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赤牙部落这种中等部落,曼猜的长子,都因为考核,折在了不死陵。
就算做好了万全准备,有草图规避很多危险的地方。
对于灵胎期武者来说,依旧是九死一生的危局。
“酋长回来了!”
“帕善、思昂格拉、塞耶……天啊,这次咱们部落,竟然诞生了三名神仆!”
回到赤牙部落,许多人惊呼出声,顿时沸腾了。
薛宝玉打量着这座陌生的地方,大多数人,都居住在帐篷里。
一眼望去,都是用干草搭建的简易居所,门都是用木板,插进泥地里的简陋门。
有的甚至都没有门。
能住进毛毡搭建的帐篷,都是有身份的权贵,譬如武者。
哪怕是曼猜这种酋长,住所也只是一座天然溶洞。
过得甚至都不如中原一个土财主。
沙陀国,是游猎民族,主营畜牧,其次就是打猎。是一个发达的奴隶制社会。
根据帕善的记忆,他最艳羡的,就是他的阿父曼猜,能拥有超过一万名奴隶。
在沙陀国,拥有的奴隶越多,代表这个人的地位越高。
在吃人修炼体系中,奴隶,绝对是稀有资源,是每个沙陀贵族,最珍贵的私有财产。
而帕善,作为曼猜的儿子,哪怕只是出身奴隶的小妾所生。
其实,也拥有超过一千名奴隶,供他驱使。
第489章 牛刀小试
“一个酋长就拥有超过一万名奴隶,几个子女,最次都拥有一千多奴隶,算上大大小小的权贵。
二十万人口的赤牙部落,光是奴隶占比,就超过了一半还多!”薛宝玉咂舌。
难怪沙陀人少,二十万人口的中等部落,奴隶就超过一半,只是沙陀人权贵,练功的给养品。
这种局面下,人口又怎能得到发展?
雍州很大,是九州最大的州。
世人皆称,雍州是一块被诅咒的不毛之地。只是因为,拥有它的人,并没有好好利用这块广袤肥沃的土地。
几十万前,江南还是一片瘴气、洪泽之地。
但历经人族先辈,不停地开发。
江南早就成为大宁财税重地,最为繁华膏腴之所在。
以雍州之大,之肥沃,养活几亿人口不成问题。
但三蛮夷之一的沙陀国,人口估计只有几千万左右,相当于中原一个大府的人口。
三蛮夷加在一起,也就撑死半亿多。
曼猜的心情很好,此番去参加不死陵历练的,赤牙部落族人,共有九名。
能活下来三个,已经是一种奇迹了。
毕竟,按照以往,成功一个,甚至全军覆没,都是常有的事。
“我作为赤牙部落酋长,做出决定,赐与帕善一千名奴隶作为奖励。思昂格拉一千五百名奴隶,塞耶,八百个奴隶。每人牲畜各五千头!”曼猜当众宣布,引起不少人艳羡的目光。
奴隶,是每个沙陀人最珍贵的财产,在沙陀国这个奴隶制王国中,奴隶多寡,象征着一个人的财富与地位。
思昂格拉挑衅的看了帕善一眼。
从奖励的奴隶数量,就足以看出,曼猜是一个偏心的阿父。
他更喜爱的是嫡子思昂格拉。
帕善的母亲,是奴隶出身,是曼猜一次酒后,荒唐的产物。
奴隶,没有人权,女性只是奴隶主的私有玩物。
若侥幸产下子女,就可以从奴隶,变成侍妾,但依旧要侍奉主母。
帕善的母亲,就是被思昂格拉的母亲磋磨而死,不到二十岁年纪,就撒手人寰。
“多谢酋长大人!”塞耶满脸欣喜。
他本平民出身,因天赋出众,得到部落的培养。
如今摇身一变,晋升神仆,成为部落的权贵,可谓是一步登天。
他眼含恶意的看了帕善一眼,旗帜鲜明的站在思昂格拉这一边。
相比有母族支持的嫡子思昂格拉,帕善就算成为了神仆,也只能屈尊于思昂格拉之下。
除非思昂格拉死。
作为曼猜唯一有出息的儿子,帕善或许能以贱种的身份,成为赤牙部落的酋长。
薛宝玉暗自嗤笑,几个筑元期小人物,弹指就灭的存在。
对于塞耶和思昂格拉的呲牙,薛宝玉压根没放在心上。
他蛰伏在赤牙部落,一方面领略沙陀人的风土人情,一方面则用眼睛,去窥视这座神秘的国度。
