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之一字,念得极重。
“遵命,大人。”
汤师爷拱手领命,朝着宋瑞露出胜利的笑容退下。
宋瑞原本扬眉吐气的畅快表情瞬间阴郁下来。
他明白郑天寿的意思。
今日这酒席,皆是民脂民膏。
多备一份,无非就是多压榨一下民脂民膏罢了。
为了招待宋大人,只能再苦一苦百姓了。
宋瑞也无法指责郑天寿。
因为郑天寿完全可以说这顿饭钱是他个人出的。
五大世家在朝为官的子弟,可不会缺这一顿饭的钱。
终究还是让这群衣冠禽兽占了上风。
“如此一来,便多谢郑大人了。”
陈胜一屁股又坐了下去,撸起袖子,准备大口干饭。
事实上,他已经随手抓起桌子上摆放着的蜜饯,扔嘴里大嚼特嚼。
嗯,味道不错。
再滋溜吸一口茶,唇齿留香。
好东西,都是好东西,比起玄武楼那顿几千两的饭也不遑多让。
我特么吃吃吃……
粗鄙!
众官员见状,心里不由得直翻白眼。
人杰榜的天骄也不过如此。
哪有主座不动筷子,次座先动的道理?
好吧,陈胜没有动筷子,是用手拿的。
那不是更粗鄙嘛!
不过陈胜这一鲁莽举动,倒是打破了宋瑞与郑天寿暗斗的氛围。
“看来陈少侠是饿极了,上菜吧。”
郑天寿笑道。
他心里对陈胜的危险评估又下降了一个等级。
粗鄙、鲁莽,空有一身武力,不会动脑。
这等莽夫,最好对付。
几个妙龄少女上前,将桌上的果脯蜜饯糕点撤下,端上七道前菜。
分别是喜鹊登梅、蝴蝶暇卷、姜汁鱼片、五香仔鸽、糖醋荷藕、泡绿菜花、辣白菜卷。
道道都是精品,色香味俱全。
宋瑞的脸色,随着一碟碟菜端上来,愈发地难看起来。
他为官多年,太清楚这顿饭的规格与造价,还有上菜的流程了。
这是廷臣宴,皇帝每年年后宴请朝堂众臣的宴席。
共计五十四道菜,硬菜有三十道以上,每一道菜的造价,是寻常百姓数年都难以赚到的。
每次廷臣宴,八人一桌,武官还好说,习武胃口大,大多吃得完,文臣五十四道菜根本吃不消,他们也没这个脸打包回家吃,这就导致了很大浪费。
宋瑞在批龙奏上曾提过一句这等铺张浪费应该禁止,却不想今天居然成了动筷子的人。
以前他也动过,还连吃带拿的,给慈幼院的孩子们尝尝鲜。
不过那是皇帝请客,不吃白不吃。
但现在,宴请他的可是郑天寿,而他可是皇帝派下来的钦差大臣。
今日若是动了筷子,传出去,钦差大臣与中塘郡太守穿一条裤子的事算是坐实了。
宋瑞与百姓之间的隔阂,将犹如天堑!
“宋大人,吃啊,怎么,是不合口味吗?下官还可命人再做,再换的。”
郑天寿“关心”道。
从宋瑞进城的那一刻,这一切都已经注定了。
你清高,你了不起,你坚持本心。
这都不重要。
只要让百姓知道,你与我们同流合污,你便是白,于世人眼里也是黑。
就算你现在拂袖而去,明天的传言也是我们一见如故,声气相投。
“郑天寿……”
宋瑞咬牙看着这斯文败类。
他还真是小瞧了世家子弟,有纨绔不堪,自然也有足智多谋的。
所以,这筷子,到底动还是不动?
“宋老先生,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不吃白不吃,不吃就浪费,您放心动筷子吧。”
陈胜笑道,拿起筷子,闻着香味,准确无误地将菜夹进碗里,主打一个你敢请,我就敢下筷子。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宋瑞念叨着诗词,旋即大笑道:“好诗,好诗,恁说得对,俺吃!”
