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他之前一直以为,《哈利波特》就是异世界的一个系列电影。
但是就是最近一段时间,他越来越觉得不对劲。
因为就单纯作为系列电影来说,这个故事也太过于完善了。
细节量可以说是暴多。
但是实际上也不算是完全的暴多。
还有一些细节是没有彻底拍摄出来的。
他通过看剧本,很明显可以看到一些细节上的缺失。
就比如,一些地方明明不该是这么演的,而是应该更加清晰的展开去说,展开去拍摄。
就那种,为了电影时长而裁切掉了很多东西的感觉。
他再好好的在脑内数据库检索了之后才发现。
好嘛,这玩意儿还有小说!
第727章 致命问题凸显
甚至怎么说呢?完全可以说,小说才是这部电影的完整体,甚至才是原著!
而当他真正看了小说之后才确定,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
小说当中的细节,相对于电影来说,多出太多东西了。
哈利击败伏地魔后,直接掰断老魔杖并丢弃。
首先就是老魔杖的结局开始,哈利用老魔杖修复自己的冬青木魔杖后,将其归还邓布利多墓地,强调“自然终结力量循环”的象征意义。
电影在这方面和小说有不一致性。
然后就是伏地魔的死亡方式,电影里面是伏地魔中咒后原地爆炸消散,类似“童话式反派消亡”。
可是在小说里面,伏地魔只是像凡人一样倒地死亡,强调“邪恶终归平凡”的哲学。
当然,这些都只是一些小细节方面的不同,影响也并不是很大。
最关键的是其他一些关键细节上的不一致甚至是缺失!
首当其冲就是分灵体,也就是魂器线索的缺失。
小金匣这玩意儿的首次出现,是在原著中三人组在凤凰社总部,也就是格里莫广场发现斯莱特林小金匣,但因无法打开而丢弃,为后续寻找伏地魔魂器埋下伏笔。
电影里面完全删去此情节,这导致即便是夏远,在没看到小说的时候都不知道这一茬。
搞得现在他想改剧本都改不了了。
然后就是伏地魔身世揭秘。
电影省略了邓布利多带哈利通过“冥想盆”回顾伏地魔家族史的关键片段,如母亲用迷情剂迷惑父亲、弑父嫁祸等,导致伏地魔的动机单薄。
就让人很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就,电影给人一种,这个所谓的黑魔王,不能提及名字的人,TMD纯粹就是一精神病。
除此之外还有包括但不限于,双面镜的来历与作用。
小说之中,关于小天狼星赠予哈利双面镜用于联络,但哈利因愧疚未使用。
镜子的碎片在马尔福庄园求救时成为关键道具。
到了电影里,就对镜子的出现没有任何交待,就这么直勾勾的出现,镜子突兀出现于《死亡圣器》且未解释来源,观众易混淆其作用。
除此之外,还有角色塑造与高光时刻的转移,角色方面也不一致。
首先首当其冲最严重的就是罗恩的角色弱化。
倘若只看电影的话,那么这个铁三角之中的一员,他的存在感和存在价值简直弱的令人发指,人物骨骼和弧光相对于别的角色来说,他是扁平的。
甚至可能会让一些人反感,认为这是一个纯弱化,完全没有任何作用的垃圾角色。
因为罗恩的多场戏份被转移给了赫敏。
实际上很多高光时刻都是属于罗恩的,但是电影却过多的刻画赫敏的人物弧光。
虽然即将饰演这个角色的是夏远的女儿。
但是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好事。
因为站在一名导演的角度来看问题,人物弧光的平均,才是评定一部电影的好坏的最佳标准。
然后就是赫敏在密室中保护哈利时说出“要杀哈利先杀我”的台词,实际上这句台词在原著里属于罗恩。
赫敏陪哈利练习召唤咒,原著里也是为罗恩主动和解后参与。
魁地奇队长成长线也被删。
原著中罗恩在《凤凰社》带领球队获胜,电影移至第六部且简化。
就这么直接被一笔带过了。
甚至是更多的用来凸显铁三角其他两角的重要。
就好像,电影的导演是完全在刻意的将罗恩塑造成一个丑角,一个拖后腿的角色。
除此之外,还有金妮与哈利的感情线简化。
原著多次铺垫金妮的异常,如被日记控制后精神萎靡、多次欲言又止,电影仅保留零星互动,导致感情发展突兀。
更别提金妮身为哈利的官配,实际上她的人设才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美女。
是那种纯粹的外向火辣美人,和带刺的玫瑰一样。
