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仔细辨认,照片上5个人,自己和妹妹,就在里面。
突然,当他翻过照片背面的时候,
悚然一惊。
照片背面,写着5个名字,其中3个人(发小)的名字竟然是那3个死者的名字。
凌光吓得扔掉照片。
怎么回事?
那3个死者,竟然是自己发小?
惊悚!
然后,
他又看到桌面上,一个画框,上面有一张画。
这张画,是亲生儿子小时候的连线画。
“等等!”
凌光瞳孔收缩!
“这不是死者背上的那钉子图案吗?”
凌光寒毛直立!
太惊悚了!
太诡异了!
这一切,现在都明明晃晃地呈现在自己面前。也就是说,凶手就是藏在这个屋子里。
或许就正看着自己。
“冷静冷静……”
凌光深呼吸,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
等下要跟邱sir配合,自己怎么才能让凶手现身呢?
想了想,他借上厕所的时机,用call机发了一条信息出去。
又过了30分钟,
轰轰轰~~~~
三辆警车,一辆记者车来到了凌光家门外,
邱刚敖带着10多个警员、还有乐慧贞三人,来到了凌光家。
凌光一听外面的动静,赶紧速度将照片、相框,找了个角落,藏了起来。
此时,老婆已经去开门了。
“你好,O记邱刚敖……这是搜查令……”
邱刚敖一脸的冷酷,扬了扬手中的搜查令:
“我怀疑凌光跟这3次凶杀案有关……请各位配合。”
接下来,
就是大搜查。
老婆担心地搂着凌光,凌光安慰着她:“没事的,没事的。”
1分钟后,
“邱sir~~”
爆珠惊呼一声,在沙发上拿到了一个相框:“这个图案,好像是死者身上的那个图案。”
这一下,把大部分的警察都吸引了过去。
拿着相框,吃惊。
“还真是!”
“太像了!”
“绝对是!”
这时候,另外一边,桌子上,又有一个警员惊呼:“邱sir,这里有一张照片,上面有3名死者的名字……”
这下,更轰动了。
所有警员用怀疑目光,都看向了凌光。
邱刚敖严肃来到凌光的面前,照片,严肃:“凌光先生,请你解释一下这张照片,是什么来源?”
凌光低头:“这是我小时候,和发小的照片。”
邱刚敖冷声:“很好……现在你的作案嫌疑更大了!”
咔咔~~~
凌光被戴上了手铐。
“爸爸~~~不!!”
这时候,仔仔从房间里面冲了出来,抱着凌光的大腿痛哭。
凌光手一僵,摸了摸仔仔的头:“没事,爸爸是无辜的。”
仔仔:“叔叔,你会抓走我爸爸吗?”
邱刚敖笑眯眯:“不会。”
仔仔:“?”
表情愣了那么一秒。
邱刚敖一身正气:“虽然凌光先生有嫌疑,但是证据我们还要带回去确认一下。等确认完了,确实有问题,我们才会抓捕凌光先生。”
仔仔脑子不够用。
而众多警察也一脸疑惑,不过邱刚敖说话没人会反驳。
纪律部队为什么要强调服从性?
为的就是这种信息差的时候,手下能无条件服从上司!
嗯……袁浩云这个就是反面教材了。
很快,邱刚敖让警员继续搜查了房子、周围的人迹,突然……一个警员突然叫喊一声:“站住!别跑!”
屋子外面,有人!
这下,可把警队的人给惊住了。
邱刚敖灵机一动,带着警队所有人,全部去追人了。
然后把凌光漏掉了。
凌光将妻子安抚好,将她送回房间。
此时,凌光内心充满了疑惑、愤怒。屋子里面他搜过了,警察搜过了,除了他之外就两个人,一个是他老婆,一个是仔仔。也就是说,栽赃他的是仔仔。
但是,为什么是仔仔?
他还那么小……
凌光拿着照片,突然,他看到5人照片的一角,有一个小孩。
这一瞬间,无数的记忆涌入了他的脑海。他依稀记得,当年自己和这些发小的身边,似乎还有一个流浪小男孩。
这流浪小男孩总说凌光的爸爸就是他的爸爸,让凌光非常讨厌,所以经常和他的那些伙伴揍这个小男孩。
突然!
“不对!”
此时凌光猛然想起,那个被自己欺负的小男孩,和仔仔长得一模一样。
这一刻,凌光毛骨悚然!
他愤怒来到了二楼阳台。
此时,
仔仔正坐在阳台上,没有了天真的模样,带着一脸诡异的笑容,看着凌光。
“你到底是谁!”
“我是你哥啊!”
“不可能!”
“哈哈哈~~~我只是长不大而已……”
然后仔仔愤怒地说起了他的经历:原来他先天生长激素分子结构异常,导致生长激素分泌不足,一直长不大,真的是凌光同父异母的哥哥。不过父亲不认这个儿子,母亲很快就积劳成疾死了。
他于是不断进入孤儿院,然后一次次被领养,慢慢他学会了将养父母家的小孩卖给人贩子,赚钱……
他始终记着父亲抛弃之仇、凌光同伴殴打之仇。
于是,邪恶计划,开始!
趁着凌光儿子被淹死,他经过福利院领养手续成功加入了凌光家庭。然后安排一个成年的低智朋友,杀了欺负他的3个人。
然后嫁祸给凌光。
凌光听得寒毛直立。
然后是愤怒!
“那你为什么要害死泰哥,他是无辜的!”
“不不不,是你害死的,现在警方都怀疑你,而我只是一个小孩,天天在家、上课……根本作不了案……”仔仔的笑容,显得那么的邪恶。
这时候……
咔嚓~~~
背后楼下突然传来了动静。
仔仔回头往下看。
然后……
看到了邱刚敖、乐慧贞等人正看着他们二楼的谈话,摄影机都对着他们。
仔仔:“!!!”
邪恶笑脸,直接顿住了。
没多久,他就看到了他的同伙,一个智力不足的成年人被警方抓了回来。
一个案件,宣告侦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