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流沙国正缺人手,可以将这些狐尾全都炼制成化身。”
“如此一来,有了七位天仙和九位金仙坐镇,流沙国也算是小有规模了,连天庭都要高看一眼。”
狐尾中蕴含的神通姜宸并不需要,而以他的境界,就是将狐尾炼制成替命之物也没多大效果。
所以对他来说,将狐尾炼制成化身,用于增强流沙国的实力,才是最好的选择。
但狐尾终究不是他的,想要将其炼制成自己的化身,需要一段时间的温养。
这段时间正常来说需要几百年,但经由先天五方五行大阵的加速,差不多两三年就可以了。
“且先这样吧!”
布置好一切后,姜宸催动先天五方旗,再次挪移虚空,重新回到了压龙洞中。
“这虚空挪移倒是方便,或可在压龙洞内布下一座传送阵,这样也好方便往来两地。”
站稳身体后,姜宸若有所思。现在他摊子铺的越来越大,如何管理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若能在这些区域之间,布下一套完善的传送体系,那无疑能极大的节省他的管理成本。
至于现在还没有传送阵,这又不是什么高级的阵法,给他一段时间研究,要不了多久就能搞出来。
“此事完全可行,待我从火焰山回来后,便可尝试研究此事。”
默默将此事记在心里,姜宸与龙脉打了声招呼后,便离开压龙山继续往西而行。
说起来,这压龙山也是宝物,虽然不如五行山,但也算是土系神物。
若能交由先天五方旗炼化,说不定能使其更进一步,晋升为上品先天灵器。
“待龙脉蜕变成造化神胎后,就无需压龙山镇压了,那时,此山便没了用处,可拿来交给先天五方旗吞噬。”
回头看了一眼压龙山,姜宸笑道。又一桩好处到手,岂能让人不喜。
此山出自老君之手,炼化后别的不说,起码也能比得上几百万年的修为,算得上是大机缘了。
……
平顶山再往西,是乌鸡国,若非急着前往火焰山,姜宸是肯定要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的,因为他怀疑此国之中有重宝。
第一百一十章 通天河,女儿国
五百年后,乌鸡国国王因好善斋僧,诚心礼佛之故,被如来佛祖看重,遂特遣文殊菩萨度他归西,早证金身罗汉。
因不可原身相见,文殊菩萨变成一凡僧,问国王化些斋供。
不料因言语上的冲突,乌鸡国国王用一条绳将文殊菩萨捆了,丢入那御水河中,浸了三天三夜。
多亏六甲护法神及时赶来,这才将他救回西方,不然,他还要被泡上很久。
从此事不难看出,那捆住文殊菩萨的绳索一定极为不凡。
否则,如何能让他无法挣脱,硬是在水里泡了三天三夜,直到六甲护法赶来方才得救。
要知道,那可是文殊菩萨,早在过去世中就已成佛,为龙种上尊王如来。为普度众生而倒驾慈航,舍弃佛陀之位,重回菩萨果位,是般若智慧的代表。
除此之外,他更是七佛之师,其实力之强大,名为菩萨,可就是佛陀之中,能胜过他的也没几个,堪称佛教排名前十的强者。
如此强者,却被一绳索捆住之后挣脱不得,还要靠人来救。由此可知这绳索是何等的不凡,必为难得的至宝。
是故,姜宸对这宝物很是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宝物,竟有这等威能。哪怕不能拿到手中,只是放在眼前看看,也是好的。
可惜,眼下还是前往火焰山重要,去乌鸡国寻宝之事,待返回后再行动也不迟。
乌鸡国再往前,是火云洞。这是红孩儿的洞府,不过眼下距离红孩儿出生还早着呢。
所以此地暂时还未被妖魔占据,附近的百姓也没有受到妖魔的毒害,过得倒还可以。
姜宸脚步不停,很快就过了火云洞,来到了车迟国。
西游之事还未发生,此国现今仍是佛国,三妖还未出山,故而姜宸只是看了几眼,就匆匆离开,继续赶路。
然后就是黑水河,此乃小河,不过十来里宽,河内有河神,官职虽小,却也得了天庭册封。姜宸低头看了一眼,就离开了。
黑水河之后,是通天河,在这里姜宸驻足了好一会。
因为通天河实在是太大了,远非先前的黑水河可比,单论长或许不如流沙河,但宽却在流沙河之上,有上千里来宽。
孙悟空曾言,他的火眼金睛,白日能看千里,夜间也能看三五百里。可站在通天河畔,却望不到对岸,由此可知此河之宽,肯定超过了千里。
“此河很是不凡!”
