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言并不知道,两个小舅子正在背后蛐蛐自己,此时此刻他已踏上回城的马车。
宁平县被洛天枢治理的当真不错。
一路上,拦路抢劫的盗匪,强盗,一概碰不着。
当然,便是出了宁平县的地界,敢上来找事儿的土匪也不多,五千备倭兵可不是吃素的,偶尔有不长眼的刚从大树后面跳出来,刚说出一句此山是我开,看到车队后面密密麻麻的备倭兵,两条腿便立马打起了哆嗦,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话都说不利索。
这一次,洛天枢,洛天权提前准备了足够多的马车。除了兵器随身佩戴之外,厚重的盔甲,全靠马车运送,脚程倒是快了不少。越是靠近北边,温度越低,幸而洛天枢这边也准备了冬日的衣物,倒是不用担心被冻坏身子。
前进数日之后,甚至还能看到地上尚未融化的积雪。
天寒地冻的场景,纳赫托娅就没多少兴趣,海西草原上见得多了,倒是房婉琳多年不曾离开东陵,见着这些初春不化的冰雪便甚是惊奇,每每停下休息,便伸出小手试图抠下来一些……只是这积雪,挨过一整个冬天,早就已经冻得邦邦硬,往往冻得手指通红。
在第一次认识的时候,房婉琳一身红裙,仿佛一团行走的烈火。可是在离开东陵之后就甚少言语,温顺乖巧,也只有下了马车玩耍的时候,方能看到一点原本的性子。宋言只当她是初次离家太远,心情不愉,倒也没有太过在意。
黄昏,城外,扎起营帐。
伙头军正在生火做饭。
行军时候,食物总是比较简单。
一些风干的腊肉,于开水中滚煮,撒上粗盐,就是一锅暖暖的肉汤,配上炒面,便算是高品质的军粮。
不远处,就是一座县城。
但五千人过去,怕是会引起什么骚动,不太好。
宋言一人坐在一处无雪的地面,安静的看着远处的苍茫,不知在想些什么。
身后传来脚步声。
熟悉的,百合花的味道,是洛天璇。
悉悉索索的动静,没多长时间,纤长细嫩的手指便轻轻落在宋言的肩膀,稍稍用力,宋言的身子便顺势冲着后方躺了下去,脖子下面是软绵绵的大腿,鼻翼间嗅着妻子身上特有的芳香,眸子睁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好看的脸。
纤纤素手于肩头,额头,轻轻按压,揉捏,缓解身上僵硬的疲惫。
视线转了转,便是无垠的苍穹。
苍鹰翱于天际,天空之下,是大地辽阔,群山大河。
官道上,人如蝼蚁,阡陌沃野,百姓如织。在这片大地上来来往往,寻找着各自人生的意义……嗯,这样的说法,许是高大上了一点,都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奔波。
“想什么呢?”洛天璇柔柔的声音钻进宋言的耳朵。
“我在想,于那些人而言,这样的生活,是否就很满足。”
洛天璇也往那边看了看:“人呐,都是一样的。”
“我从小生活富足,却也因肺痨朝不保夕,那时候我唯一的念头便是:活着。我想,他们也是一样的,田间劳作,深山狩猎,南来北往,东奔西走,能活着便很满足。”
活着,就很满足。
也是。
在这生产力低下的时代,活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若是遇到一个清明的皇帝,许是还能不被饿死;可若是遇到了昏君,暴君,乃至于平庸一点的君王,下面便是民不聊生。
活着,就成了奢望。
洛天璇又柔柔的笑了笑,螓首低垂,秋水盈眸,仿佛能洞穿一切,细嫩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宋言的脸颊:“其实,相公有些时候无需去想那么多的,想做什么事那便去做。”
“想做什么?”宋言眨了眨眼,沉思着:“想杀灭了匈奴,想屠了女真,想一把火烧了倭寇生活的几座岛……”
还有一些,宋言并未说出口,他还想让汉人一直屹立在中原大地,想让世界再没有那该死的英语,想提前让白头鹰绝了根……
想让汉人都能吃饱饭,穿暖衣……
这是宋言为自己选择的道。
可是这条道,太过沉重,沉重到只是想一想便让宋言压抑的喘不过气。
说到底,两世为人都只是普普通通,他有着穿越者普遍的傲慢,却少了几分雄才大略。
“那便去做。”洛天璇却是毫不迟疑的点了点头,宁和帝和宋言说的那些话,洛天璇是知道的,她更清楚自家相公身上承担着怎样的压力。秋水般的眸子蕴漫柔情,还有怜惜:“我知相公是个极好极好的人,可是啊,相公总是喜欢在自己的肩膀上压下太过沉重的担子,太累了呢,妾身只希望相公能活的轻松一点,愉悦一点。”
“相公想做什么那便去做,成功了,自是极好的。”
“便是失败了,那又何妨?”纤细的手指顺着宋言的胳膊划过,最终落在宋言掌心,十指相扣:“相公做了皇帝,妾身便是皇后。”
“相公若是耕田,妾身便是农妇。”
“相公白发苍苍,妾身牙齿掉光。”
“还请相公记得……”
“无论何时,都还有我!”
