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刀客加持我身 第462节

  吴敌摆手跟赶鸭子似得。

  他是个实在人,局势已经非常简单了。

  进,有成功的可能,不进,那就等魔族出来把大家都弄死,这根本没得选啊。

  “你们……唉……”

  神算子望着众人,只能无奈让开一条路。

  似他这样知晓部分天机的人,有时候真的很痛苦,因为明知道不可为而为之,最后却依旧只能看着事态往既定的方向发展。

  “神算子,虽然这么说有些乌鸦嘴,但万一我们真陷进去了,人族就拜托你了。”

  夫子拍了拍神算子的肩膀道。

  总得做出最坏的打算不是吗?

  “你们知道的,我不善打斗。”

  神算子苦着脸道。

  他虽是超品,但论战斗力,在众多超品强者当中算是垫底的存在。

  “老神棍,你能不能打我们还不知道么。”

  吴敌笑道:“但真到了那时候,你也无法独善其身啊。”

  很多事情其实并不是他们想担,而是他们不担,就没人能担得起,到时候大家一块玩儿完。

第549章 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

  翌日清晨。

  “我要出发了。”

  陈胜紧了紧老马背上的行囊。

  “早点回来。”

  小青上前,理了理陈胜那被风吹乱的长发。

  虽说定亲后男女双方不能见面,但他们可不在乎这个。

  习俗嘛,好的就遵守,不好的就当不存在。

  “要不了多长时间。”

  陈胜淡笑道。

  满打满算也不过一年,对于他们来说,确实用不了多长时间。

  “那,你会想我吗?”

  小青问道。

  “会。”

  陈胜点头。

  佳人冰柔的唇却在此刻印上。

  然后化作一抹倩影离开。

  陈胜下意识舔了舔唇上余香,旋即哑然失笑。

  等回来,他非得还以法式热吻好好尝尝味道。

  “走了老马。”

  “嗷咦嗷咦!”

  老马已经突破至四品,此刻赶路速度,日行千里都算是散步。

  不到一天时间,他们横跨玄州地界,来到北州。

  不过到了北州,陈胜就让老马的速度降了下来。

  就如法海当初毫不掩饰自身实力在红尘炼心,导致其始终无法看到人心最深层的一面。

  陈胜若是让老马全力赶路,很容易打草惊蛇。

  毕竟他现在已经不是当初的无名小卒了,就算北州战乱,消息闭塞,十万大山发生的事不能及时传递,那他之前的事迹也该传过去了。

  尤其是和宋瑞查粮时干的事儿,到最后连太子都因此被杀,人头落地,别说北州了,就算是四方外族对这等大事都有所耳闻。

  瞎眼少年,手持盲杖,还骑着一能跑能飞,速度极快的骡子,这不就摆明了告诉人身份么。

  更何况陈胜还和沙里飞有过一面之缘,要是大张旗鼓过去,必遭其警觉。

  敌在明,我在暗,方才好行动。

  所以现在的陈胜,就是个瞎眼的卖唱少年,属于是重操旧业了。

  天色已晚,野外有狼嚎,陈胜与老马找了个破庙落脚。

  “嗷咦嗷咦!”

  老马一脸幽怨地看向陈胜。

  只见陈胜正拿着玄铁飞刀给他剃毛,那家伙,剪的跟狗啃似得,主打一个参差不齐,逼死强迫症患者。

  “哈哈,老马,咱总得伪装一下不是,你这一身毛油光水滑的,一点也不像当初那老杂毛的样子。”

  陈胜一边笑着,一边往老马身上摸草木灰,甚至往自己脸上也来了点,做出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

  为了装得像一点,他还穿上了以前那满是补丁的衣服,戴上有些不规则的陈旧斗笠,连被老头儿生前盘得油亮的酒葫芦都挂在腰上。

  这一连串灰头土脸套装下来,没人会相信陈胜是一个三品武者,加上那被煤炭擦过的杖刀鞘,倒像是丐帮出来的,就差挂个袋子,就可来上一句“我乃丐帮九袋长老”了。

  不过考虑到年龄问题,陈胜也就没挂袋子了,十六岁,还九袋长老?打懂事起当乞丐都混不到这个位置,他现在顶多算个小乞丐!

  咔嚓!

