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港岛:从看到玩家面板开始 第121节

  杨波涛穿着西装,戴着金丝眼镜,头发打理得干净利落,妥妥的社会精英阶层打扮。

  实际上,在不久之前,他的确是社会精英阶层,在美利坚华尔街的顶级律所Sullivan & Cromwell(苏利文·克伦威尔)任职。

  这是一家具有百年悠久历史的老牌顶级律所,从十九世纪就开始服务全球巨头。

  通用电气、美利坚钢铁的组建,都有它的参与。

  不仅如此,它还是无数跨国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主导了大量外资进入远东、欧洲的跨境交易,是当时全球最顶级的公司律所之一。

  作为一名黄种人,杨波涛能在这种公司任职,可见其能力一斑。

  这,也与他从小其就出国留学有关。

  林朔城倚靠在座位之上,疑惑问道:“你为什么要放弃华尔街的高薪工作,回到大陆试图做一名律师呢?”

  “而且,以你的资历来说,无论如何都不应该走到这一步吧?”

  大陆的律师制度,实在是一言难尽。

  别说这个年代,哪怕就是几十年之后,也是法官的应声虫,体系内的权重小到没眼看。

  激情辩护?

  据理力争?

  为辩护人脱罪?

  通通无法实现。

  类似美利坚辛普森杀妻案,根本就不可能发生在这片土地之上。

  更别说,因《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引发的一系列事件,直接导致律师制度被彻底取消。

  直到三年前,司法部才正式发布《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宣布恢复律师制度。

  当时,纵观全国上下,也只有二百一十二名律师。

  最重要的是,律师制度是恢复了,但相关法律还没有发布,也就是从法律角度来说,并不承认律师的职权。

  直到去年一月一号,才正式实施《律师暂行条例》,确定了律师制度的法律地位。

  而且,大陆并没有私人律所制度,律师工作机构采用统一命名的方式,称作法律顾问处,属于事业单位。

  律师作为干部,拿着财政部的薪水。

  直到两个月之前,鹏城才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

  而且,没有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全靠各地单位自行培训。

  在这种情况之下,林朔城实在无法理解,已经在华尔街功成名就的杨波涛,为何会突然回到大陆,又落得个如此下场。

  如果不是他及时出手、从中缓和,杨波涛多半要被拉走打靶了。

  提起这件事情,杨波涛就是一脸愁容,语气极度复杂,既有不甘心、又有挥之不去的悔恨,“姓黄的,是个外行啊。”

  听到这句话,林朔城坐直身子,神色莫名。

  “我在美利坚取得了想要的一切,名声、金钱、地位,我都不缺了。”

  “可那里终究不是我的家乡,所以我就想着落叶归根,也能凭借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祖国建设出一份力。”

  “但是,魔都法律顾问处竟然不认可我的简历,并且言明要上报才能做决定。”

  “无奈之下,我只能来到鹏城刚刚成立不久的律师事务所,觉得那里应该更加开明。”

  或许是说的有些口干,杨波涛端起咖啡,吨吨吨喝了一大口,方才继续道:“但详细了解之后才知道,那里也不过是换汤不换药,名字改了,但并不是私人性质的。”

  “面对这个结果,虽然有些失望,但我也只能先行返回美利坚。”

  “就在这个时候,一位黄姓领导说,我有美帝国主义背景,要将我暂时扣押、审查过后才能放人。”

  回想起那时的场景,杨波涛时至今日,依旧心有余悸。

  “据理力争无用后,我试图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拿出职业生涯中几个比较典型的辩护案子,来证明我的工作能力、佐证我的身份。”

  “可姓黄的却说我这是顶撞领导,试图煽动群众,律师就应该老老实实听法官的判决,而不是站在对立面、对抗法律权威,为罪犯开脱。”

  “这几顶帽子扣下来,我直接就被带走关起来了,后来的事情城哥您就应该都知道了。”

  说着说着,杨波涛无奈地笑了,“想我一个顶级律师,竟然连为自己辩护的机会都没有。”

  “如果将此事说出去,恐怕会惹得同行们嘲笑。”

  忽然,杨波涛好似想起什么,连忙问道:“对了,犯了这么大的事情,您是怎么将我救出来的?”

  “按照黄姓领导的说辞,我可是马上就要拉出去被打靶的。”

  林朔城扶着下巴,道:“其实,这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

  “主要,看你能不能相对灵活的应对。”

第168章 钱我不想给,股份又想要

  这个说法,使得杨波涛一脸懵逼,连忙问道:“都要拉去枪毙了,还是可大可小?”

  林朔城点头道:“所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风俗,我之前也不相信印度阿三拉屎不用纸,但这就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你被扣上多大的罪名,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其实与你具体犯下什么事情,并不一定呈正比。”

  “总而言之,你不能用美利坚的社会思维,去应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所有事物。”

  杨波涛缓缓点头,多多少少有些猜测。

  “那您,是如何在那种情况之下,把我救出来的?”