这可能是最深情的告白。
洛天璇的话,并没有解决什么,但宋言的心情却是莫名愉悦起来。
晚饭没怎么吃,也不怎么饿。
两人的身影便在营地的另外一侧,互相依偎着,看着太阳落下去,月亮升起来;看着黄昏红霞万丈,到现在漫天星光。
虫鸣声,随着风自远处传来。除却两队巡逻的士兵,绝大部分的兵卒都已经睡着,夜幕之下便有些静谧。
洛天璇安静的靠着宋言的肩膀,眼角能看到相公的侧脸。
很好看。
好看到她恨不得将相公捧在手心里,含在嘴巴里。
好看到她恨不得将相公拥抱在怀里,揉碎了融入身体里。
就这样默默的看着,恍惚间又回到了曾经的那个雪夜。
那时候的宁国天气已经变的异常,夏季的时候炎炎烈日,暴旱千里,冬日的时候寒气逼人,风吼过,鹅毛大的雪花便遮天蔽日,冷到了极致,甚至比去年的冬日还要令人难受。
她蜷缩在闺房的角落,嚎啕大哭。
她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自己?
那一年,她还小小的一只。
却也已经明白肺痨代表着什么,死亡代表着什么。
死亡,代表的是永无休止的黑暗,是永远无法挣脱的绝望,她会动不了,听不见,看不到。无形的屏障,就像是一个小盒子,会将她和四周的一切完全隔绝。
天地之间的一切,都已经和她无关。
那样的感觉,只是想一想就让她毛骨悚然。
而肺痨,就是给通往死亡的过程,增添了无数的痛苦。
她不明白,这个世界那么多人为何肺痨偏偏就降临在自己身上,她明明没有做过什么坏事的,不应该遭受这样的惩罚。正是因为内心深处对死亡的恐惧,所以她才拼尽全力的去和肺痨抗争,哪怕心力交瘁,哪怕油尽灯枯,她也不想闭上眼睛……可人,总是有极限的。
人的勇气和意志无法改变所有。
她能感觉到,死亡距离自己越来越近。
就在她近乎绝望和崩溃的时候,相公出现了,就像是一束光,驱散了冰冷的黑暗,让她的人生有了色彩,有了和冰冷绝望不同的温度。
她不会在意相公的身份,地位,实力,财富,洛天璇知道在这束光出现之后,便是她生命中的唯一,无论相公做了什么,是青史留名还是遗臭万年,她都会陪在相公的身边。
她能隐隐感觉到,纵然是和相公之间发生了最亲密的事情,她和相公的心,依旧有着小小的距离。
而现在,这点距离缩小了。
于洛天璇来说,这也是幸福。
只是,这样的幸福,总是会被一些不合时宜的人打断。
沉浸在美美的幸福中的洛天璇忽地皱起了眉头,睫毛轻颤,目光望向前方,夜幕笼罩中,一道胖乎乎的身影正冲着这边移动。
那是一个武者。
九品。
待到距离更近一点,月光下便瞧见那人做道家装扮。
腰悬仙鹤祥云玉佩,
手持象牙玉骨拂尘。
第409章 一路走,一路杀,一路血(1)
脚步声渐渐地过来。
便是宋言也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眸子中透出些微狐疑,这边驻扎着军队,说实话,这年头军队的名声都算不得好。
上层的蛀虫贪墨大量钱粮,那下面的官兵就不得不想办法筹集军饷,粮草以自救。
如何筹集?
自然是向百姓借。
几乎每一个州府的府兵,每一支边军,都有筹粮队。
所谓筹粮队,便是假冒强盗,劫掠来往商贾,甚至是血洗村落。
兵祸一词,指的绝对不仅仅只是异族,异国。
正是因为名声糟糕,所以寻常百姓见着军队往往是如遇猛虎,面色狂变之间逃之夭夭,生怕一个不小心便被兵匪削了脑袋,劫了银两。
像道士这般,遇到军营居然还敢靠近的,绝无仅有。
距离更近了一点,宋言便瞧得清晰,那人生着一张很容易给人亲近感的胖脸,跟常人印象中得道高人仙风道骨的形象完全不同。虽身穿道袍,但那布料细腻绵密,一看便知价值不菲。手中拂尘,腰间玉佩,更是做工精巧,当的上是一件艺术品。
洛天璇倒是没有什么担心的,这道士实力虽然不错可也只有九品,在宗师面前终究是掀不起多大风浪。
“哈哈哈哈……”
人还未至,笑声先来。
“天璇丫头,好久不见,自长姐口中听闻你肺痨已经治愈,舅舅我本还有些不信,现在看起来气色的确是比之前好了不少。”声音落下,人也已经到了跟前,视线从宋言身上扫过,很快便落在洛天璇身上。
声音温润。
言语间也是颇为亲密。
宋言亦是眉头一挑,舅舅?
洛天璇的舅舅,那岂不是洛玉衡的兄弟?
再看这一身道袍的打扮,莫非便是传说中神龙见首不见尾,虽出身皇族,却只知求仙问道的福王殿下?
洛天璇也有些讶然,盯着面前的男子看了半响,似是逐渐和记忆中的形象重叠,这才福身一礼:“天璇见过舅舅。”洛天璇的语气中多少带着一些疏离,只是该有的礼仪倒也没有落下:“还记得上次见面天璇只有九岁,还要多谢王叔寻来的人参,天璇那段时间倒是好过了不少。”
九岁时,福王曾到洛家做客。
带的礼物便是一箱子老山参,都是有些年份的。
说是洛天璇因着肺痨的缘故,身子骨孱弱,弄一点人参可补脾益肺。
只不过人参虽是好东西,但对肺痨实在是没什么用处,咳血反倒是愈发严重了。最后这些人参是被洛天阳当萝卜给啃了。
只是这福王毕竟是舅舅,人参又是价值昂贵的补品,倒也不好意思说的太过直白。洛天璇虽不擅和人交往,却也不至于不通人情世故。
福王便喜滋滋的:“有用就好,有用就好,也不枉本王当初一番辛苦,为了了寻这些老山参,本王可是在深山老林里面呆了半年,蚊虫毒蛇,虎豹豺狼都遇到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