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兰池吧。”
她吩咐着。
赤女却道:“秦君忘了,大王已赐住咸阳宫南宫群,马车慢行只需两刻钟。”
秦时这才想起来:“那,带回来的那些人……”
赤女回道:“已安置在少府中,秦君随时可以召见。”
秦时点点头,多日养成的好作息,令她如今就已经昏昏欲睡了。
直到马车穿过一路禁卫与熊熊篝火,车轮在青石板上辚辚向前,而她也成功行经数道台阶,终于来到了咸阳宫南宫群。
这里虽叫“南宫”,但因为诸多殿阁还没赐名,因而其实是大片宫殿楼阁,全都供她入住支配。
可惜便如第一次去兰池宫那样,她太疲惫了,什么也没精神。
然而进入正殿,秦时又一次精神起来原来如今有权势者搬家,当真不用费心一点点。
在后世,顶级富豪说要搬家,难免还要嘱咐一两句。而在如今,她甚至没多说一句话,整个兰池她熟悉惯用常看的模样,已经原原本本复制过来了。
以至于她站在正殿,此刻都有些模糊了。
随后医明迎了上来,并匆匆行礼:“秦君,辛体格强健,求生意切。如今虽有高热,却是暑气相冲所致。”
“两剂药下去,并盐糖水,此刻已保住命来,奴婢安排六位医使随身照看。”
“秦君可放心了。”
高热与高热也有分别,而秦时行李箱中的布洛芬基本都能解决,但……
那些药,除非确定是姬衡的肱股之臣,否则她若赐下,那人立时便要死去了。
姬衡虽然大度只取一半药物,但剩下的那些,显然她也不能随意安排。
因而她点头:“既如此,我也早些安歇吧。”
能活过来就好。
活不过来……
她想起曾经的自己,穷途末路,真活不过来,那也就罢了!
而后再捋一下明日事仍旧日程满满啊!
但不知为何,这种充足的、每天都有明确待办事项的生活,却让她的心也格外安定。
秦时喟叹一声:可见她是享不了那等悠闲在家的福了。
……
搬来南宫,从帐幔到月神青铜灯,从侍从到宫厨,全都被原样挪动过来。
秦时吃了一顿契合自己胃口的早餐,而后又开始了今日进程。
先是医明回禀:“太医院传来消息,辛已退热。”
“铁官工坊诸人被少府单独拘于一处,严禁外人接触。如今已洗刷干净,随时等待秦君召见。”
“奴婢诊脉探查,墨已成年,只体格稍弱,便令宫厨也送上肉蛋,令其早日健壮。”
做劳役的,其实当然还有些许病症,但是这就没必要提了。
毕竟如今寸功未进,想要享受优待,这些已然足够了。
秦时点头:“乌籽,辛病愈之前,由你安排人与墨合作,争取尽快制出水车与独轮车来水车就安置在兰池吧。”
这是要培养下一阶层的侍从了,乌籽明白:“诺。”
“再令铁官工坊其余诸人前来,我要一一问询。”
她其实有许多文件资料能拿出来,但是却没人能理解翻译并执行分身乏术啊!
而有些东西,贸然给姬衡以外的人看,不啻于直接要人性命。
秦时揉了揉额心:
“大王所赐十名玉人近日如何?”
赤女回禀道:“安分守己,寡言少聚,日日勤谨练习技艺,随时等待秦君召见。”
她有些可惜:那都是少府亲自挑选,可惜如今,秦君接了螭虎印,是没法子再享用了。
秦时却一点也不可惜。
她现在满脑子大事,这种享用不享用的她喜欢先有情绪价值,再说以后。
她都没跟这些玉人接触,对方甚至都不敢给出一个笑意,自然是毫无情绪。
如今想到他们,也是觉得不能一直这样浪费下去。
最起码玉人为了取悦君上贵族,都是用心调教过的,识文断字比大多数人都要好。
而她,现在缺人,非常缺!
只是,这些人要如何用呢?