相比之下,其实赫敏才是长相平平无奇的那个。
但是到了电影里,情况反过来了。
夏远觉得这样很可能会让金妮这个角色的观众缘大降,甚至可能会被骂。
当然,这些都是他以一个导演的经验去揣摩的。
接下来扭伤配角背景缺失。
雷古勒斯布莱克,小天狼星弟弟的故事(盗取魂器牺牲)被完全删除,克利切的忠诚转变缺乏铺垫。
皮皮鬼,霍格沃茨著名捣蛋鬼全程缺席电影,原著中其恶作剧是校园生活重要部分,电影里直接一点不剩。
崔老妮教授,参与霍格沃茨大战并用水晶球击倒狼人,电影未呈现。
然后还有世界观与设定的省略。
魔法社会的规则严重缺失,比如未成年巫师校外禁用魔法这一条。
到了赫敏在列车上修复哈利眼镜,也就是电影第一部就开始呈现的情节,就严重违反此规则。
而原著中由成年巫师亚瑟韦斯莱,也就是罗恩的爸爸修复。
魁地奇规则,电影未说明“抓住金色飞贼≠必胜,易误导观众。
伏笔与道具的忽略也同样严重。
比如活点地图制作者,也就是月亮脸、虫尾巴、大脚板、尖头叉子”四人组死亡顺序的伏笔未点明。
三强争霸赛奖金未说明,哈利将奖金赠予韦斯莱双子开店,电影未提及其创业资金源头。
伏地魔无爱之因,其母用迷情剂迷惑父亲,导致伏地魔天生无法理解爱,电影未解释。
太多太多了。
如果非要让夏远来做一个总结,那么他可以很负责任的说,电影和小说相比,细节的缺失程度起码起码得有个40%!
甚至这还是保底数字,真实的可能还要更多一些!
当然,他也更能理解,毕竟这是电影,还是要为了时长考虑,时长是很重要的。
要是真全部拍出来了,可能再多个两部都打不住,这样就会显得太过于冗长了,是很致命的,也无法保证一部电影在结构上的整体完整性。
既然有收获,那么就必须要牺牲一些东西,这是很正常的。
真想要不删减,全部拍出来。
这不现实,也不可能。
他只能跟着这么走,这么拍。
但是摆在他面前的问题同样很显然,也很致命。
第728章 这样有错吗?
这个问题就是,如果就这么把这部电影就这样发行出来的话,很可能会面临就公众前吸引力不足的问题。
对于看过小说的人来说,这些人再去看电影的话,哪怕删减掉一些细节,也依旧不会影响他们观看,而且剧情的有趣程度和吸引程度也未必会减弱多少。
但是问题就在于,倘若是没有看过小说原著的,而是首先第一次接触的就是电影的话,一些细节上的确实,就足够造成一些片段对于无聊,或者有些地方看不懂。
诚然,单纯电影本身的话,可以算作是一部良作。
但是真要说是巨作,那称不上,甚至于无法和夏远曾经推出过的一些往昔的电影相媲美。
例如包括但不限于《让子弹飞》,《肖申克的救赎》等等。
这些电影可能没什么特效,制作上也不是什么大制作,但是却因为其深刻的内核,至今都是夏远的封神之作。
一部,让他在函夏国内彻底封神。
一部,让他彻底踏上国际影坛的最高峰,站在最高的那一寸位置之上,而再也未被人所超越。
《哈利波特》系列说打底也只是一部商业大片,再怎么也无法和这些过往作品相媲美。
但是问题就在于,如果加上小说就不一样了。
而且尤其是观众们必须先看过小说,然后再看电影。
这二者顺序但凡不一样,可能所造成的结果和效果都将会天差地别的差距。
所以此刻的夏远,在得知电影之前还有小说之后,思考了片刻,心里也大致有了个想法。
不行,他不能就这么单纯的把电影发行出去......
小说,同样也要有!
本来他就是个完美主义者,能做到最好的,他肯定都会想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到极致。
所以在选角结束之后,他就开了个会,宣布下去,先暂缓开机拍摄事宜。
至于小演员们,则是也可以恰好趁着这一波机会全部集结起来,然后以禾页内部顶尖的演员和表演导师们统一训练一段时间,先好好的强化一下基础的表演技法的课程和培训。
这样反而能让后续的拍摄效果达到更好的效果。
至于他,则是打算趁着这段时间,把这几本小说给弄出来,然后统一发行。
说干就干,本来夏远也不是什么会拖沓的人,当即就把自己关起来写小说了。
很快,他就琢磨出了一片减缩版的通稿。
一共三万字,先是把整个剧情梗概给概括了一番,然后将其发到了自己没什么人关注,也没什么人知道的私人博客上。
光从这篇通稿是看不出什么的,毕竟对于这么一部恢宏大作来说,可能三万字都只是铺垫背景的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