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席位。
范贺此时的脸色不算好看,他应该是熬夜了,脸色粗糙蜡黄。
此时听到法官的动静,下意识攥紧了公文包,沉声道:
“代理人,准备就位。”
全都准备好了。
既如此......
下一秒,一道洪亮的声音在整个第一法庭响彻,回荡在众人耳旁。
“本案,由公诉机关CD市市级人民检察院起诉于2003......向本院提起公诉。”
“依照相关规定,由CD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进行审理。”
“2003年,4月1日,一审进行第一次审理,后因‘事实尚存争议,需要进一步核查’,进行休庭处理。”
“现,休庭结束,延续案件审理。”
“本次CD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15日,在第一法庭重新召开庭审,继续就本案进行审查。”
“现宣布......”
说着。
审判区的高台上。
审判长孟俊峰顿了顿,他将那柄象征着法律与公正的锤子握在手中,微微一举,旋即悄然落下。
“开庭!”
下一秒。
“砰!”
清脆的锤音响起。
这声音分明不响,却令听审席众人内心一紧,好似有无形的一只手将其攥住狠狠一捏,令人忍不住将心提到嗓子眼里。
审判长却没理会这些。
孟俊峰再次开口道:
“带被告人到庭。”
声音落下。
庭审内的法警离开法庭,约莫几十秒后,法庭的正门被推开。
一道身穿制服的人影,在两名法警的看守下,此时缓缓步入庭审,感受着近千人投来的视线,对方本就垂着的头,愈发低下。
“叮铃铃......”
每走一步,都散发出清脆的铁器碰撞声,这是对方手腕上冰凉手铐所散发出的声音。
直到。
声音消失。
被告人张月,落座在整个审判区最中央的交椅上,等待最终审判。
“法官,被告人已到庭候审。”
书记员核对完身份后,看向审判长孟俊峰点点头。
孟俊峰点点头,旋即,扭头看向公诉席。
“被告人已就位。”
“公诉席,你方针对指控,是否有其余信息要进行补充?”
话落。
公诉席。
检察官邓世杰微微一顿,旋即开口道:
“审判长,有关诉书,我方并未进行修改。”
“本次庭审,对被告人张月,我方的指控为延续4月1日开庭审理的指控诉书,被告人张月,犯有明确的‘故意伤人案’,以及‘故意杀人未遂’。”
“就本案而言......”
诉书并未更变。
也就是说......对方依旧怀疑,被告人存在故意杀人的倾向!?
听审席众人微微一惊,却又感觉这在合理范畴内,旋即屏息凝神,继续观看。
检察官邓世杰继续道:
“就本案而言,被告人张月,有关凶器...曾持有一柄刀具不止!”
话落。
凶器问题?
众人顿住。
案件凶器只有一柄餐刀,也就是捅刺刘国富17刀也没将人捅死,钝的连番茄果皮都切不开的餐刀!
不止一把刀?意思是,刘国富的17刀,是由两把刀所导致?
不...不对。
如果是这样,首先伤势鉴定,不可能现在才将这件事说出来!
其次,那17刀,但凡有四分之一的伤痕,是由锐器所造成...神仙来了也救不了刘国富!
既如此。
那第二把刀,从何而来?
众人眉头皱起,下意识看向邓世杰,而紧接着,只见......
他缓缓站起身,将手中的东西高高举起。
那是一个透明的密封袋,而密封袋中装着的,是一把......
水果刀!
不只是听审席。
就连代理人席位范贺,此时也忍不住抬眼,诧异地看了眼对方手里的东西。
“审判长,审判员。”
“这是一把水果刀,极其锋利,是街边小贩最常用的刀具,也是‘用法凶器’中,最为严重的刀具。”
“这把刀,是公诉方在绿森市所找到,也就是绿森市‘启阳机场’!”
说着。
邓世杰缓缓将刀递交给书记员。
书记员核验后,又将刀递交给审判台,三个法官开始仔细观摩。
刀子就是常见的水果刀,总体不足小臂般大小,刀身很薄,看起来较为劣质,但......
刃口极其锋利!
刃口锋利,刀尖尖锐,需灯光打在上面,泛出森森寒光,只要轻微一捅,夺走人命简直是轻而易举,看起来极为骇人!
“审判长!”
“根据上一次庭审审理,就本案而言,根本矛盾是发生在远在两千公里之外的绿森市。”
“而根据司法中,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5条。”
“原文第一条:主观故意属于定罪关键事实,必须满足本条三项标准,靠完整证据链证实,不能仅凭口供、办案人员主观揣测推定故意!”
“依据《刑诉司法解释》,第140条,全案只有间接证据时,必须互相印证、无矛盾、形成,完整证据链、结论唯一、排除合理怀疑,才可认定主观心态与犯罪事实!”
检察官邓世杰开口。
两条法例。
核心指向‘客观证据链’‘互相佐证’!
“上一次审理,有关凶器。”
“被告方辩护人员认为,本案造成17刀伤害的刀具,并不具备杀人性质。”
“同时,根据刀具杀伤力,侧面验证被告人张月,为自我保护。”
“无佐证,无证据链。”
“而因矛盾是在绿森市而起,我方人员,便登机前往绿森市,准备一探究竟,只是,没成想......”
说着。
检察官邓世杰顿了顿,指了指审判台上,那柄凶器。
“在启阳机场,我方找到了第二柄,被告人张月曾持有,却被拦下的器具!”
“即,我方所递交的水果刀。”
水果刀......
是了。
张月不止存在一把刀子。
对方在登上飞机,前往成都前,曾在机场的安检中被检测出,存有一把水果刀。
刀子被机场人员拦截,随即登机,丢进保管室,等待张月回到绿森市后,再将刀带走。
只是,没想到......
此时,竟然会以证明主观犯罪意图的角度,出现在庭审上,甚至...逻辑也十分鲜明。
“审判长!”
“刀具被拦截的时间,2月15日当天下午。”
“双方之间的矛盾爆发,是在2月18日凌晨。”
“期间,只间隔了不足三天时间!”
“而在水果刀被拦截后,被告人得到第二把刀,彼此间隔时间,更是不足48小时!”
“对方意图清晰,逻辑链鲜明。”
“矛盾爆发后便具备主观故意,刀具被收走,短时间又拿到另一把刀具,明显是有备而来!”
“综上所述......”
检察官邓世杰缓缓开口,他讲逻辑嚼碎,一点点呈现在法庭上。
两把刀的间隔时间太短。
而得到第二把刀,又与捅刺17刀的时间太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