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会。
哪怕是无期,甚至是未成年里不存在的死缓也不会满意,那唯一的结果便是......
死刑!!!
可这个答案出现的刹那,现场所有人骤然错愕,心中情绪犹如滚滚阴云般翻涌,眼神中满是错愕与不可置信。
死刑?
刘婧琪死刑了?难道刚才在门口听到的不是错觉,也不是幻听,而是真正的给刘婧琪宣判死刑!?
这.....
这怎么可能?要知道刘婧琪16岁,连无期都不可能,即如此......
“难道是死刑!?您是怎么做到的!?”
终于,有人忍不住开口询问,将麦克风往对方嘴里对了对。
紧接着,内心便抓耳挠腮般的好奇起来,呼吸急促,满是求知欲。
闻言。
徐德脸上流露出一丝职业性的微笑。
“详细案情,可以等待后续院方公告,我这边就不做太多解释了。”
“真的不能透露吗?”
有人不甘心道:
“比如有关宣判...被害人是否死有瞑目?是否血债血偿?”
虽然刘婧琪年龄被修正为18,甚至是眼下的19岁。
但因为涉及多个未成年,如杨佳乐、乔旺姜雨,所以案件依旧是非公开保密案件,徐德贸然将案情泄露是会被追责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此时。
身侧的杨欢情绪忽的有些激动,他开口道:
“有的!”
“...我很感谢徐律师,要不是他,我现在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帮刽子手继续活着......”
说着,杨欢眼眶再次泛红,情不自禁地抹着眼泪。
“谢谢...谢谢!”
事实就是这样。
整个绿森市,也许有人愿意承接这起案件。
但绝不会和徐德一样,从一开始就奔着往死刑方面打!
这会导致什么?
导致调查方向严重偏离!
之所以能查找到证据,在于徐德和年龄死磕,在于他一开始就要打死刑,所以紧盯年龄。
如果是追责,在已知条件内,尽最大努力追责呢?
那就只会纠结于案发过程,寻找刘婧琪的手段、态度、内心所想。
偏之毫厘失之千里。
一念之差的承案,会造成截然不同的结果!
更别提,即便其余人想打死刑......那也做不到。
从17号第一次休庭,到28号开庭,仅仅只隔着10天的可调查时间。
这10天里,你需要在福利院确定老院长郑通犯罪,再驱车赶往两千余公里外的烟安市。
再找到莲山县,最终......
甚至还要在,压根就没寻亲‘张悦悦’的情况下,将张悦悦这个身份揪出来!
然后说服孙妙华、警局取证等一系列操作、在驱车赶两千公里回绿森市。
就这。
你还得节省出至少三天时间,去做亲子鉴定报告!
10天时间做到这些啊!
做不到知道吗......
不说智力上的差距。
就说体力吧。
常人只是坐飞机去贵省,一来一回都要用四天了更别提调查取证了,估摸着做到一半,案子没头绪,人先给自己整垮了......
更别提驱车一来一回四千余公里,跋山涉水攀山调查,还要高强度的动脑。
体质纯纯东国超人,律界铁人三项!
王超自认自己体质厉害,但跟着徐德来上这么一圈,也只能绝望的称一声‘铁人’!
所以......
“但凡换一个律师,我不可能报仇雪恨!”
杨欢当即开口,他脸上满是动容,对着周围人不断开口。
他是个三观很正的人,有时候看到徐德,会感觉自己很亏欠。
为什么?
因为自己的要求过分,且这案子真的有可能断掉一个律师的职业生涯,理论上最好的回报也不过是‘平平无奇’的被告胜诉。
他没办法报答对方,但...眼下有了机会,自然会极力的给对方说好话。
发自内心的那种!
杨欢极力开口道:
“不...甚至我都不一定能有律师!”
“孙叔跟我说了,一开始他带着三十万去其余律师找人承案,绿森市其余律所就没一个愿意接的。”
“即便是愿意承接,那也只能降低要求,从追究刑责变成追究赔偿......”
“那时就徐律师愿意接,如果没他,我母亲和姐姐死也不能瞑目......”
“要不是他,那个刘婧琪连10年都不一定能判。”
他的话周围记者能听懂。
无论是无人承案,还是死不瞑目...总之,每一句话都是他们想要的!
最重要的是......
杨欢这态度,明显是刘婧琪被判了死刑!
可问题也来了...刘婧琪怎么可能被判死刑!?
这里可是中院啊,都是讲法的,法官也不是傻子,检察官和被告更是精英,怎么可能任由一个代理人胡来?
可结果就是如此,那...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就在众人想追问之际。
徐德连连压着杨欢,脸上露出礼貌性的笑,带着人向外走去。
“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有关案情,各位等后续法院公开即可知晓,时间不早了,我们就先走了。”
话落。
林月和王超就紧忙跟上对方,向外钻去。
杨欢说的话其实可以算是给案子定性了,理论上...算是超过界限。
但问题也来了。
杨欢是未成年啊!
他是未成年,还是14岁的未成年,自然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法院要是看不惯可以追责,但你得先默背一遍‘未成年保护法’再追责!
更何况,他又不是律师,只是家属而已,泄密就泄密吧。
所以,徐德并未多说什么便带着人离开。
看着他们的背影。
众记者内心就好似有猫在挠痒一般,心急如焚。
“死刑...大概率就是死刑了!”
“除了死刑不可能让杨欢满意,但死刑...这怎么做到的?未成年法例更改了?不对吧......”
“二审呢?被告人会不会上诉二审?”
“上诉就上诉吧,二审什么样难道你不知道?”
“......”
众人低头焦灼交流。
目前来看,一审控诉方是取得了圆满的完成,那反过来,便是被告方惨败。
虽然不知道怎么败的,但很明显,败诉后必然会有人心有不甘,最起码被告人是不甘的。
不甘必然带有上诉。
可问题也来了......
上诉?
上诉做二审吗?
多数人可能认为,一审是中院,二审是高院,那二审便更为重要。
事实也确实如此。
二审确实等级更高,有着‘最终决策权’,认为一审打的不对就可以直接推翻重审。
但这只是表面上的理论!
实际上。
一般到了二审的案子,二审基本不会对一审的判决指手画脚,除非出现一种事。
那便是一审存在明确的审理错误!
如,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判成了过失致人死亡案,这种二审会打回重审。
而针对刑期这种‘机枪左移五十米’的刑期微调,却不会指手画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