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入咽喉间,詹恩抬头了看见自己父亲的画像。
那和蔼的笑容,让詹恩更感负担深重。
“至少科里昂家最快响应了您的邀请,给其他人的信也已经秘密发出去了,按照他们与鸢尾花的关系,相信很快就会有回信。”阿什福德淡淡道。
“哼,科里昂家夜之国度里‘下七支’之首,却仅仅来了三个人跟一些血奴。”詹恩皱着眉泼掉杯底的酒,闭上眼,轻柔地揉搓自己的太阳穴:“这可不像他们历来的作风。”
阿什福德低下头,示意他正在听。
“一个盛产血裔公爵的累世血族豪门,要起血来,竟然跟下城区的乞丐类同。明明吸收尸体的血素就够了,居然还迫不及待地伸手要活人血,而且还要凡级和超阶的好手。”詹恩慢慢地睁开眼。
詹恩的眼神越发晦暗深沉,他接过阿什福德续上的酒,幽幽地道:
“真是遗憾啊。”
“毕竟您是‘邀请’他们来的人,是提供‘食宿’的主人。”阿什福德默默地在语句上加重音,提醒自己的主人。
“他们隐瞒了真相科里昂家族近况的真相。”詹恩面无表情地道,他闭上眼睛吐出一口气,平复了心情,睁开眼的时候,目光里已经都是冰寒和冷厉:“而任何意外都可能破坏我们的计划。”
只听他沉沉地道:
“让塞舌尔和卡西恩两人,带着四队骑士,去一趟蔓草庄园。“
“首先找涅克拉谈谈,敲打一下血瓶帮,只要他们不作怪,鸢尾花保证他们的存续。“
“既然是败者,那为何还上蹿下跳呢?”
“然后是那帮东大陆来的三个吸血鬼。”
詹恩凯文迪尔的语气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圆脸上的表情明明很平静,却又无端地可怕。
“找出他们掩藏的秘密。”
“如果他们不配合”
“起草一份正式信函给曦日圣寺,凯文迪尔家族始终敬仰曦日大君,随信附上三个吸血鬼头颅并问好。”
“传讯给东大陆的情报线我要知道,夜之国度最近的所有大事。”
“这三个血族已经不能用了。那件事情,我们找其他人做吧。”
詹恩公爵把手上的杯子轻轻放下。
相比起这个,凯瑟尔王明年就满四十八岁了,先代诸王都是在这个岁数节点(洛尔星在星空里轮回四次的时间)选立继承人的。这是王位更替的关键时刻,跟另外五大豪门的拉锯与较量才是关键。
如果璨星注定要绝嗣。
那就由始终战斗在托蒙德一世身侧的伦斯特凯文迪尔,让他同样出色的后裔,让他的三色鸢尾花旗,接过复兴王的誓言。
那样,我就能拥有足够的权力,去……
想到这里,詹恩感觉自己的双肩更加沉重,也更加有力。
但一想起库伦公爵那个胖子,詹恩的瞳孔就微微一动,他轻笑起来,眼里却没有一丝温暖。
阿什福德放下手头的酒瓶,不辨表情地鞠了一个完美的躬,领命而去。
“对了,虽然是小事,但还是让塞舌尔问问涅克拉。”
詹恩抬起头,只见三色鸢尾花下的凯文迪尔公爵,眼色深邃地补充道:
“闵迪思厅的事情,试探得如何?”
第26章 长生种(下)
红色。
血的颜色。
他晃晃脑袋,只觉得一片眩晕。
我这是在哪里?
胸腹部一片剧痛袭来!
他慌乱地呻吟着,茫然地睁眼,眼前依旧只有一片血色。
“葺仁,别乱动,再坚持一下!救护车快到了。”就在此时,一个温柔又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他平静了一刹那。
但下一刻,他胸口的剧痛和头部的眩晕就越来越剧烈。
“吴葺仁!”那个声音越来越慌乱,“你不能死在这里!你对了,你还没有改变这个世界呢!怎么可以死在这种地方呢!你都没有改变世界,怎么有资格跟我生猴子啊!”
改变世界?生猴子?
他的大脑清醒了那么一瞬,大口地吸进一口气,好受了许多。
在一片血红中,他强忍着剧痛,拧起一个笑容。
“中二是病得治啊~”
那个熟悉的声音,像是喜极而泣起来。
但那道在带着轻笑哭泣的声音,却越来越小,越来越弱。
像是快熄灭的烛火。
他突然产生了恐慌。
不。
不会的。
他在剧痛中笑了笑,想要叫住那个声音,像平常一样跟她开个玩笑。
然而,他迷茫地张开嘴。
却发现自己叫不出她的名字。
眼前还是一片血红,只有全身上下越来越烫。
“噗!”
