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塔齐亚斯生前是一名男爵,那他肯定二话不说就会答应,然而对方只是一名骑士,这点微薄的利益不值得他花大功夫去争夺。
……
次日清晨,李昂一大早起床,喝了碗燕麦粥,便和老杰克一起赶往农田。
夏季的日照时间较长,相应的,日出时间也更早。
当二人来到田埂上驻足环顾四周时,发现大部分农奴都已经下地开始劳作。
李昂发现众人收割的不止有豌豆,还有一种长相酷似萝卜的东西。
“这是什么?”
他在农奴心疼的目光下跳进地里拔起一颗,递到老杰克跟前,询问道。
“老爷,这个叫芜菁!”
老杰克将芜菁拿在手里,解释道。
“芜菁虽然长的跟萝卜相似,但是味道,口感都不同,很受村民的欢迎。”
“大多数人会将采摘到的芜菁制成干,留到冬天万物肃杀的时候吃,是农奴们冬天为数不多的几种可以吃到的蔬菜。”
“原来如此。”
李昂不禁有些汗颜,自己当了这么久的领主,居然连领地里的几种农作物都认不全。
根据老杰克的说法,芜菁被认为是下等人才会食用的蔬菜,老爷们冬天一般都吃白嫩嫩的大萝卜。
萝卜通常被削成薄片,然后用粗盐腌制一段时间,再倒入苹果醋中浸泡,一段时间后,一坛简易的泡菜由此诞生。
听到老杰克的讲述,李昂慢慢的想起了从前的记忆,发现确实是这样。
而且因为盐巴的价格不菲,泡菜都还必须省着点儿吃。
搞清楚前因后果后,李昂又和老杰克来到豌豆田。
在条田的最东侧,数十垄翠绿的豌豆荚挂在一片片的茎叶下面,曾经干瘪的豆荚如今膨胀圆滚,微风吹过,带动绿叶颤抖,豆荚却纹丝不动。
“收获不错啊!”李昂见此情形,顿时笑容满面。
老杰克也在一旁频频点头。
和芜菁不同,豌豆可是能拿来当主食用的!
农奴们不可能天天啃又酸又硬的黑面包,他们基本上会维持一餐豌豆粥,一餐黑面包的习惯。
这一方面是因为产出的麦子无法支撑一家人一整年的嚼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摄入足量的蛋白质。
豌豆富含蛋白质和淀粉,是极好的主食补充,尤其是在小麦产量有限的山区。
老杰克蹲下身,小心地摘下一个饱满的豆荚,用手指捏开,露出里面圆滚滚、绿油油的豌豆粒,“照这个涨势,估计每亩地能收到两三百磅干豆子。”
李昂接过豆荚,将几粒豌豆倒在掌心。发现豆粒硬度适中,也没有干瘪,以此来看,今年应该是个丰年,
“抓紧时间收割,然后晒干,入仓。”李昂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尘土,“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下雨,总之收割的越快越好。”
“是,老爷!”老杰克也抱有同样的忧虑,闻言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两人沿着田埂慢慢走着,检查着其他作物的长势。远处山坡上,羊群在悠然自得的吃草,时不时发出柔媚的咩咩声。
李昂突然意识到现在正是羊产仔的季节,心里突然有点小期待。
“希望能够顺利一点,给德格伦多添几只小羊羔。”
美利奴羊和山羊的孕期相差不大,都是五个月,因此,羊群通常在秋冬季节发情交配,这样就刚好可以在春夏水草丰美的时期生下幼崽,提高种群的存活率。
“对了,老爷,”老杰克像是想起什么。
“那个皮匠托雷,今天我让他试着鞣制一张山羊皮,不过还没有去看,另外三个,马可、塞尔吉和那个姑娘伊内斯,今天一早就去村东头搬石头了,看着挺卖力气的。”
“走,咱们看看去!”
