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878:美利坚头号悍匪 第111节

  莱利一把抓过酒杯,将那烈酒灌进喉咙。

  一股灼烧感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

  这简直就是工业酒精兑了马尿。

  但莱利的身体却因为这股灼烧感而兴奋起来。

  洛森感觉到那股属于这具身体的原始的火被点燃了。

  他转身靠在吧台上,目光扫过这个乌烟瘴气的沙龙。

  赌桌、婊子、骗子、水手、逃犯……

  这就是旧金山。

  一座建立在黄金和罪恶之上的浮华都市。

  终于,洛森的意识从莱利身上抽离。

  门廊上的微风再次拂过他的脸颊,玛琳烤面包的香气重新钻入他的鼻孔。

  他端起那杯已经有些凉了的咖啡,一饮而尽。

  “旧金山……”

  他低声自语,嘴角裂开一抹充满占有欲的笑容。

  “你这个美丽的、肮脏的、却又充满了无限可能的婊子,我会经常光顾你的。”

  等洛森走下二楼,晚餐已经准备好了。

  橡木长桌上铺着洁白的亚麻桌布。

  烛光摇曳,映照着擦得锃亮的银质餐具。

  这套银器是从被血洗的老钱庄园缴获的,用起来倒也顺手。

  主菜是三狗今天猎回来的黑尾鹿,用迷迭香和黄油煎烤的鹿里脊。

  肉质嫩得都能掐出水来,泛着诱人的焦糖色。

  旁边是玛琳做的浇着浓郁肉汁的土豆泥,还有一盘金黄酥脆的苹果派。

  露西的小嘴巴塞得满满的,含糊不清地叽叽喳喳:“提亚斯先生让那些印第安孩子也住进了房子,不是马厩,他们有床了!洛森,你知道吗?”

  小丫头兴奋地挥舞着小拳头,圆圆的脸蛋因为激动而涨得通红。

  “他们的头领,那个叫黑鹰的,他居然会说英语!他教我怎么用空心的草管射出小小的石头,嗖的一下,能打中五十码外的苹果!”

  “是吗?那下次你可得教教我。”

  洛森笑了笑,又叉起一大块苹果派。

  “哼,才不教你,你什么都会。”

  “露西,不许对洛森叔叔无礼。”

  玛琳嗔怪地瞪了女儿一眼,但眼角的笑意却藏不住。

  今天的她,美得不可方物。

  准备好食物后,她便换上了一件洛森托人从旧金山带来的新裙子。

  不是农场寡妇常穿的那种粗棉布,而是一件墨绿色的天鹅绒长裙。

  裙子的剪裁极其贴身,紧紧包裹着她丰腴的身体。

  她的金发盘在脑后,露出雪白修长的脖颈,显得整个人气质更为出尘。

  “洛森。”

  她轻轻碰了碰洛森的手臂:“你真的觉得好看吗?在镇上,只有沙龙里的女人才……”

  “你穿上比她们高贵一百倍呢。”

  “哼!不公平!”

  露西撅起小嘴:“妈妈像个王后,我也要新裙子!我也要天鹅绒的!”

  洛森笑着摸了摸露西的头。

  “下次,下次我去旧金山带你去白宫百货,你想要几条就买几条。”

  “哇!太棒了!我要两条,不,三条!红的、白的、还有蓝的!”

  洛森的胃口一如既往的好。

  这一次,他吃掉了至少三磅鹿肉,一大盘土豆泥,还有小半个苹果派。

  他那具正在疯狂进化的身体,像一台高效的生物熔炉,将所有高能食物全部转化为能量。

  “你真是好胃口……上帝啊,洛森。”

  玛琳痴痴地望着他,半是惊叹半是迷醉:“我真怕有一天,你会把我和露西也当成甜点给吃了。”

  洛森用餐巾擦了擦嘴,对这个玩笑不置可否。

  “那你们也一定是最甜的!”

  晚饭后。

  露西在马琳给她讲了骑士勇斗恶龙的魔改版睡前故事后,心满意足地睡着了。

  马琳走出卧室,轻轻带上门。

  走廊里只亮着一盏昏暗的煤油灯。

  此刻的她已经换下了那件华丽的天鹅绒长裙,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白色棉质睡袍,赤着双脚。

  金发随意地披在肩上,几缕发丝贴在微微泛红的脸颊上。

  走廊尽头,洛森正斜靠在墙边。

  忽明忽暗的光线打在男人身上,衬得男人本就结实的身体更加立体。

  上宽下窄的高大身影,光是站在那里,就勾得她阵阵荡漾。

  她走上前,微微踮起脚尖,抓住了洛森的衬衫前襟。

  随后仰起头,轻轻印上了洛森的唇。

  但是这次洛森没有回应,也没有推开。

  许久,玛琳才气喘吁吁地松开他。

  她蓝色眸子里蒙上了一层迷离水雾。

  “我,我先去洗澡了。”

  她后退了两步,靠在盥洗室的门框上。

  “洛森,你要不要一起来?可以节省一些热水。”

  洛森凝视着她,最终还是摇头。

  “你先洗吧。”

  玛琳眼底的亮光黯淡了下去,漫上几分失落。

  她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我去书房,还有点事情要处理。”

  洛森补充了一句,算是安抚。

  随后便不再看她,径直走向走廊尽头的书房。

  玛琳靠在门框上,直到听到书房的门关闭的声音,才缓缓滑坐在地上,将脸埋进了膝盖里。

第95章 合威堂和冯海堂的生存倒计时

  书房里,一片漆黑。

  洛森坐下深深吸了口气,将那股窜上小腹的燥热强行压了下去。

  他现在面对的,是更重要的事情。

  洛森的意识,再次落入青山的身体。

  在他面前的橡木桌上,摊开的不是什么精妙的战术地图,而是一张皱巴巴的、从《旧金山纪事报》上撕下来的十二个街区插画。

  1878年的唐人街,一个塞满了四万多华人的臭罐头。

  南起加利福尼亚街,北至百老汇。

  东临卡尼街,西接斯托克顿。

  洛森的食指在这片巴掌大的区域上轻轻敲击着。

  四万人,都在这里太挤了啊。

  唐人街他是一定要拿到手的,只是传统的抢地盘还达不到目的。

  “因为唐人街的这些产业,商铺,产权都在白人房东手里……”

  “华人在这里只是租客。”

  洛森瞬间抓住了这个脓包的核心。

  这些鬼佬房东,他们才是这片土地真正的主人。

  他们像一群趴在尸体上的秃鹫,心安理得地吸食着这四万华人创造的每一分带血的利润。

  他们把下水道都没有的破烂木屋,租给三十个挤在一起的苦力,收取昂贵的租金。

  “先去查。”

  洛森在脑海中下达指令。

  他不需要知道这些房东是什么人,是爱尔兰人、德国人还是该死的英国佬。

  他只需要知道他们的名字和住址。

  至于手段?

  洛森的字典里,只有效率。

  是伪造一笔他们永远还不清的赌债,还是让他们在某个漆黑的码头意外失足,亦或是在他们的床上发现一具不该出现的妓女尸体……

  那取决于他们的运气。

  但在此之前,他必须先把罐头里的蛆虫清理干净。

  龙志堂、合威堂、江海堂……

  一群连白皮差佬都不敢得罪、只知道在同胞身上耍横的白痴。

  他们以为是这十二个街区的土霸王,却没意识到自己连脚下的地皮都不曾拥有。

  收编?洛森甚至懒得去想这个词。

  一群习惯了跪着要饭的狗,你没法教会他们站着当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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