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过完年,可能南方都进入春天了,但阿勒泰依旧是冰天雪地。
河里要等到3月中旬才解冻,地里也是同样如此,每年都是3月10号左右开始耕种。
牧民的迁徙差不多也是在这个时间段,积雪开始大面积消融、冬窝子的草料吃完,他们就会赶着牲畜往北去。
所以来到古丽娜家时,一家人已经开始为迁徙做准备了。
要给马提前修蹄子、钉脚掌,还要给羊驱虫、避免转场路上得什么传染病。
此外地窝子里的家具这些也要打包收拾好,到时候全部家当都要带走。
“朋友!快,地窝子里坐!”阿兰斯见他们到来,热情的招待。
见他们在忙,姜明阳就没有过多打扰,喝了杯奶茶便起身告辞,给他们说了自己二人到旁边山里去打猎。
古丽娜听后,提出要陪他们一起去,但是被姜明阳拒绝了。
他从怀里掏出个报纸包的东西,那是周建国上次送的龙须酥,二姐姜明月特意留了一些,让他带给古丽娜。
“这个给你吃。”
古丽娜好奇的接过,打开瞧了瞧,“这是什么?”
“龙须酥,就是糕点,像你们吃的包尔萨克一样。”姜明阳解释道。
“你尝尝看。”
古丽娜拿起一小块放进嘴里,瞬间就被麦芽糖的清香征服。
“嗯~真好吃!”
她没再舍得吃,把剩下的龙须酥用报纸重新包好,揣进怀里,“谢谢你,每次都给我带好吃的。”
姜明阳笑了笑:“行了,那你们忙吧,我们先走了。”
“等一下!”古丽娜叫住他,然后转身跑进地窝子。
等她再出来时,手里多了个羊肚子,里面装的风干肉、还有几块囊和酸奶疙瘩。
“你们带着路上吃。”
姜明阳他们其实也带了干粮,不过古丽娜一番心意,他还是接过去了。
“好,那我们走了。”
“嗯,注意安全。”
哈立德把他们送到山坡上,指着西北方向道:“沟的那边有一个山洞,如果晚上回不来,你们可以去那个山洞里过夜。”
“那一片的狼都被我们打干净了,晚上不用担心遇到狼群。”
之前姜明阳就跟着他去过一次,所以对那边的地形大概心里有数,“好,我知道了,谢谢哈立德大哥。”
告别后,二人步行前往上次打到狍子的地方。
黑豹没跟着,带它来就是跟着巴特尔玩玩,看能不能在它的前辈身上学到啥技能。
如果骑马的话,到那条山沟很快,步行就得走上一两个小时。
山路难行,接连几场大雪把牧道都盖住了,雪没过脚踝,踩上去嘎吱嘎吱响。
两人闷头赶路,来到山沟后,还是往上次去过的北面山坡走,钻进林子后,姜明阳就开始用刀在树上做记号,以免迷路。
今天两个人带的都是步枪,所以林子里遇到的野鸡、雪兔都放弃了。
溜达好半晌,深入了起码三四公里,雪地上除了那些小玩意的脚印,就再也没看见其他动物的。
正犹豫着是继续往前深入,还是换一个方向寻找时,姜明阳瞥了眼右侧那座高一些的山坡。
“兵子,咱们先爬到那上面去,观察一下周围的地形,省得回去找不到路。”
“行,走。”
两人往山坡上爬,坡有点陡,雪深的地方都没过膝盖了。
山坡顶上这一块已经没长树了,全部是光秃秃的岩石,表面覆盖着积雪,和之前哈立德带他们去打北山羊的地方生态环境很像。
姜明阳站在最高处,往四周望了一圈。
西南边是他们来的方向,北边是一望无际的密林,东边有个山谷。
现在已经过中午,需要计算返程的时间,如果天黑了还在林子里,很容易迷路。
“兵子,咱们...”
“明阳!你看那是啥!”
姜明阳正准备说出计划,就被旁边的张兵拽了一把。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前面那座山的山脊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移动,距离有点远,看不太清。
“啥啊?北山羊吗?”姜明阳转头看向他,知道这家伙视力好。
北山羊就喜欢生活在高海拔的岩石峭壁,这一带的地形确实适合。
“好、好像不是北山羊,没那么大...”张兵又往前走出几步,双手扶着膝盖,眯缝着眼睛仔细看,“而且我咋看着它脑袋上没长角呢?”
“是豹子!一只灰白色的豹子!”
他终于看清那只动物的模样。
豹子?!
姜明阳愣了一下。
疆省只有一种豹子,那就是雪豹!
