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322节

  “首先,案发期间处于凌晨三点至七点,病房内未开灯,监控摄像头只能捕捉到模糊的影子。”

  “看不到有关张大的神情,无法清楚证明,作案期间,对方处于发病状态。”

  “如此......”

  “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但...司法会偏向保守方向审理。”

  “也就是,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有关精神病的法例中,存在三小款。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2,完全负责。

  这是大多人针对精神病的两种印象,但实际上,还存在第三款,也就是......

  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如果是故意伤害,最高判个六七年的责任,承担部分倒是无所谓,可能缓刑就出来了。

  但......

  对方是故意杀人未遂,部分责任,也得五年起步,甚至可能判十年,随后减刑,五六年出来!

  总得来说......

  “目前单靠着精神病法例...叠的还是不够多。”

  “我们缺一个,让司法从保守状态,转为偏袒状态的法例。”

  徐德深深叹了口气。

  闻言。

  身侧的两个律师齐齐沉默下去。

  未经证实的信息,司法确实是偏保守,法院不会认为案发期间犯病,也不会认为案发期间没犯病。

  而是处于一种叠加态,取中间值。

  “好了,不用担心。”

  “最起码,短期内我们是处于优势方。”

  徐德忽的开口,脸上流露出笑意。

  他拍了拍两人的肩膀,将二人拍回神。

  “走吧,再不走,等会我们可就不好走了。”

  说着,他抬头稍稍颔首示意。

  见此,二人顺着对方视线扭头看去。

  恰好,见到听审席上,那一张表露出匪夷所思的脸,有人好像是看到了什么令人震惊的东西,此时视线中满是不可置信,投向被告席这边。

  注意到这。

  两人当即内心一跳,尤其是林月。

  她边收拾东西,便边焦急的嘀咕着。

  “你刚才跑到我身后是什么意思?”

  她可还记得,庭审后,范贺还没走的时候,徐德悄悄后退一步,坐在她身后的画面......

  记仇!

  “别在意这种小事,我是想保护你来着。”

  徐德将桌上一堆材料整理完毕,接着塞进钱昊的公文包里。

  三人整理完,就起身向着外面走去。

  “保护,有这么保护的吗?我在你身前你怎么保护我!?”林月嘀咕着。

  有时候。

  林月真想化身成‘九天玉面雷元普化众生伏魔万寿真君’,召来一道雷,劈的对方跳霹雳舞。

  不过眼下她倒也没时间考虑这些了。

  随着三人来到通往走廊的正门,将门缓缓一拉,下一秒......

  “吱~”

  正门开启,一缕门缝出现,而随着门缝敞开......

  下一秒。

  铺天盖地闪光灯,伴随着嘈杂的声音,在面前、耳旁响彻!

  “徐律师,徐律师请问您对精神病持有什么看法!?”

  “此案被告人真的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吗!?案件不是故意杀人?而是犯病!?”

  “有关《刑法》第18条,精神病犯病期,控制不住自身行为导致不负刑事责任款项您怎么看?”

  “被告方,针对本起案件....您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

  一道道人影将门口堵的水泄不通。

  无数早早埋伏好的记者和摄影师,看到来人后,将麦克风与摄像头齐齐对准他。

  那些嘈杂的问题,汇聚在一起,震的三人耳膜开始颤起。

  说实话。

  一般情况下,能来汇报刑事案件的记者,都属于资深媒体人,算是高素质人群。

  但眼下这起案件.......

  就庭审现场所发生的那些,属实是令人大开眼界、错愕无比!

  没错。

  就是错愕。

  这起案件的舆论风向,很偏袒被告方,算是一种社会舆论优势。

  这种舆论有用吗?

  用处很大!

  比如,会让一起简单的案子,反复审理,法院顾忌舆论而仔细审理,同时稍稍偏袒一些。

  比方说后世的一些引起舆论,但本身并不算严重的强奸案、彩礼案。

  动辄就是几年的审理时间!

  按正常情况下,都够宣判几十次了,哪还用得着这么久。

  所以,刘国富张大这起案件,理论上也是如此才对。

  徐德应该利用舆论优势,逼迫法院不敢采信刘国富存在精神病,从而实现绿森市+成都、既追责,又能辩护。

  但......

  什么叫,在舆论倒逼的情况下,你悄悄的加入对手的阵营!?

  记者张苗苗,此时终于忍不住了。

  她举起麦克风,塞到刚打开门的徐德嘴边,开口道:

  “徐律师,请问......”

  “您是怎么看待精神病这一法例的!?”

  人群中。

  徐德听到问题,稍稍思索后,旋即满脸认真的看着对方,开口道:

  “我方认为,精神病在社会中,属于弱势群体。”

  “多数精神病并不具备攻击能力,反倒是极容易被欺负......”

  精神病涵盖了很多。

  你不能因为一个杀人的精神病,而否定整个精神病群体。

  多数精神病,如傻子,疯子这类,本身并不具备攻击能力,但却经常被欺负...那么,依照正常逻辑来讲,他们属不属于弱势群体?

  故意杀人的那些,算是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加上,有些人为了避免受刑,会花钱搞一个精神病的证明,所以导致精神病法例一直不受待见。

  但实际上,大多人对正常病患,还是没什么意见的。

  而巧的是......

  “被告人张月,正属于这类正常病患!”

  “有一说一,站在纯客观的情况下来讲......”

  徐德在人群中,边向外走,边苦口婆心的开口解释着:

  “我支持精神病保护法!”

  “嗯...至少,整个2003年,现在我是支持的。”

  话落的刹那。

  周围几个记者陷入沉默,嘴唇蠕动,却说不出话来。

  客观?真的是站在客观角度上讲的吗?

  现在支持?

  总不能,是因为现在要用这条法例,而以后不一定用得到,所以才只说现在支持吗......

  能不能,先收起你手里那份《司法医学精神鉴定书》,在说自己站在客观角度!

  众人欲言又止,最终沉默下去。

  而徐德。

  此时也趁着他们集体愣神,拉着林月,穿过人群,向外走去。

  不多时。

  他们便脱离人群,站在法院正厅中。

  就在三人准备在法院办理些什么手续再离开之际,恍惚间......

  一阵声音突然从徐德口袋中响起。

  “嘟嘟嘟嘟~!”

  刺耳的电话铃声浮现。

  徐德的脚步顿住,他低头,伸手从衣兜中将手机掏出,看着上面的来电人。

  来电显示人:【律师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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