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第四天灾千里行 第118节

  另一个小女孩却是有些冷漠的埋怨道:“寒假什么时候才结束啊,我想念书,我不想和那群小屁孩一起玩了。”

  杨大民笑着摸了摸她们两个的脑袋:“好了,教书先生也是要休息的嘛,去玩吧。”

  “好~”

  “好吧。”

  杨得志看着那两个小姑娘走远,然后将那群嬉闹的小孩子聚在了一起,出声教训,便饶有兴致的问道:“大民兄弟,那两位可是令爱?”

  杨大民摇摇头,笑着说道:“我这种大老粗咋可能生出这么聪慧和漂亮的女娃,她们两个都是伯爷的千金。”

  闻言,杨得志瞪大了双眼:“啥?昭武伯府上的千金,竟然和这些小孩一起顽耍吗?”

  杨得志知道刘烨有个女儿,还有一个义女,能对的上号。一旦接受了这种认知,他忽然发现确实有个小女娃长得和刘烨很像。

  杨大民无不感慨的说道:“我家伯爷说了,他也是泥腿子出身,和我们没什么两样,不讲究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伯爷还给孩子们办了一间书堂,所有人都可以把孩子送进书堂里启蒙,不分男女,而且不用花银子,伯爷的两位千金也在学堂里启蒙。伯爷他啊,时刻教导我们要务实,别整那些虚的......”

  杨得志若有所思,这刘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从默默无闻的小卒成了名震天下的昭武伯,看样子他不仅是作战了得,也有治民安天下的本领,更是有如此的人格魅力,难怪会有那么多人死心塌地的跟随他。

  京城里,茶馆的说书先生反反复复的讲刘烨的故事,都要把嘴皮子磨破了,戏楼里,巨鹿大战的故事也在反复上演着,刘烨成为了这个时期的大明流量密码。

  杨得志承认,他也被刘烨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了。

  众人下马,走了约莫两刻钟,便走到了昭武伯府,辛乡实在算不得大。

  杨得志在门外等了一会儿,有两个军士将他带了进来,他踏进门槛,心中倍感意外,这里与其说是私人宅邸,倒不如说像是个处理公务的地方,来来回回走动的人,都穿着战袄,一幅军人做派。

  其实昭武伯府就是辛乡的官厅,刘烨只是换了一下外面的牌匾,并没有翻新,里面的房屋依旧朴素,维持着一个小地方衙门的氛围,院子里连个花园都没有。

  从其他城镇买来的建筑材料,都被他用在修缮民房,和补充进玩家们的卡池上了。

  这地方也不算太简朴,和刘烨以前住的土房比起来,已经算是豪华了,家人们住在这里完全没有问题,更何况他家人也不多,五口人而已。

  杨得志越来越感到倾佩,地位如此崇高,却依旧过着这么朴素的生活,伯爷有圣人之资啊。

  这时,官厅的门被推开了,刘烨并没有穿着御赐的蟒袍,而是依旧穿着朴素的衣裳,他急匆匆的走了出来。

  “我当是哪位杨兄弟,原来是在巨鹿与鞑子厮杀的那位好汉!”

  杨得志不敢怠慢:“卑职拜见昭武伯!”

  才刚跪下,他就被刘烨一把搀了起来:“还没正式受封呢。都是一起血战过的兄弟,都是过命的交情,就莫要在意这些虚礼了!”

  杨得志一阵感动:“俺奉杨军门之命,特意为昭武伯献上薄礼......”

  刘烨抓着杨得志的手,笑着说道:“杨军门真是太见外了,如此厚礼,何以克当?”

  刘烨连看都没看,就推辞了一番,这都是古今往来的惯例,直接收了显得不厚道,不过看在杨得志眼里,他又觉得昭武伯真乃一股清流,刘烨在他心目中的形象愈发高大起来。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出色的男人!

第206章 魅魔附体了是吧

  和刘烨寒暄了一阵子,杨得志便在辛乡警察局局长辛仲的带领下,来到了一个房间里。

  这个房间里有许多长凳和椅子,可供人休息,角落处,摆放着大大小小的箱子,显然都是别人送来巴结刘烨的礼品。

  辛仲热情的说道:“杨把总就先带着兄弟们休息一番,伯爷说了,要好酒好菜的招待各位,待到伯爷处理完政务,便要和各位小酌一杯,与杨把总叙旧。”

  杨得志感到受宠若惊,其实他和刘烨哪里说过几句话,就是在庆功宴上,和刘烨一起抽过两次多铎。

  这算啥?鞭友?

