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个都知道林有成在杂志社上写了文章,即便还没看见发表的那篇文章,但是一个个心里都对林有成这个以前不太看得入眼的人客气起来了。
没办法,那能在杂志上写文章的,那绝对是很有文化的人。
虽然心里一个个都想不明白那个不怎样,一天到晚打牌,扫大街的林有成,怎么就会写文章,但面上一个个都对林有成开始笑脸以待。
“有成,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啊?”
就在林有成扫完大街回来的时候,碰见的邻里都会和林有成打个招呼。
林有成揉了揉自己的腰,点了点头,说道:“今天喜儿她们要上学,想着早点回来,而且兆美也要去上学前班。”
“上什么学前班啊,这四周多少小孩不都没上,那学费得多少啊?”
林有成一听这话,就没好答话。
学前班其实算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现的一种学前教育形式,提供入学前启蒙教育。
不过很显然,也有人认为晚一年上学,也就晚一年交学费,对于上不上学前班并不在意。
林有成心里倒是希望四岁的林兆满也跟着去上学前班,一来也能让学校帮着照顾孩子,二来上过学前班和没上过学前班的孩子可能还是会不一样。
不过现在林兆满还太早,还是要等明年五岁。
现在林兆喜,林兆庆都上学,而林兆美要上学前班,三个孩子一学期的学费就要九元钱。
这样一笔费用搁以前绝对是会让林有成心疼,现在自然是不会了。
不过,这学费对有一些人家还是比较为难,尤其是家里有几个孩子的,那是一笔负担,可能就早早地就不让孩子上学了。
林兆美对上学前班很是兴奋,她早早地就收拾好自己的小背包。
“喜儿,怎么不穿新衣服啊?”
林有成看见林兆喜没有穿新衣服,不禁问了一句。
因为有了那笔稿费,林有成一家的日子也不必再像以前那样过得紧巴巴的,也特意给林兆喜姐弟都置办了两件新衣裳。
毕竟总不好再让林兆庆穿着姐姐林兆喜改过的女孩衣服去上学。
林兆喜听见林有成这话,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想以后再穿。”
“以后你就长大,穿不了了。”
林有成明白林兆喜是舍不得穿新买的衣服,说道:“这穿不了,爸爸又要给你买新衣服,这不是浪费吗?”
“那我就去穿新衣服。”
林兆喜一听这话,瞬间就不想着把新衣服留着,担心后面穿不了,赶紧去换新衣服。
其实林有成这话,倒也不是随便说的,这小孩子长个也都是一眨眼的事。
当然,林有成也没有想着以后就经常给这些萝卜头换新衣服,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其实家里六个孩子,即便是再怎么省,该用得开销依旧少不了,只不过是现在林有成能够让孩子吃得更好一些,穿得也更好一些罢了。
因为林兆欢和林兆乐都太小,林有成自然不放心把他们俩放在家里,让林兆满一个小萝卜头照看。
林有成只能是自己背着林兆欢,抱着林兆乐,又牵着林兆满,送三姐弟去上学。
“喜儿,以后就要你带妹妹上学放学了。”
“爸爸,你放心。”
林兆喜点了点头,她今年十岁,上四年级,现在的孩子大多都是7岁才上一年级,林兆庆则是二年级。
印象中,林兆喜的成绩倒还好,十分优异,至于林兆庆则是成绩不大好,但也不算最差,只能排在中游偏下。
“兆美,在学前班要听老师的话,放学以后不要到处乱跑,等着姐姐一起回家。”
林兆美小脸上满是笑容,咧嘴笑道:“爸爸,你放心,我不会乱跑,我会听老师的话。”
很显然,林兆美最初一开始就一直盼着上学,现在能够真正和姐姐哥哥一同去上学,现在还处于感到新鲜和兴奋的时期。
因为学校就在街道附近,自然也就不需要跑多远,林有成这边把孩子送到学校,交了学费,自然也就可以离开。
学校里面的一些人也都有听说林有成这位扫大街的名声,不过都是不大好的名声。
这也是流言八卦还没有传到学校这边来,毕竟才开学,学校里面的一些人还没听说林有成写稿的事。
年轻的女老师李爱红看着林有成一个人带着几个娃送上学,不禁有些意外,说道:“没想到他居然还亲自送孩子上学。”
“他呀,你不知道啊,听说他老婆死了以后,整个人都变了,现在自己一边扫大街,一边带娃,更让人想不到的事,他还会写文章,还往杂志上投稿。”
“就他?”
李爱红压根就不相信这话,不信任地说道:“他会写什么文章?”
“真的,听说还过稿了。”
“怎么可能啊!”
“你别开玩笑了。”
……
“噫,林大哥,你也在这里?”
年轻精神的邮递员小伙姓郑,名字就叫郑勇,看见林有成居然也在学校这边,有些意外,快步跑了过来,说道:“林大哥,这有你的信件,《小说月报》寄过来的。”
现在邮递员已经不再喊林有成同志,而是直接喊林大哥。
郑勇很意外在这碰见林有成,自然想要第一时间就把信件交给林有成。
“我看好像是《小说月报》那边寄过来的样刊,很厚。”
这话自然吸引了李爱红和其他几位老师的注意,一个个眼中满是惊疑。
林有成接过郑勇递过来的包裹,一看郑勇那期待的眼神,自然也就当着郑勇的面拆开了看。
果然是《小说月报》寄过来的样刊,而且还是一刊双册!