第146章 狩猎行动(二合一)
视线中,那灰白色的身影在山脊上不断移动,危险的峭壁在它脚下也如履平地,几个跳跃就消失在视野中,绕去了山的另一侧。
姜明阳虽然没看清,但是他相信张兵的判断。
兵哥大脑这一块虽然不是强项,但视力极好,平常打猎总能先发现猎物。
“明阳,那是豹子吗?”
“应该是雪豹!”
“雪豹?值钱吗!?”张兵以前从未见过雪豹长啥样,他也不关心这些。
管你是龙还是虫,只要能卖钱就行。
不单是他,就连两世为人的姜明阳也未曾见过雪豹。
据说这玩意在五十年代的时候数量还挺多的,由于它们经常跑去牧区吃羊,给牧民们带来严重的损失,各地公社就组织大量人手进山放夹子、带着猎犬围猎,捕杀了不少数量。
如今疆省全境只剩下不到300只,主要就分布在天山、昆仑、西边的帕米尔高原,以及阿尔泰山。
二人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阿尔泰山外围。
“值钱,值老鼻子钱了!”姜明阳兴奋摘下手套,对着手心哈了口热气,“别说自行车,弄不好都能买辆卡车!”
雪豹身上最珍贵的莫过于那张皮子,在市场上属于价格最高的一档,没有其他皮子能与之相较。
有种说法,雪豹是“兽皮之王”,紫貂是“裘皮之冠”。
虽然两者相提并论,但从价格而言,有一个清晰的排名,雪豹皮>虎皮>紫貂皮>猞猁皮。
上次让二人发了笔小财的猞猁皮,在雪豹面前也不值一提。
张兵一听这话,直接眼睛都红了!
“那咱赶紧追过去!把它打了!”
即便面对的是豹子,他也毫不犹豫。
“别急!”姜明阳拍拍他的肩膀,让他冷静下来,讲述了一些曾经听过的关于雪豹的信息。
先不说雪豹的战斗力如何,单论智商这玩意儿比猞猁都精明,狩猎时能趴在一个地方数个小时,一动不动,静等猎物上钩。
光从它超强的耐心,就能看出这绝不是个好对付的角色。
“那咋整?”张兵眉头拧成一团。
姜明阳没有立马回答,深思熟虑后做出决定:“先走,回去想办法准备些捕兽夹再来!”
雪豹生活在高海拔的岩石地带,就比如刚才出现的峭壁上,它们极善于隐藏踪迹,很难寻觅。
而且纵使找到它的行踪,这家伙可是不怕人的,它们会利用岩壁、阴影、雪地掩护伏击。
贸然行事,谁是猎人谁是猎物,还不好说。
姜明阳讲出他的担忧,张兵听后也迅速冷静下来,“那咱们叫上古丽娜兄妹一起来?人多力量大!”
“不叫他们了。”姜明阳微微摇头。
谁知道找这雪豹要多久,一两天还是三四天。
人家正忙着转场前的准备呢,对于牧民来说那才是头等大事,关乎着一年的生计,不好打扰。
“咱们先回去准备好工具,叫上张叔!”
“那行。”张兵表示同意,“咱现在就回吗?”
“回!”
虽然这趟没有打到猎物,但是发现雪豹的踪迹,不算白跑一趟。
作出决定后,两人不再耽搁,当即沿着来路返回。
路过古丽娜家时,姜明阳去报了声平安,顺便借来把53式步枪。
两人一狗,追着夕阳往乌伦村赶去。
回到张兵家,已经是深夜,张大勇还没睡。
在得知发现雪豹的事情后,他脸上也露出一丝诧异。
“你们回来是对的,我听人说过,那玩意儿可不好对付,以前死伤不少人。”
“爹!咱三个人,三条枪!有啥好怕的!哈熊还不是一样被打死了!”张兵急不可耐道。
张大勇反手就给了他一记大脖溜子,瞪着眼睛道:“你啥时候才能稳重点儿?遇事就着急忙慌的!”
张兵揉着后脑勺,嘴里听不清在嘟囔啥。
沉默片刻,张大勇把莫合烟掐灭,“我明天去林场借几个铁猫(捕兽夹),你们先在家等着。”
“行。”姜明阳也是这个想法。
如果先用陷阱先让那家伙受伤,威胁性就会大大降低。
....
第二天晚上,张大勇从林场借回来一堆捕兽夹,总共8个。
工具准备好,次日天还没亮,三人带上干粮便出发了。
这回姜明阳带上了黑豹一起进山,倒不是指望它能跟雪豹正面搏杀,而是狗的嗅觉灵敏,或许对寻找雪豹的踪迹有帮助,遇到危险它也能提前示警。
三人一狗翻山越岭,再次来到昨天看见雪豹的那个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