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刀客加持我身 第198节

  这“钱”之一字,念得极重。

  “遵命,大人。”

  汤师爷拱手领命,朝着宋瑞露出胜利的笑容退下。

  宋瑞原本扬眉吐气的畅快表情瞬间阴郁下来。

  他明白郑天寿的意思。

  今日这酒席,皆是民脂民膏。

  多备一份,无非就是多压榨一下民脂民膏罢了。

  为了招待宋大人,只能再苦一苦百姓了。

  宋瑞也无法指责郑天寿。

  因为郑天寿完全可以说这顿饭钱是他个人出的。

  五大世家在朝为官的子弟,可不会缺这一顿饭的钱。

  终究还是让这群衣冠禽兽占了上风。

  “如此一来,便多谢郑大人了。”

  陈胜一屁股又坐了下去,撸起袖子,准备大口干饭。

  事实上,他已经随手抓起桌子上摆放着的蜜饯,扔嘴里大嚼特嚼。

  嗯,味道不错。

  再滋溜吸一口茶,唇齿留香。

  好东西,都是好东西,比起玄武楼那顿几千两的饭也不遑多让。

  我特么吃吃吃……

  粗鄙!

  众官员见状,心里不由得直翻白眼。

  人杰榜的天骄也不过如此。

  哪有主座不动筷子,次座先动的道理?

  好吧,陈胜没有动筷子,是用手拿的。

  那不是更粗鄙嘛!

  不过陈胜这一鲁莽举动,倒是打破了宋瑞与郑天寿暗斗的氛围。

  “看来陈少侠是饿极了,上菜吧。”

  郑天寿笑道。

  他心里对陈胜的危险评估又下降了一个等级。

  粗鄙、鲁莽,空有一身武力,不会动脑。

  这等莽夫,最好对付。

  几个妙龄少女上前,将桌上的果脯蜜饯糕点撤下,端上七道前菜。

  分别是喜鹊登梅、蝴蝶暇卷、姜汁鱼片、五香仔鸽、糖醋荷藕、泡绿菜花、辣白菜卷。

  道道都是精品,色香味俱全。

  宋瑞的脸色,随着一碟碟菜端上来,愈发地难看起来。

  他为官多年,太清楚这顿饭的规格与造价,还有上菜的流程了。

  这是廷臣宴,皇帝每年年后宴请朝堂众臣的宴席。

  共计五十四道菜,硬菜有三十道以上,每一道菜的造价,是寻常百姓数年都难以赚到的。

  每次廷臣宴,八人一桌,武官还好说,习武胃口大,大多吃得完,文臣五十四道菜根本吃不消,他们也没这个脸打包回家吃,这就导致了很大浪费。

  宋瑞在批龙奏上曾提过一句这等铺张浪费应该禁止,却不想今天居然成了动筷子的人。

  以前他也动过,还连吃带拿的,给慈幼院的孩子们尝尝鲜。

  不过那是皇帝请客,不吃白不吃。

  但现在,宴请他的可是郑天寿,而他可是皇帝派下来的钦差大臣。

  今日若是动了筷子,传出去,钦差大臣与中塘郡太守穿一条裤子的事算是坐实了。

  宋瑞与百姓之间的隔阂,将犹如天堑!

  “宋大人,吃啊,怎么,是不合口味吗?下官还可命人再做,再换的。”

  郑天寿“关心”道。

  从宋瑞进城的那一刻,这一切都已经注定了。

  你清高,你了不起,你坚持本心。

  这都不重要。

  只要让百姓知道,你与我们同流合污,你便是白,于世人眼里也是黑。

  就算你现在拂袖而去,明天的传言也是我们一见如故,声气相投。

  “郑天寿……”

  宋瑞咬牙看着这斯文败类。

  他还真是小瞧了世家子弟,有纨绔不堪,自然也有足智多谋的。

  所以,这筷子,到底动还是不动?

  “宋老先生,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不吃白不吃,不吃就浪费,您放心动筷子吧。”

  陈胜笑道,拿起筷子,闻着香味,准确无误地将菜夹进碗里,主打一个你敢请,我就敢下筷子。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宋瑞念叨着诗词,旋即大笑道:“好诗,好诗,恁说得对,俺吃!”

