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啊,这也是我第一次来尚海。”
林泽海今天有点累,本来想带小秘一起去酒吧喝点酒的,现在看这三个人都对尚海不熟悉,就说道:
“外滩只有晚上的夜景好看,但我说实话啊,想看夜景我建议你们和我一起去酒吧,那边不但能看到外滩五件套的全景,还有私人露台。”
他的小秘书也附和道:“对是,罗老师,那边的氛围很好,适合放松。”
“蓝哥呢?”罗秉文看队伍里的摄影师。
“我都行,我来过好几次尚海了,这个季节外滩的风特别大,老板你这打扮过去就很合适。”
“是吗?”
这身风衣说实话还没见过真正的风呢。
他想了想,作为来尚海旅游的乡下人,确实也想打卡一下著名的外滩,就说:“那你们去喝酒,我和月灵一起去见识下外滩。”
林泽海眼神看了看两人,点点头:“也行。”
蓝瑞祥看老板想去外滩,自己也想跟着去的,但还没开口就被林泽海拉住了手,说道:
“那我们就先走了,祝你们玩得愉快。”
等走出一段距离他才放开手,说道:“兄弟,你老板和妹子一起游外滩,你去凑什么热闹啊?”
他的小秘书捂着嘴笑:“嘻嘻,是啊,你还带个相机,大号的电灯泡。”
蓝瑞祥心道自己的老板才不是这样的人,而且我在你们两个人中间才是真正的电灯泡吧?
不过一天的时间从蓉城赶来,也确实有点疲乏了,就说:“那我就先回酒店休息,睡一觉。”
于是几个人就分成了三波。
再说回罗秉文这边,他带着欧月灵去体验了一把大尚海的地铁,说实话,坐2号线到南京东路下车,好像里面的人也不是很多。
至少找一个能坐下的位置很容易。
从今天下飞机到现在坐上地铁的情况来看,罗秉文还以为到尚海旅游的人并不多,可能现在是淡季。
但两人刚踏出南京东路的地铁口,汹涌的人潮便如潮水般瞬间将他淹没。
让他真切感受到这座城市的热闹与活力。
眼前的南京东路和那些崭新时尚的商业街不同,它的奢华是由时间沉淀累积而成的。
宽阔的道路两边都是复古的建筑,错落有致的排列着。
普通的游客在游览这条街的时候只有卧槽卧槽,觉得尚海百年前就有这种商业街,真是牛逼。
但罗秉文看的是精美的雕花、独特的窗棂。这些东西从细节上,彰显着这座城市曾经的辉煌与底蕴。
“文哥?”
欧月灵看罗秉文盯着一栋楼入神,就小心的牵住罗秉文的手掌。
人太多了,稍不留意就会走丢。
她也不是跟着罗秉文一两天的那种,知道罗秉文是很专注的人,常常会发呆,甚至走着走着发呆(逛系统)。
这一次她以为也是这样,需要很久的时间罗秉文才会从发呆中走出来。
但没想到这次完全不同。
罗秉文只是认真的在看墙上的浮雕,欧月灵手抓着他一握,他立刻就反应过来了,诧异的看着她。
“文哥!你……我怕一会儿找不到你。”
“嗯。”
罗秉文看了看周围的人,先确认了一下,说道,
“之前还以为游客少,没想到全都聚集过来了,也不知道一会儿真正到了外滩会有多少人。”
他没松手,摸了摸觉得有点冷。
也就拉着了。
这里有很多大众小众的奢侈品,很多都是罗秉文没有见识过的,但对于这些奢侈品,罗秉文只是匆匆看一眼。
还没有路上的吃的对他的吸引力大。
他们上一顿吃的东西还是飞机餐,早就饿了,现在闻着路上小店的香气肚子都咕咕叫。
用手机搜了搜,这边的美食店还是挺多的。
“你有没有什么想吃的东西?”罗秉文问欧月灵。
“我……随便吧,都可以。”
他右手划着手机,说道:“最难点的就是随便啊,以后想吃什么就说,别怕贵,我也想吃呢。”
欧月灵低头思考了一下,摇了摇罗秉文的手臂,指着前面的一家餐厅说道:
“那就这家?”
恩?
罗秉文抬头看了一下。
和平饭店?
你也真是会选地方啊。
“行,就这里吧。”
其实罗秉文刚才刷某团看到一个什么蟹黄拌面,想去这家吃的,两百多的双人餐,够他和欧月灵吃到饱的。
毕竟两人的饭量都不大。
但欧月灵居然选了,那罗秉文也随意。
别管这家店网络上爆雷有多贵,至少一顿饭钱罗秉文还是能出得起的。
一进去,一个打扮得规规矩矩的侍者就问道:“你好先生,有预约吗?”
