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赵楷,被黄龙士评为:身负赵氏气运,天下气运仅次姜泥。
但是最后呢,还不是轻易地被徐凤年所杀,甚至是可谓志大才疏。
徐骁微微皱眉,望着李义山说道:“我们就这样等着?”
他向来崇尚主动进攻,让他只能够被动防御,怎么都是感觉不自在。
李义山微微一笑,语气中带着几分的无奈:“不等着,也要能够找到庄华的踪迹才行。”
徐骁挠了挠头,感觉这确实是一大难题。
要是庄华那么容易被找到,恐怕都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哪里还能够像是现在这般搅动天下风云……
………………
庄华再度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是在水中,被大河飘着走。
“真是歹命!”
他忍不住地吐槽了一声:“主角落河都是有着美女相救,差一点的也是绝世高人。可是我落河,居然连岸都没有上,一直飘在河里。好在有着水系法则之力护持,否则的话真的要被淹死……”
当时庄华选择跳河,就是因为担心后续有着太安城的高手前来追杀。
而那个时候的他,已经到了绝境。
只要一个普通的金刚境高手,就可以轻易地杀了他。
所以,他选择跳河。
既可以消除身上的味道,而且也能够随河漂流,被找到和发现的几率大大地降低。
最后的结果也是差不多,庄华顺利地逃过了一劫。
“嗯,身体还是需要恢复一下。”
庄华内视自身,发现原本宛如金刚的肉身已经变得支离破碎,就像是遍布着裂纹的玻璃一般,似乎随手一碰就将彻底的崩溃。
要不是到了大金刚境后肉身有着一丝的金性,恐怕肉身早就崩溃了。
这也是庄华敢于自爆法则之力的缘故。
半个时辰后,庄华好不容易上了岸,却是不知道身在何处。
“先找个地方养伤吧。”
庄华思忖着,就想要找个没有多少人烟的地方。
但是就在他还没有迈步的时候,突然听到远方有着一队车马正在行来,而且其中有着不少的高手。
嗯,是二三品的高手。
对于曾经的庄华来说,是不值一提。
哪怕是现在,庄华凭借法则之力也可以干掉一堆,但是那样只会加重他的伤势。
因此,他没有轻易地动手,只是静静地看着。
很快地,一行车队走过,也是看到了庄华。
此时庄华的外观实在是有些差,身上都是河水,披头散发,身形瘦削,就像是一个落水的书生。
就连‘红缨’,也是不知道掉落了哪里,倒是让庄华的心中有些可惜。
他已经习惯了‘红缨’,却是没有想到居然遗失,很大的可能是落在了河底。
车队的人看到庄华的窘状,不少人指指点点,倒是也没有多在意。
庄华也是无所谓,他并不在意这些人对他的指指点点。
说句难听点的,这些人连死在他手上的资格都没有。
他所要杀的,最次也是北凉四牙那一个级别的人物。
突然,车队有着一个女子向着这边走来,倒是让庄华微微一怔。
“莫非,自己的主角待遇出现了?”
来的是一个丫鬟打扮的女子,看上去年纪不大,有些婴儿肥。
“喂,我家小姐看到你落水,让我送件衣服给你……”
庄华诧异之后,也不客气,直接接了过来:“多谢你家小姐。”
丫鬟靠近后,看着庄华那副俊朗的面容,神情平静,似乎是见多了。
但是庄华身上的那股淡淡的气质,却是让她眼睛一亮。
因为这是读书人的气质,尤其是在自家老爷的面前,感受到过很多次。
“喂,你是读书人嘛?”丫鬟开口问道。
庄华微微一愣,想了想说道:“应该是吧。”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么叫做应该是。”
丫鬟吐槽了一句,再度开口说道:“好了,不跟你多说了,这是五两银子,我家小姐给你的。你这个读书人虽然不咋地,但是到底也是读书识字,不至于寻短见,还是去找一门糊口的活吧。”
说完,她放下银子,便是离开了。
直到这时,庄华才反应过来,原来对方以为他是投河自杀又后悔的。
“到底还不是主角啊!”
庄华看着丫鬟远去的身影,那个小姐自始至终都是没有露面,更别提收留招揽了。
虽然两者的意思不同,但是落在主角的身上就是一个意思。
渐渐地,车队迅速远去。
庄华看着车队旗帜上的‘轩辕’两个大字,喃喃地说道:“我这是来到了剑州!”
