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娱:从饰演小海狸开始 第251节

  但他的面庞,比哭还难看!

  “所以你们会保我吗?”

  “看你的诚意。”

  “我把《神奇四侠》的合同带来了,虽然只是复印件。”

  “Okay,我已经感受到了你的诚意。”

  伯曼笑着打了个响指,“你放心,我会如实的向老板上报这一切的。”

  在伯曼话音落下的瞬间,艾辛格也用力的吸了一口气。

  深深的看了对方一眼,起身,离开了海滨包厢。

  约摸五分钟后,他拎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重新出现。

  当着伯曼的面解开密码锁,取出指肚厚的文件。

  那是康斯坦丁与克里斯哥伦布签的《神奇四侠》开发协议。

  具体细则是这样的:

  1、从2003年12月1日起,康斯坦丁将正式的聘请哥伦布担任《神奇四侠》电影的制片人与编剧,双方将以平等的地位一同开发《神奇四侠》这个IP。

  2、在开发项目时,哥伦布要尽职尽责的为电影服务,实际拍摄期间,哥伦布可以不驻场,但他必须指派执行制片进组监督,以保证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3、康斯坦丁对电影成本和电影票房有着一定要求。

  成本方面,康斯坦丁希望制片费用不超过一个亿;

  票房方面,康斯坦丁希望全球票房能有四亿保底;

  如若一切顺利,那么哥伦布将收获电影全系收入的10%作为报酬。

  如若不顺,制片费用超支或者全球票房不及预期,那么只要项目能从票房上收回成本,最粗暴的计算方式就是制片费用为全球票房的三分之一,哥伦布便依旧可以收获电影全系收入的8%作为报酬,可如果制片费用超出全球票房的三分之一?

  那他的报酬将直线缩水,为电影全系收入的5%。

  然后,以上这些仅属制片分红。

  编剧方面,哥伦布依旧能拿走500万美金的报酬。

  4、《神奇四侠》的理论开发时长不得超过三年,也就是电影必须在2006年11月30日之前上映,如若是制作问题导致电影没有如期上映,那么作为项目的制作主管,哥伦布需要向康斯坦丁赔付4000万美元,作为康斯坦丁的损失,如若是其他问题导致电影没有如期上映,例如康斯坦丁搞不定审查,那么康斯坦丁将赔付哥伦布4000万美元,以作哥伦布的损失。

  5、《神奇四侠》正式立项后不得轻易取消,如若康斯坦丁对项目的支持一切正常,例如资金按时到位,并给予哥伦布一切制片权力,那么哥伦布想要离组必须赔付康斯坦丁2000万美元,如若康斯坦丁无法在有效时间内给与资金支持,或者制片上给了阻碍,那么哥伦布便获得自由离组权,且康斯坦丁需要赔付哥伦布2000万美元。

  6、在制作《神奇四侠》时,康斯坦丁可以向其他制片厂寻求合作,但合作协议里的权力分配不得高于康斯坦丁与哥伦布的约定,康斯坦丁可以委托其他制片厂发行电影,但因此产生的发行延期属于康斯坦丁一方的责任,如若电影没有如期上映,康斯坦丁也是要向哥伦布赔付违约损失的,也就是上头约定的4000万美元。

  7、其他意外情况的违约金另行约定。

  ‘……’

  这是一个非常制式的合同。

  圈子里的合作开发协议基本上都是这么签的。

  没有坑。

  呃……艾辛格的选择其实很简单啊,就算他早已知晓,自己可能被默多克盯上了,他也不会为了自救而在哥伦布的面前耍花招,原因也纯粹:

  一来,那是哥伦布乃是圈中老人,人家又不是傻逼,你给他设套他会看不出来吗?

  如果他从合同里看出了问题,不合作了,那艾辛格就麻了。

  因为这么一弄后,他在默多克那儿的价值便会瞬间归零嘛。

  这不是一件好事啊。

  当你被资本盯上后,但凡敢挣扎,那资本都会认为你是在挑衅。

  二来,那是艾辛格惹不起默多克,难道他就惹得起斯皮尔伯格了吗?

  十年前,他敢戏耍漫威,为啥不敢戏耍哥伦布?

  那不就是因为哥伦布的老师牛逼吗!

  又或者说他老师的爹厉害啊!

  斯皮尔伯格的老爹曾是美国无线电公司的高级研究员。

  美国无线电公司是美国电子工业的创新发源地,电视机、显像管、录放影机、音响、通讯产品的专利基本上都出自那儿,当年最巅峰时,那是通用电气、西屋电气、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和联合果品公司的专利供给方,当然,因为太牛逼了,所以被拆了。

  而斯皮尔伯格他爹在那里是做啥的呢?

  研究无线电制导的。

  嗯,就是导弹里的无线制导。

  他爹的项目组接的是洛克希德的合作啊!

