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进入电梯后,它马上关上门开始运动。上升几分钟后,他背着尧丹走出电梯,由两个类人姝引导,进入另一条秘密通道。
他依然是由一辆专车送到出口。到了出口处,类人姝打开厚重的合金门,这里还有一间密室。她们为他们穿上了全套的潜水服。
“难道出口在水底吗?”
“是的,主人。最终的出口在云山湖的东北角。你们出去后最好潜行到西南角上岸。那里是管理这片湖面的类人姝的住处,她也是我们的人。她是不知道我们这个地方的,但会伺候你更衣的。”
“还真是天衣无缝了。她怎么会知道我去哪里?”
“她不知道,她只需要看你潜水衣上的标志。当然,你也可以不去她那里,自行离开。”
他们走到出口区域后,便被一股水流冲刷到湖里去了。这时无论他们在哪里浮出水面,都会以为他们这是潜水归来呢。
其实,他们刚被冲进湖里的时候,西南角的那个类人姝便接到了指令,跑步赶到湖边,紧紧盯着湖面。
他们在湖心时便浮了上去。那个类人姝发现了目标,纵身一跃跳进了湖里,将他们拖曳到岸边。
这颗棋子摆在这里一百多年,却依然行之有效,真是精巧至极。
他们跟着类人姝来到一间不起眼的小屋,脱掉了潜水装备。
这时,余庆盯着那个类人姝看了半天。尧丹把手挡住他的眼睛,说:“见到漂亮的,你都想拥有啊。”
余庆推开尧丹的手,对类人姝说:“把你的衣服都脱了。”
类人姝说:“主人,这不行啊,违反了我们的行为规范。”
尧丹也嚷道:“这样绝对不行…”
余庆笑道:“我是想让你们两个把衣服换一下。你穿得破破烂烂像个乞丐一样。我可不带乞丐上路。你们看着办吧。”
第104章 坚持
余庆他们上岸的地方离他们的车有几公里路远呢。因为那辆车只是他们“借”来的,所以没法召唤它自行过来,只能步行走过去。
长金的公共交通早已荒废了。这里的人几乎都不怎么出行。或者说懒得出行。
造成这一风气的原因,得从很远时期说起。
早在余云山的时代,长金的人什么也不用做,每月都会收到云山集团发放的五十万RB的赠款。
在长金的居民还可以获得免费的食物,水,电,燃料。这在当时引起了大半个地球人的羡慕嫉妒恨。世界各地的青年蜂拥而至,都希望在这里安家落户,享受美好的生活。
但很快人们发现生活中似乎缺少了激情,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男女老少每天都懒洋洋的,呵欠连天。也没有人谈情说爱,因为类人姝和类人郎比所有人类都完美。
人们聚在一起的时候,除了高谈阔论没有别的事情。玄幻之类的话题最受欢迎。关于蚂蚁有几只脚的问题,曾经在长金引起了九个多月的激烈讨论。
他们唯一足踏实地追求的只有一件事,就是能像灯塔水母那样永生。凡是能增加一分钟寿命的东西,他们都趋之若鹜。
随着余云山的离世,发放给长金人的福利逐年减少。十几年后便不再有赠款了,只能享受免费的食物和水电。
人们开始咒骂这个该死的地方和市政当局,纷纷逃离这个城市。
留在长金的人既没有什么技能,也没有收入来源,又过惯了闲散的日子,所以只有整天宅在家里玩那些老掉牙的虚拟游戏。
最不可思议的是,尽管食物都是免费的,但是人们对每天要吃三顿感到深恶痛绝,觉得这样太费事了。
于是这里开始流行一种基因介入工程,通过这个工程,一个人可以拥有四个胃。
拥有四个胃的人,一周吃一次饭就可以了,据说寿命也因此延长了十几年。毕竟他们大多数时间可以躺在床上反刍,不需要活动,减少了细胞衰老的速度。
余庆在街上步行的时间,正好是长金人躺在床上反刍的当口,所以看不到一个人。