………………
世人皆知,剑州有“江西龙虎,江东轩辕”一说。
剑州被歙江一劈为二,江西有龙虎,江东有轩辕。
前者是道教祖庭,与天子同姓的道门赵家已是世袭道统六十余代,奉天承运奕世沿守一千六百年,方圆百里龙虎山是天师教肇基之山,以天师府为核心,峰峦对峙如龙虎相争,山丹水绿,紫气升腾,美不胜收。
若是广义来说,龙虎山道区更是广袤,歙江以西,几乎一半都属于这座道家仙都。
与北方那个出了一位至圣先师万世师表的张家并称“北张南赵”,北夫子南真人,交相辉映已千年。
江东轩辕家虽然不是道门,却占据了大半座徽山,也算是洞天福地,名山胜景。
尤其是主峰牯牛大岗纯是一块巨大青石,形似青牛顶天而静卧,山下有六叠姊妹瀑,每逢夏季,万千条鲤鱼溯流跳跃而上,美不胜收。
轩辕家传承数百年,到了如今已然是一个不逊色于龙虎山多少的庞然大物,门下庄客佣丁达到数万人,其下拥有着良田无数,更是几乎完全掌控了天下的水脉。
这样的家业,自然是容易遭到觊觎。
不过轩辕家中高手如云,还有着一个老祖轩辕大磐是天下顶尖的天象境强者,忌惮的也是大有人在。
再加上轩辕家很早就投靠了离阳皇朝,在朝中也是有着诸多官员权贵为其说话,倒是一直维持了下来。
庄华再度出现的时候,已经是半个月后。
他此时确定自己就是在剑州江东境内,而且遇到的那个队伍就是轩辕家的队伍,所谓的小姐赫然是轩辕青锋。
“真是有够巧的,就像是一起都安排好了似的。”
庄华轻笑一声,在城池内缓缓地走着。
他没有隐藏容貌,也没有易容,只是换了一身服饰,身上的气质也是更加的像是一个读书人。
恐怕除了对他比较熟悉的曹长卿等少数人之外,其他人都是不敢确认。
因为气质相差的实在是太大了……
拿着长枪的庄华,那就是暴徒,身上充满了血腥和煞气,散发的杀气能够直冲云霄。
而现在的庄华,就是一个温润如玉的书生,看不出半点的凶煞之气。
经过半个月的恢复,庄华的伤势已经恢复了小半,不影响动手。
而剩下大半的伤势想要恢复,就没有那么容易,需要一些珍贵的药材和天地灵物。
所以,庄华将目光望向了轩辕家。
说的更加准确一点,是落在了轩辕大磐的身上……
第374章 杀上徽山、一地鸡毛
“既然来都来了,怎么能够不在剑州弄点声势,那么也太对不起我现在的身份了。再说,有恩报恩,杀了轩辕大磐那个老色魔,也算是报答了轩辕青锋的赠衣赠银恩情。”庄华在心中暗暗地说道。
虽然这份恩情对于庄华来说有等于无,但是他觉得这份不求任何回报的好心,值得他出手对付轩辕大磐。
不然的话,庄华还真的未必会对轩辕大磐出手。
一个人经历的越多,见识的越多,心肠也会变得越来越硬,轻易地难以动摇。
此时的庄华,就是处于这个阶段。
或许等到他经历的更多之后,可能会达到传说中圣贤的境界。
但是现在,他更多的是随心所欲……
………………
问鼎阁。
轩辕敬城正在看书,不断的发出咳嗽声。
他一手握有《道德禁雷咒》,一手捂住嘴巴,松手后手掌放在身后,一滩猩红血迹。
对此,他神情平静,只是翻掌间,血迹便是消失了。
轩辕敬城作为轩辕世家嫡长孙,本来是下一任名正言顺的家主,更是应该遭到重点培养。
但是轩辕家的人都知道,轩辕敬城不愿习武,只愿学那书生治国,因而在家族之中地位浅淡,不被人重视,更是被其亲弟弟轩辕敬意、轩辕敬宣所轻视,就连自家夫人都不愿意让他进屋。
为此,轩辕敬城几乎在轩辕家就成为了一个笑话。
轩辕敬城本人对此却是毫不在意,每天都是捧着一本书在读,更是被轩辕家上下所轻视。
却是没有几人知道,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轩辕敬城其实早在数年前就已经晋升天象境,只是儒家最讲究内敛,因此整个轩辕家上下愣是没有一个人能够看出来。
轩辕国器走进来,看着轩辕敬城,顿时是一脸的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你瞧瞧,当年为了迎娶一只人尽可妻的破鞋,你丢光了家族的脸面不说,这些年又了做什么?!”
轩辕敬城平静道:“读书。”
“读春秋大义。”
“读道教无为。”
“读佛门慈悲。”
轩辕敬城一字一字说来,不温不火,语气极缓。
确实,不是温吞脾气,如何消受得下这二十来年的白眼打压,其余两房已经是在骑在他头上拉屎撒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