  辛仲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杨把总就先休息,我也有一些事务要处理,待会儿咱们再喝个痛快。”

  辛仲一走,杨得志的部下终于可以不用继续保持沉默,他们纷纷拿出刘烨赏给他们的用红布包着的银子,打开一看,居然有整整五两,直呼昭武伯大方。

  由于刘烨对杨得志表现的十分亲昵,杨得志的部下也是感到脸上份外有光,这让杨得志也觉得如沐春风。

  过了半晌,又有人带他们去吃宴席,见到桌子上那么多的美食,他们哈喇子都要掉了下来。

  其实这桌子菜并不奢侈,食堂的大锅菜罢了,不过他们近年来显然也是没吃过什么好东西,都是狂咽口水。

  不一会儿,刘烨带着辛仲和董平董岩入了席,众人这才开动。

  刘烨丝毫没端着架子,主动给他们敬酒,而后又发表了简短的讲话,缅怀了一下巨鹿之战阵亡的英灵,杨得志想起了柳娘子,不禁流泪,他的部下也同样悲伤,那场战斗过于惨烈,时至今日,他们还会梦到那噩梦一般的场景。

  之后,刘烨又讲了一些自己部队与多尔衮部英勇奋战的细节,讲着讲着,刘烨有些泪眼婆娑,众人看在眼里,都是跟着落泪。

  其实玩家虽然沙雕,但他们后来拼死拯救百姓的样子真的很让人感动,刘烨也是单纯的有感而发。

  又跟着一起喝了几杯酒后,刘烨的脸有些微红,他微微眯起眼睛,仰天道:

  “建奴破塞烽烟昏,贾庄孤忠擎天痕。”

  “忠骨化碧萦芳甸,长风一夜净胡尘。”

  大老粗们听不太懂,但是都感觉好厉害的样子。

  他们一脸呆萌鼓掌的样子真的很像智障,刘烨本来还想再吟诵两段,顿时没了兴致。

  董岩也听不懂,但辛仲这个读书人却是满脸的惊艳,而董平却早就听姐夫讲过这诗了,也就没有太多表情。

  其实刘烨的狗系统最近升级了,大概是因为玩家的人数越来越多的缘故吧,平时的智障AI忽然就变得靠谱起来,这首诗是他拿狗系统跑出来的。

  刘烨也是有些欲哭无泪,别人穿越到古代都能当个文抄公,一句诗说出来,全场震惊。然而自己穿越的却是有些近,唐诗三百首不管用,好不容易能凭着系统的能力装一回,却也没个明白人,这不是对牛弹琴吗。

  经历了这个小插曲之后,大家还是该吃吃该喝喝,临近酒宴结束时,刘烨问了杨得志一些京师的传言。

  其实这才是刘烨的主要目的。

  一句话总结,现在的情况就是,民间拥护自己,崇祯当着大臣的面夸自己,但是大臣们似乎对自己不是特别有好感。

  不过这倒是也无所谓了,只要崇祯这个顶头上司愿意给自己发军饷就好了,朝堂上估计也是有些利益纠纷。光是想想就很麻烦,刘烨不太想去接触那些大臣。

  酒席结束后,杨得志从怀里取出一封信,交给了刘烨。

  那是杨国柱写给他的信。

  由于杨国柱和虎大威在辛乡驻扎了半个月的时间,他们多出许多接触的机会,也一起吃过不少酒,吹过不少牛逼,因此关系维持的不错,最后离开的时候,他们表示要经常互通书信,算是结盟了。

  杨国柱在信中先是按照惯例,又是恭喜又是贺喜的,而后又在信中给刘烨提供了一些最近的情报。

  在清军被刘烨赶出真定府地界以后,朝廷急令部队围堵清军,洪承畴与孙传庭立下了不小的战功,斩杀了一些八旗兵,夺回大部分被掳去的百姓和粮草。

  由于洪承畴和孙传庭两人围追堵截,浪费了那些败军之将不少的时间,清军士气低落,明军士气大振。崇祯忽然就不穷了,军饷给的足足的,勤王大军也陆续开向前线,有种要演变为大决战的趋势。最后皇太极派兵接应,这才让清军退回了关外,但皇太极也因此付出了相当惨重的代价,听说豪格生死不明,也不知道真的假的,总之崇祯宣布此战大胜。

  杨国柱说,清军这一次算是彻底伤筋动骨了,即便是在信中,也能感受到他那种暗爽的感觉。

  但说实在的,戊寅之变依然削弱了明朝的力量,要不了多久,李自成再次起势,张献忠叛变,大明朝依旧岌岌可危。

  不过那就不是刘烨担心的问题了,最起码这两年,真定府会维持在一个比较安全的状态,这段时间他可以安心的搞建设和发展,为之后的远征做准备。

  至于说大明朝能不能坚持住,刘烨觉得应该是可以的,毕竟按照原本历史的轨迹,大明朝还是一直坚持到崇祯十七年的,也不知道这一战会不会为大明续命。

  刘烨算了算时间,自己已经拖了一个多月了,也差不多该进京去见见崇祯了。

  等明天公会创建卡卡池上线后,给两个新公会颁发公会大旗以后,就出发吧。

  ......