泰尔斯摔落在一片草丛上。
他睁开眼,从血色里彻底清醒过来。
“该死!怎么回事!”他的身侧,那个金发的苍白男子惊怒地咒骂着。
“怎么消耗了这么多血液?”他的语气里充满了惊疑和不满。
只有泰尔斯知道,在金发男子化成血水,带着他极速飞离的时候,泰尔斯找到了一块记忆碎片,在碎片的梦境里,他似乎又“失控”了一次。
这次,发生位移的,似乎是金发男子化出的部分血水?
泰尔斯像是刚刚从过山车上下来一样,趴在地上干咳着。
幸好,晕车额,晕“人”的经历嘛,之前在约德尔那里也有过。
他心想着,摇摇头,把那一片令人不安的血红色赶出大脑。
“明明都快到了是伤势还没好吗?血影之舞都不熟练了。”那个英俊的金发男子喃喃道,粗鲁地一把抓起泰尔斯。
原来已经是黄昏了,果然太阳下山了么?
有点冷,这是室外?
泰尔斯这才看清,他们正落在一条昏暗的小道旁的草丛上,眼前是一座宽阔的庄园,和附属的大花园。
花园到小道之间的铁门上,也飘着一面旗帜,但总体,这幢庄园看来似乎野草丛生,好像业主都没有在专心打理。
要不是精致程度上不如,简直就可以跟闵迪思厅相媲美了。
那面旗帜泰尔斯眯起眼睛,看见一朵奇怪的三瓣花,有着红、蓝、绿三种颜色。
泰尔斯认出了这朵花那是吴葺仁的第一任女友最喜欢的花。
这是,鸢尾花?
贵族的纹章?
恐怕,这就是基尔伯特所说的“敌人”之一吧。
真是糟糕,我这是直落敌巢了。
“快走!短生种的小崽子!”金发的英俊男子不耐烦地推着他,往庄园前进。
泰尔斯的脑子,开始疯狂地运转和推理。
看来,这个金毛小白脸会说话,不是什么兽性难驯的怪物。
而且从他掳走我时留下的话判断:
“本来只是活动活动筋骨”
“还好太阳快下山了”
幸好,是个有理性的家伙泰尔斯思索着对策,他的JC匕首插在腰间,但显然依旧不能指望什么“把匕首撂上他的脖子”之类的。
也不能突兀地割伤自己,给约德尔和基尔伯特报信,太明显了,太刻意了。
那就只能先收集情报了。
“喂喂!”泰尔斯回头,不满地甩脱金发男子的手,“看你一身大贵族的风度和气质,不是应该言行合一才对吗?注意礼貌!”
金发男子被这话说得停下了脚步。
“礼貌?风度?”他微笑着咧开嘴,刻意露出两对狰狞的獠牙:“对注定要吃到肚子里的食物,何须礼貌?”
金发男子特意把尖锐的獠牙,在空气中磨了一下。
果然,跟我记忆里的那种生物很像啊。
然而泰尔斯只是偏过头,观察了一下两颗獠牙,就轻蔑地撇撇嘴道:“对待食物的态度都这么糟糕,可见你完全没有美食家的天赋心理情绪和身体状况都会影响食物的素质,你这么粗鲁的做法,万一影响食材的口感怎么办?”
金发的英俊男子愣了三秒钟。
他脸上狰狞的表情刚刚做到一半。
但他随即反应过来。
“以你的个头,算是很有胆量了,短生种的小崽子,”他随即嘿嘿一笑,“但你不是第一个有胆量的食物,不用心存侥幸,你逃不掉的。”
“所以我的血肉真的很好吃?”泰尔斯一个“原来如此”的表情,然后出人意料地抬起腿,往着庄园的方向走去。
男子刚刚准备一把挟起幼崽前往庄园,就看见幼崽走在了前面。
对着貌似完全没有逃跑意图的食物(他甚至不屑称之为“猎物”),疑惑的金发男子想要伸手挠挠头,举到一半又觉得这样不太得体,只得放下手,用人类看得到的速率,快步跟上泰尔斯。
“不是血肉,只有血而已你应该最近才受过伤吧?血液的味道飘得到处都是。啧啧,好香,真想先咬上一口啊。”
两人继续向前走。
“那你准备怎么吃我?生啃还是直接吸血?从哪个部位开始?调味料怎么说?”
“图瓦尔家的人才喜欢生啃他们享受猎物的嚎叫。我们一般都是直接吸食血液,分为颈食和腕食两种。调味的话等等,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短生种的小崽子!”
金发男子停下脚步,一脸疑窦地看着言行明显不像一个七岁孩子的泰尔斯。
“我注定是食物了对吧?对于自愿牺牲的食物礼貌一点,不也是一种美德嘛?而且心情不错的食物,也许血液的味道也会比较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