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线上发展?
听到这个方向,罗祥心里不禁有所触动,变得若有所思起来。
也是。
面对很多学生和公众,他是挺放不开的。
要是眼前只有一个摄像头,或者一台手机镜头,那他倒是觉得没什么,而且干他们这一行,见过的是非案例太多,说实话在没混出头之前,还是挺压抑的,他经常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欲望。
“对了,罗律师你刚才要讲的是?”许易问道。
“哦…不好意思我走神了。”
罗祥立刻回过神来,随即开口道:
“我刚刚想说的是,从本案的材料来看,许总你们是没有多少法律风险的,而且你们不光规避了一些设计,还事先针对自家的推出微创新车型,做了一定的专利申请对吧?”
许易点点头,“是。”
说好听点是微创新,说难听点也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
借鉴和高仿了车子的外观,甚至还将相关设计申请为自有专利,这事儿听起来挺离谱的,但在行业中也是惯例了。
主要也是顺手的事,做一些防范的作用。
这年头商标和专利的申请,太多人钻空子,甚至是抢注专利和商标也是常有的事情。
做这些,只不过是为了避免某些事情的发生。
“既然这样,此案不会对您的公司造成任何的损失,可在我看来,贵公司还有一些自身的相关权益没有维护。”罗祥继续道。
许易对这句话没听懂:“我们公司自身的相关权益?”
他作为被告方,而且还是一家游走在灰色边缘的老头乐厂商,他们自身还有什么合法的相关权益吗?
他怎么不知道??
不会吧。
总不至于
是让他拿着事先申请的这点专利,去反过来控告保时捷?
这样会不会太过分了??
而且那岂不是儿子告爸爸,完全没胜算。
罗祥却道:
“对,保时捷控告了那些专利和外观侵权的企业,难道您不打算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按照本案材料来看,保时捷控告的专利侵权,涉及到总共涉及到《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第十一条第二款、还有第六十四条的侵权比对标准……由于老头乐是非机动车,所以不适用机动车专利,更多的是以商品上市售卖盈利侵权的角度进行诉讼。”
“那么关键点来了。
友商所生产的这些老头乐,恰恰和许总你旗下公司生产的老头乐属于同一类目,都属于特殊低速代步车的一种。
从商品的角度来看,他们虽然是抄袭的保时捷外观,但又恰恰和您公司旗下所生产的星辰代步车有着高度的相似,而你们这边又事先申请了外观专利。
那么根据《专利法》第42条,贵公司明显符合构建诉讼主体资格,还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1条,您在申请微创新外观时,也声明了车身的尺寸和前轮廓设计以及大灯等设计要点……
友商的车子从尺寸和轮廓上来看,与贵公司的车子相似度具备更高的可能,只要在法庭上确认了‘相似性’的裁判标准,我想最终胜诉的可能性就不低了,甚至还有可能获得赔偿。”
“当然,就算是对方根据专利法案进行辩护,开庭陷入拉扯,也一样会陷入法务纠纷,对公司声誉和生产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
毕竟他们的团队,要同时应对两份专利侵权诉讼。
此案成立后,还可以威慑行业内其他老头乐代步车厂商,避免他们肆无忌惮的侵权模仿。”
……
毕竟是名校出身,又有丰富的案例经验。
罗祥明显记忆力超群,在连续报出数条专利法案后,又打开了随身携带的公文包,将相关条例翻出,科普似的一箩筐向许易指出友商的数条侵权可能。
许易:“……”
他好像有点听明白了。
罗祥老师这意思,是让他作为不光被告为自己辩护。
而是在作为被告辩护的同时,又化身原告,原地立案起诉这几家友商侵犯专利。
嘶
场面似乎有点乱。
而且这也太狠了!
原本这几家友商,被保时捷控告已经是很不好受了,他再往上添一把火?
这不是要让友商死么
说实话这种道路许易在脑海里,是真的没想过!
不光没想过!
连见都没见过!!
原本以为,自己作为这一世高仿老头乐的发源者,已经是够法外狂徒了。
可谁能想到。
在专业人士面前,还能列出一条更“法外狂徒”的道路?
很难想象。
友商在面对这种场面时,会有什么样的心情。
精彩…实在是精彩!
“不过,这个只是我个人的浅见,刚好想到就说了出来,许总您如果觉得麻烦,咱们还是按正常辩护流程走,效率是最快的。”
说完提议,罗祥又恢复了略带腼腆的神色,似乎觉得自己有点多言了。
许易抬手,脸色变得大义凛然:“不,罗律师你讲得非常好,如果不是你的热心科普,我甚至都不知道我们公司的合法权益,居然已经被侵犯了……”
“这些抄袭者真是太过分了!
麻烦贵团队现在帮我拟几份律师函,我必须马上化身正义形态出击!!”
……
第41章 坏了,他们还真有专利!
以京都金牌律师团队的效率。
替许易公司完成材料收集,并向当地法院提交上诉申请,以及给各家发送律师函,也不过花费了一天的功夫。
这种事情有人专人专办,公司内部自然不用为法务纠纷而耽误工作生产的进度。
反观其他几家。
已经有些焦头烂额了。
全部都处于懵比的状态。
不是。
说好保时捷不较真的呢?
怎么之前星辰模仿的好好的,我们一下场模仿就起诉啊??
你真有点给人上眼药了知道不!
但是从种种迹象表示,大陆保时捷公司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才短短两天时间,各家厂商就收到了当地法庭的立案通知,以及被告起诉状副本与被告答辩状。
按照流程,被告在收到答辩状的十五日内,就需要做出答辩回应。
当然。
不管被告答辩与否,开庭排期的时间已经确定了。
等待各家厂商的,仅仅只有半个月左右的准备时间。
…
还是雷丁总部。
会议室。
几个重要的高层都在了。
还有两名紧急招来的外援律师,也即是雷丁公司现在的法律顾问。
“怎么样,辩护胜诉的概率有多大?”周林语气平静的问道。
这几天他一直在内心告诉自己。
不要慌…
而在两名法律顾问面前,也想将这种平静延续下去,太失态的话,影响他在公司的威严。
但语气那一丝不稳,还是出卖了他的心情。
现状非常的糟糕。
老车型卖不出去量,好不容易起量的新车型,还给人家起诉了,现在搞得不敢生产了。
很难受。
真的很难受!
“周总,根据贵公司的相关材料和资质,我们已经审查过了,虽不属于机动车的行列,但毕竟产品外观在设计,并没有做任何的规避设计……
而且,甚至可以说在研发之初,完全是对照模仿的,现在实车还在线下大量出售,有了高额盈利,但你们自身又没有任何的专利保护。”
这名律师整理着眼前的材料,边审查边说道。
很无奈的语气。
这类涉及侵权的公司案件,居然不具备一点法律意识,只能说狗看了都摇头!
但是话又说回来。
要是真有很强的法律意识,也不会执着于大力搞这种灰色产业了。
像这种草莽起家的企业家太多了。
“你的意思是,这场官司我们必输无疑了。”周林内心一凉。
“是,所以贵公司目前暂停相关车型的生产和销售是对的,已经卖出盈利这么多了,按照专利法案的裁决,最终赔偿的损失不会少……不过我们律师所会尽量为您争取,譬如把辩护和庭审举证的时间尽量拖长,延缓赔款提前执行的时间。”这名律师说道。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种一看就打不赢的官司,那就一个字,拖!
能拖几个月是几个月。
相关专利侵权案的司法鉴定流程和最终判决过程,可以拉锯到一百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