李昂也很好奇这个家伙到底是不是皮匠,如果是的话,那么就意味着德格伦又将增添一笔收入。
仓库里储存了不少兔皮和其他动物的皮毛,当作原材料卖出去赚不了几个第纳尔,但将一张兔皮制成一副手套或者靴子,价格立马就翻了三四倍。
两人来到村边一处临时搭建的工棚,这里靠近水源,老杰克专门将这块地方划出来供托雷处理皮革。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混合了动物油脂、树皮和某种矿物的复杂气味。
托雷此时正蹲在一个大木盆边,双手浸泡在浑浊的液体里,用力揉搓着一块灰褐色的山羊皮。
山羊皮看起来只有薄薄一层,但实际上很厚实,钝一点的小刀根本划不破。
听到脚步声,托雷马上抬起头,看到来人是李昂和老杰克后,连忙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惶恐站起身,有些局促地行礼:“老爷,管家大人。”
李昂摆摆手,走近木盆,观察那块正在鞣制的皮子。
皮子已经初步脱毛,看起来比生皮柔软一些,但还远远谈不上细腻。
他伸手摸了摸皮子的边缘,触感依旧有些僵硬,不过那股强烈的生皮腥臊味确实淡了许多,看样子托雷这人还是有本事的。
“进展怎么样?”李昂面色不改的问道。
托雷擦了把汗,指着木盆:“回老爷,这是第一遍鞣,用的是橡树皮和明矾水,得泡上好几天,中间还要不断揉搓、换水。”
“这项工作急不得,等这遍好了,刮干净油脂,再用鱼油或者蛋黄油鞣一遍,皮子才会真正软和,也不容易坏。”
听起来流程没错,确实是传统鞣制皮革的方法。李昂点点头。
“需要什么材料就跟老杰克说。仓库里有些兔皮和其他小兽皮,你鞣制山羊皮之余,也可以试着处理那些。如果做得好,我就找人给你专门建一座皮匠作坊。”
闻言,托雷眼中闪过一丝亮光,连忙躬身。
“谢老爷!我一定尽心尽力!”
从工棚出来,李昂和老杰克又去了村西头的坡地。
这里原本碎石嶙峋,长满了荆棘灌木,是开荒的难点区域。
马可、塞尔吉、伊内斯正在几个本地农奴的带领下,用简陋的工具,主要是撬棍和筐搬运着大小不一的石头。
三人显然并不习惯这种重体力活,动作有些笨拙,尤其是伊内斯,搬起一块稍大的石头就摇摇晃晃,脸色涨红。
“看起来还算老实。”李昂点了点头。
“是的,老爷,这四个人应该和他们所说的一样,确实是来自费拉尔庄园的逃奴。”老杰克在身后回应道。
“哎!相信流窜在巴塞罗那的逃奴肯定还有不少,只可惜我们没办法明目张胆的大规模接收,否则的话德格伦的人口或许还会再翻一一翻。”
李昂低头露出惋惜的表情,而老杰克则一脸庆幸。
“老爷,事情不能这么看,德格伦不比那些地理位置优越的平原地区,这里资源承载力实在有限,短时间内大量引入人口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这么说也对!”
李昂想了想,以德格伦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地理位置,产出的粮食最多只能养活一千人左右,再多就必须从外界进口粮食。
而这还是在所有荒地都开垦出来,不发生战争,不发生自然灾害的理想情况下。
……
回去的路上,李昂看到小黑狗爱德华跟在几只加泰罗尼亚长毛牧羊犬屁股后面,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见状,他心里忽然升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果然,当他走上前查看时,几只脏不拉几的长毛牧羊犬纷纷畏惧的跑开,只留下爱德华一狗在津津有味享用不知道是哪个该死的家伙留下来的粪便。
“不行,不能让这群狗把爱德华给带坏了,我必须亲自训练他。”
村子里大部分看家狗都是长毛牧羊犬,这种犬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罗马帝国时期,罗马人一边征服伊比利亚,一边带来了东边的各种牲畜和作物,其中就包括长毛牧羊犬。
这几只牧羊犬的主人应该是村子里的自由农,农奴自己都吃不饱饭,不可能有闲工夫饲养宠物。
李昂皱着眉头走上前去。爱德华看到他,欢快地摇着尾巴,嘴里还叼着那恶心的东西,似乎想和主人分享。
李昂又好气又好笑,呵斥道:“爱德华!吐掉!”
