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好孩子!”
一个星期后,欧阳剑平三人从魔都赶到了北平,他们得知姜枫和高寒要结婚的消息后,第一时间便踏上了北上的火车。
在众位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姜枫和高寒办了一场简约而温馨的婚礼,欧阳剑平三人也给二人送上了各自的礼物。
欧阳剑平此刻拉着何秋华的手道:“何姨,今天你是这里辈分最年长的,也是这对新人的母亲,你就给说两句吧!”
“好,何姨说两句!”
“啪啪啪~”
在众人的簇拥下,何秋华笑吟吟地站起身道:“既然这样,那我就说两句。”
她随后眼神慈爱地看着儿子和儿媳,语重心长地道:“小枫、小寒,今天是你们喜结连理的大好日子,妈妈祝你们能永结同心,天长地久。”
“愿你们在往后的日子中,不只有生活中的柴米油盐,还要有相濡以沫的甜甜蜜蜜。”
“小枫,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的对小寒,一定要爱护她、保护她、陪伴她,妈妈也期盼你们能早点要个孩子,我现在可是等不及要当奶奶了!”
“哈哈哈~”
屋里众人全都笑了起来,而高寒则是满脸羞涩地低下了头。
宴席中,坐在桌子下首位的冯晓晓虽然脸上带着笑容,但是眼睛里却满是对高寒的羡慕,其中还夹杂着一丝落寞。
第143章 冯晓晓被抓
此刻冯晓晓的神色,完全看在了高寒的眼里。
高寒是一个极其聪慧的女人,否则她也做不了特勤这门工作了。
当她刚来到姜枫家时,便发现了这个年轻的小丫头,每次看向姜枫的眼神,都带着异样的情绪。
第二天,何秋华也坦诚布公地把冯晓晓的事情告诉了高寒。
高寒对此自然也不好说什么,毕竟姜枫离家八年,作为母亲,自然要为儿子的婚姻大事考虑,而且她当时也不知道自己的存在。
冯晓晓的身世也引起了高寒的同情,同样作为孤儿,她自己至少是在18岁的时候,才离开的父母。
而冯晓晓不到十岁便失去了双亲,还经历过那么多的坎坷,如果不是自家婆婆及时发现,说不准也早就离开人世了。
其实现在的高寒对冯晓晓这个比她小了近十岁的小妹妹并没有什么排斥的心理。
原因无他,主要是姜枫的体质实在是太变态了。
自从高寒把自己完全交给了姜枫以后,每一次都会把她折腾的快要散架。
而姜枫这头蛮牛居然还有一股意犹未尽的意思。
高寒自身的身体素质还是相当强的,只不过相比于姜枫来说,那肯定是无法望其项背的。
有时候高寒就在想,是不是给姜枫再找一个比较好,这样也好分担一下她的负担。
她一个人实在是扛不住姜枫的猛烈进攻。
能让心高气傲的高寒产生这种心理想法,如果让姜枫知道了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其实在目前这个年代,有钱有势的男人娶上几房姨太太根本就不是什么稀罕事。
高寒因为早就接受过国外的教育,所以对这种一夫多妻的事情比较排斥。
但是现在自家男人身体素质实在太强,所以高寒才不得不考虑是不是给姜枫再娶个姨太太。
婚礼结束后,二人度过了一个美好的洞房花烛夜,当然,最后依然是在高寒的求饶声中才结束了这场大战。
......
时间过去了三天,就在欧阳剑平他们准备返回金陵的时候,院子外一个隔壁邻居家的孩子突然跑到了姜家的医馆。
他看见姜枫正在医馆坐诊,立刻跑上前来抓着他的手道:“姜叔叔,快去救晓晓姐姐吧,他被一群黄狗子给抓走了!”
黄狗子就是老百姓对伪军的称呼,目前北平依旧还在鬼子的手中,所以这里的伪军自然也依然存在。
最近这半年多来,驻扎在北平城里的鬼子因为各种原因,已经消停了许多。
毕竟岛国的疫情已经扩散到了整个九州岛上,驻扎在龙国的先遣军更是十不存一,几乎全被派到了东南亚那些国家。
其实驻扎在华北地区的鬼子总兵力,目前也只剩下了不到十万人。
根据岛国大本营的安排,这批人最多也会在1942年的下半年全部撤出龙国,否则这批鬼子很可能会全部死在这里。
现在北平城内的小鬼子龟缩起来了,但是那群黄狗子却还是依仗着有鬼子撑腰,还在干着鱼肉百姓的勾当。
当听闻冯晓晓居然被伪军抓走后,何秋华立刻急得哭了出来。
“哎呀,我今天真不该让晓晓去同仁堂拿药材的!”
姜枫连忙安慰道:“妈,您先别着急,我出去找一下晓晓师妹,这群黄狗子在北平城里只有六个据点,很快就能找到她的。”
欧阳剑平也出声安慰道:“何姨,我们一会全都出去找人,您放心,我们今天一定把晓晓给安全地带回来。”
她说完就对几人道:“每人检查好武器,准备出发!”
随后欧阳剑平跟高寒一组,其他三个男人每人一组,立刻开始在北平城内几个伪军据点查找起来。
姜枫稍微给自己简单地画了个妆,再戴上一顶礼帽就直奔城北德胜门的伪军据点而去。
那里是距离“百草养元堂”最近的一个伪军据点,姜枫有种预感,冯晓晓有很大可能就在这里。
等他来到德胜门附近时,此刻这里的一座伪军据点里正是一片喧嚣之声。
姜枫坐在据点旁边一处卖馄饨的小摊上,听着旁边正在站岗的两个伪军谈话。
“哎,我说二狗,听说咱们团长今天又从城里抓了一个漂亮的小娘们?”
