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过明星吗,你就写文娱? 第32节

  【几位唱作人被限时限题创作折磨的痛不欲生,但唯独魏宇一脸的云淡风轻,仿佛只是度过了普通的一周。

  众人怀疑他可能有存货,正好对上了这一期的主题“颜色”。

  在导演的授意下,《我是唱作人》的第三期录制正式开始,率先登场的就是魏宇本轮的对手,女歌手陈一。

  她带来的作品是《绯色》,通过细腻的歌词和旋律,以女生的角度深刻探讨了爱情中的复杂情感。

  陈一自带故事感的嗓音温柔婉转,却也掺杂着卑微与失望,强烈引起了现场听众的共鸣。

  “魏宇危险了。”

  这是其他唱作人和导演组共同的想法,今天的大众评审团女观众偏多,女生视角的歌算是有天然优势。

  更何况,这首歌本身就很出色,换做他们来,基本也没有赢的可能性……

  “魏宇,评价一下你的对手?”

  演唱完毕后,主持人走流程活跃了下气氛,一般这种时候,都是商业互吹居多。

  谁知道魏宇还是那个魏宇,点评起来丝毫不留情面,从词曲,歌曲整体性到内核一通分析,最后只给了6分。

  这都六分,他是不是疯了?】

  小说里给及格分余惟都算给面子了,蓝星这首《绯色》虽然口碑两极分化,但红的发紫是事实,分打太低了容易得罪人。

  书里魏宇可以怼天怼地,但他不行,求生欲这一块……

  这首歌是标准的易上口流行歌,挺好听的,但要深究就完全不够看了,有点无病呻吟,且没什么深度。

  类比古诗,经典音乐作品是七言绝句的话,这首歌就是打油诗,传唱度确实高,有点巧思但不多。

  如果仅是如此,这首歌倒也不至于口碑两极分化,真正让它饱受质疑的,还是抄袭嫌疑。

  它的部分旋律跟日语歌太像了,不说照搬全抄,肯定有一定程度借鉴在里面。

  至于夸的人理由也很简单,这首歌好听抓耳,而且确实很火,火不就代表被大众广泛认可了吗?

  余惟选了这首歌进行“重点打击”,显然是不认可这个观点的,如果火就是好,那喊麦都能上桌吃饭了。

  他的理解是,能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音乐才是好音乐,网红歌能火一年两年,但绝对火不了二十年。

  火的东西不一定好,但一定有孝子,爱的人爱死,恨的人恨死,所以这首歌评价才两极分化……

  不过这种水准的歌他还是能稳赢的,还是那种同题材同立意同视角的全包围,要不说是针对性打击呢。

  余惟也算是体会到写火书的滋味了,新章节发布没五秒后台就弹出三条评论。

  “一楼。”

  “一楼。”

  “前排。”

  一连几条评论都是章节名打卡,余惟索性直接开始码下一章,过会再来看读者的评价和想法。

  他想的是增加读者的代入感,但读者看到这首歌可不这么想……

  好消息,这书终于真文抄公了;

  坏消息,现实里的歌给配角唱。

  余惟这是想干嘛?

  “是我听过的那首《绯色》吗?”

  “应该是,陈晨的歌,小说角色叫陈一,演都不演了。”

  “终于有首以前听过的歌了,不过怎么是对手?”

  “这是何意啊,先生?”

  “我懂了,余惟这是打算对网红歌开炮啊,他写这本书果然有深意,天下苦网红歌久矣,支持正义制裁!”

  本次更新调整了代入感数值,“过度解读”天赋调整为“有理有据”,阴谋论玩家即将成为版本答案。

  小说之前的情节还可以用套路来解释,但这次直接反套路文抄公,显然是有意为之啊。

  余惟出手了!

  他这明显是打算借着主角“魏宇”之手暴打网红歌,现实里正常发歌,小说里重拳出击。

  得罪人的事让魏宇来,关我们余惟什么事?

  乖乖,余神的布局。

  “让我来看看读者怎么说……什么玩意?”

  余惟只是想写点现实里的歌,好让读者增加点代入感,什么时候想重振乐坛荣光了?

  就算有点针对性打击的意思,顶多也是找个参照物当计量单位,完全没有那么大的格局。

  读者不应该期待他用什么歌赢比赛吗,怎么直接快进到这一步了……

  “要我说啊,不能只打网红歌,能不能把整个娱乐圈打一遍啊,写一首打一首,打到无人敢称尊。”

  余惟看到这条评论被吓了一跳,写一首打一首,当阎王点卯呢?还全打一遍,生怕死的不够快是吧?

  我就是个臭写书的,你们要几把干嘛?

第42章 我看你是红豆吃多了

  Miklu鹿:我发现了一本好书《明星老在意评分干嘛?》,快来一起阅读吧。

  “余惟的书,好看爱看!”

