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活一世,我一书封神 第411节

  不过陈扬还真不是什么善人。

  当然。

  他也不是恶人。

  或许以前他更多行善的一面。

  但那都是对于同行作者,或者是一些新人作者。

  陈扬希望自己的一些经验,能够让他们走得更好。

  但砍柴……他是行业内的编辑。

  他天生比所有的作者更懂这个行业。

  这就是天生的坏了。

  当然。

  如果之前砍柴只是与起点竞争。

  陈扬不会去管。

  商业嘛,有竞争太正常。

  可是。

  他又将自己拿了出来。

  这边恶心了自己一把,现在开始说道歉了。

  有这么好的事,以后陈扬也想做。

  行。

  既然正主出面了。

  陈扬也开了本尊帐号,就此上线。

  不想长篇大论。

  就是在砍柴这一篇贴子的下面,陈扬写了一句话。

  “你不是知道错了,而是知道你要死了。”

第248章 唱首歌给读者听,剑来主题曲《知我》

  “漂亮。”

  “哈哈哈,我一直在想不扬神会怎么回话。没想到,这句话真他喵的牛逼。”

  “很好,干的不错。”

  【你不是知道错了,而是知道你要死了。】

  一句话,可谓是让天空网一众看客都给沸腾了。

  这样的话不只回复的够经典。

  同时这样的一句话,真真是将网文中的爽点完美的爆发了出来。

  大家看网文不就是为了爽吗?

  现在。

  人们发现。

  现实当中,陈扬就是标准版的网文主角。

  “顶不扬神,你不是知道错了,你是知道你要死了。大家加油,这丫的根本就不是纯心道歉,以后还是不要去隔壁网站。”

  “纯心道歉我也不去。犯下了错,道个歉就行吗?别说在现实当中,在网文里面也不行啊。”

  “对,犯了错就得有犯了错的代价。要不然,这个世界不就乱套了吗?再说一句,去隔壁网站写书的就是狗。”

  “去隔壁网站写书的是狗。”

  当然。

  陈扬可不会只在天空网骂他一句。

  第二天。

  陈扬便给宝剑去了一个电话:“宝剑,我有个想法和你聊一下。”

  “你说。”

  “我觉得我们起点可以开放同人版权写作。”

  “起点不是一直有写同人的吗?”

  “不一样。”

  陈扬说道:“之前有,但其实同人写作是存在侵权的。只不过是原作者不想告,原作者想告的话,一告一个准。但,如果我们将同人写作正规化,让所有写同人的作者都能得到权益保障。这样,我们的同人作者不只能增加更多,原作者也能获得收益。”

  “你这个想法很好啊,你的意思是说,让我们和一众原作者达成同人创作协议,或者购买他们的版权?”

  “购买可以考虑,但我觉得可以用分成。毕竟购买版权花费太大,以现在网站的实力,我们还得将钱花到其他的地方。分成的话,我建议是原作者可以拿10%的分成费用。剩下90%归同人作者。这样,同人作者创作就不会受任何影响,而且还会得到保护。同时,原创作者也能有10个点的分成,他们也乐意授权。”

  “不扬神……你的想法太好了。不过,10个点是不是太少了?”

  “不会少。宝剑,您想想,起点又不是只有一本同人。一个人写该作者的同人,他就可以获得10个点分成。10个人写,他就可以获得10个人的分成,100个,1000个……都是这样分得去。只要这样的同人一直有人写,那分成就会一直有,这其实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还真是。陈扬,回头我就跟大家研究一下。”

  “嗯。宝剑,我的大千世界,斗破,龙蛇,我有一个装逼打脸系统,平步青云……等,都可以授权所有作者写我的同人。不过,只能在起点。”

  “好小子。我算是看出来,你这是要报仇啊。”

  “哈哈哈,宝剑,难道你们不想吗?”

  “废话……OK,等着吧,看我怎么搞死那家网站。”

  ……

  起点行动很快。

  陈扬一个电话之后,他们便开始马不停蹄的与各个原作者签属版权协议。

  这里面的原作者,即有传统小说作者,也有武侠小说作者,当然还有网文小说作者。

  还有一系列的电视剧,电影版权同人。

  甚至他们还跑去了日国与米国一趟,签下了一系列漫画,以及电影同人版权协议。

  签约也很成功。

  几乎是起点这一边将合作意向与他们一说,一众版权商或者是个人,都纷纷签订协议。

  至于为何。

  这就像陈扬之前购买的影视剧电子版权一样。

  原本这一些版权在互联网上都没有得到保护。

  一众原作者,版权方一毛钱也拿不到。

  现在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商家,即给你钱,以后还给你分成。

  这种送钱来的事,哪个会不同意?

  半个月之后。

  当起点手握一系列各种同人版权合同时。

  起点正式公布了起点同人创作计划。

  与陈扬建议的差不多。

  这一个计划面对的是所有作者。

  只要作者参与同人创作,不仅不会追究法律问题,而且还会得到版权的保护。

  当然有一点,就是需要拿出10个点的分成给原作者。

  同时还有一点。

  必需在起点创作。

  这样的一个同人创作计划一出,却是让业内一众作者兴奋的不行。

  要知道。

  同人创作可是网文当中一大流派啊。

  特别是对于早年网文来说。

  基本上一大堆都是写同人小说的。

  比如说月观。

  他最开始写的就是金大侠的同人。

  同样的。

  一些无限流,实则也有同人小说差不多概念。

  以前这一些会有版权纠纷。

  现在好了。

  这一些版权得到了起点的合作,所有的作者都能堂堂正正创作。

  “起点牛逼,威武霸气。”

  “啧啧,竟然能拿下一大堆的同人版权,连日国的动漫版权都有,很好很强大。”

  “那啥,我是隔壁网站写同人的作者,我现在怎么办?”

  “你说呢?赶紧回起点,要不然,把你和隔壁网站一块告了。”

  “我草……还可以这样。行行行,我马上回起点。”

  这一招下去。

  直接就将一众同人作者给全部拉回了起点。

  不只如此。

  这样的一个同人写作计划,也令一众业内作者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兄弟们,大家看到了没。好像在这一些同人版权里面,不扬神的小说也可以写。”

  “啥意思?”

  “就是也可以写不扬神的同人,比如,你可以写大千世界的同人。斗破的同人,还可以写龙蛇演义的同人……”

  “我靠,网文也开始同人了吗?”

  “是的。网文比之传统作品都更爽,我之前就想过有网文同人。不过当时还没有出现特别牛逼的作品,或者说,当时大家可能感觉网文逼格不太够。但现在,有不扬神带头,逼格已经没问题了。我再预测,后面绝对会有大面积的网文同人出现。”

  “咳咳……我已经开新书了,《穿越不扬神玄幻世界,脚踢萧炎,拳打王超》,大家支持一下。”

  “曰……你是真的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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