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兵捂着脑袋,被训得不敢再吭气。
“在山里遇到野猪一定要万分小心!除非你们没有提前被发现,而且已经观察清楚情况,否则绝对不能贸然去招惹这些畜生!”
张大勇语气严厉,这话既是对张兵说的,也是在提醒姜明阳。
姜明阳点点头,把这话记在心里。
“行了,你俩跟这儿等着。”张大勇说着又往山坡上走去。
“爹,你干啥去啊?”张兵狐疑着问。
“我去看看那些野猪到底啥情况...”
张兵听后一脸无语,小声嘀咕:“这不跟我一个意思麽,打我干啥...”
张大勇回头瞪他一眼:“你懂个屁!我是去观察,不是去打!”
说完他提着枪往山坡上摸去。
之前他进山好几回,连根毛都没碰见,所以如果真的只有三头野猪的话,倒也想试试。
姜明阳和张兵在原地等着,两人大眼瞪小眼。
“明阳,你说我爹是不是在故意压制我的能力?”张兵语气不忿的抱怨。
“你咋不直接问他呢?”
“我怕他揍我...”
“...”
不多时,张大勇回来了。
“爹,啥情况?能打不?”张兵迫不及待的凑上来问。
张大勇脸上看不出喜怒,沉声道:“总共有六头,还有三个小猪仔,他们还在那个土坡后面,要打也不是没机会。”
野猪这个群体是母系社会,通常以母猪为核心,带着一群小猪仔,有时候会好几个族群汇聚在一起。
11月份左右是它们的繁殖期,所以那头公猪是舔狗保镖,等着交配的。
小猪仔没啥战斗力,需要注意的就是那三头成年野猪。
姜明阳听完,心里快速盘算。
就两条枪,要解决三头野猪。
56式步枪的杀伤力绝对是足够的,7.62毫米子弹打中要害足以一击毙命。
可问题是,姜明阳对自己的枪法并没有那么自信,能命中一枪就算不错了,还不一定能打死...
万一野猪发狂冲过来,那獠牙可不是闹着玩的,发情期的野猪最是凶狠。
而剩下两头就要靠张大勇了。
沉默片刻后,他转头看向对方:“张叔,你咋想的?”
张大勇捡起一根树枝,在雪地上画了个圈:“这是刚才那个土坡,咱们从这边绕到它们上面去,我打那头公猪,你打母猪,打完之后你俩立刻上树。”
“还剩下的呢?”
“如果能一枪把那头公猪撂倒,它们很可能会慌,不一定朝我们冲,跑了也说不定。”
“那万一你没把它撂倒呢?”旁边的张兵挠挠头。
张大勇抬手又是一记大脖溜子,瞪眼道:“那你来?!”
张兵悻悻的缩了缩脖子:“我也就是善意的提醒,你老急啥。”
张大勇白了他一眼,转头看向姜明阳:“所以我让你开完枪立刻上树,不管有没有打中,剩下的交给我。”
姜明阳点点头。
想了想,他从肩膀上取下枪绳,递给张兵:“兵子,你枪法比我好,还是你来吧。”
“咱们绕到上风口,野猪很快就能闻到味道,准备的时间不多,我没把握。”
姜明阳实话实说。
小命攸关,他不想拖后腿,更不想因为自己的失误把大家置于险境。
让张兵来操刀无疑更稳妥一些。
张兵愣了一下,看着递过来的枪,又看看张大勇。
张大勇沉吟两秒,点点头:“明阳说的对,你打。”
他跟来的目的是检验这两小子到底够不够稳健,同时也传授一些经验,并不是真的要冒险。
“行。”张兵不再犹豫,接过枪背在肩上。
“走吧,东西不带了,先放着儿。”张大勇站起身招呼道。
三人又一次往山坡上摸去。
张大勇走在最前面带路,绕了二十多分钟,他们来到土坡上方的一块平地上。
从这里往下看,能清楚地看见那几头野猪,距离大概还有7、80米。
这个距离射击,如果换做姜明阳,真的没啥把握。
但是也不能再往前凑了,野猪的听觉非常敏锐,嗅觉更是人类的8倍,再靠近它们马上就会发现。
即便是在现在的位置,也随时有被发现的可能,因为风是朝下刮的。
三人趴在雪地上,张大勇压低声音说道:“你打左边那头母猪,打完你俩立刻爬后面的树上去。”
张兵点点头,把枪架在雪地上,慢慢瞄准。
野猪群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那头公猪抬起头,朝这边张望。
三人立刻神经紧绷,一动不动。
公猪看了几眼,又继续在雪地里拱。
它们鼻子很强壮,只要雪地下没结冰,它们就能找到食物。
张大勇轻轻呼出一口气。
下一秒“砰!”“砰!”