看着那具有年代感的《小说月报》封面图案,林有成刚准备说什么,怀里的娃娃林兆乐却是哭了起来。
林有成就把手里的两本杂志让郑勇拿着,他忙着去哄孩子。
郑勇有些兴奋和期待地翻开,一眼便看见了目录里面林有成那个名字。
《山楂树之恋》林有成。
第21章 【那不是爱情】
“山楂树之恋?”
郑勇看着这个小说的名字有些意外,看这个名字像是写的爱情故事。
郑勇望了一眼林有成,看见林有成一边哄娃,背上还背着一个娃,就这样的带六个娃的父亲写居然写的是爱情小说,这真的让他很是意外。
不过在这个时候,郑勇自然不好直接看这个故事,但郑勇注意到了这里是两本《小说日报》,里面都有林有成的《山楂树之恋》分为上下。
难道说,《小说月报》这次特意出一刊双册,就是因为林有成的这篇《山楂树之恋》?
应该不至于。
郑勇觉得是自己想太多了,看见林有成在哄怀里的娃娃,背上又背着一个,还有一个四岁站在一旁昂着头,似乎也想要抱,不禁说道:“林大哥,要不要我帮你?”
“不用了,谢谢小郑同志了。”
林有才好不容易才把林兆乐这个爱哭鬼哄好,接过郑勇手里的杂志,说道:“我们就先回去了。”
“满满,走,我们回家。”
林兆满一听林有成这话,小手抓住林有成的手,跟着林有成回家。
郑勇看着林有成离开的背影,不禁有些佩服林有成,这一个人带这几个孩子,真得是厉害。
不过,最让郑勇佩服的还是林有成能够在《小说月报》上发表小说,而且似乎还是很长的一篇小说。
“山楂树之恋?”
对于这篇小说,郑勇很好奇,想着等工作结束,就要去买来看。
究竟是不是如他所想是关于爱情啊?
“同志,刚才那位他真的在杂志上发表了文章?”
李爱红走上前来,还有些怀疑和不确定地问道:“真的是他写的吗?”
郑勇听见这话,转头瞧了一眼李爱红,点头说道:“是真的,他真的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了一部长篇小说
李爱红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不敢相信不靠谱的中年扫大街鳏夫居然还真的在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小说,而且还是长篇,这真的像是天方夜谭。
真的就是天方夜谭啊!
李爱红作为林兆喜的老师,自然有关注好学生林兆喜的家庭,知道林兆喜的父亲有多不靠谱,扫大街的工作丢给妻子,一群孩子也都丢给妻子,一天到晚就在外面打牌胡闹。
这样不靠谱的人前段时间让妻子一个人挺着大肚子去医院生产,后面女人难产死了。
这样的人怎么看都是混账。
可是现在她居然从邮递员的口中亲口听说,又或者说亲眼见证了就是那个扫大街的混账林有成,居然还在杂志上发表了小说,而且还是长篇小说。
这真的可能嘛!
李爱红瞪大了眼睛,完全没想到事情真的是这样,她刚才可还十分肯定地说不可能,想要在《小说月报》这样的期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真的很不容易。
她自己就试过写文章投稿,结果却是被退稿。
现在林有成这一个扫大街的居然也能写小说,还是长篇小说,这真的让李爱红无法想象。
“对了,林大哥他写的那部小说的名字叫做《山楂树之恋》。”
“山楂树之恋?”
李爱红更加疑惑和意外,说道:“这像是写的爱情。”
“是啊,好像就是关于那个。”
……
可以说,在同一天,不同的时刻,不同的地点,非常多的人都注意到了《小说月报》的双月刊,然后注意到了林有成在《小说月报》上发表的这篇长篇小说《山楂树之恋》。
两期《小说月报》,两期《山楂树之恋》。
这自然让读者更加好奇,然后一个接一个地开始走进静秋和老三的世界,走进那段特殊,还并不算特别的遥远的岁月。
……
静秋看一个人的时候,总象是脑子里有一双眼睛,心里有另一双眼睛一样。脑子里的那双眼睛告诉她,这个人不符合无产阶级的审美观,因为他脸庞不是黑红的,而是白皙的;他的身材不是壮得“象座黑铁塔”,而是偏瘦的;他的眉毛倒是比较浓,但不象宣传画上那样,象两把剑,从眉心向两边朝上飞去。他的眉毛浓虽浓,但一点不剑拔弩张。一句话,他不符合无产阶级对“英俊”的定义。
……
她心里那双眼睛却在尽情欣赏他的这些不革命的地方,只不过还没有形成鲜明的观点,只是一些潜藏在意识里的暗流。她只知道她的心好像悸动了一阵,人变得无比慌乱,突然很在乎自己的穿着打扮起来。
……
故事是如此的真实,文笔是如此的细腻。
鲜活而真实的画面似乎就那样出现在所有人面前,一个个都看见了静秋和老三的初遇。
然后,就在那简单质朴的文字中,有人开始认识那个叫静秋的姑娘,也认识了那位叫老三的年轻人。
故事就那样开始,然后一个个都迫不及待地继续翻阅这个故事,心里有什么在随之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