  林朔城似笑非笑,“用救这个词,难免不甚妥当。”

  “严格来说,只是经查明后无罪释放。”

  “行了,不探讨这个话题。”林朔城话锋一转,道:“今后你在香江为我工作,或许也会遇到类似的事情,你要学会用当地社会的思维去处理问题。”

  “《独立宣言》中的那些言论,不适用与全世界。”

  杨波涛点头,推了推金丝眼镜,再次恢复到行业精英的状态,自信道:“城哥,这点您尽管放心,在专业领域我还从来没怕过谁。”

  林朔城食指微屈,敲了敲扶手,道:“好,很有精神。”

  “我看上了中华煤气,可钱我不想给,股份又想要,怎么搞?”

  “咳咳咳……”杨波涛差点因为这句话被呛死,拍了拍胸口,连忙问道:“城哥?您没跟我开玩笑吧?”

  林朔城挑眉,“怎么?难道这很好笑吗?”

  “我不是不给钱,而是缓给,慢给,有次序、有调节的给。”

  “反正,当初老佛爷已经给了十几亿白银,现在也不差我这两三个铜板了吧?”

  【NPC杨波涛对你的思路惊为天人】

  【好感度:信服】

  “城哥,能不能跟我说说具体情况?”

  林朔城也不废话,言简意赅:“我已经安排人手在股市上动手,可现在也只是拥有不到百分之二十。”

  “我要把李照基手里的股份拿到手,再踢他出局。”

  “这是具体资料,你看看吧。”

  接过档案袋,杨波涛撬开密封的火漆,抽出文件,认真地翻看起来。

  在资本主义国家,律师的作用不单单是为雇主进行辩护,更是钻研漏洞、巨型杠杆收购、跨境并购案等等操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很多国际资本,去到一个全新环境投资的时候,顶级的律师团队都是必不可少的。

  法律这个专业太过庞大,繁文缛节浩如烟海,条条框框的限制、文字游戏更是数不胜数,非专业人士不可为。

  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的林朔城,一直在寻找顶级律师,组建属于自己的法律部门。

  可顶级律师是稀缺资源,几乎不会缺少工作机会,再加上基本都是合伙人制度,导致他们并不缺钱。

  所以,哪怕一直在寻找,也还是没能找到合适的人选。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上次鹏城之行的某饭局上,林朔城偶然听说了杨波涛的事迹,在了解到事情的全貌之后,他做出了决定。

  终于,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操作布局,就快要将杨波涛收入麾下了。

  半晌,杨波涛放下文件,道:“原来是这样,还真有操作的空间。”

  “不过,按照香江《收购守则》规定,如果持股超过35%,就会触发强制全面收购。”

  “而您的手里有不到百分之二十,李照基的手里则有百分之二十五,加起来要远远超出规定限制。”

  “一旦触发全面收购条例,您就需要投入大量现金流,未免有些得不偿失。”

  一九七二年,香江发生了著名的‘置地收购牛奶国际’案,当时怡和置地偷偷地进村,打枪的不要,在市场上收购牛奶公司的股票,等到小股东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只能任由怡和拿捏。

  此事过后,政斧意识到了监管漏洞,为了保护保护小股东的平等权利,出台了《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当收购方(包括和你一起行动的‘一致行动人’)出现以下情况,就必须触发强制全面收购。

  ①:持股从低于30%,增加到35%或以上。

  ②:如果你已经持股30%-50%,近十二个月内又增持了超过2%的股份。

  触发上述任意一个条件,收购方就必须向公司所有的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届时,政斧将强制要求,所有股东的收购条件必须完全一样,价格一样、付款方式一样,不能区别对待大股东和小股东。

  收购价格不能低于收购方过去的六个月里,买这个公司股票付过的最高价。

  这是为了防止收购方溢价从大股东手里买来控制权,却用大股东的权力,低价逼小股东卖股获益的操作。

  这,也是林朔城为什么必须要找顶级律师来操作的缘故。

  要是真按照重生前那些网络小说主角的操作,没金手指就算了,仅仅靠自身王霸之气散发,就敢溢价30%收购和记黄埔等大公司51%的股份,达成绝对控股。

  那就真是厕所里打灯,找屎。

  哪怕受到两国谈判的影响,市场产生恐慌情绪,股市低迷,可和记黄埔的市值也一直在稳在七十亿左右。

  触发全面收购条款之后,得掏出来足足将近一百亿!

  那可是八十年代的一百亿港纸,不是冥币。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真有一百亿,溢价收购这玩意的意义在哪?

  如果掏不出来的话,港英政斧教你做人!

  “没错,我就是打算触发全面收购条例。”

  “所以我才说,钱我不想给,股份我又想要。”

  眼看杨波涛还是有些疑惑,林朔城只好解释道:“用白菜价买来李照基手里的股份,这样我强制收购其他小股东的时候,不也是白菜价吗?”

  这时,杨波涛终于反应过来,眼神亮得吓人,好像会发光,“城哥,你是天生的律师苗子,这种漏洞都敢钻。”

  “不过李照基又不是痴线,他怎么会将股份白菜价卖给我们呢?”

第169章 五星律师面板?!

  林朔城两手一摊,道:“这,就是你需要考虑的问题了。”

  “律师,不就是为了完善法律而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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