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席上。
吕广军大口大口喘息,整个人好似溺水的人,他愣愣的看着幕布,即便录像已经放完,却依旧没有任何动作。
所有人都没了声音。
直到......
“异议!异议!异议异议!!!”
一道尖锐的怒喝声忽的从被告席铺天盖地的袭来。
张伟孙冰眼眸中带有浓浓的恐惧,此时瞳孔都在颤栗,他们大力拍打桌子,用尽平生最大的力气,怒吼道:
“异议!!!”
“审判长,这是盗录,是偷录,是违法取证!”
“这已经侵犯到证人的个人隐私,我方申请不予采信,我方申请驳回!!!”
“违法证据不该被采纳!”
“证人处于无意识的闲聊,这没有合法性,通话人员的隐私遭受到严重破坏!!!”
“......”
一道道近乎咆哮的声音不绝于耳。
七个律师全都疯了。
这一刻,所谓的纪律,庭审秩序,全都被他们抛在了脑后。
所有人,都没想到,徐德竟然会给他们玩这么一手。
这是什么?
铁证!
一旦被采纳,将会将被告人钉死的铁证,甚至无需再审!!!
疯子...疯子!!!
张伟大力拍打桌子,怒道:
“吕广军遭受到了诱导,取证违法,这条证据无效,我方要求重审!!!”
被告席很喧嚣。
而公诉席,就显得很是寂静了。
“铁证...这是铁证!”
黄石内心卷起惊涛骇浪,此时呼吸急促,整个人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一直忍到现在才开口的徐德。
对方,竟然等吕广军等人说完伪证,再将录像砸出来......
疯狂。
这简直太过疯狂!
黄石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对方的胆大包天,脑海中全是胡广当初对自己的警告。
紧接着。
他内心便是一阵狂喜。
这是铁证,只要质证成功......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任何辩护都将成为火车轨道上的石子,结局只有被碾压成齑粉!
这条证据会化成铁轨,带着他们,通往‘定罪’的结局!!!
只是......
面对被告方铺天盖地的质疑。
代理人席位上。
徐德好似突然化成了鸵鸟,一言不发,就连一个字都不肯吐露。
‘说话啊...说啊!’
黄石内心无比焦灼,拳头不免攥紧,他紧咬牙。
‘说话啊!辩证...快辩证啊!’
‘快点,为什么不开口...说话!’
半晌。
公诉人席位一点动静都没传出来,好似是默认了被告的异议。
看着跟个乌龟一样的徐德。
黄石的脸色逐渐变得赤红,拳头攥紧。
他的内心在疯狂咆哮。
‘你证据突袭完...就赶紧给我质证啊!!!’
第74章 庭审斗起法来了!【6/7】
“审判长,公诉方代理人已经违法,我方申请将其逐出法庭!”
“同时,依据《最高院证据规定》第68条,代理人明确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其所获得的任何物品,均不能成为定案依据!”
被告席。
张伟头脑风暴,浑身肾上腺素飙升,整个人好似被踩中脚,焦灼大喊。
他是五年前,在一起刑事案件大胜后成为的金牌律师。
那次案件,他将自身的能力发挥到极致,只觉头脑灵光,无数思路充斥脑海供他挑选。
张伟本以为那会是他此生最巅峰的一次状态。
但与现在相比...完全是小巫见大巫!
此刻。
他就好像大脑涂抹了润滑油,全身肾上腺素飙升,全身状态调整到最巅峰,且内心一股急迫的情绪催促着他。
张伟吼道:
“代理人侵犯证人的隐私权,已经达到立案标准,我方申请对方进行回避!”
“同时,对方话语中明确存在多条诱导话语,证人吕广军后续所言,明显是被其影响所做说出,整条录像全是假证!”
“我方有权向其追究刑事责任!”
他急了。
没办法,再不急是真要出事。
就吕广军说的那些话...搞不好能直接给整起刑事案件画上句号!
审判台上。
“证据突袭...当庭质证......”
三个法官的脸色也有些难看。
这种证据现在才掏出来...偏偏他们还不敢怠慢,必须谨慎对待!
良久。
还是审判长张秉心深吸一口气,扭头,黑着脸看向徐德。
“代理人,面对上述反方对你的控诉,你是否有异议要回答!?”
这话落下。
算是很明确的让双方开始质证环节。
一旦证据确定有效...那被告方也不用减轻刑法了,直接原地解散离场都行。
所以,正常来说接下来应该会有一场十分激烈的辩论,可偏偏的.....
代理人席位上。
徐德一言不发,好似两个耳朵被塞住,一句话都没听到。
公诉人席。
黄石脸色涨红,目光不断在法官和被告身上挪动,拳头紧握。
审判长张秉心再次开口。
“代理人,你方是否要进行质证?”
徐德还是不开口。
林月和王超也没说话的样子,这画面...和输掉质证环节,哑口无言有些类似。
黄石内心愈发焦灼,数次欲言又止。
审判台上。
三名法官齐齐皱眉,最终,法官卢国伟厉声道:
“代理人!”
“你方所递交证据的行为为突袭法庭,如若再不开口......”
“法庭对此条录像,将会不予采取!”
不予采取.......
话落。
徐德还是没开口,沉默无比,丝毫没有解释这证据来源之处。
见此一幕。
张伟虽不知他在搞什么鬼,却还是忍不住,焦灼道:
“审判长,对方律师所递交证据,已经严重侵入证人吕广军的私人空间!”
“代理人明显构成《刑法》第284条,‘非法使用窃听罪!’”
“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项,行为构成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并且其隐瞒隐蔽单设备偷拍、超出谈话合意、侵犯吕广军独处私人通话的隐私期待!”
这一刻。
张伟只觉以往晦涩难懂的法例,此刻如醍醐灌顶般在脑海中迅速出现。
他甚至思考都没思考,一开口,无数条有效法例就已然脱口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