无论是沙陀人文化、习俗,还是修炼体系等等,都是薛宝玉想要得到的情报。
哪怕威名赫赫的明镜司,对于这座神秘而又古老的国度,知道的也只是一个大概,并不算太过详细。
以不死陵为分界线,以北区域,坐落着大大小小七个部落。
这七个部落,都是信奉阿婆多的沙陀人部落。
像不死陵这样神秘的生命禁区,在雍州并不少,大多数都与十罗天有关。
是横在大宁朝廷面前的天然壁垒,有效维护了沙陀国的繁衍,以及文明的延续。
不死陵以北区域的七个部落,赤牙部落并不算最强,但也是位列前三的存在。
最强的部落,乃是狮蝎部落,每个成年人,都会用特殊的颜料,在身体刺下狮蝎的图腾。
而狮蝎,根据圣经记载,乃是阿婆多大神的坐骑。
狮蝎部落,自诩是狮蝎的后代,是狮蝎与沙陀女人结合的产物。
……对于这乱七八糟的历史,薛宝玉并不太感兴趣,他宅在毛毡帐篷里,翻阅着竹简,不断地了解这座神秘王国的讯息。
不得不说,沙陀国的文明,相比大宁王朝来说,真的很原始。
赤牙部落有混元宗师境的强者,却没有护族阵法,或是炼药师等存在。
草药,都是比较原始的药物。
便是承载文字的载体,还都是竹简,而不是纸张。
蛮族……的确很契合‘三蛮夷’的称谓。
“主人,该用膳了。”一个皮肤黝黑,裹着一件布裙,只遮挡住要害位置的女仆,端着一壶酒,走了过来。
身后,是两名男奴,端着一个烤制好的羔羊,还滋滋的冒着热油,弥漫着肉香。
两名男奴几乎赤身裸体,只穿着一个短裤,赤着双脚。
女奴还好点,穿着一个布裙,挡住了胸脯和下体,却也露出浑圆修长的大腿、肚脐,锁骨等等,充满着诱惑。
幸好西南地域,四季如春,哪怕最冷的时候,都不算难熬。
不然,就看这些奴隶穷酸的穿着,哪怕不饿死,也得冻死。
“依娜,你坐下来,一块吃。”薛宝玉撕下一块肉,扔给女奴。
依娜惶恐的跪在地上,“依娜不敢!”
“不要忤逆我的意志。”薛宝玉沉着脸。
依娜连忙拾起那块肉,不顾烫,拼命地往嘴巴里塞。
真的……好好吃啊!呜……依娜带着哭腔,畏怯的看了薛宝玉一眼。
这是她第一次吃到肉,原来肉的味道,比闻起来还要香。
薛宝玉喝了口赤牙部落特产的果酒,颇为感慨。
帕善虽然年少,但也是个不当人子的畜生。
他纵然出身不好,是奴隶所生,但作为曼猜的儿子,也是天生高贵。
哪怕他的母亲,也是奴隶,但帕善却也没有半分同理心,对待手底下的奴隶,态度异常蛮横、恶劣。
吸食奴隶的血肉,丝毫不手软。
甚至每次吸食前,恶趣味的组织一场竞技比赛。
输掉的那人,就会沦为帕善修行上的养料。
而后剥下皮囊,挂在屋子里。
薛宝玉初入这座毛毡帐篷时,房间里挂满了奴隶的人皮,甚至地板,都是人皮铺成。
让薛宝玉直膈应。
都是一丘之貉!
故而,依娜对薛宝玉感到畏惧,自然是理所当然。
薛宝玉对鬼方宗邪修,痛恶至极。
但对于像依娜这样的奴隶,其实更多的是怜悯、同情之心。
吃完饭后,薛宝玉出去走动了一圈。
作为曼猜的儿子,新晋神仆。
薛宝玉拥有一座广袤的牧场。
圈养的牲畜高达数万头。
但看到一座十平米的草屋,竟挤了四十多个奴隶,他们的居住环境,甚至连畜生都不如。
看着他们麻木的脸庞,带着畏惧、讨好的神色,薛宝玉平静道,“依娜,传我的命令,今后一座草屋,只允许住八个人,让奴隶们在库房领取物资,修缮房屋。
还有,今后奴隶们每日两餐,改为每日三餐……就这样吧。”
依娜一怔,有些不敢置信。
什么时候帕善主子,变得这么体恤了?
虽然不是每一个奴隶主,都像帕善一样,那般苛刻、残忍。
但无论对奴隶有多好,本质上,奴隶主只是把他们视作资产,之所以给予更好的环境和食物,只是让奴隶们,更好的去工作罢了。
对于帕善的改性,依娜自然是欣喜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