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宸见到金蝉子的时候,他刚停下一天的劳碌,正打算向众人讲解佛法,劝他们向善。
“和尚,久见了!”
“如今我观之,你已经有了几分佛陀气象,不知西天取经之心,是否还如先前那般坚定?”
施施然的上前,姜宸笑着朝他打招呼道。
他虽未去过灵山,但也知道,灵山脚下,妖魔横行,搞得西牛贺洲一片乌烟瘴气,人族苦不堪言。
第二十六章 福陵山
就这么说吧,自过了流沙河,西游接下来所有的劫难,都发生在西牛贺洲,可见此地是何等之乱。
与之相比,流沙河附近的人族在金蝉子的治理下,过的日子简直如在天堂一般,好到像是在造孽。
是人都有感恩之心,在流沙河众人眼中,带给他们好日子的金蝉子,可不就是在世活佛,比佛祖什么的灵验太多了。
拜佛祖千百次,也不能让他们吃饱饭。可拜金蝉子只需一次,就能让他们不再饿肚子。
那拜谁,还用多说吗。
正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当众生皆认为你是神佛的时候,那你不是也是了。神佛这种东西,不就是被众生拜出来的吗?
“仙人说笑了,小僧还在修行,距离成佛还远着呢。”
金蝉子的表情异常谦卑,他是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距离成佛还很遥远,恐怕就是穷其一生,也是难以摸到成佛的边。
“远吗?待你到了灵山,就知成佛距离你到底远不远了。”
姜宸没有过多的谈及灵山,而是让金蝉子自己以后去看。
人对没有见过的东西,总是心存幻想的。可当真正见过后,还能否保持初心,那就不好说了。
“不说小僧了,说说仙人。距离上次一别,已是十年未见,小僧已初现老态,可仙人却是愈发的年轻了,显然是此次闭关大有收获,修行更进一步。”
看着越来越年轻的姜宸,金蝉子叹道。他虽不懂修行,但仅观姜宸的状态,就知他变得更强了。
他迈步走来,给人一种与天地相连的感觉,举手投足间,更是说不出的玄妙。
这一刻,世人所追求的天人合一,在姜宸的身上具现化了。
“算算时间,你也年过三十了,人生差不多已经走完一半。可惜,你向佛之心坚定,不愿随我学习道法,不然长生对你而言轻而易举。”
姜宸给金蝉子算过,他一世命最多六十年。而现在,他已年过三十,最多还有二十多年可活。
“仙人务要再劝,前往灵山乃是我的执念,生前到不了灵山,死后前往也是一样。”
金蝉子双手合十,满脸虔诚的说道。他现在已经不指望生前到达灵山了,全指望死后以功德为桥,灵魂直达灵山。
只是,此法对别人来说确实可行,但对金蝉子无用。他是在人间历劫受过,需要十世圆满后,方能重回灵山。
在此之前,任凭他如何努力,也是回不了灵山,因为佛祖不许!
“不说这些了,仙人来得正好,我刚巧有事寻你。”
担心姜宸忍不住,强行收自己为徒,传下道法,金蝉子连忙岔开话题。
“何事寻我?”
听到金蝉子有事找自己,姜宸立即有了不好的预感,意识到有麻烦上门。
“仙人可知,这附近有妖?”
金蝉子没有立即回答姜宸的问题,而是朝他反问道。
“妖?”
“流沙河附近,应该是没有妖魔的,先前为修行,我曾出手将附近的妖魔全都清理了一遍。”
姜宸疑惑道,流沙河附近,哪来的妖魔。
往东是黄风岭,因那黄毛貂鼠如今还在灵山脚下修行,尚未搬来此地,只有大妖小妖两三只,早就被姜宸顺手除掉了。
再往东,是乌巢禅师的道场,他乃大日如来的化身,哪个妖魔敢在他的道场造次?
继续往东,那就到了大汉境内,如今天下太平,九州结界稳定无比,根本没有妖魔敢靠近这里,生怕被九鼎镇杀。
流沙河往西,是地仙之祖镇元子的道场。哪个妖魔活腻了,敢在这里活动?
往南往北的话,附近倒是有不少妖魔,但都被姜宸给除掉了。所以,金蝉子问姜宸可知附近有妖,他一时还真不知道。
“流沙河往东,有一山,名为浮屠山。浮屠山再往东,是为福陵山,这山上有一妖魔,以吃过路人为生。”
“先前我家往流沙河迁徙人口的时候,每每路过此地,都会有数人葬身于此妖之口。”
金蝉子解释道,在大汉境内还好,可离了大汉,越是往西,危险就越多。那迁移来的人口,有不少都死在半路上。
“福陵山,我大概知道你说的是谁了,我竟然忘了他!”
得金蝉子提醒,姜宸方才想起,他竟然忘了猪八戒。
“此人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掌管八万天河水军。”
“后来在蟠桃宴上,因醉酒调戏嫦娥,并拱倒了斗牛宫,被纠察灵官拿下,先是打了两千天锤,然后贬下凡间。”
“我本以为,他到了凡间之后,能如我一般,勤修功德,以待重返天庭之机。”
“可没想到,他竟堕落成妖魔,以食人为生,真是白瞎了他那一身修为。”
姜宸长叹道,这天蓬与他一样,皆是老君化身的传人,也都被玉帝贬下凡间。
若非他觉醒前尘,使得命运发生变化,那按照原有的轨迹,他的遭遇和现在的猪八戒差不多,都沦为妖魔,以吃人为生。
因此,在谈及猪八戒的时候,他才会如此感慨。他从猪八戒的身上,看到了原来自己的影子,自然感慨万千。
“阿弥陀佛,原来天神也会变成妖魔。”
骤闻这等秘辛,金蝉子吃了一惊,连忙唱起了佛号,以压下心中的惊骇。
“和尚,你着相了。其实很多天神,也就力量比凡人大些。别的都和凡人没区别,也有着属于自己的喜怒哀乐。”
“天神若真无欲无求,玉帝又何必制定天规天条约束他们?”