“四渎虽然不差,但终究只在南瞻部洲,影响不到别的大洲。”
“我若想成为水脉共主,不能只把眼光放在南瞻部洲,西牛贺州也不能忽视。”
“这通天河如此宽广,算得上是西牛贺州的主流之一了。”
“若能将此河占据,必然能提高我在西牛贺州的影响力,以及在水脉之中的话语权。”
望着眼前的通天河,姜宸承认,他动心了,想要将此河据为己有。更巧的是,此河目前无主,他若想入主此河,简直轻而易举。
只需前往天庭疏通关系,让天枢院下道法旨,让他兼领通天河河神一职即可。
而天枢院的主事之人,赫然便是姜宸名义上的师兄,四大天师之首的高明帝君大圣降魔护道天尊,也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祖天师。
倘若姜宸还是金仙,那找祖天师疏通关系或许不容易。但他如今已是太乙金仙,些许小事而已,祖天师不会驳他面子的。
只是兼领通天河河神,又不是兼领黄河河伯、长江江神这等要害之责,祖天师要是连这点事都搞不定,那也没脸继续主持天枢院事务了。
说到底,还是西牛贺州太偏僻,天庭的重心不在这里。
因此就此地册封山神土地水神之事,天庭显得很是随意,你只要敢奏领,那天庭就敢同意。
不过,天庭同意后,你能否坐稳神位,那天庭就不保证了。
在西牛贺州当神,命苦啊,不仅要看佛门的脸色,还要看妖魔的脸色。
总之,实力不够强,或者是没背景的话,来西牛贺州当神,纯纯就是来受罪的。
本就是份苦差事,愿意来的人很少。这种情况下,有人愿意主动前往西牛贺州就职,天庭岂有不同意的道理。
也就是姜宸是兼领,所以程序麻烦了点。不然哪还要疏通关系,奏书一表,都不用等到第二日,任命就会下来。
至于通天河不是有主人的吗,为一老鼋,不能这么算的。江河湖海,皆为天庭所有,要得到天庭的正式册封,才能算是其主人。
未得天庭册封前,只是居于河中的生灵,如何能以主人自居?总不能因为老鼋在通天河中修行,就说通天河是他的吧。
照这么算的话,姜宸还在天河修炼过呢,那天河算不算是他的。
“流沙河与通天河之间,可挖一条水渠,将两河联系起来,使其互通有无。”
“这么一来,两河就成了一个整体,为通天流沙河。我兼领的两个河神之位,也能融为一体。”
“同时,因水渠贯通的缘故,我在两河之间的影响力,也将直线上升,更有利于之后的统治。”
想了想,姜宸凝聚出一枚中品血神子,化作金仙化身,留在此地勘探地形,研究开挖水渠之事。自己则是纵身而起,继续西行。
……
过了通天河,就是金兜山。这是青牛精的洞府,但青牛精如今还在兜率宫,并未下凡。
如今占据此山的,乃是一金仙境的妖魔,手底下聚拢了一群小妖。
姜宸懒得搭理他们,随手一道先天阴阳神光,就将他们清理得干干净净。
过了此山,没走几步,就到了西梁女国的地界。至此,距离火焰山已然不远,过了西梁女国,再翻几座山就是。
心知女人不好招惹,姜宸本想直接跨过此国,可忽然间,他似有所觉,忍不住低头看去,就见脚下一道小河,澄澄清水,湛湛寒波。
子母河!