  在朋友圈看到佟予鹿分享的小说链接时,余惟的心态有点崩,最让他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熟人看书。

  很多yy出来的情节陌生人看了没事,但熟人看到多少有点尴尬,无异于浏览器记录被公开……

  这种社死很难用言语形容,有种在朋友圈精神裸奔的感觉,小说作者不喜欢暴露马甲不是没有原因的。

  她看就算了,还要分享出来让别人看,这是什么恶趣味?

  像佟予鹿这样的综艺咖,多少有点社交狂魔的属性在,好友列表里有多少公众人物他都不敢想。

  本来余惟还怀疑佟予鹿是不是开了仅他一人可见,做样子给他看,直到三分钟后苏简发了条评论。

  “这倒是提醒我了。”

  然后他转手也发了一条朋友圈。

  这种事还能攀比的?求求你们做个人吧。

  在更多熟人跟风竞相传阅之前,余惟默默退出了微信,选择眼不见为净……

  娱乐圈什么时候养成了组团看小说的不良风气?

  只能说明星写网文这条赛道确实窄,除了他都没别人敢闯,日更五千其他艺人做得到吗?

  这要真被他开创了先河引来其他明星开书,那未免有点太惊世骇俗了点,网文圈传来噩耗。

  到时候排行榜还能看吗……

  余惟中午那章反响强烈,但只有少数读者关注他想写什么歌,绝大多数都想看他塔塔开。

  读者只需要拱火就好了,但扑街考虑的就多了,既然决定针对性打击,那就得足够全面,赢的毫无争议。

  《绯色》是首女生视角的情歌,探讨了爱情中矛盾与无奈的复杂情感,有些伤痛文学的调调。

  但这首歌只顾着伤痛了,最后也没写出其他所以然来,对爱情失望的解构有些流于表面。

  就像一个失恋的小女生,在角落里痛哭流涕,自怨自艾的诉苦。

  不得不说,这首歌对失恋的挣扎和失望描写的挺到位,也很容易引起共鸣,发个短视频配一条伤感文案无敌了……

  想赢的毫无争议,那就得兼顾三点,女生视角,爱情幻灭,颜色。

  颜色是歌曲创作的题目,另外两个则是歌曲的内核与角度所在,余惟要做的就是在词,曲,立意和深度上全方位战胜这首歌。

  同样的题材,同样的风格,绝对的控制变量法,小说里赢的合理,场外也没人能质疑……

  感觉有点杀人诛心是怎么回事?

  歌余惟也选好了,既然是女生主题的歌,那自然得从天后里选,有了颜色的限题后,他想到了孙燕姿的《绿光》和王菲的《红豆》。

  《绿光》表达的是对希望、真爱与幸福的执着追寻,跟需求正好相反,相比之下无疑《红豆》更合适。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永垂不朽,同样是对爱情的幻灭,这首歌的境界更高。

  “唯一天后”的含金量……

  绯红也是红,我的颜色在你之上!

  余惟一边动手写剧情一边思考这首歌的呈现工作,这首歌最好的版本自然是王菲唱的,毋容置疑,但自己显然还原不出来。

  文娱小说里主角都是逮着歌就唱的,也不管男声女声,反正唱就是完美级别。

  但想想也不可能,男女歌手在声音条件上差距挺大,男主唱女歌唱肯定能唱,但肯定没法跟原唱比,这是客观规律。

  如果可以余惟肯定是想找个女歌手唱这首歌的,但他还是新人,代表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傻子才便宜别人。

  他一个文娱老扑街能不知道送歌是毒点?

  再说了,女歌手人品好也就罢了,万一碰到个白眼狼唱了十年忽然背刺原作者说自己是唯一原唱怎么办?

  不敢赌不敢赌。

  好在《红豆》这首歌很经典,除了原版,有几个男声改编版本也不错,也更适合他。

  华晨宇就有一版……算了当他没说。

  其中余惟首推的是方大同版本,将原版钢琴伴奏改为爵士乐编曲,副歌部分对“永垂不朽”的诠释更显张力。

  唉,大同老师可惜了。

  节目里唱歌是最好写的,有观众有同行,随便挑一点刻画就能写几百字。

  大众评审团是女观众居多,但这首《红豆》无疑更有感染力,虽然男声还原不出王菲空灵疏离的嗓音,但虐菜够用了。

  “差点忘了注入灵魂。”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摘抄完歌词后,主角的演唱剧情总算告一段落,他看了眼时间,随后检查了两遍语句和错别字。

  以前看的人少,有点笔误问题不大,但现在等着他更新的人那么多,还有几个熟人混入其中,必须精神点不能丢份。

  这要错的多了不得被说成文盲明星啊?

  点击发布后,余惟像个追更的读者一样点开了小说正文。

  消息太多了作家后台看不过来,直接在正文里翻评论反而方便点……

  “新歌,不会又是骗人的吧?”

  这位显然是上次被他标题骗进来的老读者,至今还心有余悸的,属于是被他骗怕了。

  “搞颜色搞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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