人家的儿子余人彦都打不过!

  打死余人彦说的好听些是失手,说的难听些,那就是乘人不备搞偷袭。

  都没脸提。

  “不急!”

  程龙摆了摆手,扭头看了眼拖尸体进林子的两位镖师,道:“你们埋尸体的效率太慢了,不如交给我处理,保证帮你收拾的妥妥的。”

  “呃……”

  林平之一脸懵逼之色。

  人还可以这么热心肠啊!

  这种事,不是都是唯恐避之不及吗?

  不过考虑到程大哥以魔医自称,行为诡异些,也不是不能理解。

  “程大哥,如果您愿意搭把手,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林平之拱手致谢。

  岳灵珊、劳德诺面面相觑。

  这人真古怪,竟然能热心到帮人处理尸体,就不怕招惹是非?

  “哈哈~~走吧!”

  程龙笑了笑,起身走进林子。

  林平之紧随其后。

  等到俩人来到余人彦尸体旁,史镖头和另一位镖师,甩了甩剑鞘上的泥土,疑惑道:“这位小哥,你手上连件兵器都没有,怎么帮我们刨坑?”

  “谁说我要刨坑了?”

  程龙右手往虚空一探,流溢着血色光芒的嗜血珠,瞬间出现在他手中。

  “啊、啊啊……”

  仅仅一眼,林平之就好似中邪般不断后退,只因他在嗜血珠出现的刹那,看到了一幕极其可怕的惨景。

  灼烈妖艳的血光倾天,犹如置身尸山血海,沉沦于猩红炼狱之中。

  一棵棵血红色的枯树上,缠挂着密密麻麻的断筋,数不清的骷髅头在血幕中涌动,恐怖场景直冲脑海,骇人无比。

  史镖头和另一位镖师稍好一些,可他们也被这颗充满邪性的嗜血珠吓退数步。

  “二师兄,这是什么东西?怎么一看到它,我心里就不舒服。”数十米外,岳灵珊望着林子在闪烁着红芒的嗜血珠,有着发自本能地厌恶,打心底就想毁了它。

  “我哪知道啊!”

  劳德诺也是头一回遇到这种邪物,远远超出了他的认知。

  笑傲江湖虽然有魔教,有魔功,但日月神教的魔功,窥其本质,就是各式各样的毒功,以及操控毒虫的方法罢了。

  唯一邪性些的东西,也就三尸脑神丹这么一种。

  就在二人暗自讨论时,嗜血珠在程龙的操控下,绽放出一股无形的波动,跟着躺在地上的余人彦,便不受控制地向上飘浮。

  过程中,余人彦尸身溢出大量血雾,汇聚成一条条血河,迅速涌入珠内。

  余人彦的身躯,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仅仅几个呼吸就变成了一具干尸,从三尺高的虚空中坠落。

  “呱呱~~”

  刹那间,四周一片静寂,唯有不谙世事的青蛙,仍在不断地发出求偶信息。

  林平之、岳灵珊、劳德诺、史镖头等人,无一不惊得头皮发麻。

  “轰~~”

  程龙弹指一挥间,一颗火球落入干尸之上,瞬间燃起熊熊怒火。

  随后,他扭头看向吓傻了的林平之、史镖头几人:“看到没,这才是毁尸灭迹。你们随便挖个坑把人埋回去,回头就会被人挖出来,太糙了。”

  看着短短数息就被焚烧成灰的余人彦,林平之颤颤巍巍的说道:“程、程大哥,你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魔医啊,不是和说了吗?”

  程龙嘴角微扬,眼中升起一抹寒光,故意恐吓林平之。

  史镖头急忙上前,将少爷护在身后,小心翼翼道:“魔医大人,您帮了我们这么大个忙,不知道我们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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