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张秉心此时明显无心对其进行警告。
他皱起眉,扭头看向证人席。
证人席位。
“怎么可能......”
“这...这怎么可能...他不是走了吗...录音的东西不是被那个律师握着的吗......”
此时。
站在证人席的吕广军,脸色煞白,双眼呆滞无神,口中呢喃着,不知在说些什么。
他浑身发软,身体有些颤抖,只觉骨头都有些乏力。
吕广军懵了,12月月中的天气正是降温时期,但此时他却满身大汗,好似洗了个热水澡。
他绞尽脑汁,也不知道这录像是什么时候拍的。
直到.....
‘合同和背包忘带了......’
‘吕先生,从现在开始,这次谈话算是正式结束......’
‘法庭见......’
恍惚间,2号当天,徐德跟他所说的三句话在他脑海中回荡。
这......
大坑......
这是个天大的坑!
吕广军想明白了,此时彻底想的明明白白。
从一开始,对方问的所谓‘共犯’,就是在对自己造成心理压力,数个问题问下来,那时他早已压力爆炸,只觉被一座山压着。
随后对方离开,自己才会手忙脚乱的打电话。
而正因如此...又被那包里的摄像头清楚录到......
甚至一开始所谓的‘口头合约’,以及通讯隐私合同,都是对方提前设计好的圈套,就连那‘有什么好怕的’都是他故意激自己而说!
疯子...这个疯子!
他就没想过谈话,而是觉得自己有问题,从头到尾给自己设了个圈套!!!
刹那间。
吕广军眼球被血丝缠绕,呼吸愈发急促,他此时只觉得自己的未来在飞速远离自己。
“这...这......”
“不对,这不是我说的,这不是我说的!”
“假证,这是假证!!!”
这证据一旦坐实......
工作、教资、赔偿、名声、家庭...没了,全都会没!
甚至,自己都有可能背上刑事处罚!
吕广军忽的盯着张秉心尖声开口,脸上满是恐惧,声嘶力竭道:
“我没同意他录,我不知情啊!!!”
见此。
代理人徐德却笑着开口道:“吕先生,您别激动。”
“录像里您明确的说过合法有效...这是您亲口承认过的。”
吕广军听到动静,身体愈发激动。
“我没有,我没有说过!!!”
他像一条路边的疯狗,犬吠两声意图吓跑对方,但可惜,是一条被拴住的疯狗,毫无威慑力。
徐德脸上依旧挂着淡然的笑容。
见此一幕。
审判台上。
审判长张秉心终于是看不下去了,他叹了口气,旋即敲下锤子。
“带证人回避。”
吕广军目前的状况已经不适合质证,放任对方在场只会拖延庭审。
眼下已经被徐德搅和的够乱了,再乱下去......
张秉心怕自己一夜白发。
“啪!”
法槌落下。
几名法警上前,架着身体激动的吕广军向外走去。
“污蔑,你这是污蔑!”
“我没同意你录...我没同意过啊!!!”
他的声音由近到远。
最终,消失在侧门的走廊内,像是被一头野兽拖走、吃掉。
“代理人,你方所拍摄设备是否带到法庭?”
张秉心看向徐德,揉着眉心询问。
“已经带来,这是最新款相机,符合法例。”
徐德当即掏出拍摄相机。
针对一个证据是否有效,看两点就行。
当事人是否知情,以及设备是否合法!
没错,在法例中,拍摄的设备是什么型号也很重要。
如果你若是用针头摄像头拍摄,哪怕将摄像头对准了当事人,双方同意,那法例上也不认。
当然,市面上的大多摄像机都符合法例。
徐德所拍摄的自然也算。
书记员观察了半天,最终看向张秉心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设备的合法性。
张秉心欲言又止。
骤然间。
整个现场安静下去,不复之前的嘈杂与沸腾,反而一片寂静。
从法例上来看,徐德的行为...是合法的。
对方首先告知了拍摄方式、拍摄时间、明确指出摄影机所在、客观询问与案件有关问题......
甚至,就连对方中途离场也合法!
没错,理论上只剩单独一人时,证据已经侵犯到了个人隐私期待。
但录像一开始,徐德直接将吕广军留在了办公室......
公共办公室!
在法例上,私人办公室与公共办公室完全是两种隐私级别,哪怕公共办公室没人,也不构成侵犯个人隐私,只是侵犯隐私期待而已。
差两个字,法理上是否违规却天差地别!
而中途离开后。
吕广军所说的话....又恰好与徐德先前所问的问题一致,便不达成‘与问题无关’......
合同效力虽抵不过法例,但上述种种因素加起来,合同竟存在效力!
“他是不是故意的?”
审判台上。
法官赵行也是思索了半晌,最终没忍住看向徐德。
这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很难说一个正常谈话的人,在没准备的情况下能达成这样。
“他就算是故意的也没用。”
卢国伟仔细盘算了一下这证据,最终有点牙疼的小声交流。
“主观是故意,但客观的证据,却完全合法!”
“尽管可以用不合规,配合法官的自由权利将证据不予采取,但...你知道的,铁证无法被打掉。”
话音落下。
审判台沉默。
证据突袭,庭审质证,法官确实有权利打掉此类行为予以惩罚。
但......
和徐德当初说的一样。
法官只会打掉故意拖延时间,对案子没什么用处的小证!
整个东国,数千座法院,没有任何一个法官敢打掉铁证,哪怕是以证据突袭形式递交...哪怕递交人甚至狂到当庭怼法官!
那这证据,依旧不能打。
原因很简单。
首先,法院是来审案的,他们的目的就是将案子合理合规审完,没道理和证据过不去。
其次...你敢打回证据。
那宣判后,这证据自然会找别人来打你!
命案是极容易提起二审的,只要对方将被打掉的证据,二审时向上级法院递交...百分百会将一审打回重新审核。
这还不算完,案件除重审以外,承办法官百分百会吃个挂落!
所以.....
除非徐德跳到审判庭跳舞,那么,不过分的情况下,他们是可以当看不见的。
思索良久。
“被告人!”
“被告人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