虽然这是他祖宗的故乡和发迹的地方,但余庆真的很讨厌这个城市。他甚至打算将来把云山集团总部移到其他地方去。
没有坚持和追求的人,就是一堆行尸走肉。
余庆走了几里路就累得不行了,最后还是由尧丹背着走。这段路他们最后走了两个小时。
可当他们赶到停车地点时,发现车已经不见了。
原来明山那个大块头女人见余庆他们试车后,竟然一去不返,不禁勃然大怒。
虽然她不知道余庆最终把车弄到哪里去了,但她却可以查到车子最初三十公里的行动轨迹。
于是她开着另一辆车,沿着这个轨迹的方向一路搜寻了过来,终于在长金找到了自己的车,为此她还在车里蹲守了大半夜,想要把余庆逮住,把他撕成碎片。
可余庆他们迟迟没有再出来,她只好把自己的车召唤回去了事。
余庆没想到会这样。
没有了交通工具,靠走路回明山几乎是不可能的,再说时间也不允许。
在长金这个地方也找不到买车的场所。
他们走了两个小时,在街上仅仅看到过一辆破车停在路边,至于行驶的车根本没有,所以也不必浪费时间在添置新车的念头上。
他只好揿下了手表上的召唤开关,请求终极办公室的那两位秘书助理的帮助。
他很快得到了答复。早年预留的交通工具都没有反馈,无法安排救场。
但总部有可用的车辆可以调用,可这样他的行踪和身份便再也无法保密了。
“不能和总部有任何瓜葛!”余庆对着手表喊道。
在沉默了十几分钟后,秘书带着歉疚的语气给了他另外一个选择。
有两只自行箱在终极办公室里,是当年运送她们两个进去时留下来的。她可以把它们传送过去,然后他把自己当货物一样发往要去的地方。
也只好如此了。但他只能祈祷长金和明山之间的陆路没有问题!
半个多小时后,自行箱便来到了余庆他们身边。
这箱子有点小,毕竟原来是用来运输单个类人姝的。而且它还有个对余庆很不友好的功能:密封防雨。幸好它还有个主动换气孔,尽管不大。
自行箱设定了目的地和途经点以后便无法更改。因为真正的货物是不可能中途自己改变行程的。
为了防止路上可能遇到什么突发情况或者闷热超过他的耐力,余庆设置了二十个途经点。
余庆憋屈地钻进了自行箱,尧丹那个箱子在前带路,就这样开始了返回明山的行程。
箱子里漆黑一片,手脚都无法动弹。他庆幸自己聪明了一下,设置了那么多途经点,不然这样一直颠簸到明山,活余庆八成变成了死余庆了。
每到一个途经点,盖子会自动打开,余庆趁机站起身来伸伸胳膊伸伸腿,大口呼吸新鲜空气。
差不多恢复了,他又窝进箱子里去,合上盖子后它又自动前行了。
这个箱子的速度很快,是只高速自行箱。为防货物受损,所以必须在封闭状态下才能行走。
当年运输尧丹的那只自行箱是一只经济型的箱子,她基于自己的经验,给余庆出了个馊主意。
看到余庆难受的样子,她建议箱子动起来以后,余庆撬一条缝出来透气。
在一个途经点,余庆钻出来,去路边找一个尖石头。
那石头还真让他找到了,可一阵风吹过来,把盖子给自自行合上去了。
自行箱盖子合上以后,留下余庆在外面自己跑了。
他哪里追得上去,追得上去也没有用,不到途经点它是不会打开盖子的。
现在只剩下尧丹那一只箱子可用。它根本装不下两个人,没办法,尧丹只能把自己的箱子让给余庆,让他去追前面那只箱子,争取在下一个途经点可以把它截住。而尧丹只好步行追赶过去。
其实两只箱子的速度是一样的,余庆那只箱子在下一个途经点自动停下来并打开盖子后不到三分钟,余庆坐的这只尧丹的箱子也到了。
他脱下衣服搭在箱沿上,以防再犯刚才一样的错误,然后跑到前面去,用手捂住箱沿,就在路边找了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堵住盖子不让它落下来。