西梁女国的护城河,同时也是一条造化之河。无论男女,只要喝下河中之水,三日之后,就能生出一女婴。
第一百一十一章 火焰山,铁扇公主
寻常人怀孕产子,需男女阴阳交合方能有孕,之后还要在腹中孕育十月,胎儿才能成型降生。
可子母河的河水,却直接省了阴阳交合与十月怀胎的过程,无论男女,只要喝了这河水,三日之后就能产下一女婴。
这水效果如此不凡,不是造化之水,又是什么?唯有造化之水,方能无中生有,创造生灵。
“此河不知因何而成,却蕴含先天造化之机,为阴阳之道在人间的显化,若是以先天阴阳之气将其炼化,必能使其威能大增。”
子母河前,姜宸停下脚步,望向此河的目光充满了垂涎。
毫不夸张的说,这子母河就是他要寻找的先天阴阳之物。其中蕴含的先天阴阳之气之多、之浑厚,远非白骨夫人可比。
先天阴阳之气若能将其炼化,威力必然能再上一层楼。
就是可惜,姜宸虽然心动,却也不敢动手炼化这子母河,因为他摸不准这河是谁留下的。
要是无主之物还好,要是有主的,那他将其炼化后,岂不是在自找麻烦。
而就姜宸观之,此河大概是有主的。西行至此,较灵山而言,算是走了一半。可以说,此地已经接近佛门腹地了。
这么大的一条造化之河,就静静的横陈在佛门腹地边缘,一无佛门强者来收,二无妖魔来抢,怎么看怎么有问题。
事情如此反常,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此河有主,且主人还非常的厉害,厉害到佛门都不愿意招惹。
至于妖魔为何不来抢,原因更简单。其主人实力如此之强,连佛门都要忌惮,何况是一些不成气候的妖魔。
来一个,杀一个,久而久之,自然就没有妖魔敢打子母河的主意了。
虽不知此河的主人是谁,但连佛门都不敢招惹,那姜宸肯定是更不敢招惹了。
所以,子母河虽好,他却只有眼馋的份,不敢真的上手炼化。
“改日去天枢院疏通关系的时候,就子母河的来历,可以问一问张天师。我不知晓此河来历,但他见多识广,想来知晓此事。”
压下心中的贪念,姜宸收回目光,继续朝西赶去。
过了西梁女国,乃是毒敌山琵琶洞。此时,蝎子精还在雷音寺,故此山无人。
而翻过此山,再往前行几十万里,就到了姜宸此行的目的地,八百里火焰山。
八百里火焰,四周围寸草不生,皆是熊熊烈焰。若过此山,就是铜脑盖,铁身躯,也要化成汁。
这山本是凡山,因孙悟空大闹天宫时踹倒了八卦炉,以至于几块烧炉的火砖跌入此地,其中余火散出,将此山点燃,生出熊熊大火,纵横八百余里。
至此便有了这八百里火焰山。
“好厉害的神火!”
火焰山前,姜宸驻足眺望,只见山上神火越来越炽盛,竟有顺着他的目光朝他烧来之意,吓得他连忙收回目光,不敢再看。
神火有灵,凡人观之只会感觉到酷热难耐,只要不靠近,并不会被烧成灰烬。
但仙神就不一样了,莫说靠近,只是远远观望一眼,都有可能引火烧身,使得神火在识海中升腾,将人烧得形神俱灭。
丁者,阴也。六丁神火,就是由六种顶级阴火组成的纯阳之火,是为阴阳造化之火。
正所谓物极必反,阴极生阳,阳极生阴。当六种顶级的阴火汇聚在一起,遵循阴阳变化之理,就有了世上最为纯阳的六丁神火。
此火非常的厉害,连孙悟空都撑不住。当年他之所以能从八卦炉中活下来,不是因为他耐火烧,而是他躲在巽宫位下,此地有风则无火。
是以,八卦炉未能炼得了他,但那风吹烟来,却把他的眼给熏红了,得了个害眼病,是为火眼金睛。
“阴极生阳之火,合该与我有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