  陈胜一指将陶碗弹出一个豁口,这下就更像乞丐了。

  不过严格来说他这卖艺乞讨的,可比只会喊“大爷行行好赏点”的乞丐要强不止一个档次,江湖地位要更高一点,跟人说话也能更硬气,也能多赚点钱,如此一来,有头骡子就不足为奇了。

  “咳咳,好久没拉二胡了,试试看手艺有没有生疏。”

  陈胜将二胡从行囊中拿出,席地而坐,调了一下音后便开始拉起来。

  “黄风岭,八百里……咳咳,忘了我这是二胡,不是三弦琴了。”

  陈胜想了想,还是不唱了,右手一来一回间,拉出一首前世十分有名的曲子。

  这首曲名为痴情冢,调主悲,非常适合用二胡来演奏。

  二胡虽然也能演奏一下潇洒欢快的曲子,如名曲战马奔腾,能拉出战马嘶鸣之声不说,甚至还能用连顿弓手法模仿马蹄叩地飞奔。

  但这乐器还是拉悲曲最为合适,可以说是舒适区了。

  这痴情冢的曲一出,连老马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不是,你不是刚让夫子提完亲吗?哪来的这等悲情?

  这曲调,连郊外的野狼都忍不住跟着嚎了起来。

  “娘,我好怕。”

  骨瘦如柴,肚皮囊肿的小男孩依偎在母亲身边,听着阵阵狼嚎声,面露惊恐与绝望。

  他阿爹就是在路上遭遇狼群,在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把他和阿娘送上树后,便被野狼咬死,当场分食了。

  要不是后面又来了一大波野狗群,与狼群爆发激烈冲突,使得狼和狗都获得了足够充足的食物,叼着双方阵营的尸体撤离,娘俩必被狼群围到死。

第550章 吃与被吃

  “嗷呜呜呜……”

  寸草不生的荒郊野岭,野狼的哀嚎声此起彼伏。

  北州战乱不断,百姓无暇耕地,全顾着逃命。

  当粮食迎来短缺之时,便只能向山林里索取一切物资。

  泥土,草根,树皮,那都是好东西。

  现代生活在富裕下的孩子们,对于电视剧里的大灾荒总是感到疑惑。

  他们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不去林子里觅食,看那绿油油的茂盛丛林,就算抓不到什么鹿,狍子,也能逮些昆虫,挖些野菜来吃吧。

  但事实上,这种观点与何不食肉糜无异,也怪不得小朋友们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因为电视剧终究只是电视剧,哪怕演得再像,也无法百分之百还原大饥荒时候的样子。

  什么茂盛的林子,什么草长莺飞。

  饥民所过之处,保证比蝗虫啃地还干净,蝗虫吃得了的草他们能吃,蝗虫吃不了的树皮他们也能吃!

  能做到赤地千里的不止是旱魃,还有成百上千万的饥民!

  把光溜溜的树砍下用来煮树皮,野草野菜?早在第一波饥荒时都被人薅走了,你眼中之所以能看到一抹绿,要么是饿得眼睛发绿,要么是眼前的这抹绿已经有人用命证实了它不能吃!

  至于吃了这抹绿倒下的家伙在哪里?

  他正在人家的锅里呢!

  诺,跟着树皮一块煮的就是他了。

  人是理智上限最高的生灵,当他们都被逼得同类相食的时候,这周围已经没有任何能吃的了!

  这周边的野狼野狗,会比人更早踏上只要是肉都可吃的厮杀之路。

  因为人将它们的生存空间极大地挤压了,栖息的林子,灌木,被吃,被当做柴火烧,逼得它们出来和人抢地盘。

  于是乎,整片区域的主题便只剩下了吃吃吃。

  不是吃,就是被吃,谁也逃脱不了这等命运。

  张翠翠抱着儿子铁蛋,往四周望去,希望能找到一棵歪脖子树,这样万一狼群闻着味儿来了,也能爬上树躲避。

  这树至少得有碗口那么粗才行,不然那帮畜生逼急了,甚至会啃噬树干逼他们掉下来,树也得高些,至少不能让狼跳起来能咬到她娘俩。

  只是……即便有这样的救命树,我和儿子还有力气爬上去吗?

  张翠翠心里有些绝望。

  她和儿子已经三天没有吃上一口正经饭了。

  原本她和自家男人是跟着百十来号流民群走的,说是北边大贤良师正在招兵买马,只要投靠了,就能供他们一口吃的,保证饿不死。

  于是他们走啊走,一连走了三天,连三十里路都没走到。

  他们太饿了,肚里空空,又哪来的力气赶路呢?

  一路上还不断有人倒下,直到后面,领头几个相对来说比较壮的,他们看着倒下的尸体,眼里泛着绿光,喉头一上一下干咽着。

  张翠翠的男人是个机灵之人,他察觉出了不对,在众人彻底疯狂之前,带着家人悄悄离开了流民群。

  有的人还在坚守底线,认为人不能,至少不应该。

  而有的人,却已经彻底放开,将别人视为盘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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