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542节

  说实话,多数观众都是会被案件的案情所引导情绪。

  比如说,被告人是强奸犯,他强奸了受害者,那么,听审席观众就只会想让强奸犯去死,而不是思考,这个人是否真的是被冤枉的。

  但这起案子不同。

  木山案,现场观众信了足足三次,但案情转变之快,愣是打了他们三次脸。

  所以。

  眼下这第四次...他们很难再继续信了,反倒是罕见的自己思索起来。

  不只是他们。

  审判区中。

  代理人席位。

  “这人...东国前百律所...这人只是80名律所的一名律师?”

  王超听到对方的角度后,整个人倒吸一口冷气,旋即眉宇间满是严肃。

  先前他是意识不到对方含金量的,毕竟徐德设立了个亲子鉴定的死局,对方属实是没操作空间。

  但现在的话......

  先是庭审前,一个朱大力自杀险些冲破他们的所有谋划,再就是开庭后,开口就是一个疑似可以推翻指控的角度!

  甚至,还有另外两条没说......

  这人,多少有点恐怖了。

  远超以往所遇到的所有对手!

  就这,也只是洪浪律所的,而排在律所前面还有八十多个,八十多个里面,又被准红圈律所碾压,而准红圈,却有被红圈碾压。

  红圈里,金君律师事务所,又断层碾压所有人。

  那个红圈律师王城,又堪称金君律所第一人......

  “这......”

  王超单单是想了想,刹那间,头皮一阵发麻。

  徐德则是没什么情绪。

  “嘘~”

  “法官要说话了,继续看吧。”

  ......

  审判台上。

  审判长赵德稍稍思索片刻后,眉头一沉,再次开口:

  “请继续。”

  “好。”

  被告席,严密稍稍思索,紧接着,缓缓开口道:

  “第二!”

  “也就是......”

  “请问,公诉方,你方如何断定吴涛杀害王翰,是因为孙虎在背后买凶杀人?”

第273章 全都驳回!

  人都是逼出来的。

  这句话以前严密会不屑一顾,觉得人的提升,都是靠日积月累的努力所得到。

  但现在不同了。

  他也体验到了被逼的感觉!

  朱大力在逼他,逼得他不得不结案、孙虎也在逼他,让他给这个死路里的刽子手进行辩护。

  徐德更是在逼他,稍有不慎,就会变成第五个被告人!

  没办法了,严密也只能放手一搏,在开庭前,将自己能做到的一切都做出来。

  “审判长,就本案,第二个被告人王翰,我们至今都不知晓王翰是因什么死的。”

  “首先,我们只知道两条线索。”

  “一,记者王翰拍下了侵犯黄成伟的过程。”

  “二,由死者吴涛,所拍摄下的王翰尸体。”

  “我们仅知晓这两点线索,而从后者来看,被告人孙虎等人更是没有半分参与因素!”

  “既如此,公诉机关,凭什么怀疑被告人孙虎参与杀害王翰?”

  严密缓缓开口。

  他这算是在强词夺理了,但事到如今,他不强词夺理难道等死吗?

  何况,这番话也确实是有道理的。

  但从王翰死亡这一视角来看,除非有上帝视角,否则,压根不存在任何的直接线索。

  当然,故意杀人...却也并不是以主观故意动手来判定的。

  恍惚间。

  就在众人思索之际。

  突然的,公诉方,被害人民诉代理人席位,忽的传来一道声音。

  “审判长,被告方所言完全是抛开了事实依据、现实实物角度,纯以罪责开脱而所说!”

  “这缺乏了实事求是的基础思维!”

  只见。

  代理人席位,徐德突然开口,打断对方的话语。

  话音响起,原本还想说话的严密顿时被噎住,整个人脸色有些难看,拳头紧攥。

  又打断...又是开口打断!

  ‘该死的,该死的,法庭纪律在他眼里难道就是儿戏吗!?’

  严密内心有些狂怒。

  对方打个官司就好似无法无天一样,别的律师谁不是害怕自己冒然出口会得来个‘回避’的惩罚,结果对方倒好。

  好像就是奔着被要求回避去的!

  无论是自己研究过的‘第九医院案’,又或是绿森市的‘十八中案’,对方不是在打断的路上,就是已经开口打断了。

  可偏偏的...愣是一次‘庭审回避’都没吃上!

  “尊敬的审判长,就被告方所提出的两个问题,我方可以给出具体的回答。”

  “首先。”

  “是对方的第一点。”

  “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孙虎故意杀害了受害者黄成伟?”

  只见,徐德顿了顿,他微微站起身,开口的同时摇了摇头。

  “不,吴涛可以证明!”

  “首先,各位想想,案发视频是记者王翰所拍摄。”

  “换句话说,他亲眼见到孙虎对黄成伟的所作所为,而在孙虎眼里,这又是一个知晓自己做了什么的人。”

  “如此,在这个基础上,如果被告人孙虎没有杀害黄成伟,那么...理论上,在面对王翰之际,孙虎会是什么态度?”

  举个例子。

  一个人手里有你打人的证据,如果对方揭穿,你会去监牢里度过三年。

  这时,你愿意承受多大的代价,来换取对方手中,这让你蹲三年监牢的证据?

  比如说,给个十万块?

  是了,普通人大概率会给十万。

  但如果说,对方要你五百万呢?甚至是要你一千万呢!?

  你会给吗?

  自然不会。

  为什么?

  原因有两点,1,是拿不出这么多钱,2,是.....不值当!

  是的,就是不值,别说用一千万换自己不蹲三年监牢了。

  哪怕是十年呢,你说有人给替自己蹲个十年牢就给一千万,你信不信,你家里的门楣会被瞬间踏破!

  而代入到本案之中,就成了......

  “如果,孙虎真的没有杀害黄成伟。”

  “那么,他为什么要去选择,用雇凶杀人的方式,来掩盖掉这一点?”

  徐德突然间给出一个脑筋急转弯式的反问。

  现场众人微微一顿,旋即了然。

  是了。

  若是孙虎没杀人,是意外致人死亡,那王翰去报警,说破天,孙虎也就被关个五年。

  因为对方手里有这五年的把柄,所以选择直接犯下会被判死刑的故意杀人罪!?

  说实话,这多少有点不太符合现实逻辑了。

  多数情况下,都是以威胁、殴打、致残等方式来掩盖,但对方选择用杀人来掩盖,那唯一的解释就是......

  “被告人孙虎,确实是杀害被害人黄成伟!”

  “因其被王翰所看,所以,孙虎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选择雇凶杀人,找上吴涛,令其将王翰杀害,随即埋入自家祖坟掩藏!”

  徐德表情严肃,语气中满是坚定。

  他眸光挪向审判台上的赵德。

  “审判长,依据《刑法》第29条‘教唆犯’,原文明确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处罚。”

  “孙虎在这起买凶杀人中,起主要作用,是教唆犯+主体。”

  “那么,公诉机关,依法对被告人孙虎进行《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完全合理!”

  多数人可能没想过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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