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宇宙管理者 第91节

  完全没有想过,那样的时间比例,卡俄斯星根本不可能发展出星际文明。

  太空飞船从卡俄斯星离开,在外面的每一年,卡俄斯星便过去一万年,这种时间比例,会使一切探索宇宙的行动断裂。

  大蒙应该就是有见于此,所以对宇宙的时间尺度做了重新调整。

  这么看,当初的大蒙与群星帝国的关系应该是很友好的,却不知怎么落到现在这个局面。

  方择无奈地摇摇头,向着自己的目的地走去。

  这颗星球的地表已经完全看不到自然因素,这是颗被过分开发的星球,堪称这个文明的活化石。

  就像在层积岩中可以发现星球演化的历史,在这颗星球的表面,也层积着这个文明的历史。

  从地下数千米,到高空数千米,层积着这个星球的人类的居住环境。

  从最下层,生活在暗无天日地区,近乎老鼠的贫民,到生活在地表宽敞明亮地区的贵族,再到天空城市里的帝国高官,层级之间如同天堑。

  最高层是克洛诺斯神的神宫,它位于星球大气层的边缘。

  它的位置既彰显着克洛诺斯神的崇高,又无时无刻不显示着神的强大。

  这是一群完全不需要生态圈的星际生命。

  方择来到神宫的外面。

  负责把守神宫的是群星帝国的英雄序列。

  他们身高全都六米以上,穿着闪亮精致的盔甲,面貌如同钢铁浇筑而成,刚强而威武。

  他们是人类历史中的英雄,由克洛诺斯神直接从人类中点化,拥有强大无比的力量,任何一位都可以匹敌整个群星帝国随便哪个殖民星的全部武装。

  这样的英雄序列,在克洛诺斯神宫有三千位。

  他们把守着神宫内外,于是说是为了安全考虑,倒不如说是为了点缀神的庄严。

  毕竟再强大的英雄,面对神都孱弱得如同婴儿。

  方择走进神宫,守护神宫的威武英雄没有注意到他。

  他在神宫中悠然前行,最后来到克洛诺斯神的神殿。

  克洛诺斯与他之前见到的样子已经完全不同。

  他并不像外面的英雄那样身材雄壮。

  他只比寻常的人类高些,穿着轻薄的袍子,皱着眉头在沉思。

  可是没有人敢轻视他,他的强大力量,哪怕有意压制,也不可避免地从身体里散发出来,使他浑身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克洛诺斯这些年越发孤独了。

  自从两千年前,他最小的儿子宙斯陨落在与邪神的战斗中,他便只剩下孤身一人。

  他身边不再有生气勃勃,与他并肩而立的神明,只有谨小慎微,畏首畏尾的凡人。

  凡人无法领会他的内心。

  他只有独自孤独地思考着人类的命运。

  B163星域被时空屏障隔绝于帝国统治已经近百年,这百年他们用尽办法,想要突破屏障,结果都以失败告终。

  现在他是时候作出最终决断了。

  在帝国的数百万颗殖民星中,B163并不起眼,它之所以荣幸地进入克洛诺斯神的视线,都是因为诡异的时空屏障。

  那种屏障只有亚空间邪神有能力弄出来。

  帝国怀疑,亚空间邪神在那里进行险恶的实验。

  最理想的结果,当然是弄明白亚空间邪神的阴谋。

  可既然花费百年也没有结果,那就只剩下一条路。

  干脆直接把那片星域摧毁。

  普通的武器无法穿透时空屏障,不代表帝国对它毫无办法。

  克洛诺斯已经吩咐在B163外面设置了一个围绕整个星系的加速器,它能将经过精心计算的粒子,加速到无限接近光速。

  粒子的碰撞,会造成一个小型黑洞,将时空屏障,连同里面的B163星域直接撕碎。

  不论邪神有何阴谋,全都被扫进黑洞这个垃圾桶。

  如今只等克洛诺斯下令,加速器便会立即开启。

  可是克洛诺斯还没有下定决心。

  B163的时空屏障,这是近一万年来邪神最诡异的一次行动,这可能是他弄明白邪神为何会发生剧变的最好机会。

  他很希望知道,邪神为何背叛与人类的联盟,难道真像有些人推测的那样,邪神先前的友好只是伪诈,为了借助人类的力量将的力量接引到现实世界?