“是啊,柱子,今天咱们遇见的那个小娘们可是真漂亮,比团长前面的抢来的十多个姨太太都要漂亮呢!”
“怎么着,你还见过?”
“那可不咋滴,今天团长要去天桥那边听戏,兄弟我正好有幸被团长指派跟在他身边保护他。”
“咱们听完戏后,走到大栅栏那一带的同仁堂药店门口时,就看见了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小娘们正从药店里面出来。”
“咱们团长一看见那个丫头,眼睛都看直了,就连旁边十几个兄弟看的都直流口水啊!”
这个叫柱子的二狗子听得双眼发亮,连忙问道:“真有这么漂亮吗?那后来呢?”
二狗子脸上带着一丝遗憾地道:“后来还能怎么样,被咱们团长看上的女人,还能跑得了吗?”
“那小娘们被咱们直接绑了回来,团长说今晚就要跟她洞房花烛,成为他的第十二房姨太太呢!”
“哎,真是羡慕啊,那么漂亮的小娘们,要是能睡上一晚,让我减寿十年我也愿意啊!”
柱子不屑地“呸”了一口道:“你快别做梦了,就咱们这种小兵豆子,哪家漂亮姑娘愿意嫁给咱们,我看今儿晚上下了岗,咱哥俩还是直接去八大胡同耍耍吧。”
说到这里,柱子脸上露出一股猥琐的表情道:“据说那边来了一批新货,个个都年轻貌美,怎么样?你晚上去不去?”
二狗子听到这里,一双老鼠眼立刻精光四射,他擦了擦嘴角的口水道:“去,那肯定得去,正好今天团长高兴,赏给了我们每人两块大洋,晚上咱们正好拿去喝花酒!”
“嘿嘿嘿~”
姜枫听到这里,已经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他没有丝毫拖沓,让老板结完账后直接走到一处隐秘的角落,一个飞身就跃进了这处据点的院子里。
此刻虽然是白天,但是救人如救火,姜枫不可能再等到晚上了。
他直接拿出两把加装了消音器的FN57式手枪,开始了猎杀。
第144章 营救冯晓晓
此刻有两个伪军正叼着香烟从一座营房里走出来,当它们看见一脸络腮胡,带着一顶礼帽的姜枫后,忍不住愣了一下。
“你是谁?”
“咻~”
“咻~”
两声带着消音器的枪声响过,这两个黄狗子眉心出现一个血洞,随后直挺挺倒在了地上。
姜枫快步朝着院子里面走去,一路上,他手中的手枪不断响起,一条条黄狗子全部是眉心中弹,死得很是干脆。
这边的响动,已经引起了里面守卫的注意,此时二十多个穿着黄狗皮的伪军端着枪跑了出来。
“外面是怎么回事,谁吃了狗胆敢来这里闹事?”
一阵阵喧哗之后,跑在最前面的黄狗子一个个倒在了地上。
其实说起来,姜枫对这群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二狗子,更加地厌恶。
岛国鬼子侵略龙国,那是站在它们国家的立场上与龙国为敌,这就是各为其主罢了。
而这群黄狗子,为了能在岛国人面前保住自己的狗命,甚至为了能更加肆无忌惮地鱼肉百姓,横行乡里,甘愿成为鬼子的走狗,成为汉奸卖国贼,帮助侵略者一起欺侮自己的同胞。
所以姜枫杀起这群二狗子来,一点都不手软。
一枚枚子弹仿佛像是长了眼睛,极为精准地钻进了那群刚露头的伪军眉心里。
就凭姜枫现在的枪法和身手,对付这个人数还不到五十人的伪军据点,可以说的上是手拿把掐了。
而这些二狗子的战斗力也是拉胯到了极点,姜枫已经射杀了三十多个伪军之后,它们手里的步枪愣是没有射出一发子弹来。
姜枫手里的两把FN57手枪,全都是加长弹夹的,每个弹夹都有三十发子弹。
所以当他杀光了这个据点外面所有二狗子之后,他手枪里的子弹还没用完。
“咣~”
姜枫一把踹开了一座平房的大门,刚才姜枫在杀那些二狗子的同时,也通过精神力感应到了冯晓晓就在这座平房里。
“你...你不要过来,否则我就杀了她!”
屋里,冯晓晓被五花大绑在了一张太师椅上。
一个长着吊梢眉、三角眼和鹰钩鼻的四十岁左右男子,正一只手环住冯晓晓的脖子,另一只手抓着一把毛瑟军用手枪顶在了她的太阳穴上。
当冯晓晓看见姜枫一身杀气地闯进来时,原本就处于惊恐中的冯晓晓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姜枫只是在自己脸上粘了一圈络腮胡子,所以冯晓晓很快就认出了眼前这个突然闯进来的男人,正是自己这些天心心念念的师兄。
“师兄,你快走,这里危险!”
“晓晓今生能被师父收为弟子,已经很满足了,你绝不能出事!”
姜枫看着脸上带着一丝决绝之色的冯晓晓,心里立刻一惊。
他连忙开口道:“晓晓,你别害怕,外面的黄狗子已经被我杀光了!”
姜枫手枪上都带着消音器,所以刚才外面发生的那一阵屠杀,她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只有这个伪军团长从窗户里看见了外面的一幕,所以它为了能保住自己的狗命,选择了拿冯晓晓做挡箭牌。
冯晓晓听完姜枫的话,一双美眸睁得老大,小嘴也是惊的张成了O型。
外面可是有四五十人啊,自己这位师兄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杀了这么多人,这不得不说给这个小丫头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冯晓晓不是没见过死人,但是她毕竟在医馆生活了这么多年。
医馆是什么地方,那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冯晓晓这些年曾亲眼看着师父将许多危重症病人从阎王爷手里给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