“没有,两个人,散客,有包间没?”
“有的有的。”
服务员身着定制旗袍,步履轻盈的带路。
罗秉文现在吃饭不喜欢大厅,有时候吃着吃着被人认出来也挺无奈的,出名的缺点之一吧。
一路上的装饰都特别有复古的风格,奢华又精致。
大厅内水晶吊灯洒下暖黄光晕,墙上挂着饭店百年历史的黑白照片,爵士乐若有若无地从远处酒吧飘来。
“这是哪里的音乐?”
“是我们饭店里的钢琴家演奏的,先生你也可以点曲子的。”
“恩,不用。”
他们被带到了酒店里的龙凤厅。
欧月灵坐下的时候眼神扫了一下菜单,一下就有点坐立不安,低声和罗秉文说道:“好贵啊,一口就够我半个月的伙食费了。”
罗秉文翻看着菜单,拍了拍她的手安慰道:“来都来了,就当穿越《繁花》体验一下大小姐的生活嘛!”
“我可当不了什么大小姐。”
她也就在罗秉文的面前显得有点没主见,有点需要被照顾的样子,但她可是苗族女啊,在家乡都是女人照顾别人。
“你们也有这道菜?”罗秉文指着菜单,说道:“来两份这个。”
“金缕蟹粉拌面是吗?好的,请问还需要什么?”
“你推荐一下吧,我来之前没做过功课,也不知道你们这里有什么好吃的东西。”
“那先生,我推荐你品尝一下我们餐厅的红烧肉,这是选材太湖黑猪肉,慢火煨足六小时做出来的,很多客人对这道菜的评价都很不错。”
“恩,那也来一份。”
然后随便再点了两道菜,结束了这一次点餐。
等菜的时候,罗秉文听到旁边有人聊天,用很大声的声音说道:“三百多的红烧肉就三块,还不好吃,没我家楼下小店卖的实惠。”
欧月灵也听到了,两人对视一眼,笑了笑。
“毕竟和平饭店嘛。”罗秉文说道。
“但三块也太少了一点,文哥,你还记得我们在凉山的时候吗,他们做大餐的时候每一顿也都会有红烧肉,都是很大块的,也很好吃。”
“恩,记得。”
“这里也有那么好吃就行了。”
罗秉文没接这话,他现在也有点觉得不太对了,环境确实不错,但味道会不会让他们两个西南地区的人满意,这还真不好说。
蟹黄先拿了上来,这道菜罗秉文点了两份,四个大碗里面全都是蟹黄,蟹油像岩浆一样粘稠的流动。
还有拆好的蟹腿,估计就是菜名里面的“金丝”了。
蟹粉可以拌面,也可以拌饭,看个人喜欢怎么吃,罗秉文更偏好面食,吃的是面。
欧月灵只倒了一半的蟹黄到自己碗里,其他的都推给罗秉文,说道:“螃蟹寒气重,我吃点尝尝味道就好了,多的你吃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
“哈哈,给你给你。”
欧月灵觉得今天的罗秉文和之前在凉山接触的不一样,总觉得他现在更好接触一些,人也更温和。
之前在凉山的时候,面对她的示好从来都是断然拒绝的。
而现在和文哥一起吃饭,会有那么一两个瞬间,让她觉得自己是在和罗秉文谈恋爱。
有种很温暖的感觉。
两人一边吃着面,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龙凤厅里的灯光柔和而温暖,为这顿饭增添了几分温馨的氛围。
不一会儿,招牌红烧肉也端上了桌。
果然只有三块,每一块都方方正正,分量有点少,但色泽红亮诱人,表面的酱汁泛光泽。
“看着不错。”
罗秉文夹起一块轻轻咬下一口,先是感受到肉皮的软糯弹牙,紧接着,瘦肉部分的醇厚鲜香瞬间在口中散开,油脂恰到好处地化开,留下满嘴的香甜。
肉质鲜嫩多汁,入口即化,完全没有想象中肥肉的油腻感。
如果要说个缺点,那就只能说这道菜是甜口的,如果是咸口,做成这种软烂程度,应该会更好吃一些。
“味道不错,你尝尝。”罗秉文说着,将另一块夹到欧月灵的碗里。
欧月灵尝了一口,眉头一下皱起来了。
“好甜啊,这道菜。”
果然,吃习惯了香辣,咸鲜口味的西南人是吃不习惯南方甜口菜的,又不是甜点。
罗秉文觉得还好,都自己吃了,还用红烧肉的汤汁泡米饭吃。
其实很多外地人去另外一个城市旅游,吃到当地评价很高的菜觉得不满意,不一定是厨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