  他爹在那儿工作了七年,然后被通用电气挖走了。

  接着,他爹帮助通用电气开发出了GE-200。

  那是一款大型计算机,在商业上很成功,但更成功的是研发团队编写的机器语言非常的简洁,这使得达特茅斯学院的教授在1963年前往他们的研究所学习如何编写设备程序。

  然后,1964年,BASIC在GE-200的升级版GE-225上问世了。

  没错,微软。

  斯皮尔伯格为什么在建立梦工厂后能轻易的从保罗艾伦那儿拉到投资啊?

  亲!

  比尔盖茨和保罗艾伦在抄BASIC之前就已经把情况打听清楚了啊!

  斯皮尔伯格和乔布斯的关系为什么那么暧昧啊?

  他们两个说自己是因电子游戏结缘的,乔布斯是雅达利出来的嘛,斯皮尔伯格则是雅达利的最大客户,但,苹果的联合创始人史蒂夫沃兹尼亚克的老爹也是洛克希德的研究员。

  斯皮尔伯格他爹研究的是制导,沃兹尼亚克的爹研究的是推进器!

  嘻嘻~

  除非艾辛格嫌命长!

  不然他是不可能对斯皮尔伯格的学生下套的!

  因为这种人放个屁!

  那都能把他艾辛格崩死啊!

  可就算是这样,伯曼依旧觉得这个制式条款够用了。

  “Okay,很好,我们可以签合同了。”

  伯曼唤来助理。

  向艾辛格展示福克斯提前拟定好的合约。

  合约一共有两份。

  一份是和《生化危机》剧集有关的开发约定,里面的内容和他们上次聊的一模一样。

  另一份则是和《神奇四侠》有关的合作协约。

  后者的内容总结起来是这样的:

  1、康斯坦丁邀请福克斯影业共同开发《神奇四侠》,以保证项目能够收获充足的资金支持,双方在投资份额上的约定是50:50,福克斯影业将为电影提供50%的资金。

  这么做后,福克斯将和康斯坦丁一道儿,共享项目投资人的权力。

  2、康斯坦丁邀请福克斯影业为《神奇四侠》做全球发行,作为宣发方,福克斯有义务为《神奇四侠》制定完整的宣传计划,发行思路。

  对此,福克斯将获得《神奇四侠》30%的全球收益。

  ‘……’

  讲真,甭管是从理论还是实操上来说,这份合同都是没啥问题的。

  因为圈子里联合开发的合同基本上都是这么拟定的。

  但

  合同越没有问题,那便代表着合同越有问题。

  再把有关《神奇四侠》的合作邀约放下后,艾辛格缓缓地抬起了头。

  此时此刻,他整个人仿佛是被北欧神话里的海拉女神笼罩了一般,浑身死气。

  “你们这不就是想要弄死我吗”

  艾辛格面庞狰狞,狠狠的盯着伯曼。

  由于不敢高吼,此刻的他声线十分的怪异,有一种钝刀子磨地的滋啦感。

  伯曼则是展露笑颜,道:“这不就是正常的合作合同吗?”

  “你放屁!”

  没等伯曼把话说完,艾辛格便嘶吼了起来。

  他终于忍不住了,双目赤红的道:“你们这是想对《Harry Potter》下手对吧?”

  “你们没了《美偶》?所以你们要让华纳付出代价?”

  “Oh sxxt!你们的想法也太疯狂了!”

  “《Harry Potter》那个项目涉及的利益太广了!!如果真出事了那是会死人的!!”

  “最先被波及的人就是我!!!只要我在这个合同上签字!!!”

  正常的合同用好了,很多时候也是能打出别样威力的。

  就比如说,福克斯和康斯坦丁共享《神奇四侠》里的资方权?

  Okay,那在制作《神奇四侠》时,我福克斯是不是就能光明正大的用合约和你哥伦布进行联系呢?我个人觉得剧本有问题,希望你能改一改,这个很合理吧?

  且不说电影行业里的剧本就不是一成不变的,就说在编剧这一份工作上,你哥伦布拿的可是五百万美金啊!在这种价码前,资方有疑惑时,你能不参与讨论吗?

  对吧?

  So,我在你拍《火焰杯》的时候发现剧本有问题……

  这个没问题吧?

  我在你拍《火焰杯》的时候想和你聊聊剧本……

  这个很合理吧?

  我个人觉得电话交流很麻烦,所以我想把你从伦敦请回加州来……

  你不好拒绝吧?

  嘿嘿~

  再比如说,福克斯享有《神奇四侠》的全球发行权?

  Okay,那在制作《神奇四侠》时,我福克斯是不是能和你哥伦布光明正大的聊发行呢?

  你毕竟是制片人啊!

  拿的是10%的分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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