情况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
但这一桌子菜,不应该被浪费。
饭要吃,案子也要办。
甭管有多难,俺你们斗到底!
想到这里,宋瑞便动起了筷子,吃得那叫一个香。
“锄禾日当午……想不到陈少侠在作诗方面还有一手,倒是让我等开了眼界啊。”
郑天寿目光紧锁陈胜,心中有些恼火。
这粗鄙的武夫,怎得能做出如此一手好诗。
该死,就差一点,本官就能将宋瑞心气泄开,偏生这家伙作诗打断,让其重拾信心!
“是嘛,我也觉得这首诗很好。”
陈胜毫不谦虚道。
废话,前世能上课本的诗,那个不是流芳百世?
而作诗者李绅,也在前世颇具争议。
有人说他是好官,有人说他是酷吏,更有甚者,说他虽写出这首悯农诗,但生活却无比奢侈,日啖鸡舌三百条,还只吃鸡舌头。
陈胜不知道李绅到底是什么人,是忠是奸,是清是贪。
他只知道,若是宋老登败在这群垃圾手里,那这老登就是下一个李绅!
第215章权名利
“哈哈,不知陈少侠可将所作之诗的诗名道来,我好让人抄墨一份,题于鸳鸯居墙上,千古之后,说不定你我皆是史书中人。”
郑天寿笑道。
在场众官员也眼前一亮,殷切地看着陈胜。
陈胜的诗,明眼人都知道是一首传世之诗,返璞归真,简洁明了,若是广而告之,流传开来,很有可能被后世之人用作学童启蒙。
如此一来,每当私塾先生念这首诗时,则必然要提一嘴诗的出处。
鸳鸯居郑太守及众官员邀钦差大臣宋瑞吃宴,陈胜有感而发此诗,宾客尽欢。
这是美化过后的记载,当中的矛盾,显然不会出现在史书上。
虽然大家立场不同,但在能史书留名的情况下,立场可以先放一放。
似郑天寿这般,官至一郡太守,背靠郑氏世家,权与钱皆不缺,缺的,就是名了。
不是现在的名,而是能流传千古的名!
“鸳鸯居提诗?”
陈胜嘴角微微上扬,“好啊,郑大人尽管提好了,这首诗诗名叫做悯农。”
但凡大一点的酒楼客栈,都会留有一壁,给喝完酒撒酒疯飙诗的文人骚客提笔泼墨的机会,当然,也不是什么烂诗都能上去提的,不然墙壁再大也不够人画的。
须得赢得满堂喝彩之诗,方能在壁上提笔挥墨。
如此一来,文人出了名,酒楼客栈也能跟着沾点光,引无数人前来观瞻。
“好好好,那本官就多谢陈少侠留诗了,取笔来!”
郑天寿喊道。
侍女立马将笔墨传来。
众官员面露羡慕之色。
郑天寿之所以如此迫切,亲自落笔,不是给陈胜面子,而是给自己留名。
在诗的前缀下,他大可写下“某年某月某日,陈胜留诗,郑天寿提笔落墨”这一句小字。
而这句小字,会随着这首诗,越传越广,越传越久远。
就好似陈胜前世苏轼的那首千古中秋绝词《水调歌头》正词前缀那段“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一样。
“兼怀子由”,意思就是被贬苏轼怀念他的弟弟苏辙苏子由。
可以说就算苏辙本人没有那么牛,也足以靠苏轼这首诗青史留名。
当然,苏辙最后也是凭自己本事在青史留名,压根不用蹭苏轼的热度,反过来还要捞一直被贬的苏轼,不是在捞哥哥,就是在捞哥哥的路上,最后为捞哥哥,在官场上混得距离宰相就差半步之遥了(副相)。
郑天寿没有苏辙这么牛逼的才华,他想青史留名,那只能蹭陈胜的热度。
“切,便宜那家伙了。”
宋瑞嘟囔着,瞬间感觉嘴里的饭菜不香了。
早知道陈胜出口成章,他早动筷子了,就算是被百姓认为是同流合污,也不能让郑天寿这家伙名垂青史的想法得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