  当初邪神还不是邪神,人类尊敬地叫大蒙神。

  在人类发现可以借助亚空间超越光速,探索宇宙,大蒙神就成了人类最重要的守护神。

  大蒙神平息亚空间风暴,使人类的飞船与战舰可以顺利通过亚空间。

  正是由于大蒙神的庇护,人类才能将其领地撒遍星河。

  如今人类数百万殖民星,几乎都离不开大蒙神的庇护。

  自从一万年前大蒙神性情大变,开始通过人类心灵的漏洞不断侵入现实世界,成为群星帝国的敌人,这一万年人类的殖民星不仅没有扩张,反而每年都在缩减。

  空旷寂寥的神殿内,克洛诺斯长长的叹息一声。

  他在怀念着人类与大蒙神友好相处的黄金岁月。

第134章 谷神

  方择看着沉思中的克洛诺斯。

  这个浑身散发着金光的男人,是整个群星帝国数百万殖民星,难以计数人心中指示方向的明星。

  可是在这座空荡荡的殿堂里,他自己也也时常陷入迷茫。

  人们尊为神的,也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

  方择没有惊动克洛诺斯,便悄悄离开神宫。

  他还要去见另外一个朋友。

  方择从神宫来到地表,他没有停止脚步,而是继续往地下行去。

  地表是帝国贵族们生活与行动的区域,而地下最靠近地表的区域,则是帝国有名的学者们生活的地方,这片区域共包括十二层。

  在第七层的某片城区有家旧书店。

  如今已经是深夜,旧书店却还亮着光。

  卡俄斯星作为帝国文明的活化石,这个文明中最高的科技,与最落后近乎原始人的生活方式,在这颗星球的某个角落都能找到。

  不过总得说来,学者们的生活还是比较先进的,他们的知识获取方式,早就脱离了纸质媒介。

  所以这样一家卖纸质书的旧书店开在这里,的确非常古怪。

  可以想见,书店的客人不会很多。

  书店的老板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名叫谷神,他正坐在古怪后面翻阅一本古老漫画。

  说起来,经营书店并非他的本愿,这是他死去的爸妈传给他的。

  想着反正没有别的事可以做,他也就继承爸妈的遗愿,把这家书店维持下来。

  几年下来,这种平稳的生活倒让他感觉很满意。

  而且经营书店还有一桩最大的乐趣,那就是经常能获得情绪价值。

  虽然店里客人不多,但是不多的那些客人,粘性都很足。

  每当店里有新客人上门,他都会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敏锐地发现客人的问题,然后向客人推荐合适的书籍。

  每次他都能从客人脸上发现欣喜若狂的神情,于是他就知道,自己推荐对了。

  问题得到解决的客人,往往会再来到店里,或者向他表示真诚的感谢,或者向他请教更深刻的问题。

  就比如前天,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郁郁寡欢来到他的店里。

  他一眼就看出,这么小的女孩,遇到的无非校园霸凌之类的问题,于是便向小姑娘推荐一本对付校园霸凌的书。

  小姑娘得到后,果然如获至宝,向他道谢的时候,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小姑娘离开的时候,向他表示,一定会再来向他感谢。

  就是这样的成就感,让谷神觉得,这份工作还是有价值的。

  谷神从书堆里抬起头来,看看时间,已经是半夜十二点。

  这个时候应该不会有客人上门了。

  谷神打算打烊休息。

  他走到店门口,发现门外不知何时起了雾。

  他正要关闭店门,发现从浓雾里走来一个迟疑的身影,他想着或许是店里的老顾客,又或者是在迷雾里迷失道路的打工人,于是便停下动作,让店里的灯光倾泻出来,给迷雾中的路人指示方向。

  很快,一个娇小的身影从迷雾中走出。

  这是个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脸圆圆的很可爱。

  小姑娘穿着一身衣袖飘飘的葱绿色衣裙。

  谷神先前就见小姑娘穿类似的衣裙,他猜想这是某种小众爱好,在这颗有近千亿人口的星球上,任何小众爱好都不足为怪。

  所以他也无心询问,免得小姑娘以为自己对她有意见。

  这个年龄的小姑娘,往往心思敏感。

  这个小姑娘就是前天光顾他书店的金灵。

  没想到只是过去两天,她就把自己推荐的书看完了。

  希望不是敷衍潦草地乱翻完吧,那样就浪费了啊。

  他问道:“是你啊,先前推荐你看的书有帮助吗?”

  金灵恐惧地瞥一眼身旁的浓雾,然后敬畏地看向眼前的年轻人,说道:“很有帮助,我真不知该怎么感谢您!”

  “只是那本书实在太过精妙深奥,我还有太多不理解的地方,因此我想知道,是否还有更基础的知识。”

  谷神眼睛一亮,心想,她能这么问,想必是真得认真看了书,而且有心深造。

  他最喜欢这类顾客。

  于是他引着金灵向店里走去,说道:“当然,我会给你推荐合适的书籍。”

  两人正要进门,突然听到身后的浓雾中又传来脚步声。

  谷神惊讶地回过身去,心想,今天真是奇怪,这么晚了,竟然接连有客人到了。

  片刻后,一个年轻人从浓雾中走出。

  年轻人饶有兴趣地看看书店的匾额和格局,又打量起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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