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167节

  过失致人死亡扭转成意外死亡,被完全驳回了。

  被告席处。

  张伟心有不甘。

  过失致人死亡罪判的不重,37年。

  但他的真实目的,是让赵莉这条人命剥夺出刘婧琪所犯下的事里,让表面看起来不那么恶劣。

  别看听起来用处不大,但极有可能就因为这,所以不会导致刘婧琪死刑!

  “被告方,你方是否还有其余异议!?”

  审判长张秉心收敛起心思,再次开口追问。

  张伟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片刻。

  最终,他稳住心态,深吸一口气。

  案子还有得打...还有的争...他还有余地!

  “审判长!”

  “公诉方所更改诉书中,曾提到过。”

  “被告人刘婧琪,13年前原名张悦悦,曾在距绿森市2000公里外的莲山县实施过一起犯罪。”

  张伟深吸一口气,开始进行自己的第二步。

  第二步是什么?

  还是拆解!

  这起案子扩展到陶庄村已经足有四条人命,责任全聚集在一起,甚至自己已经认罪,那便是百分百的死刑。

  但.....如果拆掉呢?

  拆到只剩杨佳乐一名受害者呢!?

  拆解到,只需要三个人共同承担一起刑事命案,那哪怕被告方将事实认下,但责任却完全不需要承担!

  “公诉方曾说,1990年,被告人刘婧琪,曾在1月份将陶明之子陶江,诱拐至深山。”

  “随后,导致陶江失踪,随后陶明患病死亡。”

  张伟声音有些沉重,此时疯狂开始压榨脑细胞。

  他道:

  “但......”

  “审判长,陶明病逝与被告人之间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

  “其病发没有法医做鉴定,这并非是赵莉这般有因果导致‘心源性血栓’直接猝死!”

  “而是完全没关系,是陶明自身因素导致自身死亡!”

  患病和病发,两者只差了一个字。

  但实际上含义和承担的责任却天差地别!

  举个例子。

  你朋友有心脏病,你故意带他去鬼屋玩,导致其心脏病病发,那这是你的问题。

  但。

  如果是,你朋友没有心脏病,但你和他玩后却有了心脏病,最终病发死亡,这和你就没关系了。

  因为患病只要不是传染,压根就赖不到别人身上,别人也完全操控不了是否让你患病。

  “反对!”

  公诉席上。

  黄石忽的开口反驳,他连声道:

  “审判长,法院不得只看表面材料,应当以当年视角进行观看!”

  “13年前,1990年,别说山沟里的莲山县了,哪怕是绿森市的医疗条件都十分困难,赤脚医生遍地走!”

  “死者陶明是因什么疾病导致死亡,我们不得妄下定论!”

  90年代的医疗条件都很差。

  那时全国上下还有几百万的赤脚医生,这些人虽能治病,但始终不是真医生,治病救人粗暴。

  陶明便是被赤脚医生所诊断,死亡时警方草草检测便入土为安。

  至于法医?

  这比大熊猫还珍贵的人才,2003年一些地方一个市都不一定有一个,莲山县上哪找法医鉴定去!?

  所以,综合来看......

  还真就如黄石所言,材料上的文字不可完全相信,可能是患病,也可能是刘婧琪激发起急性病致死。

  只是......

  “公诉人,正如你方所说。”

  张伟忽的开口,借用对方的话术。

  “医疗落后导致我们不得妄下定论!”

  “同样,我们也不得对刘婧琪致陶明死而下定论,依据疑罪从无的角度,有关陶明一事,应当判定其为‘患病’!”

  眼下的2003年,实际应用中讲究疑罪从有。

  但最起码表面上还是得疑罪从无的。

  最重要的是这种时间跨维度较长,含糊到极致,无法验证的东西,2003年也确实会疑罪从无。

  只是.......

  “刘婧琪将陶江诱拐进深山,这是无可反驳的事实!”

  恍惚间。

  代理人席位忽的传来一道声音。

  众人抬头看去,便见徐德忽的开口,挑选了另一个角度进行攻击。

  张伟一顿,旋即内心破口大骂。

  陶江一事他还未出口,对方便率先说了出来,这就导致自身陷入被动,处于‘辩驳’而非‘守擂’的角色。

  尤其是......

  陶江能对量刑能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张伟压下胸腔中的怒意,他沉声道:

  “审判长,有关陶江一事,我方要表述的是,陶江......”

  说着,他顿了顿。

  紧接着开口,吐出两个骇人的字。

  “没死!”

  没死!?

  两个字落下。

  骤然间,现场所有人眉头紧蹙,沉眉看着他。

  好在。

  张伟没有留时间给徐德等人反驳,而是开口继续道:

  “从1990年,至如今2003年1月4日。”

  “足足13年的时间,警方从未公布陶江的死讯,当地官方并未找到陶江的尸骨,我们无法断定对方是否真的已经死亡!”

  总的来说。

  陶江与陶明一样,均是处于‘无法确定’的状态。

  陶明无法确定死因,陶江无法确定是否死亡。

  后者可能被人收养了,也可能已经身死,但没找到尸骨前,官方档案中对陶江的描述便是‘失踪’。

  失踪不是死亡,法庭不得因此罪加刑。

  最重要的是......

  “审判长!”

  张伟忽的沉声开口,“13年前,被告人刘婧琪做出如上诸事时,年龄......”

  “6岁。”

  “依据《刑法》第17条,原文明确规定:不满 12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同样!”

  “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原文中明确提出:刑事责任年龄以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周岁为准,而审判时的年龄!”

  也就是本体法。

  如,你17岁杀人,18岁被抓,那法院审判时便依旧按照未成年审判。

  “案件发生于13年前,当时被告人刘婧琪仅有6岁,依据法例......”

  “陶明与陶江,即便真出现犯罪事实,却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张伟扭头,看向审判长。

  “就本案而言。”

  “有关被告人刘婧琪的审理宣判,应当仅限于杨佳乐与赵莉两人的刑责!!!”

  话落。

  他便将心提到了嗓子眼里。

  他这三个角度算是这几天绞尽脑汁,为数不多能用的角度。

  第一条意外死亡还被驳回。

  后两条......

  张伟觉得,作用很大!

  只可惜......

  恍惚间,代理人席位。

  一道声音忽的再次响起!

  “没错,审判长,依据被告席所说,被告人刘婧琪明显该从严从重进行审判!”

  徐德再次开口,将自身的视角与逻辑铺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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