秦时手指拨动竹简,认真思考。
正琢磨着,少府诸人已经带到。
这些都是昨日铁官工坊曾经因不务正业获罪之人,共十一人。但很可惜,虽然有些灵巧人物,但却并没有墨那样的天才,或者辛那样识文断字的人物了。
不过相比之下,这点小灵巧也格外难得了,待来日仍旧能用。
她也并不沮丧,只让赤女一一记录,日后若有所需,直接掏出一册册简历选拔,同样便捷。
倒是有一人,秦时颇感兴趣:
“再说一遍,你因何获罪?”
说话的是个皮肤黝黑的讷讷壮年汉子。
名叫黑目。
他身材干瘦黑黄,此刻跪伏在地,身子细拎拎如同一根芦杆,看着竟比墨还要更干瘦些。
此人也确实如他的形象一般,看起来大字不识,实际上当真大字不识。
听到秦时问话,他战战兢兢:“小人,小人看新建竖炉与隔壁不同,因而、因而搭建时便改了……”
他没什么创新的本事,因此这个【改了】,便是跟隔壁竖炉一般照猫画虎。
但不幸的是,隔壁那个是个建错的。
他改错了,重罚一次,便没有第二次了。
只是……
秦时好奇道:“你怎知隔壁竖炉如何搭建?”
若是亲眼所见,又为什么还会将新的改错?
黑目跪在地上,头也不敢抬:“小人看过的,都能记下,因而隔壁竖炉搭建时,小人看了一眼……”
瞬间记忆?还是图像记忆?还是过目不忘?
秦时来了兴趣:“你看到的景象,都能描摹?”
黑目瑟缩一下:“回贵人,小人、小人不会描摹……只会画圈,画线,描印记。”
不管是画画还是写字,那都不是他这样的人能接触的技能,因而他的能力也着实只能自己在脑子里记忆。
秦时黯然叹息。
曾经随手可得的受教育权,在这里非贵人或祖上有贵人不可得。
但,这么说来,对方岂不是个不识字,也没有自主辨别能力、稍复杂些的图画也展现不出来的的人形相机?
但!
秦时如今正需要这个!
101章节修改了一点内容,不影响阅读。
来啦!人形扫描仪来啦!
自古以来,我华夏大地的人才从来都不少,只是缺少机遇。
为何向来乱世出英雄?因为乱世机会会更多。
世有千里马,而少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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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呀来呀来呀,三百多万字啦!
第104章黑目炭笔
秦时没再安排剩下的事,只令赤女随手把自己记废的帛书拿过来,打开给黑目看:
“你要看多久,才能原模原样画出来?”
黑目小心看一眼帛书,又很快收回视线,紧跟着小心翼翼看了眼秦时:
“回贵人,看一眼就够了。只是……小人不识字,勾字时只能看到如何,就勾画如何。”
果然是人形相机。
秦时很满意:“那就画给我看看,倘若真有此能耐,我便赏你金饼肉食,月俸充裕。”
对方讷讷应下,此刻面对着案上铺好的一张昂贵绢帛,还有一支怪模怪样的炭笔,犹豫好久,这才小心翼翼开始动工。
同时还不忘解释:“小人以前,都是在麻布和地上画的……”
又看看手中炭笔,真好用!
不愧是贵人之物!
秦时也看了看自己身边的铅笔。
这是前几天连夜画帛书时,因一边画一边思索,蘸墨涂涂改改十分狼藉,简单用火烧制后的木条又不顺手,她连夜令少府工匠赶制出来的。
因为铅笔的制作没什么门槛,用石墨与黏土混合就行,因而倒还算成功。
只是粗细和显色度,是试了十好几种比例确定下来的。
时间仓促,笔芯赶制的挺粗,还需额外再削磨一番,但好在如今虽然没有卷笔刀,却也不用她亲自削笔,因而倒也能用。
至于粗粗一根铅笔芯的外壳,便是用相差仿佛的竹子或芦杆直接掏空套上,外层再缠上麻布。
她用的第一代炭笔,就是如此。
十分粗糙,也不耐用但用这个书写,不用等待墨干,不用蘸墨,成本也低,因而还是有好处的。
此刻,这等好处,黑目也享受到了。
他不识字,自然也就不知道横竖撇捺,因此照着自己记忆中的图像勾画时,动作很是不协调。
但若用毛笔蘸墨:
一来他会不会握笔还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