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362节

  “审判长。”

  “针对被告人,我方异议点在于......”

  说着。

  范贺顿了顿,旋即深吸一口气,凝眉,严肃道:

  “被告人‘精神鉴定’一事!”

  精神鉴定?

  四个字落下的刹那,周围人先是一愣,紧接着脸上流露出诧异神色。

  精神病?

  对,是了,就本案而言,被告人张月,徐德给她的辩护法例有三点。

  一,未成年,二自卫,自卫有点争议,但在未成年的加持下,板上钉钉的存在部分自卫性质。

  但是,还有第三点。

  精神病保护法!

  也就是第一次庭审,双方都曾用过的《刑法》第18条,精神病法例!

  只是,精神病目前不是告一段落了吗?

  双方均无法自证,并且同样存在精神病鉴定证书,能确定对方有病。

  眼下有异议......

  “代理人,你方认为,案发期间,被告人精神病处于未发作状态?”

  审判台上。

  刑事庭副庭长,法官马有信皱眉,微微沉吟后,看向对方询问。

  “应当负全部刑事责任?”

  理论上,当对方掏出精神病保护法的时候,对方律师都会这么做。

  就连徐德。

  此刻也皱起眉来。

  被告席上。

  徐德和林月凝眉,互相对视一眼,不知道对方要搞什么鬼。

  代理人席位。

  “不。”

  “我方并非认为被告人并未犯病,又或是精神病......”

  范贺微微摇头,旋即顿住。

  紧接着,一句令现场所有人错愕的话,从他口中脱口而出。

  “我方认为,本案被告人张月。”

  “在2003年,2月18日,针对我方委托人刘国富的全部袭击,所有侵害行为......”

  “均是处于发病状态!”

  “是被病症所控制,精神肉体双重失控!”

  “依照《刑法》第18条,第一款。”

  “我方认为,被本案被告人张大,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

  完全不负刑责的精神病!?

  现场众人微微一顿,他们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但仔细看范贺那张认真的表情。

  旋即发现......

  对方,这个原告人,受害者的追责律师,是真的认为,加害者...也就是被告人张月精神病失控,应当完全不负刑责!

  紧接着哗然一片,脸上涌生错愕,不知道对方到底在做什么。

  台下嘈杂的窃窃私语响起。

  “无...无责精神病!?”

  “什么情况,原告怎么会亲自给被告人辩无罪!?”

  “想不通...未成年本身就很棘手,判也判不了多少年,他反倒还在堆叠精神病?”

  “......”

  场下的声音,与场上无异。

  公诉方邓世杰皱起眉来,看向对方,眼神中闪过思索。

  被告席。

  徐德和林月微微一顿,紧接着......

  “完全不负责?”

  徐德好似想到什么,恍惚间,瞳孔收缩,原本淡然的表情,在这一刻转变为严肃认真。

  同时,视线中还夹杂着一股震惊。

  审判长孟俊峰道:

  “代理人,你方意思是...你认为,本案,被告人张月不该负行刑责?”

  孟俊峰愣住,他以往从未预料过这种情况。

  代理人席位。

  范贺站起身,深吸一口气。

  “是的!”

  “审判长,法官。”

  “在开庭前,我方委托人病症曾在某短时间稍稍减轻,思维正常,针对18号案发当天,凌晨四点的记忆进行了完整的陈述。”

  “案件受害者声称,被告人张月精神紊乱,无法交流,案发当时行为异常混乱!”

  “综上所述。”

  “我方一致认为...被告人张月患有明显且严重的精神分裂。”

  “案发时间,她无法控制自身精神与行为,就本案所造成的一切伤害,都是在犯病后所进行,依照法例,不该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乱了.....

  全乱了!

  被告人的身份年龄混乱有问题。

  结果,追责人,又突然改口,说对方不该负责!

  众人思绪万千,脸上流露出骇然,从未想过案件竟然如此一波三折!

  “异议!”

  恍惚间。

  被告席上,一道意想不到的声音,以对立面的形式浮现。

  众人还未回过神来,便见徐德站起身,脸色阴沉,伸出手重重指着对方,怒声道:

  “审判长,代理人是在恶意质证!”

  “他的目的并非是想让案件以公正行审理,而是...妄图以医疗代替刑责!”

  “公诉方代理人,是在蓄意报复!”

  医疗代替刑责......

  第一法庭。

  近千人,原本脑子的思路还混乱异常,但在这句挑明的话脱口后......

  他们精神一震,瞳孔一收,立马意识到什么。

  是了。

  精神病不负刑责确实值得诟病。

  但不负刑责的同时,需要将精神病,强制关押进‘安康医院’进行强制医疗!

  安康医院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否则刘国富也不会想着跑出来。

  后世还好,但现在......殴打、喂药、电击、强奸是真的有!

  相比起监狱,优势仅仅只是自由一些......但监狱有刑期。

  强制医疗是‘无期!’

  能不能出来没有具体的时间,全看主治医师,主观认为你是否可以出院,如果一直觉得你治不好,在里面呆一辈子都有可能!

  所以,原告是想.....

  医疗代替刑责!

  而且,还是漫长无比,可能几十年的强制医疗,代替最多服刑五年的刑事责任!?

  “审判长,我方只是就事论事罢了!”

  代理人席位。

  范贺收回放在徐德身上的视线,他挪到法官身上,平淡道:

  “我方当事人已经深深感到懊悔,不愿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这是刘国富和严菲的意见。

  对方在意识到,刑责和民赔全都没了后...态度就有些癫狂。

  于是乎,范贺只是将选择摆出,对方就果断选择,用一辈子的强制医疗代替短期的刑事责任!

  强制医疗这东西...可不会被未成年所束缚!

  “这是案发期间,唯一一个清醒着知道,案件全过程的人的证言。”

  说着。

  他从公文包中,抽出一沓材料,上面多是刘国富单方面,针对重度精神病的供述。

  “还请审理。”

  话落。

  书记员便将文件递到审判台上,三个法官接过,越看,眉头拧的便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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