  杨得志在辛乡逗留了三天,受到了刘烨超规格的待遇,这些丘八一辈子也没这么舒坦过,但毕竟他们还有军务在身,必须要离开了。

  走上返程的官道,杨得志又回头看了一眼辛乡。

  虽然他只是粗人一个,却能感受到辛乡那股上升的势头,那种感觉十分吸引人。

  说实在的,杨得志也有些舍不得,他非常喜欢辛乡的氛围,年轻人都有一股向上的冲劲。

  伯爷,未来一定能成大事吧。

  倒不如说,现在已经成了。

  巨鹿一战,全天下没有一个人不知伯爷的大名。

  但杨得志觉得,伯爷的成就不会仅此而已,甚至可能才刚刚开始。

  忽然,杨得志看到自己麾下一个军士扭扭捏捏的,似乎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的样子。

  眼看老大在看着自己,那军士扭扭捏捏的说道:“把总,我......我可不可以留在辛乡啊?”

  紧接着,又有两个军士站了出来:“我们也想......”

第207章 广吸人才

  这天又轮到王三值班。

  他加入警备部队已经有三个月了,警备部队的待遇很好,警局食堂提供一日三餐,每个月还有一两二钱的月俸,虽然也挺辛苦,但自己做的工作却很光荣。

  过年时,警局还给每人发了三斗精米,十斤猪肉,五斤马肉,现在的日子和以前给地主当佃农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最近他都有些变胖了。

  他是从小王庄里逃出来的,当初,鞑子席卷小王庄,看中了地主家的闺女,地主家拼死反抗,最后全家被杀。

  王三不敢反抗,就被鞑子拉过去剃了头,幸亏当初伯爷有出兵相救,不然他早就像两个哥哥一样,死在了鞑子的手里。

  伯爷的恩情还不完。

  一个月前,伯爷举办了一场相亲大会,要求所有光棍都必须参加,在那场相亲大会中,王三认识了一个让他心动的女子。

  那女子显然出生在大户人家,皮肤白皙,温文柔雅,说起话来细声细气的,简直和天上的仙女差不多。

  当然了,她是肯定没有诰命夫人美的。

  后来一问之下才得知,她是博野县人士,当时鞑子攻破博野县后,她全家都被鞑子杀害。幸运的是,她后来在巨鹿战场获救,但逃跑的时候,她的腿中了一箭,自此落下病根。

  不过她虽然跛腿,却心地善良,亲眼目睹了巨鹿的血战,她立志成为救死扶伤的医官,目前正在学习中。按照伯爷他老人家的说法,是正在进行护士上岗培训。

  总之,这个女子身上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吸引王三。

  两人经常一聊就是一小天,毕竟他们的家人都被鞑子杀了,两人非常有共同语言,按照伯爷的说法,这叫谈恋爱。

  王三喜欢她,也喜欢和他谈,而那个女子也喜欢上了这个淳朴的汉子,她决定和这个男人过一辈子。

  由于两人都没有家人,便由局长辛仲牵头,为他们举办了一场婚礼。

  不过警局现在缺人,事务又繁重,他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伴妻子。

  二十一岁的王三有了盼头,他脸上经常洋溢着幸福的傻笑,和从前那个唯唯诺诺,从出生以来便愁眉苦脸的王三判若两人。

  今天没什么人进城,王三看着天上的云朵发呆,心里想着自己的妻子。

  忽然,他听到了声音,立马警觉起来。

  “站住,干什么的?”

  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五个军士,虽然他们没有穿着便服,腰间也没有佩戴武器,但王三却能一眼分辨出他们的身份。

  走在前头的人右臂明显更壮硕一些,右肩衣物磨损严重,脸上还有箭矢的擦痕,虎口能看到磨出的老茧,八成是个用刀的老行伍。

  左边那个人,手上的茧子分布在手指和掌心,想必是一个弓手。

  后面那三个更加明显,大腿肌肉壮硕,呈现O字型,这是骑兵的典型特征。

  五个老兵。

  一眼分辨出危险份子,这是警备部队入伍后的必修课。

  王三抽出腰间的警棍,又吹响了挂在脖子上的口哨,立时就有几个警察拎着警棍冲了出来,那五个兵被吓了一跳。

  忽然,王三看到一个貌似有些熟悉的人,十分疑惑:“你不是杨把总麾下的军士吗?怎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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