确认没有问题后,他坐进后面那只箱子,再把衣服穿上。
尽管已经两个多月了,他还是不能适应这湿热的天气,反而越来越离不开空调服了。
为此他担心自己将来可能不得不改变初衷,给自己增加一种耐热基因,以适应这个新的生存环境。
等待也是一种煎熬。尧丹并没有行走的特别能力,从上一个经停到走过来和他会合,估计需要两三个小时。
他孤零零待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心理压力非常大。
此时如果遭遇野兽的攻击,他不知道要如何应对。尤其是狼那样群体出动的野兽。
人在一开始并不比野兽强多少,但他们形成了一个比所有野兽更大的群体:社会。是社会让人变得强大无比。
他现在失去了社会,仅凭自己的能力只能成为许多野兽的食物。
他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而且这样的局面就在眼前。在星光下面,他看到远处有十几对蓝荧荧的眼睛正向他靠近。
他已经多次和狼打交道了,对它们那种默契的协同和不顾一切的厮杀深感恐惧。
他手抓着盖板,准备情况不妙时马上合上盖子跑路。尧丹来了以后可以坐进留下的那只空箱子去追赶他。
不过他无意间发现自己手上的那枚红宝石戒指闪着幽灵般的寒光。
他转动了戒面上的宝石,按照秘书教他的方法,指向一对眼睛中间最亮的位置,轻轻勾了一下。
那对眼睛的光很快消失了。看来它被干掉了。
但这时他发现那些亮点越来越多,而且快速朝他这边接近。
他意识到即使再杀掉几个也阻止不了它们,与其浪费自己有限的弹药,还不如逃之夭夭。
于是,他躺了下去,快速合上盖子。自行箱继续向下一个途经点疾驰。
再说尧丹看到前面停着一个打开盖子的箱子,看见箱盖下面那些杂物,知道这是余庆所为,而他可能遇上什么事提前走了。
于是她清理了杂物后马上开始了追赶的行程。
余庆在每个途经点都要活动一下筋骨,而尧丹在每个途经点只走个过场,有的只花了几秒钟,因此尧丹几个途经点后便追上了余庆。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终于进了明山城,来到距离他们昨天停车不远的地方。
余庆给自行箱重新设置了目的地,把它们又发回长金去。
这时余庆和尧丹对了一遍说辞,掩盖他们去了长金的事。
他们取消了灵犀的限制,恢复了和芙蓉她们的联系。
当余庆气喘吁吁跑到车子跟前时,芙蓉她们正在那儿焦急地等着呢。
燕儿喊道:“那个女人没把你怎么样吧…”
这时眼尖的芙蓉见余庆手上多了一块表和一枚戒指,便问:“宝贝,这些哪来的…”
尧丹白了芙蓉一眼,说:“能不问吗?多管闲事!”
完了,她又故作神秘地小声对芙蓉和燕儿说:“都是那个大块头女人送给相公的。我们是跑出来的,都上车马上离开这里!”
巧的是昨天那个女人正好路过这儿,看见余庆他们,气冲冲便要过来捶人。
燕儿喊道:“那个女人跑来抢人了!”
余庆他们见此情景,加足马力便逃,很快飞上天了,朝嫦娥她们停留的方向飞去。
也就几分钟的时间,余庆就和嫦娥等人会合了。
除了尧丹,大家都还以为余庆被明山的大块头女人强留了一夜呢,因此都不敢笑出声来。
余庆假装尴尬地说:“你们想造反啊,谁敢笑我,现在就让她滚蛋。”
他不说还不打紧,这一说反让她们几个忍不住笑弯了腰。
妲己笑道:“亲爱的,我们昨天晚上真的担心死了,生怕那个女人把你当牙签剔牙齿。”
余庆骂道:“信不信我把你的鼻子割了,反正它长在那里也不是为了出气的,干脆晒干了当口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