或许是听出了主人语气里的严厉,爱德华犹豫了一下,不情不愿地松开了嘴,但那黑溜溜的眼睛还恋恋不舍地盯着地上的“美食”。
“看来得想想办法才行。”李昂叹了口气。
他知道狗改不了吃屎这句谚语,既然无法改变爱德华的习性,那干脆就改变环境,让他找不到屎吃。
11世纪的巴塞罗那,堆肥和沤肥技术已经相当成熟,由于靠近穆斯林政权的原因,这里的宗教氛围偏向于实用主义,只要有用那就是符合教义的,所以农民们往地里堆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也不会有哪个神甫跑出来说这是在亵渎上帝的土地。
此前德格伦的堆肥是由老杰克负责,但肥料一直以来都是处于供小于求的状态。
现在看到道路上的粪便,在联想到土法制硝,李昂心里突然蹦出了一个好主意。
……
……
第160章 领地琐事
“罗杰,快点过来,跟着我去召集村民,宣布老爷的命令!”
清晨,罗杰正腰佩长剑,按照惯例巡视德格伦村,履行自己作为一名骑士侍从的义务。
老杰克站在远处的田埂上,招了招手,将他叫了过来。
“到底是什么事情?”
罗杰好奇的盯着老杰克手里的图纸,感到有些莫名奇妙。
“你看这个!”
老杰克摊开图纸,里面画了一个简易的茅房,下面是粪坑……罗杰顿时就明白了其中的意图。
在德格伦,农奴们偶尔随地大小便,更多的时候是将粪便排泄到自家专门的方形木桶里面,但实际上,这种特别的桶最初是用来装马粪的,古罗马人叫它“Sedile necessarium”,也就是马桶。
在中国古代,同样也有马桶这个称呼。
不过此马桶非彼马桶。
中国古代的马桶最初叫“虎子”,据说是西汉名将李广射死一只猛虎后,让工匠仿造老虎的形状制成铜器,作为溺器,以此展示自己的功绩。
但是后来,为了避唐高祖父亲李虎的讳,虎子改成了马子,后面到宋代又变成了马桶。
德格伦的村民们将粪便排泄到马桶里,然后加水,再进行密封,任其自然发酵一两个月,最后就转化成肥料,与此同时还会产生沼气和沼渣等伴生物,不过含量不高。
每年秋季,农奴有义务向领主上交一定数额的肥料,通常每户人家是一桶,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大变数。
除了人以外,马匹也是村子里的产粪大户,成年战马每天排泄的粪便有数十磅之多,马夫们每天清理马厩能积攒下数量可观的粪肥。这些粪肥同样会经过堆积发酵,用于肥沃田地。
而李昂的构想则是,在村子里建立几个公用厕所,将村民排出的粪便集中起来,改变原来一家一户的模式,同时试着看厕所周围能不能产出一点硝石。
罗杰看着图纸上的简易茅房结构一个带顶棚的木板小屋,下面是深挖的土坑,坑边用石头粗略垒砌以防坍塌。
图纸旁边还有简单的文字说明,要求每五到十户人家共用一处,定期清理粪坑,将发酵好的粪肥运往指定堆肥区。
“老爷的意思是……让大家以后都到这种茅房里方便?”罗杰有些不确定地问,“而不是用自家的马桶?”
“对。”老杰克点点头。
“老爷说,这样更方便集中收集粪便,制作肥料,也免得村子里到处……嗯,你知道的。”
“而且,集中处理,味道也小一些,据说还能减少传染病。”
老杰克一字不落的复述着李昂的话,虽然他自己对“减少疾病”这一点将信将疑,但老爷既然说得那么肯定,他也就信了。
“好吧!”