  情况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

  但这一桌子菜,不应该被浪费。

  饭要吃,案子也要办。

  甭管有多难,俺你们斗到底!

  想到这里,宋瑞便动起了筷子,吃得那叫一个香。

  “锄禾日当午……想不到陈少侠在作诗方面还有一手,倒是让我等开了眼界啊。”

  郑天寿目光紧锁陈胜,心中有些恼火。

  这粗鄙的武夫,怎得能做出如此一手好诗。

  该死,就差一点,本官就能将宋瑞心气泄开,偏生这家伙作诗打断,让其重拾信心!

  “是嘛,我也觉得这首诗很好。”

  陈胜毫不谦虚道。

  废话,前世能上课本的诗,那个不是流芳百世?

  而作诗者李绅,也在前世颇具争议。

  有人说他是好官,有人说他是酷吏,更有甚者,说他虽写出这首悯农诗,但生活却无比奢侈,日啖鸡舌三百条,还只吃鸡舌头。

  陈胜不知道李绅到底是什么人,是忠是奸,是清是贪。

  他只知道,若是宋老登败在这群垃圾手里,那这老登就是下一个李绅!

第215章权名利

  “哈哈,不知陈少侠可将所作之诗的诗名道来,我好让人抄墨一份,题于鸳鸯居墙上,千古之后,说不定你我皆是史书中人。”

  郑天寿笑道。

  在场众官员也眼前一亮,殷切地看着陈胜。

  陈胜的诗,明眼人都知道是一首传世之诗,返璞归真,简洁明了,若是广而告之,流传开来,很有可能被后世之人用作学童启蒙。

  如此一来,每当私塾先生念这首诗时,则必然要提一嘴诗的出处。

  鸳鸯居郑太守及众官员邀钦差大臣宋瑞吃宴,陈胜有感而发此诗,宾客尽欢。

  这是美化过后的记载,当中的矛盾,显然不会出现在史书上。

  虽然大家立场不同,但在能史书留名的情况下,立场可以先放一放。

  似郑天寿这般,官至一郡太守,背靠郑氏世家,权与钱皆不缺,缺的,就是名了。

  不是现在的名,而是能流传千古的名!

  “鸳鸯居提诗?”

  陈胜嘴角微微上扬,“好啊,郑大人尽管提好了,这首诗诗名叫做悯农。”

  但凡大一点的酒楼客栈,都会留有一壁,给喝完酒撒酒疯飙诗的文人骚客提笔泼墨的机会,当然,也不是什么烂诗都能上去提的,不然墙壁再大也不够人画的。

  须得赢得满堂喝彩之诗,方能在壁上提笔挥墨。

  如此一来,文人出了名,酒楼客栈也能跟着沾点光,引无数人前来观瞻。

  “好好好,那本官就多谢陈少侠留诗了,取笔来!”

  郑天寿喊道。

  侍女立马将笔墨传来。

  众官员面露羡慕之色。

  郑天寿之所以如此迫切,亲自落笔,不是给陈胜面子,而是给自己留名。

  在诗的前缀下,他大可写下“某年某月某日,陈胜留诗,郑天寿提笔落墨”这一句小字。

  而这句小字,会随着这首诗,越传越广,越传越久远。

  就好似陈胜前世苏轼的那首千古中秋绝词《水调歌头》正词前缀那段“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一样。

  “兼怀子由”,意思就是被贬苏轼怀念他的弟弟苏辙苏子由。

  可以说就算苏辙本人没有那么牛,也足以靠苏轼这首诗青史留名。

  当然,苏辙最后也是凭自己本事在青史留名,压根不用蹭苏轼的热度,反过来还要捞一直被贬的苏轼,不是在捞哥哥,就是在捞哥哥的路上,最后为捞哥哥,在官场上混得距离宰相就差半步之遥了(副相)。

  郑天寿没有苏辙这么牛逼的才华,他想青史留名,那只能蹭陈胜的热度。

  “切,便宜那家伙了。”

  宋瑞嘟囔着,瞬间感觉嘴里的饭菜不香了。

  早知道陈胜出口成章,他早动筷子了,就算是被百姓认为是同流合污,也不能让郑天寿这家伙名垂青史的想法得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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