枪声响起。
张兵瞄的那头母猪应声倒地。
张大勇打的那头公猪“嗷!”的一嗓子,脖子明显飙出一道血柱,它猛地往前一窜,跑出十几米远,接着四肢一软,当场栽倒。
这枪打在颈动脉了。
剩下那头母猪和三头猪崽大惊失色,“喂喂喂”的叫着,迅速朝着林子里逃跑。
见此情形,两只手已经抱在树干上,准备上树的姜明阳这才停下动作,长舒了一口气。
第38章 吃肉喝酒
“这头公猪真大啊,得有250公斤了吧?”
土坡上,张兵用脚踢了踢早已经凉透的野猪,嘴里啧啧称奇。
姜明阳也凑过来看。
公猪体型确实大,鬃毛粗硬,獠牙露在外面,死了都还透着一副凶相。
“大有啥用,要不是怕这畜生发狂,还不如打另一头母猪。”张大勇叹息一声。
公猪虽然体格大,但是肉有股刺鼻的骚臭味,无论怎么焯水、加多少调料都很难去除。
而且野猪这玩意儿运动量大,体脂率非常低,这就导致它的肉质又硬又柴,不好吃。
母猪要稍微好点,处理一下还是挺受欢迎的。
不过这个年代的人都穷,野猪肉便宜,三四毛一公斤,还是有人愿意买的。
“这两头猪得四百多公斤了,咱咋弄回去?”张兵皱眉道。
这是个眼下面临的难题。
如果没有那条河拦路的话,还可以用树枝做个爬犁拖回去,但现在就是被河给挡住了。
三个人想把这么大的野猪抬过去,恐怕有点费劲,至少得四个人,一人抓一条腿才行。
而他们带的那把刀又太小了,没办法解肉。
张大勇想了想,沉吟道:“先把这两头野猪处理掉,埋起来。”
“明天我去找林场的人借把油锯,我们砍几棵树,在那几块石头旁边搭个桥,这样就能拖着过去了,以后也方便。”
姜明阳表示赞同,眼下也只能如此了。
“顺便再找李队长借下马车吧。”
马车可以留在林子外边,等出了林子用马车拉回去,能省不少力气。
张大勇点点头:“行,就这么办。”
三人开始忙活起来。
公猪本来就被打中脖颈,体内的血都流得差不多了。
张大勇蹲下身,拿着刀尖捅进那头母猪的脖颈,给它放血,然后开膛破肚。
野猪的内脏能吃的部位不多,只有心脏和肝脏味道不错,猪肚也能吃,就是处理很麻烦。
肠子啥的根本没法要,油脂少、骚气又重,洗起来还费劲。
所以只取了心肝肚,剩下的全扔掉。
整了半个来小时,两头猪总算处理完。
三人把收拾好的野猪拖到坡下的一个坑里,距离一百多米。
上面再埋一层厚厚的雪,最后把沿途的血迹清理掉,这才算收工。
“爹,咱把肉埋在这儿,不会被熊给翻出来吃了吧?”张兵擦拭着脸上的汗水,有些忧心忡忡。
“有这种可能。”
张大勇语气无奈,指了指刚才丢弃内脏的位置,“那儿给它们留了吃的,希望能把它们引开,不会找过来吧。”
熊、狼、狼獾鼻子都很灵,被它们发现今天就算白忙活了。
说完他端起枪,又对着地面连开两枪,枪声在寂静的山林里炸开。
浓烈的火药味飘散。
姜明阳大概明白他开枪的意图,一来是把附近的动物吓跑,二来就是火药味能掩盖附近的血腥味,虽然可能持续不了太长时间。
不过眼下能做的他们都已经做了,剩下的只能看老天爷赏不赏饭吃了。
“行了,咱们赶紧走吧,天色不早了。”
三人快步往河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