姜宸自己就是神佛,所以他知道,神佛也就那回事,不求平常以待,也该敬而远之。
求神拜佛,不如多做功德。功德多了,你不拜神佛,他们也会跑来庇护你。
“福陵山那边的事,你就不要管了,我会处理好的。”
“除此之外,我还有别的事要交代你。你去寻一地方,找人为我建一座流沙河神庙,也好让我与百姓之间,有个联系的渠道。”
正事要紧,姜宸吩咐道。
妖魔的事,金蝉子就是想管也管不了。所以,对他来说,完成姜宸交代的任务,才是正事。
第二十七章 隐患
“河神有恩于我们,立庙是应该的,这件事我马上去办。”
金蝉子闻言,嘴上说着同意,但眼中却是闪过微不可查的失望。因为他知道,河神庙一立,他再想在此建佛寺,就不可能了。
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神庙已立,哪里还容得下佛寺,这是要打架吗?
再说,地是姜宸的,他说要建神庙,那就只能建神庙,建不了别的。
“嗯,你去吧。我这就动身前往福陵山,劝劝那天蓬,勿要再行妖魔之举。”
点了点头,姜宸化作清风,朝东方飞去。只是在即将离开流沙河地界之际,他突然回头看了一眼。
眼中微光闪过,姜宸动用了法力,以法眼观之。只见这流沙河地界,一缕缕清气升腾,交相辉映,弥漫出浓郁的生机。
“不好!”
看到这里,姜宸突然意识到,传授附近生灵道法神通之事,已是迫在眉睫,不得不为。
妖魔为何喜欢吃人?不仅是为了果腹,更是为了加快修行速度。
人族乃是女娲娘娘以自身精血混合九天息壤所造,故人族生来就具备一口先天精气。
再加上,人族强者无数,一代代改良下来,使得人族的血脉愈发不凡了。除先天精气外,还蕴含着惊人的神性。
这也就导致,人族成了妖魔眼中最好的补品。
吃上一个,起码能省去数月苦修。若是碰上灵性充足的,那吃了后,甚至能省去数年,乃至数十年之功。
而南瞻部洲的人族,就以灵性充足闻名,是很多妖魔的首要下手目标。
这还只是普通的南瞻部洲人族,像流沙河附近的人族,因为常年饮用灵水的缘故,在妖魔眼中,品质还要更胜一筹。
这哪里是人,分明是一株株会行走的灵药。
也就是流沙河附近没有妖魔,不然他们见了此地的人族,还不得兴奋死,早就不管不顾地一拥而上了。
流沙河附近十余万人口,要是把他们全都吃了,少说也能增加几十万年修为,效果堪比吃下好几颗九千年蟠桃。
如此好处,哪个妖魔见了不心动?
“哎,有时候灵性太足,也不见得是件好事。”
意识到这个隐患后,姜宸猛然顿住身形,祭起先天五方旗,各自留下一道投影,结成先天五方五行大阵封锁此地后,这才放心离开。
虽然他自信,解决猪八戒费不了多长时间。但万一有妖魔偏偏趁他不在的时候赶来,那不全完了。
就流沙河这点人,随便一个天仙境的妖魔赶来,最多一个时辰,就能将他们吃干抹净,什么都不剩下。
真要这样,姜宸非气疯不可。辛辛苦苦十几年,全为他人做了嫁衣,这简直是在要人命。
所以,先前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也就罢了,现在既然意识到,那无论如何也不能不防备,以免真的出了意外,后悔莫及。
先天五方旗的投影,威力虽然不如本体,但布置成先天五方五行大阵后,挡住几个金仙还是没问题的。
且投影与本体相连,一旦受到攻击,那边姜宸立即就能感知到,从而以最快的速度返回支援。
至于太乙金仙来了怎么办,凉拌,真要有太乙金仙来了,姜宸自保没问题。但想要在太乙金仙手中保人,那就太高估他了。
怎么说呢,凡是修成太乙金仙的妖魔,就没一个是简单的,皆有大背景。
金仙之境,寻常野妖运气好,还有修成的希望。可太乙金仙,没有正儿八经的传承,你连门都入不了。
所以,凡太乙妖王,不是大人物养在外面的灵兽,就是上古大能的弟子,个个实力不凡。
姜宸不过金仙之境,与他们对上,能够自保已经极为厉害了。还想从他们手中救人,这难度太高了些。
须知,救人永远比杀人难。
……
给流沙河加了层防护,确保短时间内不会出问题后,姜宸就放心离开了。
这次他着急赶路,速度很快,一步迈出,就是七八千里的距离,没几步就到了黄风岭。
此乃大神通潜渊缩地,涉及到虚空的变化,有缩地成寸之能。
纵地金光的修行难度太大,姜宸赶时间,索性转修潜渊缩地。这神通练好后,速度不见得比纵地金光差,一步迈出,天下大可去得,方便的很。
“那黄毛貂鼠还没来。”
路过黄风岭时,姜宸低头看了一眼,见里面无人,遂放下心来,继续向前。
这灵山脚下来的妖魔,实力远超本地妖魔,为祸的本事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